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前,第一次看了这部被无数人好评的电影。
今天又看到有人提起,说建议也看看书,于是找来英文原版的书翻完。
观点和八年前完全一致:这位美国青年Chris McCandless,在我这里得不到一丝一毫的尊重。
我有一个非常简单的逻辑。
如果一个人一心想要A,却完全因为自身的判断错误,大踏步地朝着B的方向走下去,最终失去了A,也不能心平气和地接受B——这叫做愚蠢。
在这个故事里,A是生,B是死。
Chris踏上Stampede Trail的一刻,就注定死在里面。
他携带的食物(十磅大米)、衣服(不防水的登山鞋,加上皮卡司机给他的靴子)、武器(.22的步枪),根本不可能让他在阿拉斯加活下去。
他走进深山的时候,是否打算活着出来?
显然如此。
否则,他就不会留下求救的字条。
在他没有打算死的情况下,他死了,并且是因为选择了一条死亡率100%的路。
这是我不给他任何尊重的根本原因。
我不是那些说“人干点什么不好干什么去爬山”之类风凉话的人。
事实上,我自己就是相当程度的户外爱好者。
写这篇影评的当下,我就在安克雷奇,而这已经是我两年内第三次来到阿拉斯加。
我尊重所有登山者,也哀悼他们(时常发生的)事故和死亡,因为他们用自己的生命为赌注,去赌一个哪怕极其微小的成功率。
只要这个成功率大于零,我不会judge任何一个人的初心,更不会批评他作死,因为这是他自己的选择。
然而在这个故事里,这个成功率是彻彻底底的零。
事实上,第一次看电影时,直到结尾之前,我都并不反感这个故事。
假如Chris在临死之前,能平静地接受即将到来的死亡,我甚至可能给这部电影打五星。
然而他完全没有。
我不是一定要把失败者钉死在耻辱柱上,但面对如此自找的失败,我没有别的选项。
有人会说,电影只是表达了一种价值观,我不应该把我对这种价值观的反对,体现在给电影本身的差评上。
而我要说,这部电影,显然不仅仅是在表达价值观,而是在赞扬Chris的行为。
仔细看看Chris从毕业到死在阿拉斯加的近两年里,犯下的劣迹。
在Lake Mead,不顾明确的“禁止在公路外行驶”标记,强行把车开到河边,最终只能弃车步行。
把他带到Stampede Trail的皮卡司机问他,你要在里面打猎维生,身上有没有Hunting License,他的回答是”Hell no. How I feed myself is none of the government’s business. Fuck their stupid rules.(当然不。
我怎么找食物和政府没关系。
操他们的蠢规定。
)”在亚利桑那的Bullhead City麦当劳打工做汉堡,他不穿袜子直接光脚穿鞋上班,而且因为无家可归不洗澡,经常一身臭味出现在餐厅,被经理提醒才勉强穿上袜子。
很遗憾,对一个有如此行径的人,我完全喜欢不起来,只有无尽的厌恶。
联邦政府管理的公园里,禁止你胡乱开车,是为了保护自然环境;要求打猎必需申请许可证,是为了控制对野生动物的猎杀,避免过度捕猎破坏生态链;麦当劳要求员工穿袜子,是为了卫生,保护客人的食品安全。
这些规则,作为一个正常社会的正常一员,我是举双手赞成的,而Chris之流的态度就是fuck their stupid rules。
这不就是彻底的反社会人格?
他自以为反对一切规则,就是给了自己个性,殊不知他的一次又一次违禁,就是在侵犯别人的权利,自己还假装占据了道德制高点。
Krakauer在书里举出了和Chris有过类似经历的人。
比如这位Carl McCunn,带着一夏天的装备跑去北极圈内的Brooks Range拍摄野生动物,结果——忘记了约人来接他。
夏天行将结束,这位仁兄即将弹尽粮绝,但他所在的区域不会有任何人经过。
偶然一架飞机飞过,他猛挥自己的右臂,希望飞机能叫来救援。
事实上,飞行员确实看到了他,只可以他只挥动了自己的右臂,这在野外求救手势中是“我没事”的意思。
举起双臂,才代表“SOS,我需要紧急救援”。
等飞机走了,几天不见有人来,他才在自己的随身手册中发现了这个失误。
最终,他苦撑到十一月,把枪对准自己的脑袋,扣动了扳机。
Krakauer说,Chris和这些人不一样,他不是疯子,而是个朝圣者。
但很遗憾,我看到的,是一个在现代繁华社会中迷失,想要从荒野中重新获得对生命的享受,却丢掉了生命的人。
我一直人类应该更多地拥抱自然。
但从自然中获取愉悦的最大前提,是尊重自然。
以Chris的方式走进阿拉斯加的深山,则完全是对自然的蔑视,自然也会用它的方式惩罚你。
而作为一个半吊子佛教爱好者,我更是赞同人类应该减少对现代社会物质的依赖。
然而,把你身上的一切物品都扔掉,烧掉全部的现金,恰恰说明了你仍然在乎它们。
就好像说,只要脑子里有”我一定要忘掉我的前女友“的念头,就说明你仍然强烈地在乎她。
从这个意义上说,Chris不仅在他的野外生存中失败了,在这个和社会、和物质断绝关系的尝试中也失败了。
