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终于刷完了大结局,分享一点感想。
下意识的结局寶哥和劉檢座陳部長通過努力為外勞免除死刑,但是觀影下來才發現劇中的結局是合理的。
二審外勞由於證人未能到場仍維持死刑,最後一次未公開審理也通過一番司法操作敲定死刑。
此時寶哥通過聯繫法務部長拖延執行,以尋求證據提出再審。
寶哥關心的是外勞案死刑是否量刑合理,通譯發現外勞實際年齡未滿十八歲一條是一則關鍵證據,當他向法務部長出具證據時得到的是肯定和支持。
但是法務部長關心的並不是本案或者外勞的生死。
她的理想是廢死,寶哥的證據表明死刑不適用本案,也就是三次審理均是誤判,此時已臨近廢死公投,相比公投結果和外勞生死,陳部長顯然更關心前者,因此她要求寶哥先不要聲張,自己來一波操作。
當然這波操作讓寶哥始料未及,是寶哥的證據證明確實死刑是誤判,還有什麼比已經執行了的誤判死刑更能引爆民眾輿論呢,在准許執行死刑記者發佈會上有人問何時執行時,部長的回答意思就是已經死了,這可真是急不可待。
當然事後“流出”執行紀錄證明此案係誤判,這齣自導自演確實提高了廢死的民意支持,但最終還是沒能影響最中公投結果。
阿民也是蠻可憐的,來自於原住民的他為了討生活,一直被船業公司利用,當然編劇給予他一定的人性,並沒有對外勞證人下死手,甚至因此綁架了船業公司律師,在阿布被判死刑後阿民去找船業公司老大要求出海撈錢,甚至拿出老外在漁船搜集的非法捕撈證據要挾,不出意外,阿民最後死於“車禍”,甚至連妻子也沒能幸免。
結尾出現在寶哥律所的非法捕撈證據可能是阿民為自己意外做的保險,但是考慮到阿民通篇下來的智商,這有可能是劉檢座故意給寶哥證據,畢竟在寶哥和警察趕到阿民家裡前劉檢座已經到達現場,而且劉檢座最關心的還是要幹掉船業公司。
最後,外勞阿布在船長家中的殺人經過也在自己執行死刑的過程中閃回式公開給各位觀眾,但是劇中是真的沒人在乎這個經過,這個真相,有的人為了自己的政治利益,有的人為了自己的司法理想,有的人為了不斷牟取暴利,也有的人為了辛苦討生活,在一部探討廢死的劇中,編劇把赤裸裸的行兇殺人場面展現出來,也是挺意外,又很殘忍,這時候我就覺得廢死不重要,殺人應償命(看到這場面真的是忍不住)感覺還沒消化完,也許後續還會修改感想。
劉檢座一直聲稱關心案件真相,最後兩集更關心的是船業公司,一心只想幹掉這頭怪獸,
超高水准的综合制作能力、完美的节奏,加上一群演技在线的演员,这部剧即便拿到国际间与 HBO、wowowo 等相似社会类型影集做比较,也是华人之光。
首先是关于演技部分,表情与台词、画面之间的搭配,完全满分通过,气氛代入感相当强烈,这类型的影集往往带著谎言交织、斗智与谋略,但本片却没有卖弄这些常见的伎俩,剧中演员大部分都是属于心照不宣的演法,不会有太多「心理想著 A,表情也是 A,而嘴上说著 B」、「明明这么明显但还是骗到其他角色」这种情况发生。
再来是对于关键信息不用障眼法、不模糊焦点、不会刻意交代不周,也就是不会矫情的制造反转,而是很科学的,大家没有想到的部份透过抽丝剥茧与时间的推进而有了新的线索,不会让观众有种看了几集所累积的信息都没用这样的感受。
剧中的法律知识,不会太过刻意的去咬文嚼字,加上里面没有那种「超级神探」,所以所有的信息,都来自于每个不同身分的人所具备的独特角度,也没有刻意出错拖累团队的戏码。
理解一件事情、理解一个真相、理解政治、理解利益并不是那么的复杂,难的都是取舍,里面的角色几乎都贯彻了自己从一而终的理念,实际上每个人物的想法都能够理解。
剧中场景是从渔港发生,是所谓的讨海人,在创造文明的背后有著这么一群人卑微的过生活,这种态度与内心的感受,是我看过所有国内外影集里面最真实的!
比纪录片还要真实!
题材部分,牵扯到了「废死」这件事情,这议题也很冲击,我始终认为判断杀人犯没有什么好想的,重罚甚至毙了就好,可是明知死不足惜但又带著矛盾的感受、确实应该如此但又不完美的感觉,每分钟挑战著多数人的价值观。
总之,这部剧真的是神剧,从第一集到最后一集都是,再说一次剧本、质量、演技真的到位,非常推荐各位观赏。
不记得是什么时候什么时机下自己标注了想看,昨天鬼使神差在人人视频上搜索发现居然真的有,于是花了昨天下午晚上和今天早上看完了这部八集迷你剧,分享几个可以讨论的话题1)理想VS现实大概这是所有剧中都会提到的一种冲突与对抗,以此衬托主角的伟大达到刻画人物弧光的目的,同时也是对理想主义者的赞歌,在国产剧中通常表现为主角有着一条路走到黑的性格,还存在完全现实的对照组作为衬托,但是在这部剧中,更多的在刻画男主的纠结,他的内心无时无刻不进行天人交战,一方面他受到爸爸那句“难道我们不是人吗”的影响,从此之后他的每一次辩护,都仿佛在为爸爸,为部落,为那些还在受苦的底层人民而战。
但另一方面他见过这个体系内太多的阴暗面,被坑被骗过无数次,他知道这种以不同化作为抵抗方式的选择同样会毁掉一个人,所以他一直不想让作为官二代的男二参与进去,不想影响他的仕途,而他自己甘愿犯险,因为他知道自己没有什么好失去的了。
2)谁是底层这也是这部剧着重讨论的,男主是阿美族,被告人是印尼人,一个是上一任被压迫的,一个是这一代被欺辱的,前者作为辩论方借着为被告辩论也在发泄着自己这么多年的怨恨,“没有坐在被告席不是因为你们没有做错事,只是因为你们很幸运,你们不用被欺辱,你们可以一直相信世界是温柔的,做错事就要受到惩罚”。
全剧最大的boss看起来是董事长,实则不是,是那些并不需要露面就能享受到一切的人。
我很喜欢的一幕是莉娜要回国的时候,他俩互相以对方的语言告别,这一刻多么希望压迫到此终结,没有下一代被压迫的人。
3)关于废死最开始我以为落脚会在人权论,因为我们要捍卫每个人的人权,但在男主心中并不完全是这个原因,他更认为每个人的环境、背景都不同,所受的压迫程度不同,而他作为公辩人他就是因为被告而存在,他必须完全的了解这个人的过往。
仔细想想我又何尝不是,凭借着简单的案情了解就在内心对被告有了决断,这何尝不是一种偷懒。
喜欢剧中的很多台词,摘抄一部分:“反抗不是拒绝合作,而是拒绝同化”“真正的邪恶是平庸,是认为自己可以置身事外,是不愿意为了正道而放下执念的人。
可是大法官们,根本就不愿意宣告死刑违宪,生命权真的就至高无上么?
