When people say why do you live in New York, you really can't answer them, except you know that you have contempt for people who don’t have the guts to do it.
尽管弗兰和很多New Yorker一样,吐槽的同时也深深爱着这个城市。
但生活在纽约,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弗兰说没有人担负得起纽约的生活,这也许是真的。
纽约的房租有多可怕,一个人生活起步价2000刀每月,走运的话。
以我现阶段的工作,在纽约能找到最好的岗位开价7万美金每年,平均每月不到6000刀,也就是说工资的一半要用来交房租。
这也许还不是什么不得了的事情,但这样的房租价格(2500刀)只能住合租的公寓,我或许能租个卧室,而我的客厅会有一张床垫租给付1800刀每月的租客。
屋里没有洗衣机,我得到公共的洗衣房去洗衣服,运气好的话地下室就有,否则就得去几个街区外的laundromat,当然都是收费的,一次大概5块钱,只收硬币。
我最好提前备好零钱,因为laundromat的ATM取钱是收费交易。
这也没什么大不了吗,想象一下在冬日一个下雪的夜晚挑着两个大袋子揣着一口袋叮呤咣啷的硬币走过几条有抢劫犯出没的脏兮兮的街道,就为了洗几件该死的衣服... 你的公寓有老鼠?
闻起来像大麻?
暖气像摆设?
太正常不过了,这里是纽约。
我曾经抱怨过巴塞罗那地铁里的尿骚味,但是跟纽约比起来,所有城市地铁的肮脏程度都是小巫见大巫。
与巴塞罗那和伦敦地铁那种单一的尿味不同,纽约地铁有一种特殊的臭味,大概是混合了二手烟,流浪汉,狗,老鼠,大麻,酒精,呕吐物,奇怪的香水,和各种体液的气味。
像所有大城市一样,地铁车厢总是非常拥挤,神奇的是卖艺的人还是能够自如地穿梭并表演着各种高难度动作,从乐器到吊环到空翻,纽约地铁无奇不有。
有朋友提醒过我说,千万别走进空无一人的车厢,因为那节车厢一定有鬼。
他大概是对的,我就遇到过一次,在拥挤的地铁找到一节空车厢,走进去之后一股刺鼻的氨味扑面而来。
如前所说,这哪有地铁平时的气味可怕?
但那一次的浓度,好像打翻了实验室里所有的尿液样本,形成了一个天然结界,把所有试图闯入的凡人一并轰了出来。
车厢里只有一位年轻的妇女,疑惑地看着所有夺门而出的人不停地问"what is wrong???" ...她大概是一位仙人吧。
纽约地铁还有一点很奇妙:坚持使用过时的刷卡式纸质车票,即使你买的月票,也是那张没有任何区别的黄色卡纸。
这张纸一次刷成功的概率及低,常有那种连刷几分钟都没刷成功的情况,把跟在你后面等着乘虚而入的逃票人员都气得直骂脏话。
我的朋友Blaise,土生土长的都柏林人,二十年前选择搬过来做一个New Yorker。
她说纽约的脏是"liveliness",街道上的污水,垃圾,老鼠,噪音,都是生活气息。
我无比认同,但我可能永远无法像她一样热爱这种生活。
最让我感到害怕的不是犯罪,而是毫无掩饰的生活的残酷。
纽约的街头有无数无家可归的人,他们常常衣不蔽体地,以各种姿势盘踞在地上,遍布城市的每一个角落。
每个城市都有一些“住在街上的人”,但他们通常零星地分布在遮蔽的犄角旮旯里,不怎么引人注意。
而纽约不同,“街上的人”仿佛是城里的游牧居民,他们在各个街区形成了自己的“community”。
与所有人一样,他们出没在脚手架下的人行道,地铁站,超市和博物馆门口,中央公园,第五大道,时代广场...暴露在无数游客的目光中。
纽约客们,抱怨着系统的问题,同情着他人的不幸,却用一种视而不见的方式,与“街上的人”互不干涉的共享着这个城市。
在我所生活过的六座城市里,没有一个像纽约这样把污秽,贫穷,饥饿,死亡,老无所依...所有生活的黑暗面如此直接地展现在世人面前。
而我却是那种“把灰尘扫到地毯下面”的人,注定无法直面生活的真实。
我曾对一位DC长大的朋友说,每个美国年轻人都应该去纽约体验一下真实的人生。
她笑了,意味深长地摇了摇头。
如弗兰所说,选择生活在纽约,需要太大的勇气。
BTW,"Blowin‘ in the wind"有没有可能是迪伦对纽约狂风的抱怨?
Fran:Music makes people happier and it doesn’t harm them. Most things that make you feel better r harmful. It’s very unusual. It’s like a drug that doesn’t kill you. - Do you have a guilty pleasure?- No. I have no guilty pleasures. Because pleasure never makes me guilty. I think it’s unbelievable that there is such a phrase as “guilty pleasure”. In other words unless your pleasure is killing people. - Do you think that there is a suffocating political correctness?- She wants to know if I think that there’s a suffocating political correctness. And my answer to you is I’m breathing fine. No one that young enough to be in school is aware that they will lose their looks. This is something that doesn’t happen till you do. Think before you speak. Read before you think. From “pretend it’s a city”.
