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男主角休·杰克曼,其内心深处显然有着某种强烈的渴望,他不希望原本的那帮人去打扰新的这帮人,个中缘由,耐人寻味。
正文:《马戏之王》,这部同样由休·杰克曼担纲主演的影片,我于晨间观赏完毕后,中午便去观看了他的新电影《死侍与金刚狼》。
现在,让我们回过头来细品一下《马戏之王》。
在我看来,《马戏之王》着实令人酣畅淋漓,观之甚爽。
该片运用了诸多电影技巧,其中匹配镜头的手法运用得尤为精妙。
而其中的歌剧元素,更是被巧妙且娴熟地融入到故事情节的展开之中,让人感觉无比舒畅。
不得不说,《马戏之王》里的所有音乐都令我倾心不已,每一首都恰到好处,没有丝毫突兀之感,与各个桥段配合得相得益彰。
而且,这部电影所表达的某些内涵,我也格外喜欢。
它无疑是一部充满正能量的佳作,并没有那种穷凶极恶的反派角色。
然而,它却将日常生活中你可能会遭遇的诸多烦心事,通过马戏团团长这一角色,以其在创业道路上所经历的种种,生动地展现了出来。
这里面提到了种族歧视问题,比如因外貌不佳、丑陋或怪异而遭受他人不公正的对待和异样的眼神。
同时,还有阶级差异,或者说是阶级鄙视,即上流社会对下流社会的轻视,正常人对不正常人的鄙夷。
要么是长得过高或过矮,要么是身形畸形或肥胖,要么就是因为不同的肤色。
《马戏之王》将这些元素都呈现了出来,所传递出的那种情绪并非消极负面,而是积极向上的。
他们清楚地知晓这个社会的现状,但却勇敢地去面对社会中的种种不公,努力让自己更加快乐地生活下去。
让我们深入思考一下这部电影,男主角休·杰克曼究竟想要干什么?
他试图从原本木匠这一底层人民的身份,转变为能让上流社会看得起的人物,这是整部电影中他一直努力在做的事情。
而他的妻子也相当美丽动人,我特别欣赏他的这位妻子。
她的身份可是上流社会的千金小姐,然而,正是由于休·杰克曼个人的独特魅力,她被深深感染,故而两人喜结连理。
他的妻子所期望的,仅仅是一个安稳的家庭,以及休·杰克曼对她专一的爱,她只要这些便已满足。
但休·杰克曼并非如此,他想要证明自己,向上流社会证明自己的价值。
可是,他未曾料到的是,这其实是一种历史的局限性,或者说是时空的限制。
在当时的那个环境下,他的身份已然注定。
整个世界的认知便是如此,难以轻易改变。
能够改变这种阶级差异化的,唯有时间,只能慢慢地、逐步地将其消磨。
然而,倘若我们纵观整个历史长河,就会发现这种现象始终存在,只不过其形式在不断转变罢了。
这部电影中就很好地展示了这种悲哀,具体是如何体现的呢?
就拿休·杰克曼来说,起初他遭遇了挫折,但在他将挫折克服之后,马戏团也步入了正轨,随后一路高歌猛进。
在这里有个情节值得注意,他邀请了一位歌手,歌手的第一场演出非常成功。
但其中涉及到一个问题,他不允许原本马戏团的那些人参加歌手的庆功宴。
从这里就已经能够看出一些端倪,男主角休·杰克曼,他并不希望原本的那帮人来打扰新的这帮人。
为何如此呢?
原因就是他觉得那群人会让他丢脸。
换句话说,当他完成了自己身份的转变时,他果断地抛弃了那些曾经将他捧上这个位置的人。
这其中所涉及到的问题,如果再往深处探讨,其实反映出了人性的某种弱点。
当一个人在追求成功和社会地位的过程中,是否会因为虚荣心或者对所谓“上流社会”的向往,而忘却那些曾经与自己一同奋斗、给予自己支持的人呢?
这种现象在现实生活中也并不罕见,它引发我们对于人性、社会阶层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深刻思考。
休·杰克曼在片中的表演可圈可点,他将巴纳姆这个角色刻画得入木三分。
从最初的底层小人物,到努力向上攀爬的过程中所展现出的野心与执着,再到面对成功后的迷失与挣扎,都被他演绎得淋漓尽致。
他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都仿佛在向观众诉说着这个角色内心的故事。
此外,电影的画面和服装设计也相当精美,为观众呈现出了一个充满奇幻与浪漫色彩的马戏世界。
华丽的舞台、绚烂的灯光,以及演员们精彩绝伦的表演,都让人仿佛置身于那个充满欢乐与梦想的马戏舞台之中。
总的来说,《马戏之王》不仅仅是一部普通的电影,它更是一部能够触动人心、引发思考的作品。
它通过一个精彩的故事,探讨了人性、梦想、社会阶层等诸多深刻的话题,同时又以其出色的音乐、精彩的表演和精美的制作,给观众带来了一场视听盛宴。
这部电影无疑是休·杰克曼演艺生涯中的一部佳作,也值得广大观众深入品味和欣赏。
这部歌舞片我毫无犹豫的打了五星。
我以前真的对歌舞片不是很喜欢,可以说根本看不下去。
但这部电影在狼叔背影出现,音乐响起的那一刻我整个人都脆了。
整部电影包含了梦想、信念、亲情、友情、爱情。
特别适合我当天的心境,因为下午的时候刚刚被父母和朋友打击了自信心,所有人都说你不行的时候,你也会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不行?
自己是不是真的那么不堪一击?
