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的第一个新意在于从杀人犯的角度来叙述整个故事。
试想,如果我们仍以惯常的侦破视角来看待,肯定会将凶手想象成一个极度变态的衣冠禽兽,会将他的居住场所想象成有如墓穴般的阴暗之地,会将常见的连环杀手特征逐个安在他身上。
然而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我们的布鲁克斯先生打破了所有的既定规则:他身体健康,事业有成,没有特殊的残酷遭遇(较之《德州电锯杀人狂》的丑陋面容及许多因心理阴影而人格扭曲的杀手);他待人随和,有心爱的妻子和女儿(较之《沉默的羔羊》中汉尼拔的盛气凌人和独来独往);他知道自己在犯罪,也为此感到不安,从不找一些冠冕堂皇的借口(较之《七宗罪》里那个以道德之名杀人的罪犯);他思想缜密,自制力强,不会因为失误或玩弄猎物而出现破坏性极强的追杀场面,杀人后即使十分陶醉不舍,也会果断的销毁一切证据,绝不会留下一些纪念品啥的……可以说,布鲁克斯先生近乎完美,杀人被他演绎为一场高雅的行为艺术,甚至让人有一种享受的感觉,真正应了那句话:欣赏极致的美是需要勇气的。
然而,百密终有一疏,布鲁克斯先生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心爱的女儿会继承了他嗜杀的天性。
他的保密工作做得滴水不漏,女儿绝对不可能是通过耳濡目染而导致心灵扭曲,唯一的解释只有——DNA早已决定一切,就像先天遗传的绝症一样。
更令人烦心的是,女儿并不如他那样聪明谨慎,引得警察来家中调查。
为了保护爱女,布鲁克斯先生第一次违背自己的原则做了一次案。
然而,即便他逃过了警察的追捕、逃过了良心的谴责、成功维护了自己的女儿,他依然逃不过可能被亲生爱女杀害的恐惧。
这个完美先生终于也有了一个摆脱不了的梦魇……不得不说,这个以杀人犯的日常生活为视角的叙述方式十分有趣,但感觉也十分“危险”呢!
因为看电影时,我感到自己完全站在布鲁克斯这一边,陶醉在他的完美犯罪中,且非常鄙视那些给他添乱的蠢人,这这这真是很危险啊!!
最近还注意到另一部有些相似的电影——《面具之后》(Behind the Mask: The Rise of Leslie Vernon),也是站在杀人犯的角度叙述故事,且采用了新闻记录片的拍摄方式,看了一点,觉得有点意思,但我还是很讨厌那种粗糙的DV纪实风格。
今年的好片之一,演员表演都很到位,由其是两位男主角。
Brooks这片子应该不算是人格分裂片,Marshell只能算是他心中的另一面而已,是一种意见。
因为一开始导演就安排了Marshell的出现,所以本片也算不上悬疑片。
如果定位影片类型的话,我觉得就是一部犯罪剧情片。
Brooks一直在和自己斗争,Marshell作为他心中恐怖欲望的代表不断的出现,使得Brooks有了双重的生活。
在绝大多数人面前,他是成功的商人、父亲、丈夫、乐于慈善事业以至于被评为年度人年。
在被他杀的人面前,他是个绝对的恶魔。
无声无息的走到你的面前,毫不犹豫的开枪射杀。
冷酷的面无表情而且沉着老练的处理好一切。
在网上看到很多人评价Brooks认为其不是变态,只是沉溺于杀人的快感。
我觉得他不止是如此,他不只是射杀,他最大的嗜好是杀人后摆放尸体然后拍照,回到他的老窝后自己欣赏由他带来的死亡的美。
影片前始一段,他在杀完人后回来处理照片时,他觉得其中一张照片实在太美想保留住,这时Marshell提醒了他,不要留下任何的痕迹,上楼去找他妻子回到正常的生活中,杀戮快感的游戏已经结束。
Marshell这个人物或者确切说是思想刻化的也很有意思,他放纵自己的欲望的同时也知道享受过后如何恢复自己,他也并不是每次都以向Brooks要求自己的欲望而出现,在很多日常生活中,Marshell经常作为一种参考意见出现。
说到这儿我又想说Brooks这个人的本性。
估计很多人认为影片中rooks是代表正义与正常,Marshell代表邪恶与放纵,我觉的不是这样。
Marshell只是作为一种参考意见出现,很多事都是Brooks主观上去做的,很多时候Marshell所提的意见都已经在Brooks的脑海里出现了,所以不应该做一切问题都归结到Marshell的身上,Brooks本身的思想也有问题,只是Brooks是在矛盾状态中而Marshell的意见使Brooks的思想天平发生了变化而已。
当Smith这个角色出现后,Brooks的“平静”的生活发生了改变。
Smith这个角色代表了什么呢?
