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篇旧文《我为什么反对陪审团制?
》引起热议,有几百篇评论。
随后,我在《令人担忧的墨西哥司法改革》《警察打小学生与群众送锦旗》批判了民粹主义。
我看了两部电影——《十二怒汉》(12 Angry Men)和《失控陪审团》(Runaway Jury),是关于陪审团的经典电影。
一个在贫民窟长大的男孩被指控谋杀父亲,12个人组成陪审团审议。
11个人支持有罪,只有8号陪审员建筑师戴维斯(亨利·方达)反对。
他提出了合理怀疑,然而其他所有人认定男孩杀了人。
戴维斯面对强大压力,只好说,再投一次票,如果没有人支持他,他就随大流。
关键时刻,9号陪审员老人麦卡德支持他。
陪审员一个个转变立场,最终一致认定男孩无罪。
这部电影几乎只有一个场景,即陪审团在评议案件,演了一个半小时,却不觉枯燥。
这部电影不能说明陪审团的优越性,反而说明了陪审团的弊端。
我在前文中指出了审判案件具有偶然性,这部电影说明了陪审团的偶然性。
审理案件本应是最严肃的事情,一些人非常不严肃。
7号陪审员是一个销售员,只关心能否及时看棒球比赛。
他宁愿草草结案,而不管真相如何。
10号陪审员是一个喜欢大声嚷嚷的修车厂老板,对贫民窟长大的孩子有偏见,想当然认为男孩杀了人。
3号陪审员是一个脾气暴躁的公司老板,与儿子关系不好,最积极宣称男孩有罪。
1号是陪审团的牵头人(foreman),作为主持人很称职,审理案件却缺乏分析能力,不能及时发现问题。
主角戴维斯有逻辑分析能力,能发现案件的疑点;他正直、仗义执言,为了真相不惜与多数人唱反调。
我不知戴维斯是否熟悉法律?
即使不具备较全面的法律知识,戴维斯深得法律精髓。
他对疑罪从无和完整证据链的认识,超过了一般法律人。
老人麦卡德不如戴维斯敏锐,但是他一旦认识到案件的毛病便坚持到底,成为戴维斯最有力的支持者。
多数陪审员是有偏见的、草率的人。
那个男孩遇到戴维斯是莫大的幸运,遇到麦卡德也是幸运。
如果没有戴维斯,男孩一辈子就毁了;没有麦卡德,他也完了。
他从杀人犯到无罪之身,是非常偶然的。
《失控陪审团》讲了一起民事案件。
一个妻子不满丈夫被枪杀,起诉武器制造公司。
在美国,刑事案件的审理和部分民事案件(主要是民事侵权案件)使用陪审团。
陪审团经常有12人,谋杀罪需要一致决定,其它案件采取多数票(9票)。
某些重大案件,法官可以将陪审团隔离,避免受到外界的干扰。
影片不仅讲陪审员,还讲了陪审团顾问。
陪审团顾问(jury consultant)协助当事人或律师选择陪审员,现在多叫审判顾问或诉讼顾问(trial consultant/litigation consultant)。
影片中被告的陪审团顾问是心狠手辣的蓝金·费奇(Rankin Fitch),作用超过了首席律师凯博(Cable)。
原告的陪审团顾问是年轻的心理学硕士劳伦斯·格林(Lawrence Green)。
影片中有两方在试图影响陪审员。
一方是武器制造公司(代表人物是费奇),另一方是陪审员尼克·伊斯特(Nick Easter)及其女友玛丽(Marlee)。
费奇的方式明目张胆,对陪审员威胁利诱。
尼克的方式则是迂回、温和的。
比如,他设法成为陪审员,让一个喝酒的陪审员曝光失去资格,通过讲话等方式引导陪审员。
最终,费奇很有信心的陪审团失控了,10票支持武器制造公司侵权成立。
原来,玛丽(原名盖比·布兰特/Gabby Brant)的一个姐妹在一次枪击案中遇害,输了官司,对手便是费奇。
她和男友尼克(原名杰夫·克尔/Jeff Kerr)介入现在的案件,让武器制造公司和费奇双输,报了前仇。
玛丽以收买陪审员为名敲诈原告方,被律师温道·洛尔(Wendall Rohr)拒绝。
这部影片说明陪审团可以被操控,无论是正方还是反方。
有些人质问,收买1个人容易还是12个人容易?
