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梦空间》很有可能是本年度最佳影片,但莱昂纳多将与奥斯卡再次失之交臂,因为本•阿弗莱克的表演实在太出色了,所以至少有一个人在莱昂纳多之上。
本•阿弗莱克,当我12年前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没有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一方面是因为他是配角,马特戴蒙才是主角,另一个原因是因为他太高了,让我不得不低估他。
下一次他给我留下印象是因为逃婚的八卦……然后,他出色的扮演了一个政客,虽然这次是给罗素克劳做配角,他毕竟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
然后,就是这部The Town。
对于那些在青春期饱受港片毒害的70后们来说,The Town会勾起他们很多纠结的回忆:如果一个恶贯满盈的罪犯突然良心发现,他还有机会重新开始吗?
为什么这种回忆是纠结的呢?
因为我们自己在当时也在经历改变,而那些带有悲情色彩的港片告诉我们涅磐是不可能的,从《上海滩》到《鸳鸯蝴蝶梦》,从《至尊无上》到《英雄本色》……悲剧都被注定了。
当然,命运与自决的主题和悲剧的结尾并不是港片的专利,《假若明天来临》,《末路狂花》……如果有时间搜寻记忆你会列出一长串,但是,港片就像是The Town,它们在那个时候出现,构成了我们成长环境的一部分。
The Town,城区,就是一个围城,它定义生活于其中的每一个人的身份,离开这个城区,你就会迷失,它不仅仅是空间,它还是义务、责任、恩怨、回忆、集体回忆和对未来的预期。
为什么很多远离故乡的人,无论他多么怀恋那个地方,都不会选择再回到那里去生活?
故乡就是蜕掉的一层皮,它是值得怀恋的纪念品,却也是可恶的束缚,接受它,等于泯灭自己的个性,就像男配角那样,他不在乎别人叫他Jim还Gem,个人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都在这里长大,我们都守同样的规矩,我们有着同一个集体的身份。
片子的结尾是一个《猜火车》似的结尾,没有经典港片那样悲情,但是同样凝重。
本的表演之所以出色,是因为他克制,克制得恰到好处,让人分明地感觉到那种张力和压抑。
男配角恐怕会拿奥斯卡,自《拆弹部队》以后,他这次的表演算是突破。
他对本那么义气,却无法改变人是会改变的这样一个现实。
当他得知本要远走高飞离开他和这个鬼地方时,他几乎嫉妒——“囚徒总是假装讨厌监狱”,其实他们根本就离不开监狱!
就像他离不开这个围城一样。
那种眼神里透出的冤屈与愤怒非常地真实,如果他获得奥斯卡男配角提名,那么在颁奖典礼上播发的片段就将是他和本的的对话。
本的改变来自于惊鸿一瞥。
当他在抢劫银行时给那个女职员时间时,他还没有陷进去。
那个女职员只是在潜意识里唤起他对母亲的记忆。
母亲突然消失的痛苦记忆从童年开始就一直困扰着他,所以在他内心深处一直有个缺,而那个缺是给女性留下的。
他曾试图和兄弟的妹妹建立关系,但那个同样成长于围城的姑娘是个瘾君子、婊子,和她在一起意味着接受围城所规定的命运。
可是他一直无法接受,就像无法接受母亲的突然消失一样。
他对女职员动心是在洗衣房见面之后。
女职员的无助和霎时间的脆弱唤起了他的恻隐之心。
女职员流泪是因为痛苦的记忆,而她并不是当时唯一饱受痛苦记忆折磨的人,她面前还有另一个人,一个一直在内心深处寻找失去的母亲和外婆的小饭店的人。
小时候,母亲给他讲外婆在佛罗里达小镇上开的小饭店,从此,这个佛罗里达的小饭店,就像在《肖申克的救赎》中男主角心中的“Zihuatanejo”一样,都是一个梦,一个信念,一个希望。
本的父亲告诉他,那些你努力寻找却又没有找到的其实不值得你追求,就像你妈一样,她根本就是个婊子,因为她迷失在你的记忆中,所以开始崇高起来。
他应该接受现实打碎梦想吗?