我觉得是代表了所有人们中的一个,而且这个人也一样有着如同Brooks般的放肆的欲望,只是Smith还没有把它发泻出来,或者准确的说是如何发泻出来。
而当Smith发现了Brooks,就如同一个孤单的孩子遇见了另一个大孩子,这个孤单的孩子的要求很简单,就是大孩子带着他一起玩。
Brooks和Marshell呢,他们一致认为这是个麻烦,但碍于当时他们并不了解Smith,不能够把所有问题处理干净,所以只能无奈的答应了Smith的要求。
短暂的接触后,Brooks和Marshell发现Smith这个人其实很简单,但Brooks并不急于除掉Smith,而是有了另一种打算,他想利用Smith来结束自己的矛盾的一生。
说到这儿,不得不提影片的两个分支剧情了。
一是追捕Brooks的女警,此女有6000万美元的财富还在做着一线的干探,而且还很有成绩,成功逮捕过数名连环杀手。
Brooks还是很中意这个女警的。
而女警在追捕Brooks的过程中正在受到离婚官司和在逃杀人犯报复的困挠。
二是Brooks的女儿,带着疑问绰学回家。
然后先是报料怀孕,后又涉及一桩谋杀案。
关于Brooks女儿涉及到的凶杀案,Brooks和Marshell认为是Brooks的女儿继承了父亲的杀戮欲望从而加以判断他女儿以后也会杀他。
但是片中并没有任证据表明Brooks的女儿杀人了,即使是她的怀孕和宝马车丢失以及对凶案的发生显的毫不在意。
对Brooks女儿杀人行为的判断我觉得完全是出于Brooks的臆想,包括他去以相似手法作案为女儿制造不在场证明,都是主观臆想影响的。
这部份为影片的结局打下了伏笔。
话题再回到Brooks为自己选的结局上。
Brooks曾打算让Smith杀了自己,让Brooks这个名字的消失成为结局,因为这可能是最好的结局。
但影片的结局却转了一个弯,Brooks杀了Smith,并制造了Smith是连环杀手的假像。
Brooks是什么时候改变主意的呢?