他们在混淆概念:1个独任法官配12个陪审员,如果没有陪审团,一般案件应当由合议庭(至少3人)审理。
其实,收买是次要问题,水平是主要问题。
我举两个亲身经历的例子。
第一个,学校规定每月请事假5天,扣当月绩效;每年请假20天,扣当年绩效。
某科室负责人到外地给闺女伺候月子40天,年底在群众投票中被评为优秀。
她负责的期刊影响因子连续下滑并掉出一个重要的数据库。
仅仅因为会拉关系,她就能被评为先进!
第二个,部门以群众投票的方式推荐职称人员。
我三四十篇文章,排第二;某人一篇文章没有,排第一。
985大学评专业技术岗高级职称,一篇文章没有也能排第一,当真是天大的笑话!
幸好学校评委把住了关,纠正了前面的错误。
专业的事情,应当由专业人士评价。
普通群众,包括陪审员,具有明显的缺点:专业水平差、容易有个人好恶和不负责任。
法官判案,要署名,署了名就要负责任。
法官判错了案,要被人批、别人骂,甚至终身追责。
群众投票出了问题,找谁负责?
让群众投票决定,往往是领导在推卸责任。
985高校的职工尚且如此,更别提普通群众了。
在中国,普通人的素质不适合当陪审团成员。
即使在美国,普通人的平均素质也不如法官。
陪审团在美国施行了很长时间,如果废除,改为法官合议庭制,效果会更好。
陪审团制不好不是中国人比美国人素质低,而是普通群众比专业人士素养低。
基于以上理由,我坚持反对陪审团制。
(甄鹏《高山西月网》2025年1月22日)
纯属偶然找到的一部老片子,期初是因为演员表吸引人,无奈,我总是改不了看菜吃饭的毛病。
至于剧情,看大纲就知道是一部揭露美国体制垢病的题材电影,这样的片子,或多或少已经让人产生了审美疲劳。
再者,这揭露,需要技巧,是如同奥利弗斯通和美国政府硬碰硬式的死磕,还是懂得审时度势,点到为止,实在是一个技巧性问题。
搞好了,说不定还能博奥斯卡垂青,捧个明晃晃的小金人。
影片从一开始就弱化了主题的尖锐性,枪支问题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命题过于宏大,把控不好,会落得“画虎不成反类犬”的下场。
于是聪明的编剧务实的绕开了这个敏感的话题,将笔墨放在大环境下两派人物的斗智斗勇上。
虽然从风格上看,影片仍属于法律题材的作品,但故事的焦点却更多放在了幕后的尔虞我诈上,前台的交锋不过是一场没有悬念的例行公事。
不像其他同类电影,大力着墨于庭审桥段,戏剧张力十足。
禁忌问题探讨得过分露骨,只会适得其反。
吉恩哈克曼和达斯汀霍夫曼分别饰演了两大辩控方律师,前者深黯人性,懂得摸清陪审团的脾气就是胜利砝码的道理,而后者,则是传统道德与司法公正的捍卫者,坚守阵线不肯妥协。
两大演技派替影片增色不少,充当了合格的绿叶,他们最激烈的对手戏发生在洗手间,这场质问与狡辩的交锋被拍得犹其煸情,演员的发挥也无可挑剔。
约翰库萨克是本片的灵魂人物,演技纯熟,身上的经典惊悚意味,同样令人惊羡。
影片最精彩的一句台词是:“别再相信律师可以左右一切的鬼话,现实情况是得陪审团者得天下”。
正是这种直面现实的理性赋予了影片令人窒息的冷静氛围。
没有力挽狂澜的救世主,也没有黑白分明的界限,一场索赔的官司像是一把锋利的刀片,划破了现实的遮羞布,让法律的脆弱不堪与所有金钱滋生的贪欲一起曝光。
像一幅真实的人性炼狱图,每个人都能在其中找到自己的另一面。
故事的结局看似蚂蚁搬倒大象,弱势战胜强势,人性超越法律,正义得到伸张,但究其原因,这就像电影名字《失控的陪审团》一样,胜利仅仅是由于审理过程中的两次情绪“失控”(1.法庭上军工大BOSS面对咄咄逼人的问题后的情绪“失控”,2.陪审团在会议室讨论时,代表军工利益的退伍军官发言措词“失控”),最后左右了判决结果,要不然电影名字就该叫《论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的倒下》。