电影中的主角在我眼中真的是过分的勇敢,他敢赌上所有去做别人眼中不看好的事情。
他从来没有灰心丧气过,一直充满激情的去坚持自己的信念。
那些所谓的奇人异士,他们的至亲都对他们失去信心,告诉他们:“没有人会喜欢你这幅模样。
” 而主角却让他们明白了:你们无需躲起来,不要羞愧,你们是与众不同的。
当主角失意的时候,他们对他不离不弃,因为是主角给了他们一个家。
当我看到他们不顾人们异样的眼光,勇敢的站出来,闪耀自己光芒的时候,我感觉到全场观众都振奋了。
整个观影过程中,我几度落泪。
是啊,我们都是独一无二的,不要活在别人为我们制造的阴影中。
虽然有些理想主义,但是活的疯狂些又何妨?
我们和电影中的人物不是一样吗?
每个人都为了梦想而前行。
整部电影画面华丽,音乐燃,zac壮实了好多,但嗓音依旧。
我不知道其他人是怎么断定一部电影的好坏,我只知道,这部电影带给我信心与感动。
这就够了。
这次看电影最舒心的还有一点,就是全场人等到电影全部放完,影院灯光亮起才慢慢开始散场。
丧文化、佛系文化风靡了一整年,难得在年底见到一部又燃又燥的歌舞片。
这部歌舞片由《爱乐之城》的音乐团队打造,“狼叔”休·杰克曼领衔主演,讲述了美国传奇人物P.T.巴纳姆的真实经历,影片的名字既是巴纳姆最著名的头衔——《马戏之王》。
巴纳姆(休·杰克曼 饰)出身于社会底层,与富家小姐查丽蒂(米歇尔·威廉姆斯 饰)是青梅竹马。
虽然两人存在地位差异,巴纳姆的奇思妙想却总能吸引查丽蒂的好奇心。
长大成人之后,查丽蒂不顾家人反对嫁给了巴纳姆,并且有了两个女儿,日子虽然清贫,但一家人过的很幸福。
可是好景不长,巴纳姆突然失业了,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顿。
为了养家,巴纳姆突发奇想,他贷款买下一家博物馆,并且广招奇人异士,组建了一个马戏团。
巴纳姆召集的这些奇人异士中,有社会上的小偷、骗子、杂技演员,也有侏儒、巨人、毛孩、胡子女、连体婴这种能够吸引观众的边缘人。
为了制造噱头,巴纳姆运用了营销炒作的包装手法:将500磅的胖子虚报到750磅,谎称巨人拥有爱尔兰血统......说服这些受尽歧视的边缘人站在舞台上并不容易,作为精明的商人,巴纳姆给出的理由直击痛点:反正别人总要嘲笑你,为什么不借此赚点钱?
巴纳姆还向这些边缘人保证,他们在舞台上不会受到歧视,得到的只有观众的赞美和掌声。
金钱和尊重正是这些边缘人所需要的,所以巴纳姆很快组建了一支训练有素的表演团队,每一次演出都赢得了满堂彩,巴纳姆也赚的盆满钵满。
当然,在保守的19世纪,也有不少人抵制马戏团的表演,认为他们是怪胎、异类,甚至在马戏团的周围抗议......《马戏之王》更多是在表现歌舞,弱化了对巴纳姆人物经历的描写,因此并不算一部传记片。
历史上的巴纳姆除了创办马戏团,还是一位“骗局大师”。
他曾在博物馆里展出过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例如著名的“斐济美人鱼”,以及号称活了161岁的黑人老妇,不过这些展品后来都被证明是假的。
可以看出, 巴纳姆玩的这些噱头可以哄骗普通观众,上流社会和知识分子则是嗤之以鼻的。
《马戏之王》里就有一位苛刻的剧评家,在报纸上将马戏团批的一文不值。
巴纳姆于是反问他:为什么你作为一名剧评家,却在剧院里找不到快乐?
不过出于商业角度考虑,以及自身的凤凰男心态,巴纳姆还是决定转型。
他不惜重金挖来著名的剧作家菲利普(扎克·埃夫隆 饰),以及有着“瑞典夜莺”之称的歌唱家珍妮·林德(丽贝卡·弗格森 饰),希望借此取悦上层社会。
作为一部歌舞片,《马戏之王》既有马戏团的下里巴人,也有“瑞典夜莺”的阳春白雪,没有踩一捧一,可谓雅俗共赏。
影片最大的亮点就是编舞、剪辑和原创音乐,其中几段舞蹈的设计可谓巧妙:巴纳姆与妻子刚刚成家时,两个人在雾气弥漫的夜色中起舞,营造出一种浪漫的氛围。
随后镜头一转,舞台变成挂满白色床单的阳台上,既体现了生活气息,床单也成了一项重要道具,和舞蹈完美的融合在一起。
巴纳姆在酒吧里拉菲利普入伙时,两个人(外加一个酒保)以酒杯为道具贡献了一段舞蹈。
在这段歌舞中,巴纳姆向菲利普陈清利弊,菲利普则摇摆不定,趁机加价。
两人的觥筹交错中,酒杯被不断的抛来掷去,却又无一失手。
以酒杯为道具,不仅易碎的特质让观众提心吊胆,酒本身也是结盟的象征。
最终菲利普决定入伙,杯中酒也被两个人一饮而尽。
影片难度最大的一段歌舞,可能就是菲利普与黑人女孩安的双人高空对唱。
其中饰演菲利普的扎克·埃夫隆是《歌舞青春》三部曲的男主角,饰演安的赞达亚也是舞台剧出身,两位演员的舞蹈功底自然不在话下。
这段舞蹈发生在菲利普与安的感情出现危机的时刻。
因为地位不平等导致的自卑心理,安对菲利普刻意躲藏,利用绳索和吊环在舞台中来去无踪,菲利普多次想攀上安的绳索,却重重的摔倒地上,弄得满身尘土。
伴随着双方在歌词中倾诉情意,两个人的步调开始合拍,舞姿开始和谐,但是彼此的心结始终没有解开,舞蹈最终以安的离场结束。
除了近乎炫技的舞蹈,影片的原创歌曲也广受好评。
《马戏之王》电影原声带(由大西洋唱片发行)连续4周位列Billboard(美国公告牌)专辑榜前三。
其中“胡子女士”Keala Settle主唱的《This Is Me》还获得了金球奖最佳原创歌曲奖,以及奥斯卡最佳原创歌曲提名,据悉Keala Settle将在第90届奥斯卡现场演唱这首歌。
如果说《This Is Me》是一首激昂、励志风格的歌曲,那么“瑞典夜莺”演唱的《Never Enough》则属于那种直击灵魂的抒情乐。
丽贝卡·弗格森饰演的“瑞典夜莺”在片中以惊艳的美貌亮相,不过为了歌曲达到最好的效果,这首《Never Enough》是由参加过《美国之声》的专业歌手Loren Allred演唱的。
这首歌有多好听呢?