简单剧评一下虽然我不太了解这位作家/幽默大师,但我第一眼看纪录片的时候,会对她独特的思维所吸引:看透城市生活现状的本质、一阵见血地戳穿城市现象背后原因、到位地总结了不同城市群体的想法。
当然她是站在西方国家城市的角度,进行普遍日常的解读,当然也是以纽约为代表城市展开的,比如:城市人的生活习惯、阅读现状、政治参与、年轻人、互联网的普遍等等,每一集都有个大主题,然后细琐地收集弗兰在这些方面表达过地见解。
虽然这无法代表所有城市,但是也不妨去找找自己所在城市与弗兰所在城市所交集的方面,用幽默、嘲讽的方式去看待城市生活的日常貌似也是个有趣的方式,去对自己的城市表达热爱和愤怒。
一些弗兰语录以下都是我是从第二集开始截的图。
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那句弗兰对年轻人想说的:Think before you speak. 因为我怕我翻译的不准确,我只能说很像“三思而后行”地意思,其实对于年轻人而言更是如此,我们总是表达自我地时候蠢蠢欲动,但不妨先暂停了解自我、了解事情本质之后,再表达。
有时候作为个体的我很难全部都做到,但这句话很有启发哦。
以下是从第二集开始截图了的弗兰语录,当作我地乱序摘抄
弗兰对年轻人想说的
关于坏习惯
关于音乐
读书如何让你富有
当弗兰面对“政治正确”的调侃
关于挑战,关于犯错
视觉艺术的标价 & 为何喜欢小孩
面对互联网冲击 & 享受乐趣
当遇到与你不同时代的人
还记得去年的颁奖季吗?
《1917》势不可挡,《寄生虫》杀出重围。
《乔乔的异想世界》《婚姻故事》也成功分走一杯羹。
然而在漫长的奥斯卡战线中,有一部口碑傲人的黑帮史诗,几乎陪跑了整个颁奖季。
集齐了罗伯特·德尼罗、阿尔·帕西诺、乔·佩西三位影帝的《爱尔兰人》,奥斯卡10提0中。
这部厚重苍凉、匠气十足的“教父2.0”,就这样结束了它的颁奖季之旅。
年近八旬的马丁·斯科塞斯坐在偌大的颁奖礼堂,望着更年轻的电影人发表他们对艺术、对这个产业的看法。
一时间所有人都在感叹,属于老马的时代,可能真的过去了。
虽然《爱尔兰人》抱憾而归,但马丁带着老一代电影人不灭的情怀与风骨,始终在路上。
他们迎着崭新的气息,却也从没放下对“旧”的执念。
怀旧主义,似乎成了这些导演的大多作品,心照不宣共享着的内核。
伍迪·艾伦曾用一部《午夜巴黎》,畅想了一场黄金时代里“流动的盛宴”。
而马丁也为他的城市纽约,拍出了一部充满怀旧质感与文人精神的纪录片——
弗兰·勒博维茨:假装我们在城市 (2021)9.02021 / 美国 / 喜剧 纪录片 传记 / 马丁·斯科塞斯 / 弗兰·勒博维茨 马丁·斯科塞斯
网飞出品,豆瓣9.1,外媒夸上天。
事实上,这并不是马丁第一次为纽约拍摄纪录片。
早在七年前,他就以杂志《纽约书评》五十年的发展为线索,拍出了一部揭示纽约浮沉历史的《争鸣五十年》(The 50 Year Argument)。
而这一次,马丁找来了自己的多年好友、毒舌的公众演说家弗兰·勒博维茨(Fran Lebowitz)。
《公众演讲》里那个又A又飒、侃侃而谈的西装女子,曾给多少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马丁为弗兰拍摄的纪录片《公众演讲》在《假装我们在城市》里,她再次携手马丁,穿梭在纽约的大街小巷,发表自己辛辣独到的见解。
从如今纽约客逐渐同化的生活方式,到曾经危险与乐趣并存的七十年代;从现代人对灵感的漠视,到对城市艺术那些繁荣岁月的追忆。
跟随着弗兰的脚步和马丁的摄像机,我们也得以去捕捉那些仍残存着的、这座城市“旧”的灵魂。
那么,弗兰·勒博维茨究竟是谁?
美国作家、评论家、公众演说家、业余演员。
她曾在马丁的《华尔街之狼》里有过惊鸿一瞥的短暂亮相。
也因讽刺幽默、一针见血、阴阳怪气的评论风格闻名,被称为“当代多萝西·帕克”。
弗兰无疑是个有趣又有境界的人。
她从小就喜爱读书,但非常讨厌数学。
对于自己挂了6次的代数科目,她直言:“第一次学就觉得学不懂,也没兴趣去懂。
”因成绩太差,她曾辗转多所学校,最终还是选择从高中辍学,去往纽约生活。
初来乍到的弗兰为了谋生,零零散散地做过许多杂活。
她曾帮学生写论文、当过清洁工、跑过出租车司机。
后来陆续产出了一些影评书评,被慧眼识珠的安迪·霍沃尔(《访谈》杂志)相中。
安迪和弗兰在杂志社工作的几年,弗兰有机会与各种各样的艺术家打交道。
她见证了先锋理念的相互碰撞,积累了许多珍贵的写作素材。
在七十年代文化解放浪潮的影响下,弗兰也培养起了特立独行的个人氛围与风格——穿上西装,指间夹一根香烟,走遍全城大大小小的酒馆。
弗兰好友、摄影师Peter Hujar镜头下的她弗兰最妙的一点,在于她对生活的不妥协。
当所有人都被日常琐事磨平了棱角、蚕食了激情,她却始终保持愤怒,对一切都“充满了各种看法。
”作为一个低产的作家、“高产的”演说家、全职的杠精,弗兰完美诠释了什么叫愤世嫉俗。
有人让她描述自己的生活方式,她回答道:“我绝不使用‘生活方式’这个词,这就是我的描述。
”——浑身都散发着一股知识分子的优越感与臭脾气。
被问起待在纽约的原因。
“如果我能想到另一个地方,我早就去了。
”
她承认自己是个自命不凡的人,但又表示不是“不好的”那种自命不凡。
其他人拼爹、炫富、秀文凭,而自己只是喜欢否定不同意见、对别人的决定指指点点。
很多人被她气得暴跳如雷,她四两拨千斤地回击:我说这件事人们该这么去做,又不代表我真的能做什么决定。
如果你认为我有能力去改变这些事,你气我那还算合理。
但如果我真的能作出任何改变,我自己从一开始就不会愤怒地提各种意见了。
“我愤怒的原因,是因为自己意见太多,却没有权力。
”
杠精的严密逻辑她也拒绝使用手机。
因为在她看来,那些被手机主导的现代人,生活还蛮可悲的。
她曾在第七大道上遇到过一个骑单车的孩子。
那人一只手在发短信,另一只手拿着一块披萨在吃,仅仅用胳膊肘控制着单车。
完全就是在挑战极限。
他的注意力全都在手机上,当然没注意到路过的弗兰。
差点被撞到的弗兰觉得难以理解。
因为她每天都很担心,怕自己在过马路时被车撞死。
但这个骑单车的人,却相信他不会出任何事。
而就算是不发短信、不吃披萨、不用胳膊肘汽车。
弗兰表示,自己也不会疯到在第七大道上骑单车。
她觉得很神奇,纽约街头每天竟然没有几万人被撞死。
因为生活在这座城市的几百万人里,只有自己会看路。
“纽约人忘了如何走路。
”弗兰说,这是最糟糕不过的事。
接着她和马丁谈起从前的纽约。
那个时候的街头有很多讨厌的人,但大家都遵守着一个默认的规则:“当两个人迎面走过时,各自朝旁边让一让。
”所以一天结束时,所有人都还活着。
很匪夷所思对吧,这不是明摆着的吗,哪里谈得上稀奇呢?