好莱坞名人一向热衷政治,名人们发表各自政见也掷地有声,借助巨大的社会影响力,是一支白宫都不敢忽视的选票主力军。
因此好莱坞自然会想到利用电影来向民众宣扬政治主张、路线,该片即是典型的政论片,从台词中也能察觉到支持民主党自由派倾向。
好莱坞向来是左翼的选票粮仓,左翼阵营中不乏重量级明星,史蒂芬·斯皮尔伯格、乔治·克鲁尼、安吉丽娜·朱莉、布拉德·彼特等等,电影中演员达斯汀·霍夫曼也是民主党的铁杆支持者,当共和党的小布什入驻白宫后,好莱坞也从未停息过对共和党保守政策的不满,特别是发生“911”事件之后,针对小布什政府的嘲讽就不绝于耳。
说回电影,《失控的陪审团》能做到的仅仅是用戏剧化的故事呼吁民众关心如今美国社会日渐失控的枪支滥用问题,它无法根本撼动主流的美国社会价值观,为了自由的代价。
“你以为那些普通的陪审员是所罗门王吗?
不!
他只是用着贷款的普通人,他一回到家就躺在沙发上等着有线电视给他们洗脑,这样的人一点点也不会在乎什么真理、公正,更别说美国理想的真谛。
”——云根雷斯。
所谓的正义到底是什么?
在电影《失控的陪审团》之中,正义被操控了,金钱的力量毫不留情地嘲笑着我们对法律、对正义的传统认知,似乎只要有钱,我可以得到任何我想得到的“正义”,而这一切,都发生在世界上法治最为完善的国家之一,美国。
这不仅让我们产生一种迷茫,我们的法律,怎么了?
要解答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来看看什么是陪审团制度。
陪审团制度一说起源于古希腊,是建立在公民契约之上的一种实现正义的途径,古希腊政治家梭伦曾经设立了被称为“赫里埃”的公民陪审法院,陪审法官从年满30岁的雅典公民中选举产生,然后按照一定的顺序轮流参加案件的审判,审判结果由陪审法官投票表决。
1166年,英王亨利二世在克拉灵顿诏令中建立了现代陪审团的原始形式,陪审团制度由此确定下来并一直持续至今。
而后来,随着美国独立战争取得胜利,美国对英国传统的陪审团制度进行了很大的延续和发展,形成了我们今天所看到的陪审团制度,也就是说,陪审团制度并不是某一个或者某一群人的拍脑袋决策,而是经过了时间的考验和历史的积淀的一项制度,它的存在,在英美法系之中是有着自己独特的的合理性的。
但是持续这样久的制度就一定是完美的吗?
我们说其实不是的,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完美的制度,所有的制度都只是在尽量接近完美的状态之中不断完善,陪审团制度也不例外。
陪审团制度的缺陷与不足,我将在接下来结合例子加以论述。
首先,陪审团的判断很容易被操控。
正如电影中所说的,参与组成公民陪审团的都是普通人,在美国的法律之中,法律工作者是不允许参加陪审团的,这就导致陪审团并不是一群没有喜怒哀乐的神,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情绪,只要利用好了这一点,就很容易达到被操控的结果。
有一部电影叫做《十二怒汉》,一位少年被判定杀害自己的继父,十二位来自不同环境不同身份且素不相识的人被召集在一起作为陪审团来裁定那位少年是否有罪。
一开始的证据很充分,十二人中十一人都投票决定他有罪,只有一人投了反对票,但是在那个时代,陪审团的判断要求全体一致通过的,投了反对票的人讲述了自己心中的疑虑,引发每一个人对自己内心深处良心的思考,最终查出了事实真相,拯救了那名少年的生命。
在这部电影中,每一位陪审团成员身上最平凡的部分都被发掘出来并提升到人性的高度,所以得到这样的结果也是我们愿意看到的。
但是电影毕竟只是电影,在实际操作之中,利用这一点或许容易被操作出一个正义的结果,但更容易被操作得到某个利益集团所愿意看到的结果,这是不可回避的现实。
为什么会这样呢?