书里写,最初的一篇杂志文章发表后,得到最多的批评就来自于阿拉斯加。
这里的人每年都生活在杀死Chris的严寒之中,他们是最了解Wild的人,也最有权利对这个故事发表评论。
他们的观点总结起来就是七个字:不作死就不会死。
我完全站在他们一边。
我敬畏所有勇于冒险,勇于探索生命意义的人,并给他们全部的祝福和尊重。
但对不想死而又刻意作死的人,我只有一个字:该。
感谢阿拉斯加,给了这些人最合适的,忠于达尔文的结局。
【注:这是男票的原创作品,版权归他所有,不过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我】
他在领取自己的毕业证书的时候,在那讲台上的一跃,看来还只是个孩子。
青春洋溢的脸,阳光下闪着金子一样色彩的头发,似乎能让人嗅到空气中的甘甜。
他是那种标志的blond男孩儿,眼神清澈地,掩盖了他的孤独。
真的,在他的眼神中,我看不到孤独,也看不到对于远方的渴望,尽管他一直走着。
我不是在批驳电影角色的选拔,而是,在读那本电影改编而来的书时,你真的会感受到那种彻底的孤独。
十年之前,三毛行走于撒哈拉沙漠。
哭泣的骆驼,她说,她也不知道远方有什么,她只是一直感受着那样一种强烈的召唤。
去远方,去远方,不断踏上旅程。
我从来都没有相信她跟荷西的感情是她所描写的样子。
女人,既善于幻想又习惯攀比,没有女人喜欢在别人面前展露自己不幸福的伤口。
但三毛的行走,跟这里的男主角并不一样。
她太不彻底,又太虚幻了一些。
男主角不过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
故事交代的背景,对他伤害最大的是他父母的情人关系,他父亲之前有个妻子,而他根本就没有跟另外一个女人离婚。
这也就造成了主角和妹妹的“私生子”困境。
也许是因为我没有类似的经历,我一直觉得这种困境是他自己加给自己的。
生活本来可以轻松一些的吧。
我其实也不过是说风凉话,很多事情,我们自己根本说服不了自己的,就是这样。
他毕业后利用暑假的时间成功走出亲人和朋友的视线。
他抛弃自己的汽车,烧掉所有的钞票,只身一人,行走,一直行走。
那个粮仓的老板,那两位路上的中年人,那在河边体味自然的情侣,那个偶遇的有着甜美嗓音的16岁少女,那个想要收养他的老人,还有那在家中一直期待的妹妹、爸爸妈妈,都成了他生命中名副其实的过客。
相遇了,分离了;再相遇便是惊喜,不再相见亦没什么难过。
自己都放下了,还有什么其他放不下的吗?
中国古人总提出世或者入世,还是有些圆滑的提法,太过关注自己的得失,也不见得是好事。
前些天电视中一个十几岁的美国高中女生说,“我觉得自然中的一切都是平等的,人类没有理由觉得自己比他们高一等”,这句话让我有些感慨。
玛雅预言的2012年世界末日,如果真的发生,我也不会奇怪,人类对这个世界做出太多不堪了。
做了对不起自然的事还好,这种过程并没有给我们足够的空间,我们依然禁锢着自己。
所以主角要去自然中寻找自由和真实。
皑皑雪山,林间的清风,沙漠的辽阔还有真切地感受水流的力量。
他说,很多时候,我们需要的不是坚强,而是感受坚强。
一个人走着,不知道下一步也不惶恐,这才是真的高境界。
他说,我什么都不想要。
但是大米告急的时候,林间动物都不见的时候,春水冲断了他的桥时,那只巨大的熊走过他枯瘦的身躯时,他还会说什么都不想要吗?
大家都是孩子,任性着,追逐者自我。
余老师说,做人不需要太过有个性;然而,我去除了性格中的那一部分,我还成其为我吗?
所以,认真的人才会去固守,固守了才会寂寞。
于是,为了不去时时刻刻体会这种痛感,有人选择离开,有人选择彻底离开。
寂寞是可以杀人的。
好在,他还有一个能够多少体会他心思的妹妹,尽管这种体会中也有犹疑和不彻底,至少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有时候还是在想,如果当时他打了那个电话,如果春水没有冲垮那座桥,接下来他的旅途中会发生什么。
继续行走,然后再有不同的故事?
还是像他许诺的,去找那个老人,那个姑娘?
在路上。
走进荒野,他终于等来春天,却没能走出春天。
生物机体最后的挣扎,惨不忍睹。
他的父亲委顿于地的哭泣,还是让我落泪了。
尽管我看到了他眼中,最后见到的天使之光,尽管他最终不再称自己为“superstramper”……无非是选择,谁知道对错?
选了,自己负责便是了;只是,请给我真实。
生活在这个世界中的每一个人都有着一段生命岁月,可是不同的人生命的历程又是那么的不同。
每一个人做为个体存在在这个世界上,在身体上没有任何连接,好似一座座漂泊在大海上的孤岛,甚是寂寞。
但是好在寂寞并不妨碍在现实世界的存活,人能够孤独的生活,直至死去。
试想,一个人生活,一个人旅行,一个人放声歌唱,足够的食物和书籍,孤独时,看看书,寂寞时,纵声歌唱,没人能干扰你的思维,没人鄙视你歌唱得像鬼嚎,不用再受俗世文明毒蚀,遁世而逸,无拘无束,独自行走在陆上,隐没在荒野中,脚下的路就是你的家。
多么美好呀!