可事实是,现在的纽约人,能做到“让一让”的,真的少之又少。
他们不是在玩手机,就是抱着旁若无人的态度、封闭地过着自己的生活。
对此,弗兰真是气得不行。
所以有时她会故意等那些人撞过来,然后迎着他们不爽的眼神,轻飘飘地说一句:“酒店大堂里竟然还有别人,惊讶吧?
”
现在的纽约人,对生活、对他们脚下这座城市的敬意太少了。
他们似乎从未想过,这座城里还有其他跟自己一样,在“生活”的人。
那些人不是观光客,他们也需要每天赶往各种地方。
赴约、纳税、喝糟糕的咖啡。
在擦肩而过时,他们值得你那一秒的注意力。
“这个城市里真的是还有其他人的。
”弗兰咬牙切齿地提醒道。
“假装我们在城市吧。
”
《假装我们在城市》,正是从弗兰的个人角度来看今天的纽约。
这部纪录片一共七集,每一集都围绕现代生活的一个方面展开,艺术、交通、健康、职场等等。
但两人的对话很自由,拍摄场景也是跟随着弗兰的脚步随意移动。
其中最有趣的,是皇后区艺术博物馆里的纽约全景模型。
这个模型占地近10000平方英尺,总耗资高达67万美元,完美复刻了当时纽约城的每个角落。
值得一提的是,它于1964年建成。
那一年的纽约,作为世博会的主办城市,向全世界展示了自己的风采。
而如今,这个城市充满灵性的边边角角,却在被“不看路的人”忽略。
比如地面上创意十足的铭牌、涂鸦、小广告。
比如消失在时代广场的咖啡馆。
取而代之的,是可笑的临时休息椅,和丑到家的假植物。
在弗兰和马丁絮絮叨叨的对话中,我们能感受弗兰对这座城市的不满。
但这一种不满,也是带有温度的。
正是因为热爱、因为对这座城市还抱有期待,才会花心思去关注那些令人不满的地方。
“抱怨有用吗?
没有。
”但还是要抱怨。
因为这座城市值得。
因为这座城市在未被剥夺它的浪漫灵魂前,也曾热烈地发着光。
虽然在这部纪录片中,大多时候弗兰都是在针对如今纽约的种种问题,作出尖锐又幽默的评论。
但在那些轻松的话语里,我们能感受到的,还是她对过去的纽约那一份沉甸甸的怀念。
这个城市如此,电影业又何尝不是这样?
快餐文化崛起,很多人失去了鉴赏艺术的耐心。
胶片在被遗忘,老一代电影人在被迫退场。
市场成了主导者,视效大片占领全球,文艺电影夹缝生存。
但庆幸的是,电影人的精神不死。
《寄生虫》的导演奉俊昊,在奥斯卡的领奖台上说道:“在我学电影的时候,有句话我熟记于心。
‘最私密的往往就是最有创意的。
’这句话出自伟大的马丁·斯科塞斯。
”
当时全场的人都齐刷刷地起立鼓掌,向马丁致敬。
那个在姆爷表演时一脸“地铁老爷爷看手机”的老马,不好意思地起身,对大家挥了挥手。
两代电影人遥遥相望,老一代的梦被传承,新思想也破土萌芽。
艺术的力量,生生不息。
*本文作者:吃吃
《弗兰·勒博维茨:假装我们在城市》于今年1月在Netflix上线,是导演马丁·斯科塞斯和作家弗兰·勒博维茨共同出品的纪录片,其主要以对话的形式并夹杂着一些采访和提问来呈现弗兰·勒博维茨对纽约生活的全方位吐槽。
在近期的美国娱乐节目《周六夜现场》,一小品对《弗兰·勒博维茨:假装我们在城市》进行了恶搞。
小品全程是Fran随便讲几句,Martin都狂笑。
当我看完全七集纪录片后,发现SNL小品的演绎太精准了。
弗兰是谁弗兰·利波维兹(Fran Lebowitz,1950年10月27日-)是一位美国作家,演讲家,业余演员(曾在《华尔街之狼》扮演法官)。
代表作有《都市生活》(Metropolitan Life,1978年)和《社会探究》(Social Studies,1981年),弗兰自称花了十年生闷气后又出了儿童书《Mr. Chas and Lisa Sue Meet the Pandas》(1994年)。
弗兰出生并长大于新泽西州,在被高中开除后,于1969年搬到了纽约。
为了维持生计,弗兰最初一开始做过清洁工,出租车司机和pornography写手。
在21岁时,她开始为一个小杂志写书评和影评,杂志的创办者就是查尔斯·明格斯(Charles Mingus)的第四任妻子Susan Graham Ungaro。
查尔斯·明格斯(Charles Mingus Jr., 1922 – 1979) 是一位美国爵士贝斯手、作曲家、乐队领队。
他被视为20世纪美国爵士乐的标杆人物。
随后,弗兰开始为安迪沃霍尔(Andy Warhol)工作,写专栏 "I Cover the Waterfront"。
1978年,她出版了第一本书《都市生活》(Metropolitan Life)后,开始不断接受采访和上电视并成为当地的名人。
弗兰对她的犹太人身份的认同来自于其种族和文化,但与其宗教含义无关。
她自称从7岁起,她就已经是一位无神论者。