反正夜莺一开嗓全场都安静了,大海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对于普通观众来说,艺术是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无论是马戏团还是歌剧院,无论是“胡子女士”的《This Is Me》还是“瑞典夜莺”的《Never Enough》,只要好听好看,观众就会买单。
对于上流社会来说就不一样了,在他们的固有思维中,阳春白雪才是艺术,马戏团只是杂耍。
但是看到巴纳姆马戏团给人们带来的欢乐与笑容,之前那位苛刻的剧评家也不得不改口:这也许不是艺术,但这是一场人性的狂欢。
十分应景的是,和片中那位剧评家的观点一样,《马戏之王》在上映后也遭到了口碑的两极分化。
影评人和娱乐媒体对这部影片弃如敝履,普通观众却趋之若鹜。
在专业影评网站烂番茄上,影评人给《马戏之王》的新鲜度是不及格的55%,而观众的满意度却达到了90%;在大众影评网站IMDb上,有6万多名影迷打出了8.0的高分。
大海完全能想象专业人士们想要一部什么样的《马戏之王》,就像各大电影节最热衷的题材一样,传记片、文艺片、LGBT片,最好着重描写一下马戏团的奇人异士们怎样受到歧视,然后去抗争、求平权,这种套路最合学院派的口味。
如果再加上动物保护主义者与马戏团的矛盾冲突,以及这些因素造成马戏行业逐渐凋零的现状,影片的立意和深度绝对可以更上一个档次。
不过就像巴纳姆曾经想跻身上流社会,最终发现还是马戏团更具人情味一样,《马戏之王》在106分钟的时长里也做了取舍。
影片舍弃人物的争议,而是选择呈现一场完美的,能够让观众快乐的歌舞秀。
事实证明,谁说又燃又燥的歌舞片就不受观众喜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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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现代歌舞片俨然变成了鲜有人去触碰的雷区:高居不下的制作成本无法保证卓越的舞美效果,台前幕后的名气与阵容,跟票房之间似乎也难以挂钩。
自21世纪初的《红磨坊》《芝加哥》以来,在人气、票房和口碑上有所突破的歌舞电影屈指可数——要知道,一部音乐题材的传记电影,至少还能在颁奖季溜达一圈;而一部歌舞片如果不能获得观众认可,就基本注定泥牛入海。
这就让《马戏之王》的处境显得有些微妙了。
没有直接的百老汇音乐剧作为改编基础,会让电影本身不像《发胶》《妈妈咪呀》那样,有着稳定的观众群体和舞台编排。
但另一方面,强大的制作阵容又让影片本身有着可靠的质量保证:比尔·康顿(《芝加哥》《追梦女郎》)担任编剧,克里斯托弗·诺兰的多年合作伙伴,内森·克劳利负责艺术指导,凭借《爱乐之城》摘得奥斯卡和托尼奖的创作组合,本吉·帕塞克和贾斯廷·保罗的加盟,都是效力十足的定心丸。
而最终,电影在这些硬件基础上,也有着很好的体现。
但一部制作精良的电影,从来都不能直接等同于一部好电影。
2017年末连番上映的一大批好莱坞电影在市场上纷纷折戟沉沙,其后的重要原因,不是因为制作敷衍,而是缺乏趣味——这对于年末假期的合家欢氛围来说,是不可或缺的吸引点。
《马戏之王》在戏剧成分上做出了很大妥协,大幅度地削弱了其传记属性——这对于富有时代感的服化道来说是一种莫大的遗憾——但与之相对的,现代化的歌舞秀冲淡了故事的严肃性,让整部电影得以成为一场令人愉悦的,对多样性和多元化的华丽庆典。
当然,从现代的角度来看,巴纳姆及其马戏表演是受到其存在时代的约束的:对动物表演和特殊人士的展示,存在着相当程度的剥削性质。
但在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的时候,马戏团和杂技团是那些特殊人士唯一的栖身之地。
与充满恶意的外部社会相比,这里甚至成为了乌托邦一样的存在。
这也就让《马戏之王》的人物传记部分有了一个很好的切入点,在最低限度谈论历史的同时,让富有历史感的故事也能融入现代语境——走出了充满偏见的时代背景,变成了对梦想和平等的歌颂。
而由于其深厚历史属性,《马戏之王》的最大乐趣之一,就是不必按照传统歌舞片的叙事曲线来确定影片节奏。
这也使得电影在角色选择上有了更大的自由。
像休·杰克曼,米歇尔·威廉姆斯以及丽贝卡·弗格森这样的演员,不仅能胜任常规的歌舞表演,在表演上也更具可信度,也更加可圈可点。
而扎克·埃夫隆和赞达亚的迪士尼出身,即便缺乏可塑性,但在吸引青少年群体上,也是能够完成任务的。
尤其,对于扎克·埃夫隆来说,《马戏之王》更是有着特殊的意义。