不。
妈妈不仅是妈妈,还是一段对围城命运的失败的抗争。
找到她,就是挣脱这段命运。
他选择了另一条路,打碎他兄弟的梦想,那个纵横四海的义气江湖梦,残酷地告诉他的兄弟,围城里的人没有未来。
蹲在监狱的父亲就是本的未来,而那个不知道父亲是谁的小女孩就是本的过去,兄弟,就是现实中的本,但除了现实之外,本还有一个佛罗里达的梦,一个围城外的梦。
那个女职员是一个围城外的人,就这样突然闯入本的生活,填补了他心中的缺。
当本最终举起枪杀死幕后老大时,他不仅是为自己的兄弟报仇,为自己的母亲报仇,还是与过去的最终决裂和与命运的决斗:因为花店老板在他看来是这个围城的原罪。
就是在那一刻,他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妈妈。
对The Town最好的翻译就是,围城。
《城中大盗》。
8分。
本·阿弗莱克编剧、主演、导演作品。
这哥们儿真是个天才,事实上他们整个家族有很多天才。
这部片子不能说完美,但在犯罪类型片中已足够骄傲。
本·阿弗莱克饰演的道格·麦克雷和杰瑞米·雷纳饰演的杰克几个兄弟都是犯罪区长大的孩子,他们是数起银行抢劫案的主犯。
在一次抢劫案中,劫持了美丽的银行经理克莱尔,但最后还是释放了她。
然后该死的,道格竟然和克莱尔谈起了恋爱。
其实老实讲克莱尔的台词其实显得有点过于小聪明。
但很遗憾,道格不仅被FBI盯上,还被幕后主使威胁而陷入僵局。
生死一线……
我喜欢看电影但是看这部电影之前我并不知道导演是谁看完之后小梅说主角就是导演他在2010年荣获金酸梅奖但是我觉得他很酷我没资格评论他的剧本和他之前的电影以及这个电影只是我觉得他很酷我迫不及待的想像他那样拿起武器化装成警擦去报复这个该死的社会他们提着350万美元在警擦和FBI里穿梭自如我们根本不必口袋装着几百块钱的巧克力豆然后去超市收银台给一瓶果汁结账时候上下不安我从来没有像这样紧张刚才离开超市的时候也没有像看着主人公最后一次抢劫把钱装在车上之后环视空无一人的停车场时候让我坐立不安他们只是一群亡命之徒但是胖胖的格罗斯在交火的时候自信的嘱咐他们两换上警服离开并且微笑着承诺他能拖一整子时间然后什么都不会说我知道他们不是普通的强盗最后主人公隔着一条马路看着9年前因为保护他杀人的同伙杰姆跟FBI交火他无能为力杰姆脾气太坏但是我喜欢他的笑话:蹲监狱最有趣的是犯人们都假装想出去他在讲这个笑话的时候一边面带微笑一边组装枪械他被困在垃圾箱后面的时候FBI喊话让他放下武器他很抱歉的告诉警擦“放你妈”但是最后用完弹药的他只能一只手捂着伤口然后喘着粗气从垃圾箱旁边捡起一罐没有喝完的饮料好好的喝一口然后说:好吧 我投降再用最后的力气拿起没有弹药的枪猛然起身假装射击FBI满足了他最后一个要求看到主人公道格给伟大的FBI警探留下一张写着:去操你自己 的纸条警探看完之后嘟着嘴递给旁边的同事说:给你的我还是笑出了声结局让我很满意尤其是道哥的女友说出:就像我那些阳光天气那样
伦敦大动乱。
然后,我就想起了这部片子。
记得以前某期《城市画报》,做了一期八零后特辑,请了几十个八零后代表每人做了一页采访。
其中有个大饼脸北京文艺工作者,说:人就是分三六九等,关键是能力。
皇城底下的子民说话真是不同凡响。
问题是,面对这些起跑线已经偷前上千米的孩子,穷孩子的选择其实很少。
他们可以像Coughlin一样,用暴力解决一切问题。
或者,像Dough一样,挣扎,然后放弃。
幸运地,如果真的人生如戏,或者会出现一个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美丽少女,拯救他的人生。
我想,这部电影的最大意义就是:人,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战胜环境?
现实并不如意。
但态度我们可以自选。
Krista绝望地幻想Dough会拯救她;Coughlin一厢情愿地以为义气等于大家一起堕落。
随波逐流总是更容易。
认清现实的勇气,不是人人都有。
更何况,那些围城外的人,在听见Dough被踢出大学时,只会讪笑一番。
就像上面那个睿智的北京文艺工作者,“人就是分三六九等”。
所以,大家才会在结局看到FBI高级主管被Dough亲切问候时,心中痛快。
是的。
Go fxxx yourself。
在看这部电影的时候,我的心情很堵,堵死了。
我简直觉得这个世界上能有什么东西可以把它挖开,清洁一下。
可是可是。
直到那天晚上我跟我的毅仔讲完电话,我依然那么堵。
我觉得我都要得抑郁症死掉了。
看到这部电影的时候,我怀疑了一下,这是公民之敌吗。
整个故事太像了。
只是这部电影更粗糙,平铺直叙,没有升华。
我可以很顺当地猜出整个故事来。
本阿弗莱克确实太帅,实在不像一个匪。