E01 Pretend it's a city 假装它是个城市弗兰被提问“你是怎么描述你的生活方式的”,弗兰回复道“我绝不会用生活方式这个词”。
弗兰被问“你会看不起人吗”,她回复道“有一些自命不凡是不好的,我的自命不凡不是针对你父亲是谁,你读的哪所学校,你在哪里长大,而是你是否同意我的意见”。
纽约地铁L线由于气味暂时关停了,弗兰说平时地铁车厢也不是紫藤味的高山村庄。
随后提到了911后的空气问题,即便在80个街区内人们都能闻到粉尘,Christine Whitman作为负责人仍表示空气没事,现在数千人得了癌症。
纽约生活物价这么贵,没有人负担的起,然而住在这里的八百万人somehow做到了。
弗兰说自己从未想生活在过去的纽约,这直接总结了一个半小时的伍迪艾伦的《午夜巴黎》。
E02 Cultural affairs 文化事务“为什么犹太人不吃培根?
因为太好吃了!
”
弗兰提到第一次(在某件事上)没有任何天赋是小时候学习大提琴,她随即认识到了自己可以通过练习能变得更好,而不是优秀。
大佬果真是早早就认清自己擅长和不擅长的事情了。
弗兰对于人们关于自己真正喜好但不擅长的事情的建议是,自娱自乐不要打扰他人就好,人们没有必要去展示任何事情。
她批评人们现在喜欢去晒任何小事。
“音乐家和厨师为人类大部分愉悦感负责。
”
在接受斯派克·李(Spike Lee)的采访时,弗兰表达了对艺术和体育的看法。
艺术是人们去观赏一个最终结果,人们会反复地去欣赏这个作品,但体育在于整个竞技比赛的过程,当比赛结束输赢已定,人们不会把这一场比赛再重新看一遍。
为艺术鼓掌,而不是价格。
弗兰提到了毕加索作品在拍卖时,当画作出来后现场是鸦雀无声,当拍卖结束后,人们为被拍出的高价鼓掌。
她对查尔斯·明格斯(20世纪美国爵士乐的标杆人物)的评价是个十足的吃货,让唐人街厨师都跑出来鼓掌那种。
一向目中无人的查尔斯·明格斯对另一位音乐家Duke Ellington却毕恭毕敬。
再自大的人都有一个其敬重的人物。
E03 Metropolitan Transit 大都会交通运输弗兰提到了纽约出租车司机开车太疯狂,她年轻的时候还谎称自己怀孕了,好让司机能够减速。
在提问环节,一个西班牙女人开始讲自己被警车撞,然后开始诉讼纽约这个城市。
弗兰和马丁忍不住打断,这不是提问,这是在讲故事。
一个地铁站为了重修关停五个月,弗兰忍不住吐槽这些狗狗的马赛克画像,在真正重要的问题解决前,艺术装置完全没有必要。
弗兰对于“度假”的态度也格外有趣,“我出门不是为了度假,而是为了赚钱,好让我能(不出门)继续住在这里”。
E04 Board of estimate 审计部门弗兰表示自己不喜欢写作,一直不满意自己的工作,随后意识到了自己就是讨厌工作。
弗兰谈到MeToo运动时,提到了反对浪潮(backlash)和撒谎的可能性。
她的态度更为细致和接地气,她的重点放在了普通女性上。
MeToo运动能够被引起重视是因为女明星们的参与。
要明确的态度是,这种演艺圈的潜规则当然是不好的。
对于女明星来说,你可以选择不去接某部戏而避免受到侵犯。
但对于在酒店整理床铺或从事类似工作的女性来说,她们很难有选择的余地。
弗兰说自己当年不去做服务员是因为要得到排班需要和领班睡觉。
E05 Department of sports & health 体育与健康部门这一集,弗兰表达了对现今的养生,体育,度假项目,和一些所谓的挑战的负面态度。
在接受Spike Lee的采访中,弗兰说自己讨厌体育。
她喜欢穆罕默德阿里不是因为他是一个伟大的拳击手,而是作为一个有象征意义的人物。
Spike Lee说体育的意义也很有道理,体育给予了观众一份认同感,并且对于黑人来说这也是他们最先改变自身地位的手段。
就是他不断打断弗兰说话和咄咄逼人的态度有点烦。
斯派克·李,美国导演,凭借《黑色党徒》获第91届美国奥斯卡金像奖最佳改编剧本。
而极限运动只不过是人为的,没有必要的,自我编造的挑战。
“挑战是你必须要做的事情,而不是你编造的事情“,并且现实生活就足够挑战了,这一段和小崔脱口秀说过的一段所表达的意义类似。
E06 Hall of records 户政部门开场弗兰说道,人会持续犯错,但年龄越大,能找的借口越少。
弗兰被提问有没有“guilty pleasure”,她说既然是乐趣,就不该有负罪感。
弗兰小时候到了7:30半就被要求上床睡觉,之后她问她妈为什么,她妈说过了晚上7:30就忍受不了她继续吵闹了。
片尾,弗兰说,真正年轻的人是意识不到年华逝去的,当你意识到了,证明你的年华(开始)逝去了。
E07 Library services 图书馆服务开场,弗兰被提问“你认为存在令人窒息的political correctness吗?