作为《歌舞青春》走出来的最大明星,他的职业生涯已经演变成了一种相当独特的东西,难以简单定义。
从《发胶》到《邻居大战》,从《我和奥逊·威尔斯》到《海滩救护队》,从《报童》到《灾难艺术家》,在经历了摸索表演道路的诸多尝试后,和身材姣好的阿曼达·塞弗里德一样,兜兜转转终于又回到了歌舞的老路子上。
虽然不如同辈的戴夫·弗兰科那样富有天赋,但他的身上依然是有着东西是无法复制的,那就是老派电影明星的魅力。
在经历了将近一个半世纪之后, 由于持续遭到批评剥削和动物虐待问题,巴纳姆的遗产,世界三大马戏团之一的玲玲马戏团终于落下了帷幕。
事实上,从一开始,巴纳姆和他的马戏团就已经饱受争议了。
《马戏之王》对巴纳姆的描绘如同走马观花一般,略过了那些最糟糕的一面,将镜头对准了充满奇迹的“空中飞人”们。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这部电影会显得过于主观和有失偏颇,但巴纳姆想通过马戏表演,为大众带去触手能及的娱乐的精神,确实地在某种意义上,得到了继承。
真正的马戏团可能会关门大吉,但是巴纳姆和他的娱乐精神,却仍然活着。
导语2017年的歌舞电影《马戏之王》(The Greatest Showman)以绚丽的舞台和激昂的歌曲再现了P.T.巴纳姆的“造梦传奇”。
影片的主角是美国娱乐产业的先锋人物,他被描述为一个逆袭成功的商业天才,带领一群被边缘化的人群,追求梦想并打破成见。
表面上,这是一则充满希望的逐梦童话,但深挖影片内核,我们却不得不直面其在历史与文化叙述上的复杂性。
这部作品不仅避重就轻地粉饰了巴纳姆的剥削与猎奇商业模式,还在无意间唤起了杰克逊民主时代至特朗普当选总统的某种政治文化隐喻。
1. 白人男性的“逆袭”神话:虚构的平等叙事《马戏之王》的核心是一则白人男性从贫民到富翁的励志故事,这种叙事框架在美国文化中由来已久。
巴纳姆的成功被描绘成天赋、毅力和机遇的结晶,而影片却有意无视了其剥削边缘群体的历史现实。
从马戏团中那些被定义为“怪胎”的演员来看,巴纳姆实际上是通过商品化他们的“非正常性”来迎合主流社会的猎奇心理。
这种叙事与19世纪杰克逊民主的价值观不谋而合。
当时的美国政治以白人男性的权利扩张为中心,强调“平民”对抗精英,但这种平民主义并未惠及女性、非洲裔、原住民或移民。
在《马戏之王》中,巴纳姆的“成功”同样未能真正赋权于那些“怪胎演员”,反而将他们变成展示其雄心壮志的工具。
2. 猎奇与商品化:马戏团的娱乐政治影片对边缘群体的描绘充满矛盾。
一方面,歌舞场景中“怪胎演员”似乎在庆祝个体独特性的胜利;另一方面,他们的故事和身份却始终服务于巴纳姆的商业成功。
历史上的P.T.巴纳姆以夸大宣传和猎奇展览闻名,这与杰克逊时代的娱乐文化如出一辙。
19世纪的美国社会以民粹主义为基础,推动“平等”叙事的同时,也在文化消费中大肆迎合平民的好奇心和对“他者”的排斥心理。
今天,电影工业的成功公式依然延续这一传统,通过精心包装来吸引观众,却鲜少对其伦理后果进行反思。
3. 杰克逊民主的影子:从历史到当代巴纳姆的故事与杰克逊时代的“平民崛起”具有内在的逻辑联系——二者都以白人男性的成功为中心,通过削弱传统精英的控制,来吸引底层民众的情感认同。
然而,这种“平等”仅仅是表象,实际却巩固了主流社会对边缘群体的压迫。
2017年,《马戏之王》的上映恰逢特朗普当选总统的政治背景。
特朗普的竞选策略也借助了“民粹”包装的娱乐元素:夸张的竞选集会、对政治精英的抨击、以及对白人蓝领阶层的直接吸引。
这种政治表演同巴纳姆的商业表演如出一辙——通过煽动感性认同来实现自身的目标,同时抹去边缘群体的真实声音。
4. 身份政治与文化复兴的悖论在《马戏之王》的歌词中,个性与团结的主题不断被反复歌唱,似乎是一种对多元文化的肯定。
然而,影片并未深入探讨这些边缘群体如何真正获得主体性。
相反,这种“团结”更多地服务于巴纳姆的个人传奇,最终加深了“造梦大师”本身的权威性。
身份政治的兴起在奥巴马执政期间达到顶峰,但到了特朗普时代,这种政治话语却被反转为对“精英左派”和“政治正确”的强烈反弹。
《马戏之王》的成功与这一社会情绪密切相关,它利用了怀旧情感和普遍认同的励志叙事,为观众提供了一种逃避现实的文化消费体验。
结语:娱乐与政治的交织隐喻《马戏之王》表面上是一部娱乐性强的商业大片,但在其光鲜外表下却掩盖了更深层次的文化矛盾。
它无意中再现了从杰克逊时代到特朗普时代的政治文化轨迹——通过虚假的平等叙事和商品化的猎奇娱乐,重新塑造了白人男性主导的“成功”神话。
这样的故事令人沉迷,但也值得我们质疑:靠身份政治上位的民主党白左政客把进步主义谈得光鲜亮丽,他们在强调梦想和希望的同时,它是否再次将边缘群体的声音排斥在外?