法律本来就是权衡和妥协的产物。
不杀,就不能阻止继续杀!
如果需要杀,那就要杀在最好的时刻!
”“跟你说一个笑话:台湾民众将近有7成,对司法公平性缺乏信心,七成五认为,法律只保障有权有势的人,将近八成人认为穷人比有钱人更容易被判死刑。
可是有八成五的民众支持死刑。
”“有一次开庭,被告迟到,法官就提议说笑话比赛,检察官和律师都同意以后,法官就先说了:无罪推定。
检察官也接着说:侦查不公开。
律师也接着说:律师伦理。
正当这些笑话大家觉得不分上下的时候,你知道这个时候发生了什么事情?
被告跑进法庭大喊:庭上,我是冤枉的!
”“你知道为什么你现在还在这个位置上面吗?
废掉你也是取悦群众的一种方式”“只要给群众他们想要的,就不会有人记得他们应得的”“所有的杀戮都一样”
其实我最喜欢的角色是佟宝驹和莉娜,但是这两人相似度比较高,无法成为对照组,而陈令秋这个角色的人物魅力也非常高,且她和莉娜恰恰代表了两种非常有力量的女性形象,非常适合对照分析,所以标题用了她们两个人的名字。
[陈令秋]看剧之前,就留意到短评对陈令秋这个角色讨论度很高,看剧的过程中,我也一次次被陈令秋稳准狠的内在力量所震撼,尤其是最后一集,确实是将她的狡猾、老辣、狠决体现的淋漓尽致,陈令秋是一个非常完整的人物形象。
但是,我必须要说,这个人物形象是完整的,但作为一个人,陈令秋的人格则是残缺的,并且可以预判的将来,她也会将这种残缺一直延续下去。
究竟是怎么样的残缺呢?她是一个虚伪到连自己都骗过的人,她的心里其实没有正义、善良、爱,也没有任何人,只有自己的欲望。
同时,我想到了一位历史上有名的哲学家,卢梭,他把自己的孩子们统统送进孤儿院,然后天天忙着写自己的哲学著作,书中满满的都是对全人类的爱。
我又想到了电影《宇宙探索编辑部》里的男主,天天想着外星人的事,置自己的妻女不顾,直到女儿自杀死了,男主以女儿为借口踏上了一段满是愚蠢和荒诞的寻找外星人之路,最后还真让他找到了外星人,这个故事的内核真的令我极为不适。
我想说的是,陈令秋、卢梭、唐志军他们在内心最深处其实是一样的人,那就是对身边存在的,活生生的人不具备任何的感情(陈令秋)或者表达情感的能力(唐志军),但是他们心中又有自己要实现的目标和理想,为了这些目标,他们会以对人类的关怀和爱为借口,利用民众的善良、同情心、愚昧等等,去实现或者掩盖自己真实的目的。
这类人,能力大的就是卢梭、陈令秋,他们的著作或者政治主张一定也能使一些人受益,能力弱的就如唐志军,让同情关心他的人,鸡飞狗跳、苦不堪言。
[莉娜]看完全剧,我才意识到莉娜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女主角,女生里她的戏份最多,演技赞爆,人物内心的成长线刻画的非常细腻真实动人有力量,充满了人性的魅力和光辉,我非常非常喜欢。
如果从世俗标准判断,一个是印尼移工,一个是政府高官, 莉娜怎么可能和陈令秋放在一起讨论, 但是,戏剧最大的魅力正是在于此,如果没有文学作品,没有影视作品,我们永远也不会把这两个人放在心中做比较,但,现在我们不仅可以做比较,并且比较的结果还是--莉娜完胜!!!
我想到,刘瑜老师说过,一个人能够做到怎样的成绩,除了ta的才华能力以外,最重要的是ta出生在哪个时代,哪个国家。
如果比尔盖茨不是出生在美国,他就不可能成为比尔盖茨。
同理,我在莉娜身上也真的看到了这种无奈和哀伤....她聪明、善良、正义、有责任心,她一步步的克服了现实给她的所有困境,成为了更自信更勇敢的自己。
莉娜的可爱和勇敢是一步步呈现在观众面前的,是一步步提升的。
她从一开始的怯怯诺诺,到和宝驹讨价还价争取翻译的收入,再到卸掉头巾露出秀发,再到为了找证人深入虎穴,再到明明知道继续参与这件事自身会有危险,她都没有丝毫的退缩,就像她给晋平的短信里说“我有能力帮他,我要帮他”,她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不知道为什么,从莉娜一出场,我就被她深深打动,她有一种纯真(不是男人夸奖女人的那种涉世未深好操纵的纯真),眼神里有着执拗和坚定,也有着温柔与羞涩, 那是一种非常原始的魅力,虽然涉世未深但是不易被操纵,事实证明,她很有自己的想法和原则。
莉娜最最最最可爱的一幕是在最后一集,宝驹送了她一条丝巾,她把装丝巾的粉红色袋子还给了宝驹,说“这个袋子给你,你好像很喜欢它,总是带着它”。
哈哈哈哈哈,我和宝驹的心情一样一样的啊,这孩子真的好纯真啊,她都不知道宝驹一直拿着这个袋子,里面装的始终都是这条丝巾啊,只是宝驹不好意思送给她......我真的好喜欢莉娜啊,她才是最值得被赞颂和被看见的女性力量!!!
最后夸一下宝驹,50岁亦正亦邪赛道里最迷人的存在。
他和莉娜一样,内心的原则总是关注到活生生的人,他那句“判决是为了被告而存在”和莉娜的“我有能力帮他,我要帮他”一样,他们没有把人当做实现自己目标的工具,而是把自己的原则落实在每一个真实的、具体的人身上。
这样的人,大概率没办法名利双收,但是那又怎样呢,我们为什么要活在别人制定的赛道上奋力奔跑,我们也可以绕道!!!