但是,有一天,你逐渐注意到,同类的存在,和你一样的存在,他们是如何存活着。
作为人类的天性,好奇心逐渐驱使你去接近。
于是,便有了欲望,认识同类的欲望。
终于有一天,欲望成了行动。
但是这些是远远不够,人类在富有好奇心的同时也有着一颗的戒心,一颗与生俱来的戒心。
人性是本恶的,充满劣根,如果人性本善,那恶从何而来,善是不会生出恶的,不是吗?
那问题就是,人类注定只能孤独着生活着吗?
没有,正如我们看到的现实世界人们生活在一起,不论幸不幸福。
一个个沦陷的孤岛,到底靠什么维系在一起呢?
我想那应该是“爱”吧。
一群流人,在茫茫的海上,用爱的船帆肆意徜徉,随性驻足。
(此句版权归和菜头所有)从无到有,从小变大,壮大的舰队在爱的海洋中驰骋。
唯有爱,孤岛终将被击破。
《走进荒野》根据Jon Krakauer 1996年的畅销同名传记小说改编,记录青年Christopher McCandless的自我放逐游走荒野的经历。
故事本身对大众本应是充满启发性的,尽管普通人很难真如Christopher一样抛开世俗与责任几乎是任性的在追求自己的理想,但他的执着、乐观与勇敢仍然具有打动人心的魅力,是值得一读的励志型故事。
演员出身的Sean Penn近年来逐步开始制片、编剧和导演。
由他执导的这部电影确实有一些较为难得的看点,比如美国加州与阿拉斯加的俊秀风光;某些有趣的对话片段,比如Christopher在阿拉斯加荒原上狩猎失败饥饿得气急败坏在空地上大喊大叫的发泄;还比如影片的叙事手法——Christopher想办法筹集旅资向阿拉斯加出发的过程与他到达阿拉斯加荒野后的生活片段相互穿插对照等等。
可一旦纵观全片,Sean Penn导演手法的幼稚和几乎可笑的MTV式镜头手法的运用却导致了剧情说服力的薄弱和整体情感的完全失败。
片中表现出来的主人公Christopher的性格几乎是没有发展变化的脸谱式,套用电影中人物的话来说,他简直就是“上帝”:拥有一切的智慧,他可以让流浪的吉普赛女人对他敞开心扉,为南Dakota州种玉米的农民开启视野的天窗,对偶遇的欧洲旅者阐述教化,对耄耋的老人给予最后的人生启迪,他简直无所不能无所畏惧,人人都爱他珍惜他。
尽管用影像来展示这些个别片段等表面化的东西并不难,但故事的难处其实在于如何描绘Christopher的心路历程。
童年的阴影固然可以解释他的与众不同愤世嫉俗;但从思想上的愤世嫉俗到行为上的离经叛道,这个中过程我想本应具有相当的启发性,甚至是比Christopher走进荒野的旅途本身更为有趣的思考。
可对于这方面电影基本采取了回避的方式,仅从他妹妹的角度进行了某种猜测,更是几乎全部用话剧舞台旁白的方式来发出评论,实在缺乏可信度。
在拍摄手法上,Sean Penn几乎采取了纯风光片的拍摄方式,某些细节甚至如同音乐电视一样过于煽情滥情。
然而在叙事进程中,Sean Penn却又忽略了对于电影这一艺术表现手法来说“影像”的重要作用,或者说也许因为对影像本身的叙事潜力和存在意义有所怀疑,所以他采取了大段大段第三人旁白与主人公内心自白等赤裸裸的说教方式来向观众点出影片的“中心思想”。
更可笑的是,影片采取了清晰的,模糊的,渐变渐弱,左突右撺等种种令人眼花缭乱的字幕方式——章节名称、日记内容——来不停提醒观众:大家看好啦,这就是本片的中心思想,不要告诉我你们都没看到哦。
最后结果是影片的可信度说服力进一步下降,几乎流于煽情音乐电视水平了。
假如抛开电影格局叙事手法等等技术性的东西来看,《走进荒野》最精彩的片段应该说是Christopher路遇退伍老人Ron Franz的经历,尤其二人登山的部分,Christopher性格中活泼勇敢的一面头一次被不强硬不做作的自然表现了出来。
当然,饰演Ron的老演员的精湛演技也是这个片段出彩的重要原因。
这部《走进荒野》,若按照风光片来看待应该还算有值得欣赏的看点;但除此之外,导演水平的幼稚与不停跳到幕前反复提醒观众注意中心思想的表现手法实在无法令人恭维,一个本应充满启发性的感性故事就这样变成了一部不入流的劣质电影,着实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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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christopher McCandless,出生在美国,成绩良好,如果我高兴,可以念哈佛哦,其实我还有一个名字,Alex