首先说优点,歌炒鸡好听!
每一首都好听!
无限循环主题曲《This is me》其他优点?
不存在的。
男主巴纳姆就是一个大写的凤凰男,斜杠渣男。
他的经历完全符合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温饱阶段求生存,可以不择手段——拿已经沉入海底的公司货轮做抵押,骗来了银行的贷款。
死气沉沉的博物馆不成,就找来一堆怪胎做马戏才艺秀。
等有了钱,他自然而然地进入了更高的需求阶段——谋求社会地位的体面和尊重。
他飞黄腾达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在白富美老婆娘家的边上买一栋一模一样的大房子,无非是想打脸岳父母,证明自己。
他自卑又自私,这在女高音家首演的庆功宴上展露无疑。
觉得岳父母看不起他,他公然在大庭广众出言讽刺。
觉得马戏团里的怪胎们上不了台面,他让他们站着看表演,还不让他们进宴会厅参加庆功。
至于他跟女高音家的关系,说没有暧昧我是不信的,都要亲上了好吗?!
同样是抛妻弃子去远方追求梦想,在《寻梦环游记》里,埃克托落得被女儿遗忘、差点消失的结局,到了这里,巴纳姆居然轻轻松松就追回了老婆,只能说他的白富美老婆真是太容易哄骗了……姑娘们要是遇到这种特别上进、巧舌如簧的凤凰男,千万要擦亮眼睛,不要被骗了!
他们分分钟飞黄腾达了,就对着别的女人星星眼了。
至于大团圆的结局,你们看看就好,千万别当真。
怪胎们根本是别无选择。
除了马戏团,哪里都不会接纳他们。
历史上男主的原型,根本是个大烂人。
一个一定要在电影院看的电影,光是音乐就值回票价好听到爆炸。
歌舞场面非常非常燃,男主成长史powerful到泪奔,男主招募男二那首精彩到想二刷,全员舞台功底在线,跳得太有力太流畅了!
剧情是真的emmm,不过也挑不出大的糟点。
人生低谷都修正的太快了,叙事方法也不高明。
不过,节奏快总比慢好,才开场10分钟就把别人讲一部的老梗丝丝入扣讲完了,情节虽然老套,但是presentation非常出色,如此出色的歌舞原声和美轮美奂的场景已实属不易,如果故事能再精妙一点,一定是经典。
我个人不喜欢好莱坞英雄片(popcorn movie),无论是视觉还是情感上都觉得无聊,但这里的uplifting mythology却很有感染力,因为剧情弱了有歌舞凑啊,音乐赋予了电影新的生命,让它更生动与感人。
好剧情会把歌舞带入观众的心(la la land),走心多半要讲平凡的故事,如此题材大大受限也不妥,所以我也不苛求一定要有共鸣,看着能让人enjoy就是好。
更何况我也不想看太多坎坷,借用结尾谢幕的台词:The noblest art is that of making others happy :)豆瓣评分之低让我差点错过它,请很爱歌舞片的朋友一定不要错过!
——————后记——————男友知道我喜欢马戏之王,便在我们相遇周年庆准备了一个惊喜:马戏之王的现场音乐剧come alive! 沉浸式的体验,一场盛大的梦。
兴奋了我一个晚上。
不过杂技看多了有点累,还是电影剧情更精彩!
第一次注册写影评,感觉很新鲜和兴奋,没想到竟然是为马戏之王,在豆瓣浏览了那么多年了之后,呵呵。
言归正传,此片绝对值得大家走进电影院,歌曲太好听了,就像现场演唱会加歌舞表演,有如一场晚会,太适合圣诞节和新年期间了,而且最合适全家老少一起去。
圣诞节一个人去电影院看完,回家就下载所有歌曲听了好几天了,最爱瑞贝卡,从碟中谍开始,尽管歌曲是Loren Allred唱的,但是不影响瑞贝卡女神形象。
长胡子夫人是全美著名歌手Keala Settle唱的,本色演出,本人除了没胡子外,呵呵,也是信手拈来啊。
当然Michelle Williams长得好唱的也好啊,真赞👍。
Zac Efron和Zendaya也发挥的淋漓尽致,这才是正确的打开方式啊😄。
还有两个童声Ziv Zaifman的A Million Dreams也非常好听啊。
当然最出色是狼叔,一直在FB里关注狼叔和他这部电影的动态,果然值得好评!
马克一下,第一篇影评。
祝大家节日快乐 Happy Holidays!