”,弗兰说我的呼吸很顺畅。
太佩服弗兰这种四两拨千斤的说话方式。
弗兰说,“如果你把一本书掉在地上了,你要亲吻它一下”,这是她在犹太教堂学到的对祈祷书的态度,她也将此应用到了别的书上。
弗兰在年轻时为安迪沃霍尔工作写专栏,声称二人关系不好。
在安迪沃霍尔(1928-1987年)去世两周前,她把她持有的所有安迪沃霍尔的作品卖掉了了,为了支付公寓的维修费。
弗兰真是没财运啊。
二人的犹太人长相也太明显了!
1978年,当弗兰受邀为《新闻周刊》写专题,她的父母对此格外惊讶。
弗兰的父母不看《时代周刊》(因为当时的老板亨利鲁斯是反犹人士),但是看《新闻周刊》(Newsweek)。
其写的专题就是为青少年提供意见,在纽约公立图书馆售卖的冰箱贴上就引用了其中的一句话。
弗兰从成名到现在,她的服装造型和说话态度几乎没有变化,果真大佬在年轻时就决定和形成了自己的风格。
如何解读一座城市?
继《爱尔兰人》看睡着之后,Martin终于收回时间线性的长篇叙事,用一部文学感和演说性极强的剧作,唤醒了对于城市的感知。
该剧感染力极强且有爱不矫情,四两拨千斤地贡献了史诗级水准。
制作真的是好,纽约的槽点一定在丰富的喜剧和综艺中剩不下多少空白。
而该剧较为简单的话题分类,通过Fran的妙语和独特气质,串起具有时代感的观察史。
这种方式兼具时间和空间的合理跨度。
整体风格在诙谐的“台词”和较为成熟的剪辑中,引人入胜。
笑点的密集程度,堪比脱口秀,但思维的深度又形似TED演讲,可见Fran个人魅力之深。
幽默的另一面令人看到自我认知的局限,在情绪得以释放的同时,也瓦解了二元对立的固执。
Fran对城市的嘲讽和对新纽约的拒绝,何尝不是一种深情的热爱和反思呢?
对消费主义的抨击,在一次次人文主义的呼唤中振聋发聩。
尤其是第7集单独对图书和阅读的召唤,是对人性价值的召唤。
心生敬意,这不是时代已更迭的无知骄傲,令人受益颇多。
剧集的穿插用了较多的纽约街景、地铁、地上的纪念碑和微缩模型,这的确并不是那么“城市”,更像属于过去的一种缅怀。
因此该剧的确有致敬的意味。
这算是Martin给新时代青年的一份礼物,也是送给自己和旧时代的一份接受。
当然,最后会令人有一种感觉,城市,是黄金时代赋予了纽约的名字。
对了,关于音乐,有人给扒一扒吗?
似乎还是很好的。
最后的最后,应该被收藏多看几次,9.5分。
(文中图片原图均来自豆瓣)「不语」,公众号“不著”每周四影视单元,更多内容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搜索"willyi_")个人喜好,欢迎讨论,拒绝骂战
(本文首发“幕味儿”微信公众号)你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分在某条街某个电影院看了一场侯麦的电影然后洒了几滴泪,这些时间、地点、坐标构成了你的生命。
若干年后,你的回忆里只剩下这些坐标。
这就是城市如何和生命发生联系的。
电影之所以好玩是因为电影绝不排他,而是天然地也成为其他艺术形式的载体。
因此电影往往也为一个城市立传,如安东尼奥尼之于罗马,侯麦之于巴黎。
马丁·斯科塞西执导的网飞新剧《弗兰·勒博维茨:假装我们在城市》(Fran Lebowitz:Pretend It's a City)则别具巧思地以纪录片+脱口秀的形式介入纽约这座名副其实的世界之都,宇宙中心。
每集不到30分钟,点开即能收获和老马一起豹笑的快乐。
这里有一个不一样的纽约。
纽约是什么样的?
《绯闻女孩》里上东区小公主Blair在摩洛哥王子前骄傲地介绍自己土生土长于纽约(born and bred),《华尔街之狼》里杀红了眼的人们要在上班时间去洗手间来一发来保持精力和斗志。
而在本剧里,是博物馆里巨大的纽约市微观模型,是挤满了人的时代广场(“我还没被人撞死简直是奇迹”),是因为臭味儿被停运的地铁(看来纽约地铁站经年不散的尿骚味儿连纽约人自己都不能忍了),是起诉市政府然后苦苦等待而拿不到的赔款。
这些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些与人相关的体验,是纽约的现实。
当弗兰一次又一次站在那个模型中说话,就像《温蒂妮》里葆拉·贝尔指着模型讲解柏林,当台下的年轻人们举手向弗兰提出他们生活在纽约的问题,而弗兰说“其实我不在乎”时,纽约才不是闪着金光的三个大字“NYC”,才不是一个“美国梦”的美好幻影或消费主义的符号,而是一个活生生的城市——本剧的名字“假装它是个城市”(pretend it’s a city)或许正是此意。
而纽约的历史则在人们的记忆里。
出生于1950年的弗兰是自由知识女性,怀揣200美元(那是她活到那时拿到的最多的钱)跑去纽约。
她当过出租车司机,写过糟糕的诗。
她第一次去百老汇看《歌剧魅影》时,吊灯升起,她担心会掉下来砸到自己。
现在,2020年,她穿着阔脚牛仔裤走过纽约遍地都是的地雕,察看其内容和日期,同时放肆地吐槽这座城市,而坐在她对面的出生于1942年的老马则放肆地爆发出笑声。
她吐槽各种各样的新鲜事物:在国家层面很有意义的航天器和空间站,无人驾驶汽车,当代流行的装置艺术,Instagram,Twitter,等等。
这里人们花上五个月装饰地铁站里一副内容是狗的画作,却不解决地铁轨道和线路的种种问题。
“真的要花上五个月?