不是当天才改变的主意,应该是在他写完曾想立的遗嘱之后,这只老狐狸马上自私的改变了主意,虽然他在杀人时很无情,但他在家人面前的亲情也让他无法抗拒。
他先帮助女警除掉了她的前夫,解决了她前夫给她制造的问题。
然后设计将她引到在逃杀人犯的住地,让她自己去解决自己的问题。
Brooks对Smith则是满足了他的欲望后设计引他入局,之所以没有直接找个地方解决Smith是因为,首先他要教会Smith如何用做出杀人的一步,其次是发现将用在自己身上的完美消失更适合用在Smith身上。
影片中最后的Brooks惊醒于女儿杀自己的梦境中,这也是Brooks的最佳结局了。
通常这种杀人犯都会被捉或被杀,不知道导演和编剧是不是认为如果Brooks被Smith一枪打死然后消失于世界的结局对他来说太仁慈了,所以影片的结局是不管Brooks是否再杀人,他将终生活在自己内心的矛盾、臆想带来的恐惧与自责之中。
以后会有数不尽的恶梦去等着他......回顾一下影片。
影片中的部分台词和场面真的让人记忆深刻。
开场时Marshell在Brooks沉寂两年后再次勾引他去杀人时两人的对白,这个部份似乎就在我们的现实中,对人被欲望迷惑失去自制的矛盾心里的表述。
女警指出这次杀人中人物尸体排放没有以前那么浪漫,表现出Brooks是在内心挣扎中做的案,包括发现窗帘是打开的对他心情的影响。
在第一次去接Smith时,Brooks和Marshell希望Smith被车撞死时,两人哈哈大笑的场面,演员刻化的实在是太到位了。
Brooks去女儿学校做案时,在飞机上不断的念的台词,我不是教徒不知道是出自圣经的哪个部份,但是这一段表现Brooks内心的矛盾也很到位。
Brooks最后打电话给女警,问她为什么当警察,这段我没看明白,想不通在这部片子中这段内容想表现什么。
网上看到有人质疑女警是如何发现案发现场窗帘是开着的,这点片中好像说明了,是窗帘拉的太紧产生疑点,然后女警在去对面楼取证时认定的。
跟踪Smith应该是感觉为主,Smith的疑点在于第一次见女警时他说自己是业余摄影的,喜欢摄影的人通常都会仔细观查自己周围的场景,所以他没理由对对面楼的事没什么可说的。
当然,不合逻辑的事在片中有很多,如Brooks的老巢是否在他家?
如果在他家的话那他的车库位置在哪儿,他做过很多案子,假如某次他做完案子回家正赶上老婆在车库里,他的一些罪证肯定要曝露的。
还有Brooks去女儿学校做案时车停的位置,Brooks这样的名人车也很容易被人注意到,由其是他开的貌似是一量老型的Volvo,更容易让人辨别,怎么会没人认出的?
或者说是每一次他做案时,都是开自己那辆车去的,都没有认识的人发现?
最后的Smith搬家部份也有疑点,可以认定是Brooks配了屋门钥匙假扮Smith请了搬家公司,而不是Smith自己办的。
如果Smith是自己搬的想逃开女警的困挠的话一定不会留下搬家公司的单子,而如果是Brooks办的又怎么能让Smith显的完全不知情呢?
(剧中好像没有Smith关于搬家的说明)Brooks去接Smith的时候,Smith是刚刚从家里出来,为什么不是在新搬去的地方见面呢。
如果说Smith在原来的地方与Brooks见面是为了小心女警的追踪,那在女警不知Smith搬家的情况下,Smith与Brooks在新家的地方见面不是更不容易被发现吗?
如果是为了刻意制造Smith没有搬家的假象,那我觉得没有必要,因为这个时候Brooks已经处理了所有Smith家里对他不利的证据,而且Brooks一心想把女警引到在逃杀人犯住的地方,直接去那里见面不是更好吗?