《马戏之王》在去年圣诞节上映时,并不被影评人看好,Metascore只给出了48的分数。
与影评人口味不同的是,IMDB上,有超过5万人给出了8.0的高分。
如果评分还不够让人诧异的话,在首周票房只有880万美元的情况下(对于这样一部投资8000万美元的全明星卡司来说,真的有点太低了),《马戏之王》的票房在第二周实现了逆天走势,增长了76%,之后一路高涨。
借用自评论区豆瓣网友弥的图,阴影部分是官方预测的票房走势,黄色的曲线是《马戏之王》实际的票房曲线。
这样票房走势意外着越来越多的观众走进电影院观看《马戏之王》,凭借着12.8的票房系数,《马戏之王》已经成为了美国本土票房后劲第二强的电影,排名第一的是1997年的《泰坦尼克号》。
目前为止《马戏之王》已经有1.94亿美元的票房收入,怪不得《大西洋周刊》以【《马戏之王》让人吃惊的票房成功】为题目撰文。
在一个艰难的开局之后,休杰克曼主演的马戏歌舞片已经成为了全球口碑爆款它的票房走势与口碑爆棚都证明了,《马戏之王》是独一无二的。
相比起国内译为《马戏之王》,我更喜欢台湾地区简单直接的翻译《大娱乐家》,因为没有任何一个词比“娱乐”更适合描述这部电影。
现实中被巴纳姆创造的马戏团表演逗笑的观众,与今天坐在电影院里为他的歌舞音乐片而感动的人,本质上是一样的,而当年的评论家评价巴纳姆的秀为低俗,和今日给《马戏之王》打低分的影评人,也是惊人的相似。
对于歌舞类型片来说,音乐好听就已经成功了一半作为一部音乐歌舞片,《马戏之王》的音乐毫无疑问是非常成功的,不仅得到了金球奖最佳原创歌曲的奖项,还刚刚提名了奥斯卡最佳原创歌曲奖,为去年大热歌舞片《爱乐之城》的作曲的Benj Pasek & Justin Paul,他们极有可能凭借《马戏之王》蝉联奥斯卡。
Billboard上《马戏之王》的原声碟拿过多周第一名,《This is me》也成了被口口传唱的hit金曲。
对于音乐歌舞片来说,最怕突然的尬唱尬跳,作为这部电影的核心与灵魂,《马戏之王》的音乐捕捉了电影中情绪的高低起伏,做到了剧情与音乐的完美融合。
我最喜欢的歌舞片段是菲利普(扎克·埃夫隆)与黑人混血女孩安(赞达亚)的空中飞舞配合着歌曲《Rewrite the stars》,充分表现出了二人因为身份与阶级的差异不敢相爱的难处,相信看过的观众应该和我一样,希望他们能永远跳下去吧。
除了好听的音乐,电影在舞蹈上的编排也非常成功,尤其选对了演员。
休·杰克曼强大的个人魅力让P·T·巴姆纳这样一个难以被定义的传奇人物充满了生机。
《大西洋周刊》评价道:没有人比休杰克曼更适合这个角色了,他有好莱坞黄金时期男明星的特质: 能唱能跳,需要时可以出演一个满身肌肉的壮汉,还可以在严肃剧中展现细腻的情感。
片中他自如地在多种身份中切换,既是丈夫又是父亲,也是马戏团的支撑,还是靠得住的合伙人,他不仅甩着大长腿又唱又跳,托举起了妻子(米歇尔·威廉姆斯),也能唱着歌跳着舞与合伙人讨价还价。
休叔和扎克在酒吧讨价还价一段的歌舞和调度都令人赞叹总而言之,好听的歌曲,动人的舞蹈再加上专业的特效让《马戏之王》成为了近年来最激动人心的视听盛宴,就如百年前巴纳姆命名自己的秀为the Greatest show on earth,《马戏之王》难道不是一场伟大的秀吗?
传统的美式合家欢:给怪胎们的归属感提名了13项奥斯卡的《水形物语》被网友戏称为基佬,哑女,黑人还有怪兽的联合,那么《马戏之王》比前者更要拥抱极端的边缘怪人:他们是侏儒,连体婴儿,巨人还有模糊性别的胡子女,以及在当时备受歧视的黑人。
现实中巴纳姆与拇指将军的合照尽管面临着剥削奇人异士的指责,无法否认的是,巴纳姆给了他们一个家。
在劝说侏儒Charles Stratton(也就是日后的马戏团明星拇指将军Tom Thumb,曾为林肯总统还有维多利亚女王表演过)加入时,他说道,既然别人都嘲笑你了,为什么不拿这些来赚钱?