没有匪的霸气,也没有匪的凶相,一点也无。
只是他被安排在那样的角色上。
几场抢劫下来,一点技术含量也无。
里面的FBI跟这群劫匪一样,不动大脑。
等到抢劫结束,才开始下手。
不高明的匪徒跟不高明的警察。
好了,我只是想说,心情不好的时候不要看这样的电影,看看动画片好了。
我再不想去偿试心情如此不好的时刻。
一次,两次,会影响我我跟毅仔的感情的。
Ben Affleck,人称小本,马脸界的头牌帅哥,男性花瓶界的标志人物,Matt Damon的亲密爱人(对此有疑问的请搜索I 法克ed Ben Affleck),如今看架势是铁了心要往导演的路上一往无前了。
翻开小本的履历,虽然两个人的起点相同,但在演技这条“才华”标准上,纵有一界威尼斯影帝在身,但是金酸莓的里程碑影片实在破坏力太强,导致这位一代佳人(必须要强调是马脸界的)始终无法得到他那位长得就一副标准演技派面孔的亲密爱人同等的“才子”认可。
其实花瓶没什么不好的,如果屏幕上全是MD这样的演技派,我的兴趣爱好里可能就没有“电影”这一项了。
而一位观众钉死在“花瓶”柜台上的美人不计一切要给自己身上烙下“才子”的标签,此种精神可嘉,勇气可佩,成果还是颇为可观的。
所以,小本,我看好你哟。
尽管技术上有不尽完美之处,但作为第二部执筒的电影,水准颇可观——尤其是考虑到导演本人还参与了剧本的写作。
这个故事,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盗火线》,同样是“最后一票”(这句话就跟“回老家结婚”或者“我明天就退休”一样是神之禁语啊),同样是爱上了一个女人,同样是隐瞒了自己的身份,同样是最后的最后……在这个大框架极度相似的前提下,《盗火线》的主要矛盾集中在匪兵之间的对抗上——高度相似的两个人(无论是智力还是性情)站在自己出发的原则点上绝不退步的角力,也极似一个人个性之两面的较量,画出的是人性。
本片里,二元变成一元,矛盾就集中在男主角一个人的身上,视角的转变让这片子与其说是枪战或者警匪片,反倒更像一部重口味的言情片,写出的是一种生存状态,一种文化。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一套很cliche,还好小本的处理仍然有拿来夸一夸的地方。
他似乎很enjoy扮演盗贼或者小混混一类的角色,有一种舒适度在。
被揭穿之后,他穿着一身运动服去找女主角,整个样子简直太“对”了,我甚至觉得这不是男主角这就是小本真身啊,他平时一定就是这么穿的(不过要说小本的身材有点……怪啊),身边应该还有一群搞hiphop的朋友没事聚在一起集体穿这样哼哼哈哈。
在洗衣店泡美眉的调调,在工地把帽子扣在同伴头上主动走向警察的模样,向女主角讲述自己的童年经历的表情,好像足够解释他头上为什么有“影帝”的头衔。
以上是演员小本。
编剧小本——尤其是跟我上一部看的电影(那坑爹的《华尔街》)相比——简明也不乏精细。
男主角的心理状态电影一直没有正面宣示,只是在第一宗案子之后,紧排出独自喝果汁的戏,马上接与绯闻女孩的ox场面,那种游移却无法摆脱,那种空虚,简单写出,使他和女主角之间突飞猛进变得很合理。
不过相比之下,那位FBI探员未免太弱,几乎都不够“对手”的资格,这方面的戏分还是要斟酌一下,对手不够强大无法突显主角情势的危难(或者可能小说本身就是有这方面的缺陷。
我实在不懂FBI,除非确认双方感情确已覆水难收,否则去女方那里搞小动作能有什么用?
人家可是情侣,一个还是亡命份子的干活,警惕性高着呢,随便两句家常话就把暗号pass过去了……感情除了BAU之外FBI的人智商都这个水平?!
)至于导演小本,亦很有制造效果的天赋。
那场“纹身惊魂”的戏码,摄像机始终游荡在一个非常特别的角度,不用特写但就是让观众不得不注意Jeremy Renner的纹身,而前一分钟男女主角才分享了私密的感情,所以自然而然的大家都为男主角捏把汗。
而JR的这个有些神经质难以控制自己暴力倾向的角色,也因为垃圾筒后面吸的那一口可乐,因为与男主角在枪战中一个眼神一个动作的默契(这些细节小本都照顾得很好),而可爱一层起来,给结局留了一声叹息而不是“大快人心”。
有几场戏独有的幽默感也都是用节奏实现的(比如“修女”下车正面对警察那一出)另外看得小本还是很内秀的小孩,与女主角的爱爱场面拍得很淡(简直跟没有一样),中间剪进去女主角终于触到海水的场面,联想女主角关于这番经历的感想,这“含蓄”的暗示倒比啥肉搏场面来得隽永有爱(也看得出小本是下过一番功夫的,我记得只有古早一点的电影会用这一招)。
枪战的场面,老实说要逊色一点——也可能小本是JD的影迷,在向Public Enemies致敬?
照理说,这部电影的背景是在当下(还是我误会了?