Supertrampe若要问我这个名字如何而来,那要从我那辆小破车说起小破车要被置换掉的那一天,我突然听到万里荒野外呼啸而过凛冽的风刹那间,我的青春我的灵魂被这一阵强大的妖风拐跑,从头顶一跃而过我,追着我的灵魂,远去了这世间只有我,没有家人没有朋友我要找到自己,找到灵魂这星球只有孤独,人人孤独但我不,我只是alone,不是lonely忘了告诉你我是一个极端旅行者,流浪在苍茫茫的大地随身的装备不足,时常饿着渴着,读着瓦尔登湖林间的山泉淌过我的右手,草原上奔腾的生命,让我湿了眼眶我斜靠在大巴上没有玻璃的窗户,咬了一口苹果,感到自由的巨大快乐你莫要羡慕我,我只是感到了刹那独自的欢愉,却不懂得你们都明白着的道理我不懂得,因为上帝还没给我旨意,因为瓦尔登湖还没写到happiness你看,有对旅伴邀请我,可我只爱阿拉斯加你看,有个女孩喜欢我,可我只爱阿拉斯加你看,有个老头要收养我,可我还是只爱阿拉斯加不要问我,阿拉斯加真有那么好吗我只能告诉你,比在酒吧里穿着时髦谈笑风生要好由此,也许你揣测我是在避世没错,我不强大,所以试图去感到强大我越来越瘦了,可我的心却也不见得越来越满手边的瓦尔登湖终于写到happiness了怎么突然我就记不起那些日升月落,那些千山万水偏偏想念起父母的拥抱,女孩的歌声,老头的面目那日阿拉斯加的晨光格外撩人,渐渐渐渐,一切消融了很多年后听说有人为我流泪了,有人在我离去的大巴上献花了不,不,你们千万莫把我当作传说颂扬到头来我不过是一个孤独的苦行僧,不是alone,是lonely如果你来看我,请记得叫我,Christopher McCandless
坏小子西恩潘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一出手就联手埃米尔赫斯基为我们带来了这部惊世骇俗的传记片,不能不为其拍手叫好《荒野求生》英文名为“into the wild”,正如其所说,主人公大学毕业放弃所有求职机会,毅然决然步入无人区阿拉斯加,在不依靠任何现代文明的环境下生存,这是在向理想主义致敬向现实主义宣战,被生活羁绊住的人类,别说放弃一切深入荒野就算打破常规的都寥寥无几,当然理想主义付出了代价,最后主人公在荒野中一番挣扎痛苦中死去了,仿佛在暗示理想主义的不切实际,但从另一面来看,主人公虽然惨死荒野却死在了自己的理想之上,在步入阿拉斯加之前他把身上仅剩的美金烧了,这是一个为自己理想不惧一切的标志,而生活在文名世界的我们,多数都在碌碌无为和翘首企盼中度过了一生,如果说理想主义者死在荒野是现实主义的胜利,那我们的梦想被扼杀在生活的琐碎中,变的行尸走肉时,又是如何呢?
离群索居带给人类的一大恐惧就是孤独,在《荒岛余生》中汤姆汉克斯流落荒岛,最后和皮球做朋友,我们可以感受到那种心理上的孤独是凌驾在肉体痛苦之上的,但当你四周都是人,在人与人交往时人心叵测所带来的孤独感,比生存荒野空无一人来的更猛烈,更令人担忧,这也是主人公放弃一切步入荒野的一大理由吧西恩潘想探讨的是,我们究竟该怎样选择生活亦或是被生活选择,理想主义者最终可能被理想所杀,但那种毅然决然的精神带给我们的鼓舞,却是无穷无尽的。
我吃着大盒冰淇淋,感受美味的同时,也感受着Alex在雪地里的荒野生存,但我觉得,他一定比我幸福很多。
电影总是将现实理想化,我们向往那样的世界,却还是只能接受现实。
即使这是根据真人真事改编,可对于我们来说,还是一样。
"你不该在乔治亚州开车的。
""为什么,我有驾照。
"父母总是要告诉我们应该做什么而不应该做什么,学校也是,朋友也是,就连电视,国家主席,都要时不时过来提醒我们:孩子,你不应该怎么怎么样,这是不对的。
我们反抗,可最后换来的,通常只是更悲哀的结局。
可我们真的知道,我们要干吗,我们应该怎样么?
又有谁真的知道呢?
韦恩说阿历克斯太偏激,是因为年轻。
我们都年轻,年轻人都有梦想,所以在面对现实的时候,我们会发现所谓梦想与相识之间的差距是如此之大,偏激由此而来。
也许吧,有时候是不太理性,可人类始终是有感情的动物,所以相对而言,似乎偏激成了一件好事情,毕竟在我们还没有看透世俗的时候,还能做一些疯狂的事情,否则,像"老无所依"里的老牛仔Moss,只能在小屋子里对妻子讲他的一个梦,除了在梦里得到一些慰籍,什么都没了。
白领们还是每天做着拥挤的公交车地铁上班。
学生们背负着家长的期望在作业考试的压迫下慢慢挣扎。
人们日复一日重复着单调的生活。
在现实面前,我们又能挣扎什么呢,真的能够像Alex那样荒野生存?