电影有时可能不需要太严谨的逻辑,不利于艺术的表达。
总的来说这是一部值得看的片子,对能够接受剧情片的朋友,我向大家推荐这部关于犯罪心理的好片。
对了,写到这里勿然想到,这部片子里好像没什么背影音乐,完全是人物心理的声音化,又是一大看点,大家一同感受一下吧。
经典台词。
“她有问题”“她还有更大的问题”“我爱死你这种想法了”“在我做姆指纹杀手之前用过很多种方法杀过很多人”“上帝赐给我宁静 去接受我所不能改变的 给我勇气 去改变我所能改变的 并给我智慧去分辨两者的不同 坦然承受这罪孽的世界 按其现实本相 而非照我所愿 相信神 我只需归顺您的意志 凡事定会归正修直 如此 我可欢度今生 来世也将与神同在 永享无上的幸福 阿门”
很無奈很無奈的時候....冷血如我也遭遇過這樣的時候,看什麼都是灰色的,吃什麼都是苦的,聽什麼都是吵的,只想把自己狠狠關起來,喝醉了,抱著膝蓋哭累了,睡下去,不想再看到明天的太陽。
這種時候,某只會在望彌撒時肆無忌憚打瞌睡的動物會學著虔誠的信徒那樣一直在睡前默念“God grant me the serenity to accept the things I cannot change; The courage to change the things I can; And the wisdom to know the difference.” 我甚至不知道這句話是哪裡來的,也不確定整句後面應不應該加“阿門”,但這是我人生中聽到過的求向上帝的最實際也最有用的要求,像海上的浮木,讓漸將沉沒的人看到一絲希望,由放棄變而重新去爭取——肢體上雖然帶著遇難後的傷痛,不過至少在接下來的人生裡享有平靜的睡境——帶著這樣的希望在風浪中生存下去。
在這種時候,我寧願上帝是真的存在的,哪怕在末日審判的時候將我丟到地獄的火裡去燒以懲罰我的不信——如果他真能在我碎碎念的時候賜予平和,勇氣和慧眼。
所以我不以為這是一個關於救贖的話題。
就像影片開頭說的 "The hunger has returned to Mr.Brooks' brain. It never really left.” Mr.Brooks只是在浪中掙扎而已。
大學的時候開臥談會,女生還沒有離開發夢的年紀——女生也許永遠不會擺脫這個年紀的心情——會討論說如果愛上了一個罪犯,一個殺人狂會怎麼辦?
“殺人犯也是有人愛的啊!
”有人舉出不知是哪個綜藝節目主持人的話說。
一眾理工科女生紛紛搖頭,其中的幾個是堅信愛情敵不過自己的原則和正義感,另外的則相信愛人是愛其靈魂,如果在soul上發現了污點,便無法再繼續做他的mate,那是對自己的貶低。
“也許會放他一馬吧”,我們的結論是,但絕對無法愛下去。
我說完之後就想到了我的初戀,我迷戀著的一個老頭子,是他在我幼小的心臟上捶下了第一下悸動,種下了我日後大叔大伯大爺控的孳根。
他的名字叫Hannibal Lector,電影史上迄今為止最著名亦是最具魅力的連環殺手,食人狂魔。
我偷偷地反省,究竟是我的原則太弱正義感太少,又或者我愛人並不挑剔其靈魂,只是看中了這老頭子冰藍色的眸子。
那天晚上,我還沒有學會向上帝祈求任何事物,於是只好盯著天花板發了好久的呆,想我的心智該是有什麼地方出了錯,才會厭惡Hannibal裡讓他自剁其手的結局,反而希望這個殺人如麻的傢伙像小說裡那樣帶著他渴望的MM自由地享受平靜的生活。
這個問題,在遇到Mr.Brooks的時候,終於變得清晰。
喜歡上——應該說迷戀上——Kevin Costner,並不是在他與狼共舞的時候。
天生口味古怪的我在高中時遇到一個同樣重口味的語文老師,在電影賞析課上放了一部被評為當年金酸莓獎的片子《郵差》。
一下被這個風塵滿面的男人迷上了,其墮落的速度不亞於看到《秋日傳奇》中金發飄揚的小皮,後者是純粹的荷爾蒙作祟,前者卻一直說不出個原由。
他不見得有多麼帥到驚天動地,也不喜歡耍弄這套。
只是站在那裡,定定看著,牙口很白,眼睛很藍,大腦門散發著早禿的危機,偶爾蹙一下眉頭,我心跳不止。
他周遭有一種氣場。
硬朗?
寂寞?
執著?
含忍?