”地铁站里的水泥仍然坑坑洼洼,“装饰这些狗对纽约生活来说真的必要(essential)吗?
”而在吐槽的背后其实是对已经逝去的所谓“黄金时代”的喟然叹息。
“在当代做讽刺作家是不可能的了”,即使你是斯威夫特也不行。
民航业刚刚兴起时,乘坐飞机的体验是镀着金色镶着粉红边边的,现在的飞机则是乱哄哄的空中公共汽车。
而年轻人已经不知道坐飞机可以那么舒服了。
他们已经发展出截然不同的认知。
在各种各样的吐槽里,不断出现的一个词是“原创”(original)。
如弗兰所说,“现在的57街看起来就像那些海湾国家”。
而讽刺的是,曾经,“迪拜抄我们的摩天大楼”;现在,“我们反过来抄他们的”。
这一吐槽大概可以适用于我们当下流行的所有出口转内销文化产品:住在钢铁森林,还要在全封闭玻璃房里搞一片森林。
当北欧人还点着蜡烛追求小温暖时,我们的北欧风往死里性冷淡。
在这个意义上,弗兰的吐槽不局限于纽约,而成了对我们置身其中无法挣脱的现代化的普遍抱怨。
弗兰很可能还是愤怒的,愤怒这个时代一切都被标上了价格。
但还是那句话——“在当代做讽刺作家是不可能的了”。
她说以前人们不把锻炼当成一件事去做。
但人们那时更活跃。
孩子们有更多户外活动时间,因为父母无法忍受他们呆在屋里吵闹。
而今天,每个人都在搞养生(wellness)。
而一切都成了生意(business)。
“养生在我看来是一种贪婪(greedy)。
”她谈到抽烟,谈到彻夜party,然后建议人们,人生苦短,不要因为一件事是重要(important)而去,而因为快活(fun)而去做。
她和老马追忆和恋慕的大概正是一种还向往着创造伟大事物的精神:“我不需要小确幸(light happiness)”。
新自由主义和消费主义的浪潮让一切飞着粉红泡泡的理想和信念都变得庸俗了。
弗兰说,她“从来没有为了钱激动过”,正如房子对她来说只是要装下她的东西。
甚至,在她第一次收到一笔巨额稿费时,她被吓坏了。
她不知如何花掉那张大额支票,于是跑去买三明治问能否找零。
今天没人能对红果果的纸币说不了。
年轻人怀着梦想涌入纽约,她给他们的建议只有一条:带上钱(bringmoney)。
还有书籍。
在最后一集中,她谈到了逛书店和在亚马逊网购书是截然不同的体验,谈到她完全无法舍弃任何一本书(Iamabsolutely, 100%, incapable of throwing a book), 丢掉一本书就像丢掉一个人,哪怕有很多辣鸡人。
书是与人类关系最密切的东西(a book is really the closest thing to human being)。
然后我们跟着摄像机看到了她那巨大的、让每个人都能嫉妒到咬牙切齿的大书房。
因此,即使在这些箭一般的吐槽里,你也能感受到弗兰和老马对纽约的依恋。
枪林弹雨最终化为柔肠百转的给纽约的情书。
纽约也许是塑料纸糊出的繁华,但年轻人的梦想却真实得像屋檐滴下的雨水,清清凉凉。
享受弗兰的幽默不意味着要接受她的观点。
在弗兰快步穿梭在纽约的各个地标进行社会观察时,我们也以她为入口对“纽约客”/“知识分子”/“文化人”/“名流”进行了社会观察。
《假装我们在城市》最好玩的不是他们看到的世界,而是他们如何看世界。
在他们那里,光是扇动嘴唇说出“纽约”两个词就好像已经飞到了帝国大厦顶层,俯瞰世界,不可一世。
弗兰说,年轻人涌入纽约,因为别处都不是纽约。
但纽约就是世界吗?
怀旧并非什么不言自明的真理。
我们每个人却无法自拔地时时落入怀旧的陷阱。
在弗兰那里,电脑只是个更大、更快的打字机。
她从来不能理解为什么人们用Instagram和Twitter。
这听起来似乎有些自恋,俨然一种18世纪初人们对前工业革命时代田园诗生活想象般的乡愁。
但一回头,想想我作为95后是如何不时还唏嘘下人人网的死亡,又如何还在飞信最后的余晖里费了老大劲群发社团几百号联系人,便觉在某个意义上,人人都免不了抱残守缺,如弗兰说的那些“钉子户”书店老板,在旧书堆里扒拉出书来,吹吹灰尘,然后不情愿地卖出。
弗兰和老马也很清楚他们在年轻人眼里可能已经老掉牙了,老得该进坟墓了。
于是连历史的车轮和时代的眼泪(划掉)也能成为吐槽的对象。
当弗兰坦然地说,“人们只能理解他们同时代的人(you can only truly understand people that are your contemporaries)”时,脱口秀有点突然转变为Ted演讲的意思了。
吐槽的终点是自我吐槽,解构的重点是自我解构。
感谢这点自我牺牲的精神,本剧才能让人从头豹笑到尾。
而当白发苍苍,个子小小的老马依然一次次爆发出爽朗的笑声时,我的惆怅中也多了一丝欣慰。
在电影里,美梦终究要醒来,人终究要面对眼下的现实,正如《午夜巴黎》中,曾经痴迷于过去的男主最终怅然地告别更加痴迷于过去的女友回到现实。
但在脱口秀里,我们不需如此。
我们可以吐槽,吐槽,再吐槽,在一遍遍的吐槽中,过去不再是被浸泡在福尔马林里的标本(老马去年的《爱尔兰人》就有点这个意思),也不再是被一层层包裹起来的木乃伊,而是我们能触碰到和思考的现实。
——嗐,既然逃离不自由,怀旧也无意义,不如就跟着老马一起放声大笑吧!