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尽情地发梦,最后陷入到现实这个巨大的无底洞中,直到我们老去。
“大海唯一可以给我们的是无情的海浪,有时候,海浪会来得很猛烈,现在,我对大海至少甚少,但我知道这就是它所存在的方式。
我还知道,或者是多么重要,不必真的很强壮,却要觉得很强壮,哪怕只有一次,也要去证明自己,哪怕只有一次,也要最原生态中发现自我,独自一人面对冰冷的石头,只靠你的双手和大脑。
”什么才是现实与梦想的差距?
就是我坐在床上写下这篇无用的感想,只能体会电影里一切美好的东西,却不能真正去实践。
这就是现实。
而我们,却只能接受,这才是最悲哀的。
IN TO THE WILDRun, wolf warrior, to ends eternal Through the wreckage of the death of the day Scent of silence under starlight spinning A captured beast within a human skin Are you searching for long lost landscapes Lit by flowers and crystal cascades? Where the lamb lies down with the lion Where the wolf is one with the wild Run, wolf warrior, through kingdoms' chaos Senseless cities and ghost towns towering Howl, O hunter, though few know you're crying Face upturned into that midnight moon Are you hunting for mystic mountains Where the air is like liquid laughter? Where the beasts inherit the earth Where the last again will be first Run, wolf warrior, to hide your hunger The rain will wash away the pains of the day In your eyes there are cold fires burning Tongues of flame that can never be tamed Are you running from Man's delusion Majestic madness and your exclusion To where the lamb lies down with the lion? Are you running down ancient pathways Through this dark and deserted land To where man is once more a child? Are you running to freedom's fortress By the side of wide open seas Where the wolf is one with the wild? 《run, wolf warrior, run》,《wolf’rain》的这首主题曲一直很喜欢。
我想,那些狼勇士们一直追寻的“乐园”——“Where the lamb lies down with the lion /Where the wolf is one with the wild/Where the air is like liquid laughter/Where the beasts inherit the earth /Where the last again will be first”……也就是Chris所希冀的梦想之地罢。
实际上,自偷吃了智慧果的亚当和夏娃被逐出伊甸园起,犯下原罪的人们就无时无刻不在寻觅着那失落的乐园。
在工业文明将“诗意的栖居”破坏殆尽后,在“科学技术”已成为世间唯一的宗教迷信后,在“西方的没落”后,在物欲横流的人心迷失后,一批又一批敏感而又无所适从的文人和知识分子选择了逃离,选择了流浪,选择了沦落荒野,回归自然。
杰克•伦敦在旷野中呼唤着、金斯伯格在纠结中嚎叫着、凯鲁亚克在路上流浪着……最终,82岁的托尔斯泰在垂垂暮年离家出走,与这个他憎恶和批判了一辈子的世界彻底决裂,并在那阴冷的秋夜,孤独地死在某荒凉的无名小站上。
这一切,年轻的Chris都看在眼里,挂在嘴边,记在心头。
有时候,也很冲动地想对这狗屁社会竖起中指说声“FUCK OFF”,然后拍拍屁股潇洒地一走了之,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丝云彩。
也曾经对某些玩户外运动的朋友拍回的照片羡慕得一塌糊涂,照片里有明镜般的青空,有巍峨矗立远方的雪山,还有一个人坐在风尘仆仆的大包上,仰首眺望。
与苍茫无尽的大地相比,人类显得如此渺小,如此应当忽略不计。
所以当看到片中那个摆脱了一切束缚的男孩,在轻盈的旋律中,在流淌着阳光和青翠绿意的林间自由漫步时,泪水不禁差点喷薄而出。
这是羡慕得无以复加的泪水。
整部影片都充斥着绝美的音乐和景致,淳朴和亲切的人情,生存于流浪和自然中的嬉皮士和吉普赛流浪汉,同家里摩擦不断的暴力、冷漠而物质化的亲情、城市里那些刺耳的鸣笛声、那些冷漠粗暴的执法者,形成如此鲜明的对比,令所有人对那个敏感、聪慧、执着而勇敢的男孩寄予无限希望。
“去追求梦想吧!