我無法形容。
只有一點是肯定的,就是他挑電影的口味比我更奇特,因此也隕落得很快,幾部片子失利,一下子似乎就在好萊塢消失了蹤影。
Kevin Costner+Demi Moore,曾經的一哥一姐,但應該是沒有“老將出馬,一個頂倆”的意思,反而看著很淒涼的組合。
我基於對電影寧可錯殺不可放過的熱情,以及對於愛戀的對象極其執拗的本性,剛剛回到巴黎,還沒來得及看影片簡介,看到演員表就顛顛地跑去了電影院。
我喜歡看Costner風霜滿衣衫的樣子,所以對於影片開頭他全套禮服配黑框眼鏡的造型至感不爽,生怕他出演什麼溫馨老爸,或者出軌中年男這樣俗爛的角色——這不適合讓我一見種情的人。
還好老科立刻露出了真面目,原來他是一個擁有雙重性格的連環殺手。
他的第二重人格,總是穿著全套黑色的Marshall非常有趣。
如果說Earl Brooks是傑出人類的代表——盡職盡責的好丈夫,體貼有愛的好爸爸,成功富有的企業人;那Marshall則是惡魔那邊派來引誘傑出人類的毒蛇——心思縝密,享受生活,毫不掩飾他自己的慾望。
而在關鍵的時刻,惡魔總會戰勝人類,因為Earl是Mr. Brooks的自我,而Marshall才是他的本我。
Earl希望借由斷癮治療停止殺人,擺脫Marshall,但他從來沒有說出類似“良心負罪”這樣的話,最讓他苦惱的是萬一他的身份被發現,那對於他的妻女來說會是怎樣難堪的場景。
所以這只是自我努力想要約束本我的慾望,歸於超我的階段,像我們每個良好市民一樣,想要受縛於社會道德文明,為的只是用興奮激情來換取波瀾不驚但是正常的生活。
他僅有的戰勝Marshall的一次,是為了救他的女兒。
本我是自私的,告訴他說為了自己的安全,為了日後的安寧,應當讓他的女兒進監獄,殺了Mr. Smith,繼續他自己自由黑暗快樂的生活。
然而Earl說,“她是我女兒,我愛她”,衝破了Marshall的阻攔。
這是自我將本我昇華的一部分,是人類之間的關係對於人性的至深影響,所以文學影視作品裡才總是喜歡把“愛”當成拯救世界的金箭。
因此當Earl聽到Jane說“我自然愛你,你是我爸爸”的時候,他竟然也對自己女兒身體跳動的渴望謀殺的基因微微放了心(他對Marshall說“她還沒有走得這麼遠”,意思是她應該還沒有完全迷失自我)。
或者說,Earl是我們每個人用來和這個社會交涉的自我——擁有美好的家庭,成功的事業,無垢的聲名,而這一切只是為了滿足Marshall,也就是我們的本我的長遠的慾望——喜歡美食,喜歡做愛,喜歡謀殺。
所以我們才會喜歡Hannibal,才會喜歡Mr.Brooks,就像看到我們自己的自我終於擺脫了超我的控制,而屈從於本我,活出原來的面目。
像我們的祖先那樣從殺戮中感受興奮,從鮮血中暢飲愉悅。
戴上文明的面具,身體裡仍然殘存著野蠻的血液,奔流著尋找出口。
虛偽的人會別過臉去說“殺人者應該下地獄”,而誠實的人會承認“他們是我們的黑暗面的代言人”——他們並不是純然冷血的如動物,他們的慾望也許會臣服於感情,譬如Hannibal之對Starling,Mr. Brooks之對Jane,但絕不會默然於社會的標準,因為他們有更高明的頭腦,更高超的手段。
所以真的懂得Mr. Brooks的人絕對不會相信他真的會把性命交到Mr. Smith的手上。
Mr. Smith是個還在動搖的“我”,像大部分的凶犯一樣,厭倦了平淡的生活,渴望新鮮和刺激。
但同時又沒有足夠的智能和膽識。
他險險就將Mr. Brooks出賣給了警察,又在犯罪現場犯下了愚蠢的錯誤,這樣的人,既沒有決心去控制本我,也沒有能力去突破超我,這樣的人最後總是犧牲品。
影片塑造了幾段非常古怪的關係。
除了Earl父女,Earl和Marshall,Mr. Brooks和Mr.Smith之外就是影片的另外一條主線——Tracy Atwoods和Earl Brooks。
首先兩人的姓氏就很趣致,Atwoods是“在森林”的意思,而Brook則是可以作“小溪”解。
難道外國人也講究仁者擇山,智者愛水嗎?