),匪兵双方的武器理应能制造出更让人心惊的效果才对。
不过几场枪战戏都有些,嗯,在看老片的感觉。
第一个是角度上的问题,可能限于拍摄场地,有些角度没有拍到,车战尤其明显,几乎只见开枪方,不见受击方的情况,第二个就是剪法,最末一战是敌众我寡背水一战困兽犹斗的气派,压迫感不足应该是拍的时候有些地方没想到,导致最后缺少剪的材料,这个部分小本还可以再琢磨琢磨,如果最后一战的绝望气息压得再重一点,那种死里逃生的感觉对经之下肯定珍贵得多。
Rebecca Hall本剧没什么发挥机会。
然而诚如标题中说的,佳人无需才子,她在本片中的造型很是我的菜,有此美貌足矣足矣,我很能理解男主角为啥对这位美眉一见倾心再见钟情。
如果你在百度图片里搜索“爱情动作片”,映入眼帘的肯定是耀眼的白肉和修长的玉腿,如果你搜索“爱情枪战片”,那么你会看到冷峻的枪械和娇艳的美人,《城中大盗》就是这样么一部“酷而媚”爱情枪战片,犹如“枪炮与玫瑰”的禅意组合,爽到爆棚!
有人常拿它与《盗火线》来作比较,觉得路数相吻,其实《盗》是一部打着深厚人性烙印的大彻大悟的警匪片!
而《城》则只是披上了枪战外衣,彻头彻尾的爱情主题,甚至称得上是一部爱情文艺片。
男主角Doug成长在全美治安环境最差的波士顿查尔斯镇,因为父辈的原因,也有着不幸的童年,他出狱后跟患难与共的兄弟以抢银行为业。
这票抢匪手法娴熟,分工明确,甚至抢劫的“手艺”有着鲜明的帮派特色。
某次施展“手艺”时,他们绑票了银行经理Claire 作为人质,逃之夭夭后将她释放在海边。
事情的发展并不算出人意料。
因为频繁的接触和彼此心灵的相惜,Doug爱上了Clarie,并且愿意为她开始重新审视内心并未完全泯灭的良知。
他想改头换面重新做人,但残酷的现实一次又一次的让他重操旧业。
片中,编导演集一身的本.•阿弗莱克大放异彩,一扫金酸梅帅哥的耻辱前尘!
《城》的剧本改编自Chuck Hogan的小说《Prince of Thieves》,“小本”本人也参与了剧本的改编,除了给小说改画上一个浪漫主义的出彩结局,更加将自身的性格元素融入到故事当中,观影过程中,很多时候我觉得我觉得小本演的就是自己,那么的贴切自然,那么的潇洒写意,我甚至觉得他穿着运动装,一晃一晃的走在查尔斯镇大街上的那些镜头,就是他平时散漫摇摆的样子,“吊儿郎当”却“帅了吧唧”的!
这个不得不承认,人是有基本气场存在的,小本就是有那套“花瓶”的潜质,在不经意间,在观众眼里生根发芽、枝繁叶茂,一不小心就妩媚了纯情少女、晃点了文艺青年,一不小心就撩拨了康河的水草,绽放了人间的四月天来!
影片的节奏把握是影片成功的一个法宝!
动若脱兔,静若处子!
枪战对决,剑拔弩张、灰飞烟灭,暴戾之气漫天播洒;飞车狂奔,恣意张狂,刺激非常,肾上腺素极速飙高;谈情说爱的小桥段,温馨静谧,有午后的咖啡,有夜半的游艇,还有阳光穿过黑发的惊鸿乍现;OOXX的小场面,布置的轻巧精致,点到为止,宛若氤氲着一碗荷尔蒙浅香飘逸的茶汤。
整个叙事过程张弛相宜又张力十足,150分钟的导演剪切版,丝毫不会让人产生倦意。
Rebecca Hall作为本片的女主角,也有不俗的表现。
受剧情的需要,留给她发挥的空间其实并不太多。
很多人说她长得像斯嘉丽约翰逊,其实二人的气质还是有较大差异的,后者艳若海棠,美在庙堂之高,性感蓬勃而出;前者美如茉莉,开在山间田野,清新扑面而来,然而这种邻家女孩的气质又和梅格瑞恩不同,梅姨毕竟是阳光娇媚型的,剪了金色的短发,一个酒窝,就能将梦想照进现实,带你走进阳光灿烂的日子。
Rebecca笑起来,反而不那么的魅惑,她的美接地气而出市井,似笑非笑的时候,眼波无意流转,仿佛太阳照常升起般随性,却能引你搭乘上一列开往春天的地铁!
192cm的与175cm,短发与长发,冷峻帅哥与清新少女,运动衫与休闲裤,那一幕,Doug前来与Rebecca道别,站在她的菜园子里,含情对视,午后的“雪花膏”般的阳光娇润在他们的脸上,他们是那么的登对,那么的隽永,我心里的那个媚俗的小人禁不住跑进脑仁里心旌神摇,呐喊着,一遍一遍:不要走,不要走,帅哥,吻她,吻她!