刺耳却也真实。
没有巴纳姆的马戏团,他们也许一辈子都要生活在底层。
这也就能够理解为什么片中插曲、马戏团成员们共同演绎的《This is me》为何能够拿下包括金球奖最佳原创歌曲等的一系列褒奖了,除去朗朗上口的激昂旋律,这首鼓励“怪胎”们面对真我的励志歌曲意韵同样十分“当下”:人们说,快走开,没人会喜欢你的样子。
但是我们不会让他们击败我,我知道这世界总有我的容身之所。
在电影里,这个容身之所正是巴纳姆的马戏团。
美国梦的真实演绎:他的故事是绝佳的造梦机器很多人说歌舞部分的出众反衬了剧本的单薄,更有影评人批评电影对巴纳姆洗白式的刻画,我想送给他们外国观众说的一句话:如果你渴望在电影中看到有关巴纳姆的真实事迹,还是花20分钟看wiki页面比较快。
如《名利场》所说,《马戏之王》是一部高度虚构化的歌舞传记片。
对于他这样比电影更戏剧化的人物,我不信有编剧能编的比他的真实人生更精彩。
巴纳姆的父亲是一名裁缝,出身底层家庭,他很早就知道金钱的重要性,小时候巴纳姆就开始打零工赚钱:放过猪,赶过羊,15岁时,在父亲去世之后他就不再念书。
在商业探索过程中,他经营过报纸业,买过博物馆,40岁之前酗酒成性,在体会到酒精的危害之后转而支持当时轰轰烈烈的禁酒运动。
巴纳姆本人VS休·杰克曼扮相他被人诟病曾利用纽约州的法律漏洞,购买一个残疾的黑人女奴,宣称她是华盛顿总统161岁的女护士,并带她四处展览。
我却认为巴纳姆代表了19世纪混沌时期下人性复杂却又有无限可能的美国,我看到的是一个从身无分文的少年到改变世界娱乐业的美国梦的实现,对于这样一个人物,没有办法用绝对的黑白对错来评判他。
电影中休叔饰演的巴纳姆大约是40岁左右,实际上巴纳姆在晚年大约60岁时意识到了美国民众娱乐生活的匮乏以及对奇观的好奇心理,才创造了以怪胎为主演的马戏团。
在马戏团被兼并之后他投身于政治,又当了几年市长。
休杰克曼在采访说中说道,巴纳姆创造了之前没人想过的表演秀,他代表着你的人生只会被你的想象力限制,而不是你所处的社会地位。
电影中只是表现了他在面对批评与抗议时放任不管,实际上他可以算是那个时代的广告与营销大师,没有人比他再了解博得群众注意的重要性了,他口中说出了诸多类似【没有营销什么都不会发生】的金句。
电影中他花重金(1000美元一晚,他抵押了财产一次性预付了150晚)邀请来的女歌唱家瑞典夜莺珍妮·林德,可以看做是他登上上层社会的台阶。
在她坐船登陆美国之前,巴纳姆做足了广告,光是在港口就有千人迎接她,规模不亚于现在的粉丝接机。
片中隐晦的描述了他与珍妮的暧昧险些威胁到他的婚姻,其实二人相互一直不太看的顺眼,更不要说有什么浪漫爱情故事了。
电影中的珍妮VS现实中的瑞典夜莺有传言他死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今天麦迪逊广场花园的生意怎么样”,美国多家媒体连篇累牍报道他的逝世,然而更多的报道只是借此对他传奇生平的又一次消费,他的死亡也在为那个时代提供娱乐,满足人们对于一个传奇人物的窥探欲。
1891年《纽约时报》的讣告中却证实,深陷婚昏迷前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要喝水。
他生平事迹的真真假假没有人愿意去考证,也并没有随着他的死去尘埃落定。
关于他的传闻有真有假,但是他创造的马戏团带给人的笑声与欢乐绝不是假的。
所以《马戏之王》并不应该被定义为人物传记片,而应是一部有极强娱乐属性的歌舞片,就如休叔在采访中所说,《马戏之王》找回了《绿野仙踪》和《雨中曲》之后大银幕丢失已久的【让我们来娱乐一下】的精神。
面对着动物保护主义的反对与营业额下滑的现实,经营了146年的Ringling Bros. Barnum & Bailey Circus(巴纳姆马戏团)在2017年5月彻底关门,这部电影似乎在提醒世人,不要忘记巴纳姆带给世人们的欢乐,如巴纳姆最出名的一句话:「The noblest art is that of making others happy」 “最高级的艺术是逗人开心。
” 所以看完电影的你,开心吗?
一二刷cineworld普通厅三刷VUE杜比厅音效最棒 四刷pcc全场大合唱 五刷BFI IMAX脸太大了六刷VUE杜比厅(冒着大雪来回)实在不能再刷了已经把台词都背下来了(._.)这个流水账更多是抒发被圈粉的观影感受而不能算作严肃的影评。
改了标题是因为1. 恶补了新老X系列,终于明白了他为什么对这部电影有那么大热情-这就是个马戏团版的X学院呀,狼叔终于踢开教授当上了院长!
2.本片创下了我在伦敦五家电影院总共六刷的个人纪录,论互动体验是查尔斯王子电影院的“大家一起唱”官方特别专场最欢乐,论屏幕还是BFI IMAX比较巨大,然而论观影效果还是我Vue west end画面音乐最细腻,真皮沙发最舒服,怎么爱你都不嫌多(真的和在家里看电视电脑不是一个级别享受)1月27日,伦敦查尔斯王子电影院,福克斯公司官方举办的Greatest Showman Singalong特别放映人气火爆,排队进了放映厅还每人领到一件官方T,导演也来到现场致辞,简直超级惊喜。
现场有人一刷有人十刷,相比之下我的四刷也就普普通通。
特别放映版就是给每首歌都加入了跳跃着小红礼帽的实时字幕,全场观众的卡拉ok水平比预料中水准高很多,从开场音乐一直大合唱到片尾字幕结束,唱到激动时还全场起立边蹦边唱。
除了大合唱,大家也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一起尖叫欢呼一起大声吐槽的镜头,简直是实体化的大型弹幕直播。
而且散场之后大家还在影院门口聚众聊天自拍合拍久久不肯散去,真是太欢乐了。
大雨中影迷排队入场
现场主持人cosplay休叔发放抽奖福利,导演惊喜登场
进门时每个座位赠送的官方T,因为现场人太多还是偷一张摆放整齐的官推图
因为太喜欢休叔和这张原声了,单独写了一篇ost乐评在这里:https://music.douban.com/review/9063697/从电影院出来之后脑子里一直盘旋着马戏团团长和他的团员们光芒四射的歌声和舞姿,不写似乎摆脱不了这个魔咒啊。
看之前已经拜读了不少的影评,基本上都说到了剧情薄弱歌舞华丽等等。
反正看这个片就是冲着休叔歌舞去的,台词精简正中我的下怀,剧情不足wiki凑嘛。
wiki一看可真不得了,这位PT先生简直就是维多利亚时代的川普啊,商而优则政,美国文娱演艺行业开山祖师级的商业领袖,一边剥削奇形怪状的演员一边搞慈善,他创办的玲玲马戏团运营了一百多年,2017年才倒闭。
怪不得片子写意地现代地展现了他的创业故事,这个波澜壮阔的生平想写实地表现在一部音乐剧电影里确实难度有点大。
现实中PT先生制造和面对的问题可不少,电影里却有着童话般的剧情转折和结局,我明知道它不够复杂不够现实,但是生活已经如此艰难,好不容易花了两小时休息时间进电影院去放松一下,这样一个没有勾心斗角暴力血腥虐心虐身的,充满了浪漫而感人的爱情友情亲情的片子,看完可以满血复活哼着歌扭着腰再去迎接生活的挑战,又有什么不好呢。
本片群星闪耀,代唱的的只有小男孩和瑞典夜莺(和休叔在片中的一句台词形成鲜明的反讽),其他人都靠真本事毫不含糊,然而休叔还是最闪亮的那颗星!
