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这部影片有种觉得它故弄玄虚的感觉,片子里女人(应该是主人公的女朋友)和狗都是幻觉,那么从头到尾只有主人公一个人,并且他只是一个人质并不是劫匪,那么整个影片讲的只是一个失忆的人质自救的故事。
这样的情节只值5分钟,那这90分钟的剧情到底要讲什么了?
我看完思考了一下,回想主人公把自己当成劫匪时好像真的融入了劫匪这个角色。
后来还杀死了自己女朋友的幻象,那么这部电影会不会是在探讨一个人的记忆和对自己身份的认定能决定一个人究竟是谁的问题呢?
你完全认定自己是劫匪的时候他就变成了劫匪,那么一个人根本就没有决定你一定会是什么样的人的本性。
你的记忆和自我身份的认定完全的决定了你是谁
我吧,看完了吧,教的没看懂,想自己水平不高,来看看大家的高见,原来和我差不多。
失事+失忆,被劫持,出事,自救,这个片子就布先生一个人,有俩打酱油的,其实也没太大意思。
歪头大狗算是男猪坚持下去的一个动力,问题是,这狗哪来的?
十点开始看,还觉得,完了,又晚睡觉了,结果快进的十点半,结束战斗,还不影响剧情。
不过老布的演技真的没的说,话说他老是这么悲催的角色,长的就命苦
首先应该肯定影帝的表演,没得说,完美的细节诠释让一些偶像明星在此刻灰飞烟灭。
个人很喜欢此类影片,语言少,表现多,很容易让我进入剧情。
最初主人公表现出的是我们一般人都会有的反应:痛苦、绝望、愤怒。
但不同的是,在每个选择面前他都会选择积极的那面。
尽管折腾了一番发现回到了原点,他还是能拖着一条废腿爬上了布满苔藓的山崖上。
虽然由于脑震荡暂时丧失了记忆,但有几个细节可以表示他内心并非恶人,首先是开始他认为自己就是那个劫匪得时候,他对有可能是自己杀死了银行出纳这件事表现出极大的内疚,其次是当他发现后备箱里有很多美元时,并没有感到极大的兴奋,包括烧钱取暖,也没在身上带一分钱。
最后是那条可爱的小狗,这是他童年美好记忆的展现,并且可以给他以动力、方向,让他最终可以逃离困境。
PS:此部电影完全可以当做一个90分钟的表演教学课。
所以长相变态的人就老爱演变态心理片。
男主头丝不清爽,哪里翻下来往哪里爬呀,或者沿河往下游去啊。
不过大概人家就是不想走出森林,存心了了原地兜圈,好凑足一个半小时长度成为电影。
结局还是有点意思的,如果长度能缩减三分之二,可以推荐一下。
有些无聊,内容太空,电影的镜头对着的场景十几分钟不变,主角在地上满山的爬...这部电影前后花了我大概4个小时才看完,中间看的实在无聊竟然睡着了。
我想除了狂热的粉丝和电影爱好者,大概没有人会专门去电影院看这么一部“无聊”的电影了吧。
剧情串起来之后也很简单,落在森林中的失事轿车,失忆加上双腿受伤的幸存者,如何生存,要不要求救? 黑色幽默式的悬念揭晓,他以为自己是抢劫银行的嫌犯之一,所以他所作的一切都是在抢劫犯的立场,包括不敢向外界求救,包括掐死他幻想出来的银行女职员(其实是他女友的外貌)等,然而快到结束时才忆起自己其实是被抢劫犯挟持的人质,还有那条狗似乎也只是他幻想出来的伴而已,颇有些荒诞而讽刺的故事。
电影的主题,大概是想说明,人的性格行为很大程度上受其经历或记忆的影响,不同的记忆甚至可以决定同一个人作出不同的判断和行为。
电影Dark City中描述的不同的记忆更换后人的角色也更换的情节,和这部电影有着相似的表述。
首先要解决的是脚被卡在车里的困境,可以找工具拆车撬车,撞开变形的车门利用体重硬挣也是一个办法,利用安全带和树棍当夹板固定骨折也是做的很好,车坐垫皮也当绑带用,海绵当绷带清洁并包扎伤口防止泥水污染车上要是有宽有透明胶布就更好了,有螺丝刀刻刀什么 的更好,这些工具应该备在车上,自己也应该带上一把莫拉小刀或者大1217刀,备用,扒死人的衣服来御寒是正确的,如果是爬行,还要扒下死人的鞋子绑在前臂上当垫子,极端的还可能要割下腿肉来当干粮,深山老林没吃没喝你就很快虚弱并死亡,其次是武器,影片中的野兽是北美山狮,体形不大,但一样是会袭击人类的,用鞋带在棍子上绑上大石块做成石斧防身,总之要充分灵活利用车上的一切,接喝雨水也是必须的,没有水,人会很快虚脱,至于能捡到抗生素纯属YY,有一把手枪当然是最好,但你也别乱放枪啊,子弹是宝贵的,不到万不得已是不能开枪的,没有储存雨水的东西,就要利用海绵,能引火是最好,至少要烤几块劫匪肉带在身边充饥,在绝望求生情况下这应该是首要 考虑.如果自己带不动那些钱,就要迅速把钱用塑料布皮革袋子包好,埋藏在周围干燥有标志的地方,以后 回来取.用尸体来防御山狮的袭击是好办法.最好是别离开车子.要走也要看清道路.