……以下来分析影片几个经典之处:1.修女造型的抢匪头套:这个设计堪称经典,有人说它偷桥于《盗火线》,但它的确有了艺术上的再创造。
比如说《盗》仅是为了宣传一种恐怖的氛围,所以头套设计的很简洁,遮住脸即可!
(《盗》正式播出的版本里,甚至删掉了买头套的戏份),《城》中的头套的造型让人眼前一亮,充满了惊悚的文艺气质,带上它抢劫,2B兮兮却牛B晃晃,自从吴宇森在《变脸》中创造了在教堂枪战这个经典桥段,教堂、鸽子、鲜花等宗教因素经常会和残酷的杀戮画面组合成一种诡异而禅意的效果,嬷嬷的头套属于这样一个出彩的设计,难怪在飙车逃亡的时候,有个小孩子看到了“疯狂的嬷嬷”,惊讶的几乎快把下巴甩出来!
2. Doug与Rebecca的OX片段,设计巧妙,前文提到过,这里再详细分解一下!
我以前写小说,男猪脚爱上了女猪脚,几十页,几万个字的铺垫,好容易挨到了床边,几个字或者一句话,巫山云雨、鱼水之欢的精妙之处,就浮光掠影带过了:往下再写一寸,就会露太多而黄色,一寸不写,就是略太多而苍白,不能声色犬马也不能不露声色,尺度难于把握!
而小本用近乎蒙太奇的手法把它推向了一个“久违”的艺术巅峰:当Doug进入Rebecca身体的时刻,切入Rebecca被劫匪释放步入海水的画面,一种冰凉与温润感觉油然而生,导演手法之高妙,叹为观止:一方面这种蒙太奇的剪辑手法,在欧美经典的三级片镜头中,已经“归隐”多年,我隐约记得,以前有个叫做《the click》的三级片,经常在关键的瞬间,切入火山喷发或者惊涛拍岸的场面,今日江湖重逢,大有惺惺惜惺惺的久违快感!
另外一方面,女猪脚一直惊魂未定的心应该能在这个时候释然了,有了肉体和灵魂的归属感,仿佛重拾脚踏实地的安稳,这个镜头竟玩得是通感!
(由此可以略窥出小本内心的精致、细腻与腼腆,不愿意在这个比较隐晦的题材上大做文章,却保持了整体剧情的流畅性与呼应性,由此我也对小本有了惺惺惜惺惺的好感!
)3.在最后的激战中,Coughlin猛吸了口别人丢下的可乐, 随后迎面走向枪林弹雨的激战中的情节设计:这是导演要展示的人性的复杂。
(这点和《盗火线》的确是很像,不过好片子都要展现复杂的人性的。
)这个画面,相信震撼到了很多人,Coughlin宁可选择死亡也不愿意重新被捕,失去自由,展现了一个罪犯在困兽犹斗的最后时刻的内心挣扎与狂野绽放的人性之花,虽然,观众明知道死的他是个罪犯,当他疯狂的迎向死亡的瞬间,还是很揪心的为他怅然了一把。
这是个很出彩的设计,从生死抉择到选择死亡,只有十几秒的时间,就像在一曲铿锵的重金属,弹至高潮时突然变幻出的一段极速的失真,然后戛然而止,完成生命的最后一段华彩。
4.精致的结尾设计。
这样有反“恶有恶报”的主题的电影,导演对结尾的处理非常的见功力。
如果选择让Rebecca与Doug远走高飞,背叛社会道德与法律底线的处理,估计过不了评委的关,也有悖于影片对“复杂人性”与“身不由己”的人生的主题展现;但是如果让Doug被捕或者被射杀,又没办法向影迷交代,还有Rebecca与Doug感情,到底是死是活,魂归何处?
也要对观众有个交代,于是小本这样处理:在那个晴朗的午后,Claire在身边围满FBI的电话里对Doug说,你来吧,我现在一个人在家。
而Doug就在不远处心痛的监视着这一切,当最后Claire说你如我的Sunny Days之后(Claire之前说过,My brother died on a sunny day like this; So every sunny day I feel like somebody is dying. I),Doug冰冻的脸上,融化出浅浅的笑容,这一刻华枝春满,天心月圆,憋了半场的观众如弘一大师圆寂一般,盍然长释一口鸟气。
Claire望向天空,一朵云彩爬上了上来,金黄色屋檐,Doug镀金色的背影,Rebecca金子般的眼眸,让这一部“枪炮与玫瑰”的电影成色,绽放出璀璨的金色光辉!
这时候,我心中那份“多情自古伤别离”的凄切,已经骤然化作“天若有情天亦老”的畅快,庙堂之高,江湖之远,相望与相忘的执着,在无尽悲悯中,相逢一笑!
也许是为了追求上座率,让观众认为又是一部惊险刺激的警匪枪战片!
中文译名取了《城中大盗》这个白痴名字!