近几年看的最好的悬疑剧集之一。
必须承认的是,台剧现在的发展已远超内地,完全不在一个赛道上。
八尺门的辩护人的切入点并不特别。
外籍印尼劳工阿布杀害了雇主一家,由于被害者中包括一个两岁的小女孩,引发强烈的社会讨论。
围绕着案件是否该执行死刑,叙述了与之相关的民族、政治、司法独立、民主、自由、人权和舆论正义等多个问题。
第一在影片结构上,从案件入手嵌套了几层,节奏紧凑、逐步深入。
从印尼劳工和阿美族原住民雇主之间的矛盾,到原住民本身和台湾移民的冲突,到人权和民意的关系,司法和立法独立与政治的妥协,夹杂着父子间的对抗与和解以及几代人的成长和蜕变。
从故事结构上几条线索非常鲜明,节奏把控非常好,在合适的契机冲突升级或给出新的惊喜,一直抓住观众的注意力又不至于用力过猛。
第二在角色塑造上,一贯保持了台剧细节至上的风格,人物塑造非常立体且保持人性的复杂性,没有纯粹的正面和反面角色,而是在各自的定位中保持着一定的合理性。
辩护人佟宝驹是法院公诉的老手,处事自如、深谙法庭规则,即将退休专任律师,但内心深处一直缺乏自我认同,明明是阿美族却拒绝回到部落、拒绝说阿美族语言,多年来与族人甚至父亲的关系也非常紧张;年轻实习员连晋平,有显赫的家庭背景,带着初心和热忱来到法院,认识到政局的黑暗后毅然与父亲决裂;郑令秋,身居高位的人权卫士,表面上不顾民意和立场要捍卫权利,但实际却只是一个权衡利弊的政治家,所有的一切都是她晋升的工具;而犯下滔天血案的阿布,你以为会是一个冷酷血腥的刽子手,却只是一个有应激创伤的少年。
这些角色刻画和台词设计都非常细腻,演员功力十足,加分不少。
第三是立意上,回到了台剧最擅长的人权选题,又夹杂宗教、原住民、家庭、政治等多个热门领域,此剧立意非常深刻。
杀人犯有没有人权?
法律的程序正义是否必要?
法律是否该考虑民意和舆论?
法律到底是绝对的公义还是人性和利益的妥协?
外来务工人员是否收当地法律的保护?
宗教信仰等个人因素是否会影响法官的量刑?
很多敏感话题都得到了充分的讨论和体现。
难能可贵的是,导演在其中并没有明确的立场和倾向,整体上非常克制,没有设置一些绝对化理想化的情节,只是像一个旁观者一样,让所有人说自己的话,让观众自己来体会和判断。
这样反而能够引发更多的反思。
第四在情节设定上,现在的很多作品,是很难有敢于挑战悲剧的。
即使是现实主义的表现手法,为了迎合大部分观众,都会设置一个美好的结局。
本剧的结局可以说是全员BE。
虽然两个男主角都得到了自我的认同和内心的和解,但并没有大众所期待的爽剧结尾。
既没有出现成功的英雄,也没有被纠正的美好。
所有一切在你以为99.99%确定的情况下突然走向了相反的方向。
我认为这是导演最为成功的地方。
悲剧虽然令人难过,但只有悲剧才能令人记忆深刻和引发思考。
最后说几个让我自己最触动的地方,尽量避免剧透。
第一是一句台词:人权本身是与民意相反的。
这也是美国一直非常重视的一个话题,就是民主与自由的关系。
大部分人的民主就是否决了少数人的自由,那我们到底该重视什么?
美国很多司法案件都是围绕这一命题来讨论的,比如最著名的黑人杰克逊案和焚烧旗案。
台湾无论是法官公投还是开庭审议,最终依据常理的法律和大法官群体的意见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权,是否是应该的?
正如剧中佟宝驹所说,死刑这么严肃的事情,实际由法官个人和当时政局的主流思潮或舆论民意所决定,最终变成了犯人的运气好坏。
第二是台词:你给了他们想要的,他们就忘记了自己应该得到什么。
这个就不展开了。
第三是两个家庭父子间的对决。
佟宝驹最终选择了与父亲和解,接受了自己身份也接受了父亲的不易,在个人立场上,最终他从公诉辞职选择了出世;而连晋平却选择了与父亲决裂,坚持自己的原则和处事方式,但他选择的确是入世,要深入到这个体系中去改变现有的状况。
两个主角的线索设定非常巧妙。
即使改为了八集的短剧,但不可避免仍会有电视剧的通病,部分情节有繁琐冗长之处,也有为了推动剧情设置不合情理之处。
但这不失为一部好剧。
一、佟宝驹的辩护策略①二审开庭,先把翻译回避了,保障被告人的程序性权利。
②交叉询问证人:证人1:警员。
证据法规则:交叉询问的范围应当限定于直接询问中涉及的事项以及影响证人可信度的因素。
佟宝驹对警员的反诘问(交叉询问)集中在质疑其可信度。
弹劾证言有两种方法:①证明证人不诚实的品格。
②质疑其作证能力。
佟宝驹提出醉酒事实、让他指认刀柄图——就是质疑警员的观察能力。
这里有一个细节,在反诘问大副时,大副提出“我可以看凶刀的照片吗?
”佟宝驹反对,“这部分超出待证事实。
”也就是:大副作为检方证人,并没有被检方问及这个事项,也就不在辩方反诘问的范围内。
辩方的反诘问应当限于检方直接询问涉及的事项之内。
但是,法官通过行使自由裁量权,同意了这一请求。
因为即使佟宝驹反对,检方大可以再次询问证人,问及到这个事项。
辩方的反对没有意义。
证人2:大副大副说,凶刀是被告人在船上偷走,又带到被害人家中(案发现场)的。
佟宝驹辩护,运用的是意见证据法则:即普通证人只能就亲身感知的事实作证,不能提出自己的推论、猜测、评论。
所以大副的证言不能被法庭采纳。
证人3:渔业公司老板作为幕后黑手,洪老板显然是一个非常厉害的证人。
之前,洪老板就凭借从被害人住处打来的一通电话,敏锐的意识到,辩方可能发现了这个事情。
于是,上庭作证之前,他就精心准备了一套说辞来应对。
可没想到,他不疾不徐的说完,佟宝驹一句“传闻证据”就把他自认为毫无破绽的证言全否了。
洪老板傻眼了:“什么是传闻证据?