精湛的演技也弥补不了剧本上的硬伤几点疑问:1、出了车祸的男人竟然可以只依靠一小块牛肉干、一条蚯蚓度过6、7天,这是何等神奇的事情,我想问的是:“您吃的是火星人的肉吧”,就这样滚山崖、越湍流、斗流氓,在最后的时候竟然还有力气将一具尸体重重的踹到了马路中央,这也不禁让我想起那句话“别看我瘦,我骨头里都是肉”2、当他醒来的时候,茫然四顾,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后边的座位上有一个陌生的男尸,前方不远处也有一具男尸。
这究竟是哪?
我是谁呢?
很明显,他失忆了,忘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可是就在他和那条狗对话的时候竟然冒出了那句话“我小的时候也养过一条狗”。
难道他忘记的仅仅是几小时前的事情么?
20几年前的事情全都消失殆尽?
令人费解。
3、我承认美国地域广阔,我也承认美国交通发达。
可是,一个有着惨败脸色的嫌疑犯的尸体躺在马路边上6、7天竟然无人发现,难道这条道路不通?
如果不通可最后哪来的车载他走呢?
令人费解。
4、车祸中,男人的膝盖处受到了很重的伤,以至于他等到第三天才用尽全力打开车门逃了出去。
在进行了简单的包扎救护后,这个男人就毅然决然的放弃身边众多的长短粗细各种木棍儿而采取最原始的爬行方式寻找出路。
我看着主人公每爬行的一步心里就替他疼。
这是何等的勇敢和无畏。
也许他想说的就是“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5、一个男主角,一个男配角,三具死尸,一个女人,几个怪兽就共同演绎了这出戏。
在整部电影中,他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F U C K,这也大大的锻炼了我的英语听力和口语水平。
将近两个小时的时间,绝对的男主角,如果不是如此痴迷AB,我早洗洗睡了。
一个人的电影,就是Adrien Brody一个人在那里摸爬滚打,不断回忆。
美洲狮是真实的,那条狗是否是真实的都值得怀疑。
这样的电影,对于演员来说绝对是一种极大的挑战和折磨。
而Adrien Brody基本能够胜任这种挑战,毕竟是影帝,演技毋庸置疑。
挺有意思的 一直看完了 ,他的内心潜意识里面 幻想出他的女友 其实是在鼓励他 并且帮助他。
那个狗 是不是他小时候的玩伴 或者潜意识的 帮助?
不能说不好看,我觉得主角的表演很精彩,那种绝望和希望之间的挣扎和努力。
无论是那个女人还是那只狗,可能都没存在过,存在的是他本来的求生欲望,幸好到结尾得知他只是一个无辜的人,而不是罪犯。
在这样的境况之下,能坚持活下去的有多少呢,当他找到枪的时候我觉得选择自杀也挺好。
不过可能电影想表达的是人终究还是希望活着的,虽然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是一种本能。
但是在“生存”的诱惑之下,他还是显露出了人的本性。
刚开始,他对那只狮子(没看清是老虎还是熊还是狮子)咬噬远处的尸体时,他都开枪阻止了。
但是后来他却主动将一具尸体扔向了狮子。
嗯,确实,他没错。
還是一個時效性的片子,今天看來就沒什麼亮點了。不過總的來說其實也沒什麼亮點。故事也很一般,鏡頭語言也沒有什麼太出彩的地方。如果說隱喻,也沒有一個明顯的trigger來提示觀眾,做DVD片就足夠了
一个半小时 台词就 两句话
人兽杂交里的男猪脚,整部片子一直在爬啊爬,爬毛毛啊,强烈建议只看最后10分钟
挺好看的,囧男演技精湛的一比
我喜欢 他以为自己是劫匪最后原来是...
乍一看有点像狮门的《活埋》,可没人家精雕细琢的剧本,若发散联想也有几分类似李安的《少年派》,却又没人家出神入化的特效。纯靠演技撑下来的,不容易。
看得睡着了
真心不推荐看,但是我还挺喜欢的。 太慢
想要模仿活埋但是完全不行的电影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带安全带
adrien brody 你好帅
good picture
不知道为什么特爱这种不多话的挣扎(明显是因为字幕很少敲起来方便好嘛!!
男主是我的菜= =
画虎不成反类犬
12-02-28-SYD
为了演员,不过真是坑爹的惊悚片啊
实在是不好看拙劣的效仿之作 最后搞出一个噱头来
布洛迪长了张“为什么倒霉的总是我”的脸,显然接演这部独角戏是他霉运的表现。
荒野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