幽默诙谐。
在讲到cultural的那一集里面,比较运动和音乐的价值,还有讽刺视觉艺术的部分,着实笑到了。
Fran评价两者的区别采用的不是影响的人群scope有多大,而是其完成的过程是否构成其价值的很大一个部分。
后续在谈论运动的桥段里,Fran提到的男性世界规则反思比平时说的女性也需要具有力量也可以进入运动场更深一层。
这种观念可以导致一定程度的性别刻板印象破除,但关于力量的追寻真的完全跳脱开了男性框架吗?
关于力量的价值大于柔弱和外貌的观点,是否也含有潜在的更符合男性天然优势的特质,比女性的天然特质更有价值的框架?
Fran说的一个假设非常好,试想一下如果是女性主导的世界,会不会最重要的体育赛事不是super bowl,而是瑜伽和舞蹈的比赛?
将如此多的资金投入体育场馆建设和运动队训练,是不是本身就代表了男性可以操控社会资源的流向?
故而才有了她的那句more girls in Congress and less in sports。
最触动我的还有关于金钱观念的讨论,哪怕是当今社会,trained to be a wife还是太过普遍的教养观念。
很多女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完全没有针对金钱价值衡量的培训,最后导致女孩子们热爱美好的事物,热爱文化艺术,却完全不知道维系这样阶级的生活需要耗费多少物资。
hate money but love things,说的就是在读完本科之前的我本人。
哪怕不属于那种天生热爱赚钱的人,也应该知道负担起舒适且有文化的生活需要价值几何。
最后一集我真的是爱了。
看完内心充满满足,我想我也是个书虫,是个爱书的人。
看到Fran家里的书多得像图书馆一样,敬意从心里油然而生。
她说城市里的书店越来越少,逛书店和从亚马逊买书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体验。
她说在地铁上现在很少看到有人看书了,有一些人用电子设备看书,她会很像知道他们在看什么书,但是有时候知道了又会觉得看这个你以后要后悔看它的,然后转念一想,不你还是继续看吧毕竟那是一本书啊。
看到最后一集突然懂了为什么她是一个这么有想法的人,因为她输入了巨大的信息量,获取里许多的优质信息。
你获取的信息决定了你是谁。
最后,爱了那句话:Think before you speak. Read before you think. 还有这些我看的时候记下来的有趣观点:“女孩子会对钱漫不经心,但男孩子不会,因为他们被教导这样。
”“如果现在是女性主宰世界,会不会有职业跳房子比赛。
我希望女性更多地进入国会,而不是去参加体育竞赛。
”“我发现大家现在周末都在做过去奴隶们会做的事情。
比如花一万五美刀去蹦极。
那些去体验极限运动的人经常说他们想挑战自己。
他们喜欢去编织出一个挑战来。
但是他们平时是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呢,我已经觉得生活对我而言充满各种挑战了,我不会去追求那种超梦幻的挑战。
”保持自己独立的思考,不人云亦云,对事物保持自己的独立不盲从的看法,这需要的是学识和眼界。
我想Fran所说的书籍让她的世界扩大了千亿倍,就是这样的意思。
对于生活、社会、城市,我们总是或懒于思考,或缺乏创意,或毫无想法。
而这也是为什么她的观点可以浓缩进一部纪录片,而我们却总是平庸而无聊毫不自知。
看完纪录片,认认真真去读书。
久闻此片大名,用零零碎碎的时间把它看完了,期间也零零碎碎记了点触动自己的地方。
第一集:聊纽约生活,直奔主题。
纽约的街道上有涂鸦、铭牌,弗兰对911看法很多,还提到了纽约娃娃乐队。
“纽约人忘了如何走路。
”“纽约的一切都像一出歌剧,是一个大麻烦。
”
第二集:聊各种艺术形式。
你决定不当艺术家是因为你太享受这件事了,弗兰,就像人们说:“为什么犹太人不能吃培根?
”,我总是回答,“因为太好吃了。
”谈当下年轻人的现状:“要么挑剔到令人发指,要么过度地夸张别人。
”弗兰说她不用和奥斯卡·王尔德比幽默,在我看来她明明就是女版毒舌王尔德嘛。
第三集:聊纽约的出租车司机,吐槽现在的出租车司机都不认路,出租车上的屏幕关不掉:“就连吃下一张10美元的钞票,也比把拇指放在屏幕上干净得多。
”弗兰居然还客串了小李子与马丁合作的《华尔街之狼》。
第四集:“现在的人整天谈钱,仿佛这个话题很有吸引力,其实不是。
”“赚大钱的前提是喜欢钱,要非常爱钱,非常在乎钱才行……世上只有两种人,一种人认为钱够用就好,一种人是有钱人。
”关于Metoo运动和潜规则:“人们会关注这件事是因为那些人是明星,没有人会关注在酒店整理床铺的人,当然那种处境的女人数以万计,基本上她们就是人质,对,你可以不当电影明星,但你必须养家糊口,所以这才是问题所在。
”
第五集:谈健康:“养生,在我看来是一种贪婪。
”主持人:“你为什么讨厌体育?