其次,作為影片的男女主人公,這兩個人從來沒有碰過面。
即使是一個作為罪犯,一個身為追匪的警探,兩人大部分時間仍然在自己的生活中打轉,Earl忙於搞掂Mr. Smith和解救自己的女兒,而Tracy則疲於應付前夫的敲詐和對頭的追殺。
但是僅一點了解之後,Earl喜歡上了Tracy,這並不是出於男女之間的傾慕,多少有點類似於Hannibal對Starling起始的好感,像是從地獄裡嗅到了遠在天堂的同類的氣味,遙遠的,甚至可以說是站在兩極的,但在骨子裡卻是一樣的。
Earl感嘆說他喜歡Tracy,因為她雖然有一個富有的父親,但她卻擺脫了他的影響,選擇了自己的人生,而擁有了屬於自己的事業,而這正是他期望於Jane的。
而Jane恰恰讓他失望了。
她沒有能擺脫他的影響,一如他早前害怕的一樣,她繼承了他的基因,染上了殺人的惡癮無法自撥。
如果說Earl的自我在頑抗,Jane的自我業已迷失,Mr. Smith的自我在掙扎的話,那麼Tracy和Starling一樣,擁有超人般堅定的自我。
她恨她的前夫,但她並沒有殺死他的慾望,她有富有的父親,但她並沒有依賴他的想法。
她抗拒外界施加於她身上的影響,甚至拒絕別人的幫助,企圖以自己的力量控制局面。
Mr. Brooks也像Dr. Lector一樣,幫了我們的女主角一個小幫——他殺了她的前夫,引她去找到她的仇敵,解決了她生活中的干擾,為的只是一個答案——Marshall常常問Earl“為什麼定要苦苦掙扎?
你終究鬥不過誘惑”,那為什麼,為什麼她竟然能擺脫。
-為什麼你要從農場逃跑?
-因為羔羊在尖叫。
你答應過告訴我野牛比爾在哪兒。
Dr. Lector笑了,他遵守承諾幫助這個年輕的FBI探員救出了她的羔羊。
作者說因為Starling是Lector僅見的少數沒有墮落的人。
-為什麼你要當警察?
-我父親悔恨我不是個男孩子。
我窮極一生就是想證明我的父親是錯的。
你答應過告訴我你在哪兒。
Mr. Brooks笑了,他說“我正在一座高樓上”,然後將紅色的手機從樓頂上摔落。
影片沒有停止在Earl的噩夢上,因為死亡於他是解脫,是掙扎的中止,是問題的中斷。
而他不能停止掙扎,人類無法解脫,無法停止掙扎,無法停止發問,只有一遍一遍地祈求上帝說請賜予我平和以接受我無法改變的事,賜予我勇氣來改變我力所能及的事,賜予我慧眼來區分其中的不同。
Costner偏愛離奇的故事和詭異的劇本。
這次,即使是在大眾的眼中他應當也沒有挑錯。
電影兩線並行卻錯節有致,絲毫不亂,奇情迭出卻又在情理之中,邏輯之內,台詞中還不時來個幽默。
Costner和Moore兩張從來表情不很豐富的臉各司其職。
相對而言,因為Tracy Atwoods警官個性堅硬,果敢獨立,所以Demi Moore的任務要簡單一些,就是做回二十年前屏幕裡的自己即可。
而Earl Brooks卻是在標準好先生和變態殺人狂之間來回穿梭,難得Costner在溫情的家庭和緊張的謀殺之間演得一點也不脫節。
人人都是布鲁克斯,因为我们的身体里永远是存在两个小人。
当然,我们并不是精神分裂到这种程度,只是很多时候,我们心目中也会出现另一种比较邪恶的想法,或许这种想法不会影响我们对事情的判断,但是我们肯定是有过,人的善恶都是相对的,而布鲁克斯是重度患者,他已经沉迷于这种杀人游戏,但是他有时候还是很想逃离这种生活的,所以他去专门的协会去救赎,他很佩服追查他的警官,所以他间接的去帮她,杀死了以离婚来敲诈她的丈夫,其实这也说明布鲁克斯先生是矛盾的,内心也有一个善良的角落,只是很多时候,善良被邪恶控制。
但是我们每个人也不是布鲁克斯,他的精神分裂导致他对事情痴迷到不用怎么休息,大脑也肯定是高速的转动,对事情的过程和结果把握的几乎不留下蛛丝马迹,这就是智商,高智商的人生不需要任何解释。
所以对于这种人的结局,导演也设定了一个很好的预示:那就是自己的女儿把他给杀掉,虽然最后只是一个梦,但是未必不会发生,因为他的女儿和她一样,痴迷于这种杀人游戏。
有时候做事情不是喜欢 ,而是喜欢做事情的这种感觉。
——首先我要说《布鲁克斯先生》是部精彩的好电影,即使你知道剧情,甚至知道结局,过程仍然非常值得玩味!