英文原名《The Town》,为什么叫这个名字?
看过影片后估计大家都应该有所领悟!
一群在波士顿的查尔斯城长大的孩子,他们很淳朴,认为自己的命运是和这座城市息息相关的,如果没有那些父辈,他们可能成为冰球世界明星、出色的电路工程师、勤恳工人等等!
但是父辈们(也许是之前若干辈)的命运,传袭到他们身上!
做贼!
黑道生活!
无奈也无法!
有人无奈认命了,有人认为是一种享受!
没有人认为自己应该离开这座城市!
但终究有人会觉悟,决定去和命运抗争!
本-阿佛莱特成功了!
爱情让他清醒,帮助他逃出这座城,也就逃出了这中生活,走出了命运的束缚!
想起张家辉《旺角监狱》,一辈子都走不出旺角,一辈子都走不出这座牢!
再看片名,大家可能和我想的一样!
什么破玩意!
还大盗!
没错,就是一座关于围城的故事!
美国版的《围城》!
The town电影看到一半,以为小本要表达“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武林准则,时不时脑子里还会自动飘出“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人在江湖飘,谁能不挨刀呀”的标语,快到最后,我才迟钝的想:哦,是“逃离这shit般的生活”的命题么。
道哥道哥是四人组的灵魂人物,在the town里接最好的活儿,有忠心耿耿的弟兄“为他”蹲大狱,有弟兄的痴心妹子甘愿“为他”解决生理需求,……我是说如果道哥愿意的话,他简直是人生的赢家!
但,你看就是这样,nothing makes him happy. 直到他看到银行里的种花姐姐,就像睁看眼看到的第一缕阳光,道哥决定要带着她私奔……如果剧情这样拍下去,就是一出狗血言情剧。
幸运的是,电影里安插了他的监狱老爹和“出走”老妈,以及总攻花匠大人。
于是,一切都有了合理的解释。
监狱里,道哥怀着最后一次见他爹的心情,忍不住问:“你为啥没找过我妈?
”老爹色厉内荏的回答“你妈就跟大街上那些年纪轻轻不学好,专门跟流氓瞎混的小贱人一样,她不值得。
”,就像是对the town的愤怒控诉,这个永不服输的老男人,在业界享有盛誉的真汉子,没有能力改变生活现状,他的一生是无数the towners的缩影,混乱不堪,growing old with regret(穿越inception!!!
)。
道哥的厌倦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也许是从他的暴力兄弟开始,也许是从看到花姐姐对着白色的衣服上斑斑血迹失声痛哭开始,也许是从他爹转过身虚弱的摔门开始,但我更愿意相信是从那个小男孩一条街一条街的贴寻人启事开始。
花姐姐&花爷爷道哥爱不爱花姐姐???
咋说呢?
道哥并不是多纯良的主儿。
他够聪明,有胆识,就是不够狠,最惨的就是他还有精神洁癖,他信奉行有行规,我是个抢银行的,我不杀人。
在the town里,没有人真正清白,但他给自己划了条线,祈求不逾矩。
偏偏他的暴力兄弟老爱在他面前破规矩,花店二人组又倚老卖老指手画脚。
“你他妈以为自己是谁,我想干啥干啥”,这句话道哥跟自己弟兄说过,“我才不要跟你还有你嗑药老妹一块快乐3P呢(误);跟花匠大人说过,花匠大人马上搬出当年对付他爹那套,“小样儿,当年你爹翅膀硬了就要飞,结果你娘被我们搞成毒虫,只能上吊。
你爹不忍心,所以你个小傻逼还到处瞎找呢……听说你现在待见那个花姐姐,我可知道她住哪里哦,所以,你要乖,我要你干啥,你就……”拜托,花匠大人,你跟个有精神洁癖的控制狂说这个,不是找死嘛!
永远别在黑道小崽面前提起他的妈妈,即使他没有当场发作,更要小心,你只是离死神更近了。
最后一票临行前,花匠大人对四人说“我能在你们脸上看到你们父亲的影子……就像攻下波士顿教堂,功德无量”一脸的得瑟,高高在上,还以为自己是教父。
傻老头,不知道世道已经变了么,优胜劣汰的自然规律在哪里都适用。
跑题拽回来,这么一帮子人瞎搅和,促使花姐姐成了道哥心中改变生活的投射物,保护了花姐姐就是保护了那一点逃出升天的希望(变相保护了他那个被牺牲掉的老妈???
)。
所以,他要拥抱这一点点希望,与过去诀别,与嗑药的弟兄妹子诀别(从这,也能看出道哥的另一种狠来,难道这妹子不更像你那死去的嗑药老妈么?
你不可怜她?
但他明白,如果带上这妹子,就是带着过去的影子,永远逃不掉),要走就要干干净净的上路,byebye the town!