”最了解他的妹妹,朴实的农场老大哥、河边偶遇的恋人、好心的旅行者夫妇、多情而美丽的女孩、孤独微笑着的老人、搭便车的司机……统统对他这样鼓励着。
于是他走了,斩断一切,义无反顾,带着孤独漫步者的冥思和傲气,走向诗人们所歌颂的无人荒野。
是的,他没有经验,不会打猎和存储猎物、甚至连野外植物也分辨不清,他没有装备,仅凭一双胶鞋便踏在白茫茫的阿拉斯加雪野中,连冲锋衣裤、太阳镜、高帮登山鞋、头灯……之类的基本用具也不屑携带。
但不到最后一刻,我还不敢相信他竟真的死掉了。
在领悟了宽容与爱,终于想到要与世人分享感动的时候,他却发现自己回不去了。
在旷野中悟道,饮毛茹血的先知,在国家公园一辆废弃的巴士中微笑着合上双眼。
笔记本上自得的“alone”终于变成无奈的“lonely”那一刻,多么悲哀。
于是我开始反省,然后逐渐发现,在他偏执地将本需要的金钱烧成灰烬,顽固地拒绝父母和路人的忠告和关怀,一次次地逃离来自社会的任何规范和救助后,在他坚定地说出“我什么都不想要”,在他鲁莽而天真地趟过那条河后……结局其实早已注定。
因为他没有给自己预留任何退路。
理查德•扎克斯在《西方文明的另类历史》一书中,向我们揭发梭罗这位俨然已成神话的隐居者道,“这位自然之子在周末的时候还是要跑回家去,并且把家里装点心的坛子舔个干干净净。
”事实可证,梭罗母亲和姐姐居住的康科德村离瓦尔登湖仅两英里,她们还每周六给他送来满篮的食物,很多朋友是那里的常客,甚至还有团体在梭罗的小木屋前举行过party。
“就在梭罗隐居的时间里,这个被称为“寂寞之所”的地方,有阵子甚至一下挤进过25位访客。
”但我并未因此而鄙夷梭罗的虚伪,无论如何,他活下来了,并给我们留下一本美妙绝伦流芳千古的《瓦尔登湖》。
(Chris也绝未想到永居荒野,这个大男孩仅仅只想做一次冒险,然后写一本跟《瓦尔登湖》一样伟大的书罢了。
)更何况,身体的隐居和心灵的隐居,实际上是两回事。
这几天正巧在看波西洛的《万里任禅游》(原名《禅与摩托车维修艺术》),在那人人迷茫和叛逆的60年代,同样行走于追寻心灵之旅的作者,在书中写下这样一段话:“有人封这种反科技的人为‘披头士’或是‘嘻皮’……所以他们厌恶科技,截至目前为止,还仅限于被动的排斥,尽可能地逃到郊外去,但情况不一定非如此被动不可。
在摩托车维修方面我并不同意他们的看法,并不是我没有同情心,而是我认为他们的逃避和厌恶只是一种自欺的行为。
佛陀或是耶稣坐在电脑和变速器的齿轮旁边修行,会像坐在山顶和莲花座上一样自在。
”所以李泽厚感叹道:“乘云气,骑日月,而游于四海之外”(《庄子•齐物论》)便是道,而非禅。
“空山无人,花开水流”(苏轼)便是禅,而非道。
“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王维),是禅而非道;“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陶渊明),却是道而非禅。
(《华夏美学》)人既有自然属性又有社会属性,这是无法否认的事实。
如何不致迷失于这物欲横流的社会?
上等办法可学波西洛、苏轼与王维,出去悟一圈“看山是山,看水是水”再老实回家,中等办法可学梭罗、学陶渊明、学塞林格,逃离尘嚣,闭门山林,修身养性,下等办法至少也可效仿嬉皮士,去玩摇滚、流浪和先锋艺术(吸毒和滥交就免了)。
但如果一昧将社会属性视作“原罪”全部抹杀,只求返归自然,那人与野兽何异?
所谓“复乐园”,仅仅只是逃离社会,返归大自然这么简单么?
《wolf’rain》的结尾是耐人寻味的,在那物质文明堕落的末世,在荒野中苦苦追寻着“乐园”的狼们,最终又被卷入六道轮回中,重归人间。
“乐园”真的存在么?
答案也许是否定的,所以抛下一切去寻找它的狼群、托尔斯泰和Chris都死了。
当然,“乐园”也许就在人间,所以罗曼•罗兰说:“认清这个世界,然后爱它。
”所以我对这部影片的总结陈词是:对这个世界,叛逆可以,逃离可以,但一定要做好充分思想准备,并且无论如何,要记得给自己留条回来的路。
一个年轻人,家境优越,衣食无忧,名校毕业,前程似锦,这是多么令人羡慕的生活状态,本该抓住机会,成就事业,光宗耀祖,多么顺其自然的选择。
可在带有传记色彩的《荒野生存》中,一名叫克里斯托弗的小屁孩,却脑子被驴踢了般的放弃这一切,自我流浪,独身前往阿拉斯加,结果营养不良,又食物中毒,虚弱而孤独的死去,这样的非主流人生选择,注定会引起争议。
有些电影,人们会围绕它好不好看而争论,为剧情、表演之类烂不烂而争论,而《荒野生存》属于另一类,从剧情到表演,从摄影到音乐,从氛围到情感,它都有出色的表现,大家围绕的是对其主题和其中价值观的争论,如克里斯托弗的选择是否极端,是否负责,或者是否值得美化,值得歌颂。
换个角度看吧,假设克里斯托弗放弃了优厚的生活,去一个发展中国家扶贫,然后意外死于车祸,或者流弹,或者奇怪的病症,那么恐怕会大范围一阵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赞扬;再换个角度,我们都知道宗教信仰下,有人愿意步行去圣地,一路上还不停磕头,其虔诚令人动容又让很多人难免不解,但是总体上,不解的人也会明白这是基于不同文化,从小生活的环境造成的。
而克里斯托弗不同,他生长在世俗的,主流的环境下,自然让旁人会理所当然的首先用主流观念去评价他的行为,而他却选择一种异化的方式去体验自己的生活,没有作主流价值观下的“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相反,他显的很自我,或者说很自私,选择自我放逐,选择独行天涯。
克里斯托弗为什么要选择自我放逐,为什么要一门心思往阿拉斯加跑?