——其次,我想说这部电影绝不仅仅是讲述关于人格分裂的,我们不能仅仅从影像的显示上去看,即米歇尔和厄尔看似两极,其实却是统一的,因为他们是人性深处的矛盾体内的联体。
——如果说厄尔杀人是因为成瘾的话,那么米歇尔的喜欢吃、zuo-ai、杀人则是潜意识推动力;偷窥+摄影爱好者为什么喜欢杀人呢?
刺激,征服,酷!
女警员有钱有势,为什么执着于追寻指纹连环杀手呢?
因为她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证明给她老爸她虽然不是个男孩,但是她可以像男孩一样强势!
这些是什么?
这些都是欲望。
在欲望的驱使下,人们去做最最满足自己内心世界的事,做杀手,或者将罪犯绳之以法。
——电影里还表现了戒瘾的场面,瘾是什么?
瘾是欲望,欲望的实现进而加强导致上瘾,因此需要控制,厄尔在不停地与自己做斗争,但是欲望是强悍的野兽,总是不停地挣脱束缚,尤其是经受现实的不断刺激之后。
——我很期望女警和厄尔交手,但电影结束得恰到好处,开放式的结局恰恰预示着无数可能,甚至杀手的女儿也可能对自己的亲爱老爸动手!
值得从头到尾再看一次的电影.故事是编出来的,人性是真实的,活着的人都要这样那样的另类的心理需求,只不过布先生是喜欢杀陌生人.那个黛米演的警察的线索其实可以再放大的,但被凯文压下去了.一连看了黛米的几个新片(还有茱迪福斯特),发现女人到四十多岁以后戏路还是有的,当然老男人的戏就更多了,以前看凯文风光过又落魄过但现在的凯文还是未变演技.叹一个.
当电影接近尾声,布鲁克斯先生一如既往的来到女儿的房间,却被自己女儿刺死,看到这段我忽然想起布鲁克斯先生杀死那个业余杀手时,说过的话,他说想看到自己最后的结局,当时我以为这就是本片的结局,很有戏剧性,随着布鲁克斯先生的惊醒喘息并祈祷着再次睡去,我忽然感觉,这是不是本片导演给自己的一个选择?
就像布鲁克斯先生巧无声息的取走业余杀手的子弹,并自己替他准备了一把手枪。
要在他扣动扳机的一刹那间自己决定是否该在此让一切结束!