弟兄每个团伙里总会有这么个弟兄,小的时候罩着你,待你如亲人,忠诚如隔壁的二狗,但他不懂你。
考福林一直属于the town,他没那么聪明,不去想什么改变生活,因为这个混乱的现状很合他的心意,跟自己最棒的弟兄干着家族产业,自家妹子也算有个依靠(虽然不怎么在意),总体来说,一切很好,直到道哥提出要离开。
这“一切都好”的生活,如果没了道哥,他很恐慌,甚至不惜搬出陈年往事和自家妹子救场。
【我知道听起来很基,但弟兄神马的就是要洒狗血啊!
】他可能到最后都不明白道哥为啥执意要走,但弟兄终归是弟兄,“咱,佛罗里达见。
”“我等你回来。
”弟兄神马的到最后,永远都是靠的住的!
\(≧▽≦)/【这段跑的好偏= =最后考福林死之前,捡起旁边别人丢掉的可乐猛吸了几口,我有点心酸,活生生的形象,表里如一,无论活死,都贯彻始终。
the town终于说到大boss!!!
任你多有能耐,这座黑洞般的城镇,也会把你吸得一干二净。
对于大部分这里的人来说,生是town的人,死是town的鬼。
即使幸运如道哥,最后逃了出来,也必定是人品大爆炸,扒了几层皮,付出了血的代价。
谁是教父,the town才是!
\(≧▽≦)/再单独扯几句:看到两组有孩子的镜头,一次是道哥看他老爹的监狱,有个小女孩(?)倚着门,手绞来绞去;另一次比较刻意,四人戴着修女面具去抢劫,路边一个小男孩儿隔着车窗看他们。
这是the town的下一代,生活的常态就是循环往复,被不断重复。
不知为何,看的时候脑子里全是“生活的荒谬感”。
包括那个看到他们后默默扭过脸去的警察,那种生存不易的尴尬,想笑出来。
哦,还有两人隔着警察那个关于“灿烂如今日,必有人遭殃”的暗语,我真高兴花姐姐能说出来。
之前,道哥虽然知道花姐姐说那些话有可能是旁边有警察有苦衷,但仅仅是有可能,并不确定。
这不,暗语一出,道哥表情马上亮了\(≧▽≦)/go f**k yourself的小纸条❤道哥老爸跟他说:"I'll see you again, this side or the other",跟结尾处道哥跟花姐姐说的一样。
警察二人组里的本地人是“叛徒”,即使是惩善除恶,也改变不了这一点。
--剩下花痴:小本,好漂亮!
小本弟兄,好漂亮!
小本花姐姐,好漂亮!
小本修女面具,好漂亮!
小本逃离的小镇,好漂亮!
小本轰掉花匠balls,好漂亮!
小本钱袋里的红橘子,好漂亮!
小本弟兄嗑药烟熏妹子,咳咳咳!
小本长大的地方是马萨诸塞州的剑桥。
哈佛,剑桥,波士顿(同属大波士顿区),这些都是有浓浓波士顿情结的小本的创作源泉(哈佛的故事酿就了后来携手好哥们小马擒下小金人)。
小本是不能耍帅的,否则的结果就是兵败《珍珠港》。
还好再后来有一个叫Gone Baby Gone的电影,技惊四座的同时,人们都知道了两个姓Affleck的人,哥哥导电影有一套,弟弟演电影也不比谁差多少。
最近最大的感触是很多好电影都必须是一人身兼编剧导演两职。
手里拿着自己写的好本子导出来的水平想烂都难。
这对小金人编剧加身的小本来说,真是舍我其谁了。
小本片子的最大特点可能是布局和基调。
布下的一个局,往往观者只能看到第一步,看不到第二步。
Gone Baby Gone如是,The Town也如是。
在迷局性上后者不如前者,但自始至终涌动着一种城市的情绪,人心的情绪,这股暗流翻腾不息。
至于基调,灰冷,殷实,活生生又血淋淋。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城市,不管你来自哪里,去向何处,这里,它的名字叫波士顿。
唯有男主角去监狱探访父亲那一段以及片尾部分(包括重复的那句But I know I'll see you again, this side or the other)有一种淡淡动容动情的情愫。
这两段的配乐也是如出一辙的相似,让观者隐隐有种想默默流泪的冲动。
其实画面非常克制,似无声,胜有声。
关于这句“this side or the other”,或多或少都是全片最终的意境所指。
巧的是本片有两张官方海报都是小本一人在打电话的画面,一张是他在探视父亲时打电话的画面,一张是片尾他与女主角隔窗打电话的画面。
可望而不可及,抑或是远在天边近在咫尺,心的距离能有多近或多远,一切的涵义和意义不过如此。
p.s. 影片前五分之四都合格,只是后五分之一的枪战略有突兀之感(暴徒射击手法过于专业了吧)。
影片看到一半之时,想到了东木的片子(《神秘河》也是讲波士顿的吧),小本算是少壮派中风格最接近东木的一个了。
配乐的主旋律太过耳熟,非常像Michael Kamen的风格,那一曲The Letter让人魂牵梦绕,无比动听。
只是这次的作曲人是David Buckley和Harry Gregson-Williams(Gone Baby Gone也是他作的,现在真是流行全用御用配乐了)。
(又看了两三遍,有点百看不厌的感觉。
甚至还为此复习了一遍Gone Baby Gone。
小本在这一对波士顿姊妹花影片中灌注的才情令人赞慕。
悄悄发现了很多两个片子的相似处,包括服装——朴素的运动装,包括人物名字——典型的爱尔兰姓,包括描摹到生动真实的粗口,包括两个神来之笔——两个意犹未尽引人无限回味的结尾,当然还有对复杂人性乃至道德正义的对与错那恰到好处的盘剥和阐释。
电影的艺术本来就是源自生活,但又不止于生活。
想在一部电影中表达多种蕴含的人很多,真正做得漂亮的人少之又少。
小本是一个了。
没看加长版,不知道多出来的二三十分钟多了什么。
最后有个情节一直没太明白,小本临走前,在两个相框后藏了一砖头厚的钱是什么意思。。。
最后,作为2010年的口碑佳片之一,预祝The Town2011年申奥成功!