或许只有他本人清楚,而影片也只是大致揭示了些原因,比如其父母在孩子们成长阶段无休止的争吵。
从我的角度看,我理解克里斯托弗的选择,我理解一切自主的并且“不作恶”的个人选择,克里斯托弗选择的是一条流浪之路,像一个极端的驴友一般,他一路穿行,结识了不同的人,有了不同的生活经历,比如这个出生优越的人也只有在这样的流浪中才会有在农场开收割机打工的经历。
同时,他的选择确实伤了父母的心,但是在我看来,就像爹娘非要孩子上大学,他一门心思要搞摇滚一样,这样的分歧势必会让一方伤心和失望,这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常常可以愈合的伤口,从父权、孝道这些角度指责他是没有道理的。
我很诧异一些人对这部电影和克里斯托弗行为的激烈反弹,他们说这部电影在美化死亡,说克里斯托弗其实后来如何恐惧想要离开阿拉斯加,甚至找来原型资料说半天,一副“你们被电影骗了的”架势。
其实,这就像最近那“团长”制片方说看不懂“团长”的人应该先读读小说一般无聊,观众当然是就电影本身感知和讨论,提供些资料丰富讨论是对的,但是因此就产生优越感就有些扯淡了。
这部电影究竟对克里斯托弗的行为是怎样的态度,它在主张自我放逐吗?
它在美化死亡吗?
我感觉,本片就是展示一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和选择,同时揭示它的快乐与痛苦,揭示它可能的沉重代价。
本片导演西恩潘曾经有过名言“如果太多的人喜欢你,那就说明你做错了一些事情。
”,所以他选择这么个题材拍摄显的顺其自然,因为克里斯托弗的人生正是争议的人生,片中,西恩潘向我们展示了他的快乐,他一路上结识了不少朋友,包括一个爱慕他的女孩,在与他们的交往中他那么快乐,那么自由。
同时,他的苦痛也在片中展示,在荒野中他无法有效获取事物,好不容易得到了,也无法保存,好不容易吃到嘴里了,还事物中毒,最好他虚弱的死去,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这片让我想起了另一位狂人赫尔佐格的记录片《灰熊人》,片中同样有个人告别都市,来到荒野,他与熊为伴,并最终死在灰熊手中,同样的,他的选择充满争议,同样的被一些人认为极端。
但是,我尊重他们,尊重这些年轻的生命,请一些人不要担心年轻人会大量效仿,放心,就主人公最后瘦的皮包骨死去的惨状也会让大家足够清醒。
而西恩潘们所要真正表达的,并不是感召青年们也像克里斯托弗一样不要命,无准备的不顾一切,更多的是表现一种自由、独立、内省的精神,而我想这种精神对于一个人扩展生命的深度,总是有积极意义的。
http://hi.baidu.com/doglovecat/blog/item/88ec50825e318faa0df4d203.html
1。
有些人,秀优越感的方式,就是鄙视。
鄙视规则,鄙视社会,鄙视传统的做法,鄙视旧的东西。
仿佛这样,他们就自动凌驾于别人之上。
相对着守规则的人,社会中正常的一员,他们自觉着有着至高无上的道德和智商的优越感。
我只想说,攻击者并不自动比被攻击者更优秀。
挑战规则也不自动代表你就很棒棒。
与众不同并不等于鹤立鸡群。
即使是鹤,也未必比鸡强。
2。
装模作样地鄙视这个社会的一切和这个社会的一切成员,却又主动地和这个社会发生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是一种文艺青年的伪善。
有种你别用美元啊,打工干吗?
有种你自制弓箭啊,用什么猎枪?
求什么救?
你不是自信满满地打算0装备野外生存吗?
看见小鹿就不忍杀死母鹿。
被你杀死的那头鹿就没有家人吗?
一面烧掉钱,一面又在大学疯狂选修与贫困非洲有关的课程?
你那么有爱心,去为非洲贫困儿童做点什么啊?
在野外独居有什么意义?
烧钱只是为了感动自己吧?
3。
拒绝和人接近。
吉他少女,想要收养他的老人,吉普赛couple,大家都对他充满善意,可他总是在别人接近他时把别人推开。
家庭环境是一个原因。
那为什么他妹妹没有变成他这样的装逼犯?
丝毫没有同理心,责任心。
完全不考虑家人的感受。
父母即使不对,至少能做到出走前说一声断绝关系?
在麦当劳打工,就是不遵守规则,不穿袜子。
这样就很牛逼了么?