我们说当一群人聚集在一起的时候,就会无形中产生一种群体效应,法国学者古斯塔夫•勒庞在他的著作《乌合之众》中讲到,在这样一种群体效应的作用下,人与人之间的心理极易相互传染,形成一种“集体潜意识”。
这时候,每个人心中的理智是被降低了的,而感性的因素则被提到了一个更加重要的地步,十二个专家学者不见得比十二个普通百姓更能做出专业的判断,原因就在这里。
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只要群体中有人有心引导,利用自己较为强势和坚定的态度来塑造一个可信的形象,然后利用简洁的断言和重复来影响其他人的判断,就很容易得出自己想要的结果,正如我们在电影中看到的那样,伊斯特依靠自己的力量成功引导了陪审团的判断,从而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结果,从内部的影响,从集体心理上作用的影响,要比从外部对每一个个体施加压力,更容易影响人的判断。
这种集体潜意识的例子还有很多,历史上最早也是最著名的一个案例发生在遥远的古希腊。
伟大的学者苏格拉底因为传播自己的哲学思想得罪了雅典的权贵,权贵们指责他传播“歪理邪说”,要求处死他。
当时的“赫里埃”也就是原始的陪审团一开始很同情苏格拉底,想判他无罪,但有雅典贵族墨雷图斯不断游说公民陪审团,再加上苏格拉底的态度得罪了陪审团,使得人们最终决定判决苏格拉底有罪,这不得不说是一个悲剧。
民主不一定代表着正义,这种多数人的暴政也成了证明这个观点的最好理由。
在这样一种集体潜意识的作用下,人数越多越容易产生错误的判断,陪审团制度的弊端可见一斑。
如果说苏格拉底的悲剧是由于他所处的时代陪审团制度还没有完善,那么发生在我们这个时代最出名的一个案例也能证明这一点。
1994年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发生了一件轰动全美,甚至全球瞩目的案件,那就是著名的辛普森杀妻案。
黑人橄榄球明星、演员辛普森被指控杀害自己的前妻,洛杉矶警方对其提出了诉讼。
面对这样的情况,腰缠万贯的辛普森花费重金打造了一支由全美知名律师组成的“梦幻团队”来为他进行辩护,面对警方的如山铁证,辩护团队寻找到了各种规则的漏洞,并指责洛杉矶警方的办案程序不合法导致证据不可信,成功影响了陪审团的决定,最终,原本可以说是杀害妻子证据确凿的辛普森,被陪审团宣判为无罪。
辛普森被判无罪的原因有很多,不可否认的是他的律师团队在其中起了很大作用,而洛杉矶警方也为他们的莽撞的取证行为付出了代价,但其中有一个原因是不可忽视的,那就是陪审团的心理倾向。
在辛普森案的十二名陪审团成员中,有九人是黑人,而在全美做的调查也显示,在黑人和白人中,对辛普森案的定性有着截然不同的看法。
辛普森的律师团队很好地利用了这一点,他们在媒体之中宣传固化辛普森的黑人形象,同时将辛普森与他的妻子之间的感情有选择地展现给世人,从而让人在感性上对辛普森持一种同情的态度。
在一个感性大于理性的群体之中,这样的一种情绪的传播和不断深化对于案件的结果有很大影响,再加上证据的证明力被一一反驳,辛普森会被判处无罪也是可想而知的。
既然陪审团制度这样容易被操控,这样的一种弊端我们都能看得到,为什么美国两百多年的发展历史之中仍然一直采用这样一种方式呢?
是他们的大法官和立宪者都没有看到这一点么?
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那么为什么他们要坚持采用这样的一种方式呢?