”传闻证据就是,被害人与洪老板的对话,由于被害人已经死亡,不能到法庭作证,洪老板只是转述这些话(二手资料),不能被法庭采纳。
但是洪老板太聪明了,明白了这个道理后,马上改变了说辞——改成转述案发现场被告人的话。
被告人阿布多就在法庭坐着,转述他的话不算传闻,可以作为证言被采纳。
且由于语言不通,被告人还无法反驳。
③精神鉴定:申请重新鉴定的策略,真是把法理技巧玩得炉火纯青。
这个方法简直闻所未闻,没有十年的律师实务经验想不出这么狡猾的招数(检方在庭上怕不是气得内心地震了)。
其实,内陆司法,诸如严重犯罪的辩护策略,也基本上和剧里演的差不多,犯罪事实几乎是铁案,没什么推翻的可能,律师基本上闭着眼过——要么找程序瑕疵,要么申请精神鉴定(律师费就这么好赚)。
所以,一开始,律所主任才对佟宝驹说:“不要搞精神鉴定(走过场),在犯罪事实上跟检察官正面对决(才牛逼)。
”回到精神鉴定,佟宝驹的辩护策略是,利用翻译没有具结——那么,翻译转述被告人的话给鉴定人员,相当于传闻,没有证据能力,就能申请重新鉴定。
在这里,编剧又紧接来了下一个炫技——本以为出现“新证据”,法官可以同意鉴定了,没想到又运用吴灿基准把鉴定申请否了。
“吴灿基准”是什么并不重要。
更重要的是背景——台湾地区的判例制度。
判例在英美有“先例拘束原则”,即以判例为主,制定法居于补充地位。
相反,台湾隶属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为主,判例居于补充地位。
但实际上,判例在台湾影响很大,相当于法规的效力(详见:杨仁寿《法学方法论》),这一点与内陆非常不同。
此外,剧中控辩还争论了“国际公约”作为一种法源的效力(运用蔡京京案的判例,争论国际公约是否有“强制效力”)。
检方在反驳蔡京京的判例时,强调不能僵化运用判例设定的“强制基准”,而是要对比两案事实的不同,并进一步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法院判死不应该依赖精神鉴定。
”(暗含检方“不能利用精神鉴定就在严重犯罪中免死”的观点)佟宝驹是怎么反驳的呢?
他显然要强调精神鉴定的重要性。
站在这个立场上,理由是:并非把精神鉴定作为一种程序性事项,而是作为犯罪事实(实体事项)认定的一部分。
强调精神鉴定是判断“教化可能性”要件的重要事实。
教化可能性是实体法定罪的一个要件。
因此,无法准确的精神鉴定,就无法准确判断教化可能性,也就无法准确认定案件事实。
也就是,退一步讲,程序性事项可有可无,但实体事项不能不清不楚就判死刑,这是共识。
在这里,剧本的专业度真的非常好。
编剧几乎是连环炫技的程度。
不看三遍以上,几乎反应不过来其中的法理论证。
最终,法官相当于推翻了吴灿基准,自己还演绎了一番论证理由。
法官认为,即使需要判断教化可能性,其方法也有待检验。
进一步讲,“教化可能性”也许本就是个伪概念,因为它属于犯罪学实证范畴,不是法学概念。
法官还分析了科学与价值的区别,即价值概念可能是一种伪科学。
因为它不像自然科学那样能够运用标准公式得出相同的结果。
精神鉴定,不同的人操作可能有不同的结果,其中就含有强烈的价值因素。
简言之,它不具有自然科学的可证伪性。
(进一步论述可见杨仁寿《法学方法论》)再最后,澄清一点误区。
剧中“具结”的意思,相当于宣誓。
有人认为和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具结”是一个意思,我觉得不对。
其实,剧里的“具结”就是英美法“宣誓”的替代物。
宣誓的来历、依职权宣誓等这些概念,可以参照英美证据法上与神学交叉的那些著作。
二、废死问题:从法律的视角走出来,走到司法与政治的交叉点上,就可以讨论死刑问题。
因此,死刑存废不在本文讨论范畴内,它不是一个纯法律问题。
应该说,是一种人人皆可发表见解的价值命题,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就像在美国,同性恋、堕胎、这都不是纯法律问题。
(当然,剧中也展现了观点:生命权怎么能付诸公投?
生命权是宪法层次的问题,不能交由民意决定)我关注的是晋平对“罪疑惟轻”的一段论述,深刻至极。
他说:“只要有合理怀疑,就要判无罪,等于限制法官的权力,却更容易引起大众质疑。
如果判死刑或无罪都没办法说服自己,就判有罪,但是找理由减刑,这是最安全最保险的做法,这就叫人性。
相反,‘疑罪从无’不符合人性。
”——再加上他对“误判”的认知,我有充分理由怀疑,晋平在台大一定修过内陆刑事诉讼法这门课,并深入了解过赵作海、佘祥林、杜培武、李锦莲等案。
三、司法文明莉娜就是年轻的佟宝驹。
佟宝驹因为家庭变故,不认同部落的生活方式,走出去念书,从此,他的心里就打开了“司法文明”这扇窗户。
但是,部落的老人还停留在原地,他们祖祖孙孙自有一套丛林规则,甚至不理解法律是何物。
就像老船长,也有一套与大海为谋的生存技巧。
当社区的人根本无法理解——佟宝驹为什么要为杀害自己表哥的凶手辩护——只好说,“还不是为了钱。
”警察是第一个理解他的。
因为佟宝驹对他说,“那你为什么当警察?
警察是一份工作。
律师也是我的工作。
”后来,警察为了抓大副阿民,也要背负着与部落为敌的压力。
调查取证时,他向超市老板调取阿民的交易记录。
老板不愿意,“警察了不起啊?
”警察回答:“你有看过CSI吗?
”说到底,警察与佟宝驹是一样的人。
他们虽然站在对立面上(犯罪控制VS人权保障),二人同样在脱离熟人社区与族群部落。
因为其工作、眼界,逐渐开始理解现代司法的运行机制。
就像刘检对佟宝驹说的:“你是执法人员,违背法律,才是叛徒。
”莉娜也无法理解什么叫“辩护”。
她说:“做错了事不应该受到惩罚吗?
”印尼人对救赎,一贯诉诸的是“宗教”,而不是“司法”。
被告人,印尼小伙阿布多,作案后跪在看守所的地上,虔诚的对着光做祷告。
对于惩罚、罪恶、赎罪,他们自有一套宗教上的思维认知。
可以说,他们内心与外界的制度、刑罚机器都是极其疏离、冷漠的。
但是,当晋平领着莉娜走在空荡荡的法庭上,她第一次闯入了人类司法文明的世界。
她感受到了浩大、辽阔、尊严、正义。
她就像一个异族的入侵者,既不能完全理解,却又深深为那寂静里饱含的庄严和哲理而折服。
她说:“我想学法律。
”我完全可以理解这种心态。
我不是法学科班出身,从来没有机会在法学院听过什么课。
我全部的法学知识都是看书自学。
法学,给我打开了与现实生活完全不同的另一个世界。
法律是什么?
我觉得是“人的尊严”。
凡讲司法文明,不可能不强调这个概念。
一开头,佟宝驹就说,“判决是为了被告存在,而不是这个法院。
”在犹疑着买新房子还是申请重新鉴定时,佟宝驹的脑中闪过了父亲的那句话:“难道我们不是人吗?