影片的结尾他们都给自己留了两条路。
自从开始追汉尼拔后,口味越来越重,惊悚啊,连环杀手啊,不在话下。
这片子也是标记杀手电影的时候推荐的。
整体还可以咯,没有我想象中的那种精密策划,一步一步实施的过程。
不过想想也是,要是什么都拍出来了,有观众模仿作案怎么办啊。
布鲁克斯分裂的那个小人儿挺逗的,胆儿还挺小。
看到豆瓣上的影评,人格分裂出来的两个都是坏的,人格分裂什么啊还。
笑尿。
尼布尔1934年写下的一篇20世纪最著名的祷告文: God, grant me the serenity to accept the things I cannot change, courage to change the things I can, and wisdom to know the difference. Living one day at a time and enjoying one moment at a time, accepting hardships as the pathway to peace. Taking, as He did, this sinful world as it is and not as I would have it, trusting that He will make all things right if I surrender to His will, that I may be reasonably happy in this life, and supremely happy with Him forever in the next. Amen.主啊,请赐我宁静,去接受我所不能改变的一切;赐我勇气,去改变我所能改变的一切,并赐我智慧,去分辨两者的不同。
活在当下的每一天,享受当下的每一刻。
把痛苦当做通向安宁的路,承受这个罪孽深重的世界,让我免于其祸。
怀抱信念,相信它能够矫枉过正,让我臣服于它的意旨。
如此,在今生我可满足欢喜,将来能与神同在,永享无上幸福,阿门。
布鲁克斯的另一个人格叫马歇尔,他们可以互相交流,一个是杀人成瘾的连环杀手,享受杀人带来的快感,一个是正常的成功人士,忍耐并祈祷自己作为一个普通人。
两位性格集中在一个人身上,制造了无数个杀人悬案。
而她的女儿竟然遗传了双重人格,也很享受杀人的乐趣。
布鲁克斯只好暗中帮女儿洗脱嫌疑。
同时,他的一次行动被一个摄影师拍下来了,他也巧妙冷静地处理掉了这个家伙。
最后,在布鲁克斯的一次梦境中,他被自己的女儿杀掉了。
深受杀人成瘾折磨的布鲁克斯只好再一次默念宁静祷告。
其实欲望如影随形,从不曾离去。
MY GOD,请赐予我宁静,去接受我所不能改变的。
请赐予我勇气去改变我所能改变的。
并赐予我智慧去分辨两者的不同。
-《布鲁克斯先生》我对于关于欲望超脱的电影的兴趣似乎比关于爱情的电影更为热烈。
我一直以为当一个人欲望炽烈,他很难拥有爱意。
当一个人充满了爱意,他的欲望将会被沉淀,乃至不断的沉沦我一直相信爱恋的本质正是这欲望的沉沦。
而更为可怕的竟原来是这充满爱的欲望,他能够如此娴熟平静的的运用其高超的智慧,灵巧的心灵来如此艺术性的杀人。
Hitler是这方面的典型。
如果没有楠楠,我也会有这方面的趋势,一种极端自私偏狭强烈的爱。
可惜了两个演技派,这狗日的编剧
散,无稽,无新意,狗血结尾,烂表演。
好题材,可惜了故事讲的不好
很不错的娱乐片
看了开头就知道结尾
里面每个人都亦正亦邪,这才是好片子
这片让人纠结,一方面电影本身十分精彩,惊悚又刺激,另一方面角色设置非常非常非常非常模式化,模式化到了让人抓狂的地步,且主演都是过气到一定境界的演员们。不知是要给3分还是4分。离优秀只有半步之遥啊。
双面人性
极有意思的故事,双重人格的互动出乎意外得流畅,甚至可爱;女警察一线关联过于松散,不算平行却也非辅助功效,定位模糊。
还行
片子还凑合,新意不够
今日不小心重温,才发现看过,双面人,演的很细微,不错。
这种剧情竟然能拍足两小时?
又是精分,满足人内心窥探和杀戮的原始冲动
HIGH片。结尾枪战的片段和那睡梦的剪刀,爽翻了。
又是个结尾不明不白的电影。。。总之就是没觉得多好看。可能是之前期望值太高了吧。
忒无聊了。。。
开始感觉一般,但是慢慢渐入佳境。
我的上帝,请赐我宁静,去接受所我不能改变的;赐我勇气,去改变我所能改变的,并赐我智慧,去分辨两者的不同。
无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