”“在我看来,这(体育)是很适合一个七岁孩子的事情……体育如此重要是因为男人当道,原因就是如此。
”吐槽一些极限挑战是假的,爬山是假挑战:“有很多事情是人们必须做、应该做的,但是他们不做,因为他们害怕,或是他们很难做或者不擅长做,那些才是挑战,挑战是你必须做的事情,而不是你编造的事情。
”
第六集:聊当代网络,“我没有罪恶的乐趣,因为乐趣从不让我产生罪恶感,乐趣对我来说,特别是随着我越来越老,我就越想:朋友,只要是能享受的乐趣都去享受吧。
”弗兰居然还看过爵爷的《豹》!
“上次我看《豹》还是在齐格飞剧院看的,是修复较少的版本,当我去齐格飞剧院看的时候,即使不是只有我一个,我也是现场极少数并非电影导演的人之一。
”哈哈爵爷是导演中的导演。
提到电子产品:“我有个普通手机,我有一个地址,这已经够了。
”“我对互联网的了解,要不是别人告诉我的,就是别人展示给我的……我没有这些东西,不是因为我不知道它们是什么,我没有这些东西恰恰是因为我知道它们是什么,所以我才不用它们。
”“你只能真正理解跟你同时代的人,你无法真正理解跟你不属于一个时代的人。
”
第七集(最喜欢的一集):聊读书:“只要你能读书,你就会非常富有,富有到如果你一直读书,你没有时间去想钱的事情。
钱不重要,但读书就很重要。
”“读书是一种志趣(taste),这是我关于读书的看法,就是一种志趣而已。
”
这藏书量羡慕死我了啊啊啊啊“书不该是一面镜子,该是一扇门。
”插播一条托妮·莫里森的看法:“许多读者在寻找他们生活的复制品。
”莫里森的写作更倾向于邀请读者,而弗兰相反。
对待书籍小心呵护:“丢掉一本书就是丢掉一个人。
”像犹太教堂对待祈祷书一样对待书:“如果你把祈祷书掉在地上,不管是哪一本,你都得亲它一下。
”最后,马丁用弗兰给青少年的建议作为结尾:Think before you speak.Read before you think.
已成为我的行动指南
偏见,牢骚,做作,肤浅,自大,得意,自恋。
挺好看的, 但怎么说呢,文化人聊闲天,witty funny,仅此而已。
看不下去,get不到
有意思。挺想看国内哪个导演这样拍拍陈丹青的。
马丁这是把伍迪艾伦的班也给接了啊(另外他终于遇到比自己语速快的人了);纽约这城市就像老太太一样愤世嫉俗、尖刻直接、永远在咒骂抱怨,但底色仍然满怀斗志且乐观
没有很喜欢,也没有得知很多关于城市的故事,也不觉得很好笑。可能我对这个剧的期望不对?
为什么你一张嘴大家都要笑?我觉得没什么好笑的
看不懂英语的梗
我为什么不喜欢这个女作家?
意义何在?我又不是看不进书,至于听一个高晓松式的评论家大倒苦水?
Fran Lebowitz 走路姿势和我一样,晃啊晃(她也想象自己是个女侠吗?/ “说话前先思考,思考前先读书”。
纪录片摆脱了沉闷更像是一部脱口秀剧,上一次看妙语连珠的女士是《了不起的麦瑟尔夫人》,费兰的语不惊人死不休是天然的,她是一位非常酷且有趣的女士,她把自己在纽约买的公寓装修成了一座图书馆,连房产中介都吐槽她“很难买到一所能装下她所有的书的房子”。城市究竟给人们带来什么?纪录片从头至尾围绕着这个话题,费兰讨论了各个方面,比如把纽约的地铁装饰得像祖母的公寓真的有必要吗?zfu这种锦上添花的做法用了纳税人的钱,是否问过他们的意愿,他们真的需要一所“祖母公寓式地铁”吗。或许就是费兰这种不讨好观众、不是参政议员更像议员的“不满意见”才最能够引起人们的共鸣吧,让人想举赞同票,城市人假装生活太久了,以至于整个城市都在变得麻木、单一,城市的样本不该只有一种,生活在于创造,我们应该为拥有自己想要的生活而干杯。
“The anger is I have no power, but I’m filled with opinions.” 看不出好在哪里,觉得她的观点既不新颖也不有趣,有时候还非常opinionated, defensive. 完全不喜欢她讲话的方式,感觉不够真诚。老实说看了两集就觉得Fran非常自恋,想弃剧。
很多段子是那种当下有点意思回头屁都不记得,甚至没有伍迪艾伦幽默,这评分大约是精神纽约人的集体高潮
证明了一件事,人可以一辈子有趣!
2集弃,语速快所以节奏快,但是内容没啥,说话我也觉得有点过于活在自己的世界里面自大了(全纽约只有我一个人走路不玩手机?!我看镜头拍到很多人都没玩手机走路啊…就无语了),幽默我也get不到,不懂有啥笑点… netflix拍的东西大多没什么深度和广度有趣度…影视剧还剪辑头秃…
受不了日瓣文青的追捧。本身就是个inner joke大集合。评论尼玛搞得还在上个世纪电视台放北京人在纽约似的🙄️舔着个脸荣光荣光的,真是一脸问号。没有不同意fran见解的意思,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要强行去共鸣没有共鸣的生活。I'm just not interested。不行吗。几年前读《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来美以后才发现,书名里的美国大城市=纽约,而不是美国的大城市。因为,美国有且仅有一座符合jane Jacobs笔下的城市,那就是纽约。纽约在美国其实是个另类的存在,New Yorker亦如是,这拨人大概是全美为数不多更习惯住高层apartment而不是house的人了吧😛
一集弃。毒舌但不是幽默,负面情绪太强,只能算是吐槽不算纪录片吧。在我看来这个年纪的作家并不应该带有这样的优越感,怎么会对纽约的普遍现象如此震惊呢。并不觉得好笑,马丁的笑就像罐头笑声,不明白为什么会笑成那样。
“我愤怒的原因是我没有权利却又意见多多”
2023想去一趟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