”当年父亲杀了人,跌跌撞撞回到家,把带血的工具扔在地上,眼里噙着泪光,不停重复着:难道我们不是人吗?
难道我们不是人吗?
难道我们不是人吗?
……佟宝驹想起了母亲临终前对他说:“记得给爸爸寄钱,出狱时去接他。
不要怪爸爸。
”在法庭上重新回想的那一刻,佟宝驹恍然谅解了父亲,谅解了父亲的反抗、勇莽与绝望。
“判决是为了被告存在,而不是法院。
”晋平把这句话重复给他爸时,他爸说:司法中代入个人情感是危险的事情。
”在他爸看来,法官只是冷漠适用法律的机器。
佟宝驹讲了一个笑话,其实挺尬的。
他说:“有一次,被告迟到,法官就提议大家说笑话比赛。
法官先说:‘无罪推定。
哈哈哈哈。
’检察官说,‘侦查不公开。
哈哈哈哈。
’律师说,‘律师伦理。
哈哈哈哈。
’正当大家觉得笑话不分上下的时候,被告跑到法庭,对法官大喊,‘庭上,我是冤枉的!
’哈哈哈哈……”四、落幕有一种法庭文明是,法庭上控辩再激烈、再撕破脸、你死我活,下庭还是要一起打篮球、开huang笑话、洗澡……检察官、辩护人、法官都是法律人,他们使用共同的语言,有着相同的身份认同。
这才是法律人共同体的世界。
一个理念共同体、法律职业认同的世界。
刘检说:在司法里最珍贵的就是真相,而真相就是正义。
”佟宝驹说:“真相、真相,它会使你发疯的。
”这段戏带出了一个思考,也是亘古不变的刑诉法考试题:发现真实还是保障人权?
最后一集,佟宝驹让晋平离开,交待他,遇到记者就说是路过:“记住,法官不语!
”晋平逆着汹涌的人群,哭着走了。
也许,未来等待他的是高墙大院内日复一日、埋首公文的生涯。
他却永远不会忘记在公辩室,与穿着红球衣的宝哥手舞足蹈——那刻的快乐。
才了四集,但是忍不住想要推荐一下!
具体推荐的点,也是我认为此剧让我观剧“难”的点在短评中大概扯了一些。
“这部电视真是一部很难看的剧。
就是字面意义上的难!它看似有关司法律政案件的故事,但事实却是在讲文化身份认同,原住民、新移民、新旧体制转换的冲突,引起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导致的惨案。
然而在我对台湾的知识储备里要捋清这其中的背景和台湾“国族”(岛内自诩)身份构建那可能比理解美国白人、黑人与亚裔及20世纪新移民之间关系还难。
我们一般人对对岸的认识和理解还在大陆台湾、还在对岸的蓝绿正营,对其原住民的族群认知都还在懵懂更妄论理解后来的南亚东南亚为主的新移民构成的更为复杂的岛内族群作为落地生根“台湾人”的共同体的构建与割裂。
然而,这恰恰是我们应该去面对及了解的部分,台湾大陆今天是如何走到此,其岛民个人身份认知是怎样建立随之引导台湾将走向怎样的制度,这部剧我认为可见一斑(且妄猜后续走向,剧终再来评)。
”坐等对此有相关研究的观众出评去学习学习。
除此多说几句,从做工的人开始我在短评中就指出,明显感受到台剧有意识的在完成自己的语言、文化的建构,包括大量使用方言、着重对角色标注文化身份等。
而这部戏以此为基础与创作核心,更是突出。
当然大概可以理解主创的意图,所以看得时候虽然理解,但也不免感觉到内容太过于满,原本这个故事从案件或者从外来务工者或者台湾原住民归属或台湾司政变迁任何一个切片,都可以把故事写得精彩且翔实。
现在这样全面抓,反而每个点都欠口气,对于对台湾不了解的观众如我来说显得过于艰涩与难以触及核心。
但是,同时也能理解主创的野心,原本案件只是所有问题爆发的结果呈现,而根源正是在文化与身份认同的冲突以及历史变化中不断流变的界定(前四集比较是在这个问题上下功夫,后续看剧情走向会立足到个人而非继续群体视角下,咱按自己揣测谈一下),所以主创把个体放置在群体及宏大立意之下来展开故事,这样的拍法不知将如何收尾或者是我担心可能高高举起却没有讲清楚任何观点甚至是事件本身就草草落下帷幕。
但不论如何这部剧都是值得期待和一看的。
终于把全剧看完了。
后半段的侧重和我原先期待的走向不太一样,并且如我一开始所担心的:感觉整体来说,作者想要讨论的话题太多且互相纠缠,导致后半段所有的问题都没有能更深入展开(也许是篇幅也许是这个故事能承载的容量限制)。
很可惜的部分是我以为会回归个体(族群)视角单最终绕来绕去还是把一个个独立个体(角色)放置到了宏大的叙事主题中,把几方角色都脸谱化,让具体的人和事都消解了。
最后的博弈非常精彩,利用(操控)“民意”这个切入点和《zlz-人xz人》可以对比着看仿佛一个硬币的一体两面。
这个处理让整个故事收尾和故事都立住了,但不免有讨巧与回避更深讨论之嫌。
虽然这和现状的焦灼与困境一样,但还是让人很难过和遗憾。
真正让我感觉点睛之笔是第7集的这段台词:被抓的是阿美族,死刑的是外劳……大局,谁的大局,有大就有小,为什么总是你的(司法)比较大呢”“难道你一点也不在乎真相?
“在我们部落有比真相更为重要的东西!
”
《八尺门的辩护人》是我们透视台湾省政党博弈、民意操控的绝佳透视镜,也折射了现实主义创作可以达到怎样的深广度。
台湾省又出电视剧佳作。
新近完结的8集连续剧《八尺门的辩护人》,已经连续两周登顶豆瓣华语口碑剧榜单的NO.1。
《八尺门的辩护人》改编自唐福睿的同名获奖小说,由唐福睿自编自导。
唐福睿曾是律师,跨行写影视小说,之后又跨行成为导演,干一行,行一行。
八尺门位于台湾省基隆市正滨渔港附近,曾是台湾阿美族人的聚居地。
故事由一起发生于八尺门的灭门惨案说起,阿美族船长一家三口,被20岁的印尼籍渔工所杀。
公设辩护人佟宝驹(李铭顺 饰)受命为印尼籍劳工辩护,却不料随着案件的深入,牵扯到盘根错节的势力。
由一起灭门惨案切入外籍劳工为何犯下灭门惨案?
他是有预谋的吗?