这和美国的法治理念息息相关。
我们知道美国是现存世界上三权分立进行得最全面彻底的国家,杰斐逊等开国元勋在编写《独立宣言》的时候就将三权分立这样一种制衡的思想贯彻下来。
也就是说,美国的司法制度最重要的目的并不是为了维护秩序,而是为了制约政府不断膨胀的权力,是为了真正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这也是他们一切司法活动的出发点。
不仅是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分立,同时在司法权之内也进行了拆分,将司法权分为法律使用权和罪行判断权,设立陪审团制度,将判断是否有罪的权力交给了普通公民组成的团体,借助他们心中最原始的正义来对一个人做出评判,而法官能做的只是在罪名是否成立判断之后决定应当使用什么样的处罚,仅此而已,最大限度地限制了法官的权力,降低了寻租空间,充分体现了美式宪政中制衡的智慧。
从辛普森案中我们可以看出,美国司法制度对程序公正和确凿证据的重视程度,远远超过了寻求案情真相和把罪犯绳之于法。
只是因为洛杉矶警方取得证据的过程不符合规定,就导致原本确凿的证据失去了效力。
包括著名的“米兰达警示”,嫌疑人有权利保持沉默,这在中国是不可想象的。
假如美国司法制度的首要目的是寻求案情真相和伸张正义,那么犯罪嫌犯压根儿就不应该拥有沉默权。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道格拉斯精辟指出:“权利法案的绝大部分条款都与程序有关,这绝非毫无意义。
正是程序决定了法治与随心所欲或反复无常的人治之间的大部分差异。
坚定地遵守严格的法律程序,是我们赖以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主要保证“。
正是由于这样一种人治之下很难一直产生真正公平正义的判决,他们才会建立那样严格的一套程序体系来保障结果的公平。
罗尔斯在他的《正义论》里说道,我们追求的最终目标是要实现实质正义,但是当实质正义很难达到的时候,我们就应该使用程序正义来进行弥补,因为这是最为接近实质正义的一种方式。
而这也就是程序正义的意义所在。
历史证明,在很多情况下,注重程序公正不一定总是导致公正的审判结果。
有时抄家搜查、刑讯逼供反而有助于及时破案、伸张正义。
但是,这种做法只是饮鸩止渴,虽然可能得益一时,却助长官府和警察滥用权力和胡作非为,从根本上损害宪政法治的千秋大业,其实最后反而没有办法得到真正的正义和公平。
有一个笑话,有一天斯大林的烟斗丢了,秘密警察头子贝利亚下令限期破案。
一周之内找到了十二名嫌疑人,经过严刑拷打,有六人死亡,余下的六人都招待了自己的罪行,而此时斯大林在桌子底下找到了自己的烟斗。
这虽然是一个笑话,但正是在这种忽视正当程序和分权制衡的政治体制中,开国元勋屈死刑场;数百万无辜公民陷入冤狱;特权阶层胡作非为,民心丧尽;小民百姓的自由、财产和尊严遭到无情践踏;国家机器沦为保护特权和腐败的工具。
苏联衰亡的历史教训,极为惨痛深刻。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姆斯有句名言:“罪犯逃脱法网与政府的卑鄙非法行为相比,罪孽要小得多“。
在霍姆斯看来,政府滥用权力和司法腐败对国家和社会造成的整体危害,远远超过了普通犯罪分子。
因此,宪政法治的核心和重点,绝非一味不择手段、罔顾程序、从重从快打击触犯刑律的小民百姓。
而是应当正本清源,注重对政府权力予以程序性约束和制衡,防止执法者和当权者凌驾于法律之上,利用手中特权和国家专政机器胡作非为、巧取豪夺、为害一方,任意欺压无处伸冤的小民百姓。
这是美国宪政充分保护公民权利的智慧,也是美国坚持自己的制度的最重要的原因。
那为什么美国可以采用这样的制度,中国就不可以呢?