)
开始是枪战片,然后又文艺片,真心适应不过来。导演,要在动作片中耍柔情,感觉导演还差得远呢。
城市中令人回味無窮的藝術性犯罪。
比起《失踪宝贝》,小本的导演能力更进一步,不过更长的时间里,编剧单薄了些。Blake Lively本片转型,与《牛仔裤的夏天》时代判若两人。
一日是贼,终生是贼,进来容易,出去难 ps:其实小本更适合当导演
或许是没太听懂,或许是因为才看了public enemies,反正觉得这部电影毫无特点。。。Blake也只是个超级小配角而已。。。
当年一直没被这海报吸引,修女强盗?这是么斯东西?如今小本如日中天,好奇找出这部片子看下,果然是部披着犯罪片外衣的人性片,当然还有爱情。故事的最后,依然是旧爱坏事,害死了一帮人,她哥哥真是死不瞑目。S啊S,什么时候能挑部不露肉不坏事的角色呢?
你真正应该去爱的是为你坐牢为你死的兄弟啊!!!!
同类题材电影中的佼佼者,几个贼都太帅了,修女造型堪称经典!
不是一般,是相當滴一般。劇情像在看90年代的港產片,結局更是深感導演的自戀傾向。但小本的場面調度還不錯,基本是流暢完成了敘事,還是鼓勵加一星吧。
波士顿有90%的银行劫案发生在影片中的这个小镇,这里已经将打劫银行作为一种产业。。。。一直 觉得本阿弗莱克很有实力,但还是缺少大师范,个人比较挺他
(加长)最终dougy独自插着兜站在河边,悠扬的歌声响起。忽然觉得无论你做什么,总会有那么不由自主的时候:就像不知道母亲为什么离家出走,上了自己不爱的妓女,爱上绑架自己的人,莫名救了绑架自己的人,宁愿死在大街上,一口气毙了跟自己有仇的人,就算杀人也偏执的讲原则。很精彩的犯罪大片!
实在不懂这片好在哪了…………平淡的很,俗套的不能再俗套,Ben Affleck演的也没见的多好,这个角色身上没看到什么很特别的,足够惹人关心疼爱的气质。总之就是特别的好莱坞,特别美国,特俗。最后竟然还给整一大团圆,逍遥法外还搞慈善,简直梦回90年代
这类型无论怎么捣腾都没办法不让我迅速联系盗火线,而且这片子从一开始就打算走狗血爱情路线,让我无比烦闷!!关注剧情演技还不如关注小本那张似乎比原来俊俏了一点的脸,虽然小本一心想证明自己是个导演~~PS:修女装不错~~
杰瑞米·雷纳应该能拿到一个奥斯卡男配的提名吧。
其实是主线是爱情,sunny days
彻底颠覆我对本阿弗莱克印象的电影!太好看了!本阿弗莱克这次牛逼大发了!如果说不足,毕竟还是猛男出身,感情戏明显滞后,亲情上主线不够,爱情上对金发妞和孩子太绝,友情上怎么能眼睁睁看着自己最好的朋友被警察打死,好莱坞套路必然是冲进警察堆里拯救世界的啊!
摘下粉丝滤镜说一句,大本的片子真是对我胃口,长了一张木头面瘫脸,内心那么多文艺小九九,他最近几年的片子质量都挺高的,能演能写能导,这个人设好对胃口,另外怎么老有人说他演戏不行,片里女主one of my sunny days那句话一出来的时候,那表情多动人啊。#现在加上粉丝滤镜#我给了五星✧*。
我就是不喜歡大長臉。。
水平很不错的商业娱乐犯罪片。
还挺好看的,可是我当时为什么才给了三颗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