真相到底如何?
……如果观众带着这些疑问进入剧集,恐怕会感到失望;真相当然是重要的,只是真相并非剧集的呈现重点,剧集的重点是通过该不该让杀人犯死刑(“杀或不杀”)的博弈,剖析台湾社会族群、外劳、资本、政治等议题。
为死刑犯辩护的公诉辩护人佟宝驹(李铭顺 饰)佟宝驹代表的是“不杀”的一方。
作为公设辩护人,佟宝驹本身就有义务为外籍劳工辩护;他在调查中,亦发现本案存在的诸多疑点……而从私人角度来说,佟宝驹老油条的形象下一直有着未被泯灭的正义感,他全力为外籍劳工辩护也出自一种“同为弱者”的共情。
之于台湾省的汉族人群而言,阿美族是少数族群,也是弱势人群;但对于台湾省的人而言,外籍劳工就成为少数人群和弱势人群……佟宝驹的成长过程中,当族人遭受伤害时,很少有人为族人辩护,也出于这种愤怒,佟宝驹拼命挣脱族群,成为公诉辩护人的他终于“融入”台湾的主流社会,拥有为弱者发声的机会。
但这起命案的复杂性在于:船长一家是阿美族人,是佟宝驹的族人,甚至船长是佟宝驹的远亲。
一向团结的族人,对灭门惨案义愤填膺,自然也就对佟宝驹替杀人犯辩护感到不解和愤怒。
佟宝驹的父亲劝说佟宝驹放弃辩护,既来自族人的压力,“不帮自己人,比狗还不如”;也源于父亲年轻时的境遇,父亲曾因遭遇不平愤而杀人,父亲深知制造不平的人的庞大势力,担忧佟宝驹是蚍蜉撼大树,“站在陆地上,才知道摇晃的是自己”……
佟宝驹的工作不为族人所理解这时,剧集经由“杀或不杀”触及的是台湾省的族群问题。
不仅仅是民众关注这起灭门惨案的判决,台湾省法务事务主管部门的负责人陈令秋(潘仪君 饰)也密切关注。
陈令秋是佟宝驹的前女友,两人在大学时代曾是恋人。
陈令秋并不太在意案件本身的是非曲直,她关注的是“废死”(废除死刑)议题,她支持“废死”,但台湾省主流民意坚持死刑。
陈令秋希望这起灭门惨案可以成为她推动“废死”的契机,所以她一路不断“帮助”佟宝驹,提供辩护策略或者一些被隐蔽的关键信息。
陈令秋(潘仪君 饰)是非常有手腕的政客在这里,剧集经由“杀或不杀”,指向的是台湾省争论不休的“废死”话题。
有人争取让杀人犯免于死刑,但更多人希望杀人犯尽快被处以极刑。
比如渔船所隶属的渔业公司的洪老板,他的渔业公司在鱼类的捕获量上在全球名列前茅。
事实上,印尼渔工愤而杀人,与个人在渔船上遭遇的非人待遇相关,而渔船上的外籍劳工普遍遭到残酷的压榨,并且,渔业公司一直滥捕,从事走私、洗钱等肮脏勾当,甚至涉嫌杀人。
洪老板要求杀人犯“一定要死”,他担心如果凶手开口说话了,渔业公司的各种非法行径会遭到曝光。
渔业公司老总认为杀人犯“一定要死”经由“杀或不杀”,《八尺门的辩护人》揭开台湾渔业资本肮脏的一面,披露了台湾外籍劳工的生存困境。
面对陈令秋的咄咄逼人,洪老板并无怯色,因为他的势力早就渗透到台湾执政党的高层,毕竟选举就是烧钱,有赖于这些大资本家的支持。
执政党的“总召”蒋德仁(台湾地区民意代表总召集人被称为“总召”)早已成为洪老板的爪牙。
蒋德仁与陈令秋又是各取所需的情人关系。
陈令秋透过蒋德仁推行她的“废死”理念,蒋德仁则透过陈令秋了解灭门惨案的推进过程,并对陈令秋“威逼利诱”,要求她不要再插手灭门惨案,让凶手尽快被执行死刑。
政客拿人钱财、替人办事由此,“杀或不杀”便管中窥豹、可见一斑,揭开台湾省政治博弈机关算尽的阴暗一角。
豆瓣上有观众说,《八尺门的辩护人》“难看”,并不是说这部剧差,而是说这部剧并不那么容易进入。
确实如此。
因为剧本看似有通俗的悬疑推理外壳,但编剧经由这起命案延伸出存在于台湾社会的多个复杂议题,纵横交错、千头万绪,它没有浮于表面、沦为社会问题的简单罗列,而是比较自然地编织到情节中去,并直击问题要害。
以上这一切,让《八尺门的辩护人》成为一部不错的剧集。
但它能“封神”——被誉为台湾省写实题材创作的新高峰,更多得益于最后两集的设定,高开神走,让这部剧的各种议题最终收拢为台湾省政党的民意操弄,窥见政治博弈的深不可测,以及政治野心家究竟有多么狠心辣手。
佟宝驹获得了一个“不杀”的核心证据——印尼劳工的护照信息有误,他犯下命案时尚未成年,这也就意味着他完全可以不必执行死刑。
佟宝驹立即将这个消息告知陈令秋,要求再审,陈令秋让佟宝驹不要声张,她会处理好一切。
实际上,因为陈令秋强力推行“废死”,已经损害了更高的政治人物的选举利益,蒋德仁对陈令秋放出狠话:假若灭门惨案凶手不死,那么她的“部长”之位就难保。
蒋德仁此举也有他的政治算计。
因为他酒后闹事的丑闻,为了避免被政党抛弃,他打算推动反对“废死”议题的“公投”,利用台湾省民意反对“废死”来为政党博取声量,同时转移公众对自身丑闻的焦点。
台湾省政客利用民意来转移自身丑闻如此一来,未成年人杀人犯明明可以不死,陈令秋明明如此强烈地反对死刑,她仍然签署了死刑执行书。
这里也就有了全剧最骇人听闻的一句台词:“不杀,就不能阻止继续杀;如果必须要杀,那就要杀在最好的时刻。
”
陈令秋试图“以死废死”也即,哪怕未成年杀人犯可以免于死刑,也丝毫改变不了台湾省民众反对“废死”的民意,他虽“不杀”,但“杀”仍在继续;而既然陈令秋为了自己的政治利益,必须以未成年杀人犯的生命为代价,那就杀了他,并且要将他的“错杀”所带来的利益最大化,这也就是所谓的“杀在最好的时刻”。
一条人命在政治斗争中就这样交易了。
果不其然,在匆匆且偷摸地将杀人犯处死之后,杀人犯是未成年人的消息才第一次宣之于众,台湾省法务事务部门还假惺惺地表态要查出信息泄露来源,而陈令秋煞有介事地在记者会上致歉,脸上闪过不为人所留意的笑意,因为她达到了她的目的——“以死废死”,她以“错杀”论证了“废死”的必要性,也直接影响了之后关于“废死”的“公投”。
虽然民意对死刑的态度并非发生根本扭转,但赞成“废死”和废票的比例也达到最高,成为台湾省“废死”运动的最大突破。
成功玩弄民意的政客,脸上难掩笑意固然佟宝驹才是《八尺门的辩护人》当之无愧的第一主角,他也是正义力量的化身,但陈令秋才是《八尺门的辩护人》刻画得最为深刻复杂的角色,由一个女性来承担这样的功能更显难得。