在我看来有三个原因,我们一一来看。
首先,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需要用法律来解决的事情有很多,而截至2005年全国法官有22万人,分布在全国3234个法院之中,再由于法官处理案件的效率较低,就导致中国的司法资源一直处在一个相对紧张的情况之中,我国法院2002年审结的案件约600万件,平均每个法官一年只处理了27个案件,较低的效率使得我们在面对法律纠纷处理的时候要尽量节约司法资源,降低司法成本,民诉法设立简易程序也是出于这样一个目的。
而陪审团制度的建立,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一个案件的司法成本,包括陪审团人员的选取、召集,如何保证陪审团可以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意愿,如何确保陪审团成员与当事人之间没有任何利害关系(这一点很难做到,我会在稍后加以论述)等等,都是需要处理的问题,在这样的一种条件下,全国案件的审理效率就会更低,不利于中国司法活动的正常开展。
其次,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人与人之间可能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有一个著名的六人法则,任意两个人之间,都可以通过最多六个人来建立起一种关系,这就对我们陪审团的人员选择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很有可能看上去某位陪审团的成员与当事人之间没有什么关系,但实际上那位当事人却是这名陪审团成员的朋友的亲人。
在国外或许这不会有太多影响,但是在中国,人与人之间的人情关系就决定了我们在面对这样一种情况的时候不可能无动于衷,绝大多数人会选择“卖他一个面子”,从而做出有利于自己的熟人的判断,在中国这样一种人情社会的文化环境之中,这样的结果几乎是可以预见而且无法避免的。
如果想在陪审团成员的选取过程之中就去除这样的人的存在,那么又会极大地增加司法的成本,由于前面一条原因,这也是不现实的。
最后,中国的法律和美国的法律所起到的最主要的作用不同。
正如我之前论述的,美国的法律是为了制约政府的权力,从而真正意义上保护公民的权利,而中国法律则把维护社会秩序合理和稳定放在第一位,稳定压倒一切已经是一个公认的前提。
在这样一种法律思维的作用下,就注定了中国的法律不会那么严格地注重程序,注重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刑讯逼供、抄家搜查等虽然被禁止,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确实屡见不鲜,原因很简单,只是因为这样能够更快破案,能够在最短的时间里将社会影响降到最低,保持社会稳定。
在稳定这面大旗下,个人权利其实不重要,因为在中国集体主义的思想作用下,个人的权利和思想其实是被不断压缩的,为了社会,我们做出牺牲也是应该的,这是中国的现实所决定的,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我们的政府当然也不会去选取陪审团这样一种自缚手脚的制度的。
幸运的是,今天我们已经看到公民的法律意识已经越来越强,维权意识也在不断觉醒,越来越多的案子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这一切的变化都说明,我国公民的权利意识与契约意识正在觉醒,早晚有一天我们会意识到社会中不是只有集体,我们会意识到我们自己的存在,我们会意识到自己的权利到底有哪些,我们会意识到政府权力的来源是我们让渡了自己的权利,当我们的社会真正形成这样一种共识的时候,我们的国家,必将成为一个真正的民主、法治的国家。
这次的主演是约翰·库萨克,尽管我看了将近半个小时才发现。
女主角则是甜美的蕾切尔·维兹,《康斯坦丁》中的通灵女孩。
剧情其实没太多可以说的,相信你也猜得到最后被告一定会落败,不管出于什么原因。
影片最大的看点在于案件中整个陪审团的运作模式,虽然老师上课时也会提到英美法系陪审团挑选什么的,但到底不如这么直观的影片看上去明白(当然,我不清楚它的真实度有多少,起码程序上是不会错的吧)开头只知道对于一个英美法系的律师懂得挑选陪审团组成人员相当重要(这也是看电影得来的指示,《魔鬼代言人》:))看了本片才知道原来还有陪审团顾问这回事。
基本上就是看男女主角如何同被告方的陪审团顾问斗智斗勇,如何巧妙地被选进陪审团名单,如何捕捉痕迹地影响整个陪审团的讨论进程方向,如何让别人以为你有能力操控整个陪审团等等等等,很有些意思。
想起tvb的那些法庭剧,故事本身不见得多么如何,但,摆在法庭里看就是吸人眼球。
给个一分,虽然我觉得这片还是可以给个六分以上,但是八分实在太高,看不下去。。。。
男主女主的个人主观感受和仇恨得到了完美的解放,还有各种美国式超级英雄主角光环,比如勇猛女主和高大特工打的有来有回,最后反杀!
男主女主智勇双全各种料敌于先,男主更是神一般的存在,和律师的打斗戏简直不要太牛逼,在这种地方顺便再吐槽一下一些镜头,街头不要太猛打斗戏,为什么律师要亲自去偷?????
就为了制造冲突吗?
还有出租屋不要太猛砸家+烧家二件套,生怕自己不出事对吧?
这么猛干嘛不直接让男主失踪?
还有一大堆废人物,比如原告律师手下的新人,真的很多余,一大堆该用功没用功的地方,比如男主在陪审团内和老兵的对抗,能不能有来有回多点逻辑多点细节好不好,男主和女主的关系以及矛盾和后续发展,甚至陪审团内部也是模糊的!