甚至对大自然也没有同理心。
一厢情愿地为大自然的“自由”,“无羁绊”而泪流满面感动自己。
但大自然是没有价值判断的,也是无情的,谁在它面前装逼,它就盘谁。
最后毒死饿死真是大快人心。
看着一群文艺装逼犯为这样一部脑壳崩坏的电影而高潮,冷眼旁观的我只能默默告诉自己,珍爱生命,远离圣母文艺青年。
2个多小时的片子我整整看了一天。听说这片在美国对青少年影响巨大。难道我还是青少年?不知道 但是我真的很认真的去看 很认真的去想。倒数20分钟的时候 我认为男主角要死了,心猛的一沉。到最后7分钟 我和他一起沉下去了……
越看越觉得这种传统公路片没有意思,满是说教味,仿佛上路了就一定要教育观众些什么,就不能单纯展示吗,这又不是TED公开课——这点不是主人公的问题,是导演编剧的问题。就这方面我甚至觉得麦克辛那部《寻爱之旅》比这部拍得好。看这个真的不如去看《四重人格》。至于拍摄手法,剧情设计镜头剪辑等等,就完全流程化了,三星基本分吧。
创作者根据主人公相应境遇分章节为其划分了一生该经历的各个阶段。悲悯与反省。拥有偏执的信念,待人接物也冷漠决绝。若非死亡逼迫,仍会怡然自得。追求自由,也需懂得宽容、妥协与共享,否则,自由也会成为牢笼。在水下拍摄主人公划艇,镜头上摇后拉远离,艇像鱼潜入海底。最后一镜旋转上拉,悔悟。
来自真实的故事,表现了典型的西方式的理想主义的价值观。在去阿拉斯加的路上,他遇到了很多好心人,以各种方式生活着,寻找着人生的快乐,与他人分享人生的快乐。特别是最后那位老者的爱真的很让人感动。可惜,分享的意义主角在临终之时才认识到。
还以为是旅游宣传片 被封面赫斯基骗了 而且隐约记得是本自传怎么会死呢 最后才发现并不是…… 赫斯基的笑容美得不行 苏苏苏
导演的完全失败
只有分享才能带来真正的幸福
好多人看完这片子就像磕了药似的集体亢奋。老人问他Where's your family?他答Don't have one anymore.这难道不是一个三观不正青年为求心灵救赎into the wild最后在magic bus中被饿死的二缺故事吗。
回归野蛮和追求自由差得远了,反社会抑郁边缘人虽值得同情,大不必歌颂,甚至被伪文青挂个“浪漫”招牌,就太可恶了
看这片名还以为是讲大自然的,看后才明白是讲一个理想主义者对自由的追求,不过最后还是在阿拉斯加死了,原来是真实故事改编。电影分五章,从出生到成人,有点意思,不过感觉没必要用太多闪回和插叙,这样反而不太连贯。野外美景和Eddie Vedder的配乐是亮点,男主是演《邻家女优》的那位啊
电影时间太长鸟,而且并没感动到我。但是……Emile同学长的颇有些像River,我看《狗镇之王》时就这么觉得了。 还是更喜欢他原先的和Ryan一起演的《imaginary heroes》
我想那么年轻,干净 ,那么寂寞地生活着。直到自己可以毫无防备的突然失踪在马路上的那一天。
电影,也许就是把人们所不想去尝试不想去经历或者没有去经历的理想过一遍,所以那么多人会在电影里看到看到那么深处的内心,所以这个时代,都会那么愿意在电影里寄托什么,ED很赞,理想主义者的人生很赞,只是我们都不会也不愿意这样选择吧,每次看到类似理想主义者的电影都会想到自己,所以呢2013#15
每个人心里都活着一个鲁宾逊,只是有时候他也会不小心因为误食有毒植物而死
预习西恩·潘,除了画外音有点招人烦以外,其他都挺好。不过少年啊,小隐隐于野,你这么执着是魔障啊。
这部电影是理想主义者和现实主义者分歧的指标,语带讥讽的一般都是后者,去驳斥他们其实也没什么意义,因为讲的都不是一回事,你跟他们说什么精神上的东西,他们只会跟你说,钱呢,权呢,利益呢。两个阵营的人,多说无益,各自有不同的享受标准。人们的重点往往都在讨论主角后来的选择对错,我倒觉得重点还是他对童年家庭环境的反抗,他所有的叛逆,都来自于小时候的逆来顺受。小孩如果长期暴露在暴躁的环境中,他长大之后一定是反社会的。
观影过程中数度睡着。我对这样的价值观并不理解 也不赞同。这个世界不可能只有自我。置亲情于不顾 在身体回归了自然之前 心灵早已远离他言语中所谓的大自然。不懂得理解和原谅 他所谓的回归 只是形式而已。
很难平均的一部影片 美国各地景色风貌跟乡村音乐绝配 也可以清晰看出男主对社会身份的坚决反抗 这很让人佩服 但并不相近的三观使我难以产生共情 特别不能认可导演设想的男主生命最后回归“家庭”的好莱坞主流价值观 这种夹带私货的设定与全片男主动机产生了矛盾 反使男主两个多小时的洒脱决绝和自由变成了笑话
在路上!又是在路上!妈妈,为什么最近看了那么多“在路上”的故事。Across the Universe里Max决定要退学,他爸就问他到底想干嘛,是不是就买辆破车穿越美国,像那个杰克,凯鲁亚克——这还是他妈补充的!去流浪或者去死,原来我们每个人不仅都有过自杀的念头,我们都还曾是垮掉的一代,我们都没在路上,也许因为那些在路上寻找自由的人,最终都被束缚住了。
妹妹的旁白太多 荒野生存不够强烈 就是个流浪记蛮 虽然真人真事蛮NB的了 但是 男主角以身试植物之后发现是有毒的 不觉得很SB么 并且就这么2B的死掉了。。。Alexander Supertramp 亚历山大 超级流浪者 PS 佩服所有为了电影瘦身或者增肥的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