在采取选票制度的机制中,政治人物为了讨好选民、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可以虚伪到怎样的地步,在陈令秋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而民意的操弄又是可以多么地“神出鬼没”“鬼斧神工”,经由陈令秋和蒋德仁的运作也可见一斑。
《八尺门的辩护人》由此成为华语剧集里少见且顶尖的政治剧。
当然,这部剧的一些缺点也很明显,比如新人替代役的戏份总体寡淡;再比如剧集看似以中立客观的态度呈现“废死”与否这一议题,可实际上剧集的价值立场明显偏向于“废死”,其对“废死”的一系列理由又不具备说服力,诸如杀人犯往往是社会弱势群体,他们是社会问题的“结果”,社会应该反思云云……然而,再完美的社会都会有扭曲人格的人存在;谁也没有权利替受害人的家人谈“饶恕”,不谈受害人的人权,大谈死刑犯的人权荒诞可笑;真有社会问题存在也不该由被害人承担,社会的改进与死刑的存在并不相悖。
至于死刑可能杀错人的理由也站不住脚,随着司法的完善,死刑的执行本身就很少也很严谨,死刑的吓阻功能不应舍弃。
《八尺门的辩护人》无法为“废死”提供坚实的理由,这就让佟宝驹的一些台词和理念看似善良正义,却很容易陷入“伪善”“伪正义”的困境中。
比如“判决是为了被告存在的,不是为了法官,不是被害人”,佟宝驹好像忘了,被告席上不只有弱者,也有权贵;而大结局时,在未成年杀人犯被处死后,佟宝驹愤慨地呐喊“所有的杀戮都一样”,将杀人犯杀人之“杀”,与杀人犯被处死之“杀”等同,偷换概念且相对主义。
无论如何,《八尺门的辩护人》值得我们以批判性视角欣赏。
它是我们透视台湾省政党博弈、民意操控的绝佳透视镜,也折射了现实主义创作可以达到怎样的深广度。
——首发澎湃新闻·有戏——
同样是海岛,同样是渔民,同样是表现本地居民对外来人口的偏见、歧视和暴力,看完本片,我想起了《雪落香杉树》的故事。
相比较两个故事的相同和不同之处,或许可以理清本片的一些思考。
一、台湾人对印尼劳工的暴力本片最核心、最突出表达的一组矛盾,就是台湾人和印尼劳工的矛盾。
又因为台湾捕鱼业发达,海上作业艰苦,雇佣的印尼渔民人数最多,因此渔船暴力显得格外突出。
渔船就是个小政治团体,台湾老板打压台湾渔民,台湾渔民再联手排外压榨印尼劳工。
印尼劳工就是那条引诱鲨鱼的鲭鱼,被人为放置在了整条食物链的最底层。
他们的命甚至不如打捞上来的海货值钱。
没有人听得懂他们说的话,也没人愿意听他们说话。
他们长期忍受着从信仰、外貌到语言、国籍等各方面的歧视,甚至到了法庭上,每天都有无数的居民在催他们去死,因为他们在不属于他们的土地上谋生,因为他们在当地人都不愿意从事的苦差里讨生活,因此他们就该无法享有和台湾居民同等的人权,就该心怀感恩,承受一切。
二、新台民对原住民的暴力本片的另外一组对照组,是男主的爸爸和印尼劳工阿布都拉。
因为他们的经历是如此的相似,相似到我们都要差点忘记了,男主的爸爸可不是印尼劳工,而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台湾人。
不过也正因太过于土生土长,最名正言顺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原住民,竟然也遭受到了来自后来者的歧视。
偶然看过一个台湾少数民族诗人莫那能的诗歌,才了解到原来台湾还有这么多的少数民族,这些少数民族,就在几十年前都还保持着原始的生活习惯。
在他们的心中,政权,国别,都是很虚无的东西,他们只认定一样,那就是脚下生长着作物、供给他们能量的土地。
“政权,请你退去土地才是我的母亲。
政权,请你闭口母亲不是压迫的理由。
”——莫那能长诗《燃烧》然而现如今,在自己的土地上,他们却被新台民以歧视的口吻称呼为“乡胞”。
甚至于和新台民交流的时候,还要去请翻译。
他们缩在美丽岛的一角,像一群海蟑螂一样靠着渔船操持艰苦的生计,最靠近大海,也最靠近在渔船上被折磨致死的命运。
他们和印尼人的命运,到底又有什么区别。
可能区别只在于,男主的爸爸在自己的土地上杀了人,最终失去了十多年的自由。
而阿布都拉在不属于自己的土地上杀了人,他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三、所有的杀戮都是一样的,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力废死投票,死刑投票,政治选举等等,运作的基本原理只有一个,少数服从多数。
若8.5成的人赞成死刑,那么依照大多数人的意愿,予以此人死刑。
若5成以上的人赞同此选民当选,那么依照大多数人的意愿,予以此人职位。
少数服从多数,实际上也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力。
人类从茹毛饮血的社会开始,就喜欢报团取暖,喜欢党同伐异。
对于新台民来说,原住民是少数;对于本地人来说,印尼劳工是少数。
少数的生存空间,就这样逐渐被压榨紧缩,直到逼得人喘不过气来。
用刀杀人,和用民意杀人,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
在海上杀人,和在死刑场上杀人,本质上也是一样的。
都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力。
相比之下,雪落香杉树讨论的面则要窄一些。
可能也是因为台湾的问题真的更错综复杂一些。
而创作组把这些内容都表达出来了,而且很清晰很有层次。
很喜欢最后一集男主得知印尼劳工死讯后愤怒的嘶吼。
困兽之斗。
匹夫之怒。
淋漓尽致。