能不能给我一个丰满的人物形象?
我不想要超级英雄,两个由于童年阴影为了世界和平的男主女主,一个赌运气的天真律师,还有一个蠢到“暴打”了对面还给对面打钱让对面投自己一票的古美门律师?
对面不投你会怎么样?
是钱包退还是你可以给他差评?
整个影片看下来就几个干瘪模糊的人物,不完善的逻辑,拙劣的英雄情节,最终产出了正义战胜邪恶,男主女主历经“艰辛”完成了童年夙愿,超级英雄万岁,“正义”万岁,的实在看不下去电影。
虽然有点烧脑,很多彩蛋要稍微反应一下,不过这种从开头就能把人抓住,一路都高度紧张惊吓迭起的电影,真的太过瘾了。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所谓正义,如何被操控,在英美法系这类着重控辩双方你来我往的场合,法律就这么被标注了价格,每个参与其中的人员都理直气壮地干预着。
每个陪审员都被仔细侧写以求万无一失,双方都展示出精心打磨的对策和极强的控场能力。
表面双方的角力之下,最难忘是主角若隐若现穿插其中,其实他才是操控整个局面的人。
建议跟着两方视角,仔细研究主角如何借助各种力量,如何借力打动一群毫不相干各不相同的陪审员,如何煽风点火(褒义)扰动大家情绪,最终让每个人满意地觉得自己独立作出了正确的选择。
司法过程中,最关键的两步是事实认定和司法适用。
英美法系采用陪审员制度,作用在于第一步事实认定,而双方律师在交叉质询证人过程中,不断地推进这一过程。
在我国司法审批中,则采用另一类大陆法系常用的参审制度,事实认定的过程更加专业化,也更少干预。
值得再回味一遍的好片子,蛰伏十年终于报仇,正义虽迟但到!
平安幸福,大吉大利!
印象中对西方陪审团制度比较欣赏,认为它相对民主、符合民意,能制衡法官权力,避免出现法官独断专行、一手遮天的现象。
中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也是对陪审团制度的借鉴和学习。
但是,看此片才突然觉得,陪审团制度的漏洞在于,陪审员都不是专业人士,素质和能力也参差不齐,通过对普通陪审员观念的引导和影响,仍然可以影响案件的判决!
影片中,有三方势力企图影响陪审团,一是枪械公司聘请的陪审员筛选顾问,通过对陪审员背景调查了解其对案件可能的看法和观念认同,尽量选择认同自己的陪审员,挖掘陪审员的黑暗隐私来胁迫其支持自己;二是原告律师团,严格遵循法律规则,通过经验判断和心理分析选择陪审员,希望陪审员通过法庭辩论和证据证言作出判断;三是复仇的教授和女友,通过直接参加陪审团,掌握陪审员情况,暗中引导陪审员认同自己的观念,与反对者辩论,在争吵中让反对者露出破绽,特别是背离公序良俗的破绽,成为众矢之的,使大多数人支持己方。
第一种方法看上去挺花哨,实际效果却一般,被威胁者自杀引发混乱,只能收手,高度认同被告方的只有一个人;第二种方法是靠天吃饭,赌的是陪审员的正义和良心,很容易被对方破坏,关键证人被威胁无法作证,案件基本无望;第三种方法考验的是当事人的智慧和能力,
2003美国剧情片《失控陪审团》,全球累计票房8015万美元,定级PG-13,豆瓣评分8.0,时光网评分7.9,IMDb评分7.1。
题材很新颖,看了几十年的律政片,头回知道有陪审团顾问这个行当,不知道现实是否真的有,不过就算有也不会像影片这么戏剧化,专门研究陪审团的12人,抓把柄,揭短处,通过各个击破来操控陪审团,这不也是另一种犯罪吧,影响法院判决公正性的犯罪。
三方角力的剧情设计非常新颖,有局外人,有局内人,局外人想操控局内人,局内人则反向掌握局外人,律政片的这个剧情构思前所未见,戏剧冲突的设计独具匠心。
峰回路转的结局很精彩,不到最后一刻猜不到解决,之前以为是《偷拐抢骗》那样的高智商犯罪片,最后结局却是劫富济贫的暖心正能量复仇片,真可谓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影片众星云集,看吉恩·哈克曼和达斯汀·霍夫曼两个重量级老戏骨同台飙戏是种享受。