看了很多年的豆瓣,第一次评论,为什么咧,在好看的剧,我自己看就行了,但这个剧看完后久久得不到平静,想来抒发一下,最后一集,一句台词,不杀怎么阻止未来继续杀,要杀,杀的要是时候,太震撼了,所谓正义,很难平衡,也不说太多,这部剧让心灵得到了一些升华,人啊,有所寄托就是最大的幸福,不需要得到很多物质,有牵挂你的人,有你牵挂的人,足够了,安逸的生活
政治版大卫戈尔的一生,不是个人喜欢的类型,节奏过于缓慢,很台湾
在“拆案-查案-破案-审案”的进行上,进行得有些可期也未有更多突破;同样「热血菜鸟+老油条」的角色配搭又或完全冷调的背景设置,看了也有些熟悉。让这个故事变得更加独特的,可能依然是对于诸多社会议题的触及:外籍劳工生存现状、废死、族群关系...数种语言的交织,案件中各方对利益的认识;八集是个相当合适的集数,来讲完整个故事。“佟宝驹”登场的“Holy妈祖”就相当洗脑,李铭顺的演绎依然很出色;若有下季,他依然可以继续带队进入另个案件。能做到这点的罪案剧,已经可以交及格卷了。
😃😃😃作为一个不久前刚刚看完大卫戈尔的人,看到开头讨论死刑有点惊讶那么巧,这部剧很久之前就有点兴趣。看完了只能说都是神经。首先,死刑不能被废除,其次,制造冤案制造筹码参与政治斗争在两个地狱不同的作品里展现的淋漓尽致。你想证明死刑应该废除,那你就要用这种方法证明司法漏洞真的是好笑的很,这部剧给一星我都觉得太多太多了。还有还有,只有一个中国,台湾不是一个国家,癫剧还是不要太颠了,浪费时间,浪费时间,真的特别浪费时间
节奏还是有些慢
判决是为了被告人存在的吗杀了人个个都会找理由为什么杀你不杀别人,都判无罪好了放出来你打我我打你你杀我我杀你😂人权和民意相悖那人和民是相悖的吗,谁是人?谁是民?民都是愚民是吧有感情会冲动容易被利用带节奏。人和民分裂,你人都不是。大概就是阶级吧,阶级大概会分三阶九级,就是这么复杂,就是有那么多的矛盾,每个人都可能同时为上层下层,所以双重标准无处不在。底层人的生死,上层人的喜好。
太想模仿争议电影《大卫戈尔的一生》,通过故意制造冤案来推动立法,并不反思司法各环节执行是否严谨尽责,也不呼吁提升极刑门槛,只看到了人死不能复生,因害怕杀错人,所以干脆废除死刑?这不是因噎废食是啥呢?受害者的人权呢?本作难道不是跟风政治正确的闪耀大栗子吗?三星半给公辨人人物塑造。
这个李铭顺总是这个模式
湾湾的严肃剧质量不错,但就是很难让人看下去
恶人自有恶报吗
台湾同胞拍的剧三观越来越扭曲了,以前宣传搞基,现在又宣传废除死刑,不忍直视,5集弃
执行后我才明白陈令秋那句“不杀,就不能阻止继续杀”是什么意思😢
就绕着一个故事说啊说 好无聊
弱势群体的权益 谁来保护?尤其是不完美受害者的弱势群体
剧本厉害的地方在于开了无数个议题,虽未能尽善尽美,却几乎面面兼顾,并且堵死了每种立场的绝对性,甚至全剧尽管倾向废死却又用政客虚伪的“以杀止杀”来完成最后一个笑话(说这部是被动的《大卫戈尔的一生》不敢苟同);与之而来的自然也就是荒诞而无解的多重困境——全剧数次避开了关于“死者的人权”的质疑。但除此之外,故事里每个人物的“身份”属性及其带来的困境与认同才是最与众不同的看点,印尼劳工、阿美族原住民、佛教徒、基督徒、伊斯兰教徒,甚至包括TW等。不赞同废死,但死刑需要更严谨的判决过程。P.S.互相伤害的永远都是同为下层、边缘、穷困的不同人群。
一件「海滨命案」牵扯出各方利益,对于被告人而言,是人生结局,对于公设辩护人而言,是真相与正义,对于渔业公司而言,是必须被掩埋的罪恶,而对于法务部部长,则是可用以推行司法观念的政治筹码。人人都有那么多话要说,唯独风波中心的阿布杜尔无法为自己言说。底层小民的命从来不是攥在自己手里。怡容这一角色有些多余,又很单薄,甚至还有些性别刻板印象,连晋平他爸的介入也有些勉强,但皆属旁枝,瑕不掩瑜。原住民论题、废除死刑、司法公正,另一个社会在争辩什么,而我们又在争辩什么?此地与对岸已太遥远,唯有祝福。
“不杀就不能阻止继续杀,如果必须杀,那就要选择一个最好的时刻。”所以审批了,然后改变民意了。可是之后呢,民众依旧是政治博弈的棋子,富人依旧为所欲为,底层人依旧互相碾压,莲雾们走进社会,被塑造成一批陈令秋,继续以“最恰当”“最睿智”的方式管理这个体制。审判为了废死诉求,为了渔业出口,为了政治资本,为了经济帮扶,但始终不是为了被告。
又是一部角度刁钻的台湾议题剧。野心很大,各方视角和观点铺得很开,但最有力度的还是公投前陈令秋的“以杀止杀,如果非杀不可,就要在最需要的时候杀”,和《大卫•戈尔的一生》可以形成对照组,大卫•戈尔以不假思索的态度展现自我牺牲以杀止杀的悲壮,但八尺门中用陈令秋的反转对“以杀止杀”有延展与反思。可能是原著作者半路出家又自编自导的关系,掌控力不足影响到观剧体验,很多重要打点不清晰或不在更有力道的位置,经常发生某些重大转折后,各方反应表现相当不充分,时间线也略跳。如果跟着主角佟宝驹的人物逻辑捋下来,就会发现他很多态度转变只有结果,原因要么没展现要么非常隐晦,他对海滨命案燃起信念居然只有一场被刘家恒奚落的球赛来推导,相当轻率。太多的场景就像把人物摆在一起进行辩论,总有种不自然的夹生感。
“人权和民意本身就是冲突的”“死刑本来就是政治问题”听听这是什么话??捏着鼻子看完。觉得案件存在疑点就查清楚洗清楚疑点,硬扯废死是什么鬼。在我看来,所有支持废死的都是出于自己的私利:为了免于死亡的责罚,为了凌驾于法律和民意,为了凸显自己与“愚民”的不同。还有最后最可笑的是我也没看懂本是司法执行的问题,居然还推动废死,莫名其妙地呼应了“愚民”。行吧行吧。这就是你瓣最爱的不讲逻辑的一套我知道我知道。
拍得真的非常棒,台剧水平这几年有质的飞跃。我一直觉得台湾原住民长得特别好看,轮廓很深。
第一次碰到短评被删的情况,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