好音乐,好电影。
一年前看的这部电影,情节几乎都忘光了,因为它只是一部优质的传记电影而已,但是电影中的音乐至今仍然留在我的脑海中。
其中,jeff bridges和colin合唱的《fallin' flyin'》和jeff bridges的《Hold of You》是我最喜欢的。
这部《疯狂的心》有点类似《摔跤王》,男主角都长着一副影帝相,用一个曾经的万人迷最潦倒的一面打动到了评委和观众。
《摔跤王》我真的没忍心看下去,我当年也曾经看过米基·洛克的《爱你九周半》(http://btmee.com/show/485218),他在里面是多么的帅气潇洒啊,真的是我的梦中情人呢,我宁可记得他最帅的样子。
还是说一下获奖的情况吧:主演Jeff Bridges获得2010年的奥斯卡最佳男主角和金球奖最佳剧情片男主角,主题曲《The Weary Kind》获得奥斯卡最佳歌曲奖。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d608ce201019rz6.html
结果是开头就可以预见的 ,但是看他俩怎么翻牌却一直吸引着我,正气凛凛,值得9分的电影。
6/10。电影设定之新颖不仅在操控正义的问题揭露上,还有法庭陈词和庭外作弊的较量,费奇的冷淡无情和尼可拉斯的关怀他人形成鲜明对立,费奇的小组戴隐藏式摄像机和监听器进法庭,侵犯陪审团的隐私利用他人的丑事进行攻击,已经严重干涉了法律,在警察入屋时慌乱地销毁电脑资料,尼可拉斯虽然非常清楚陪审团会被个人的生活背景所影响,但相信他人心中存在虔诚的信仰(坚持公民义务、熟知法律的盲人和成员全体起立为纪念阵亡士兵唱国歌,都是国民意识高度虔诚的体现),用善良和真诚说服每个成员。但这种主人公凭借人格魅力(美德)获得成功的好莱坞煽情性套路,一向令人感觉肤浅和幼稚。
什么都没讲好
又是CHC看的……
美国的司法制度的黑暗与光明全部融汇于此片...一场释怀人心的审判.....一场大快人心的复仇
用枪杀了人 枪支生产商要赔钱? 其实想杀人一根假阳具都可以敲死人
7.0。假了点,不是通天的关系真能混进陪审团??还有动机也太弱了
前一个小时真的很精彩 后面全部垮掉
强行降智+忽视逻辑+无趣
除了蕾切尔其他演员一概纸片的毫无意思
一部混合杂糅的类型片,对案件本身没有什么探讨,但是却凭借“投机者”对陪审团的操控和双方律师对陪审团的争夺制造了另外一种紧张感。最后“投机者”身份的反转既是为了制造情感爆发,也稍稍增添了一些真实性。
让我想到12 Angry Men
感觉对于陪审团选择的重要性有些夸大
我写东西的时候时常有一个感觉,关键内容字数怎么都不够的时候,就只能再加一段写些其他东西zsbd,材料就垮了。这个电影也一样,陪审团如何被影响是关键,最后非要凑时长加上复仇情节,整个电影因此而垮,关键内容不精彩,加的内容毫无意义。
人性的弱点啊……小时候也一直以为陪审团制度是最公正的制度,一群人总比一个人要难以左右,然而一群软弱的人和一个意志如铁的人比起来却如蚍蜉和大树。公正来于自由,而真正的自由只存在于个人的思想和意志中。做个自由的人。再看一遍发现JC的下眼线真是天生的……
一开始以为是模仿angry men,后来发觉是典型的好莱坞电影。在现实生活中见过一个长得像约翰库赛科的人,用很土的三个字来形容就是:美男子!!!
Runaway.Jury.2003.1080p.BluRay.x264.DTS-WiKi
三星半。。。这个坑挖的很大。。。所以跳下去的时候真的很爽,同时有一个能干掉退伍特工的女友才是成功的关键,以及。。。安德瑞·鲍威尔长的太像朱迪了。。。真心就是来打酱油的啊。。。。
小库抢了哈克曼和霍夫曼的镜
商法课上看的 当做了解美国JURY体系倒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