马上就五十的托尼奖得主,依然唱跳俱佳,精彩至极,看来是要焕发作为音乐剧爱豆的第二春呀。
这片子从开始筹备到拍摄制作磨了七年才上映,中途休叔都不知道演了几次金刚狼,然后还在近两年在脸上做过六次皮肤癌手术,在本片献唱却是从头到尾激情澎湃完全看不出有任何保留。
导演是视觉效果专业出身,这是第一回执导电影,还提议搞成原创音乐剧形式,吓得制片方磨了这么多年都拍不出来。
导演三顾茅庐请来了一对从没写过电影原声的好基友谱曲,结果这片子还没制作完毕,基友们就参与创作了另一部叫做lalaland的电影还拿了小金人。
慢工出细活,不但歌都很好听(参考乐评)而且每一首编舞和表演都可以说是教科书级的经典。
如果喜欢休叔,喜欢zac,喜欢zendaya,喜欢自爱自强的人们,喜欢音乐剧(lalaland也算吧),那就不要犹豫进电影院来看一场最精彩的秀吧!
1月31日补截图:美国上映六周,英国上映五周,海峡两岸评论家惊呼这部片子从首周砸锅到票房长虹,从圣诞节火到了情人节,再这样疯魔下去总票房要突破拉拉蓝的记录没问题,而且这次可没啥奥斯卡光环哦(只提名了一项原创主题歌)。
再来看一个全球票房榜,上映一个月来北美票房近1.3亿美元,而海外票房已经超过1.3亿美元,其中英国票房近3000万,是海外最大票房(英国人民对musical爱得多么深沉)。
澳洲票房近2000万,然而人口只有英国三分之一哦(澳洲人民对狼叔爱得多么深沉)。
而此时中国日本两个人口大国还没上映呢,可以2月底再来刷新全球票房。
从圣诞档上映,直到四月底还在英国周末票房第6位:
好莱坞拍歌舞片还是有一套的,歌舞俱佳,简直在影院都想跟着跳起来,或者鼓掌。反而是故事薄弱了些,结尾有点戛然,你说是“动画片《欢乐好声音》的真人版”也无可厚非。而且马戏部分的设计够华丽热闹但不够用心精彩。关于歧视的一些台词还是戳人的。#扎克•埃夫隆的眼睛也太美了!#
Rebecca Ferguson真是美到让人窒息!!!剧本弱,故事满满套路,歌舞场景非常棒。原创歌曲每一首都好听。This is me和Never enough尤其出彩。Zac终于没有在卖肉了,和狼叔在酒吧里的对唱也很有意思。
歌舞毋庸置疑的好,每首歌都喜欢,然而故事讲得稀烂……就算破罐破摔只想把音乐串起来拍完算了也不至于这么差吧。Zac眼神依旧清澈,但满脸油光青春不在……可能最喜欢还是第一首a million dreams,在天台上转圈,给女儿点亮许愿灯,都是无可救药的浪漫。
隱諱的仇富電影。豪門妻子責備巴納姆汲汲營營於事業、貴族歌后責備他不夠風流,卻忘了,她倆有立場譴責巴納姆追逐名利錢權的醜態,是因為她們一出生就已擁有這些;她們有本錢選擇放棄,鞋匠之子巴納姆卻沒有。他童年的一百萬個夢想的真面目是富貴,又何足為奇?戲子之王再偉大,終究仍只是戲子而已。
7.4/ 有真人故事为基底,迪士尼运用擅长的歌舞片去演绎这位“马戏之王”。他的成功是把双刃剑,创造了一个传奇,也欺骗了很多人的感情。《消失的她》里面提到的东南亚畸形秀,最初也是从他这里衍生出去的,所以一分为二看待吧。
“最高贵的艺术是给观众带来欢乐。”从这个角度来说这是当之无愧的满分歌舞片。第一个记忆点居然是Hugh Jackman的小腿,怎么长得那么好看啊啊啊
歌儿不错。可惜这么左的片儿提名这么少。前面花这么多笔墨塑造林德小姐上流歌姬的形象,我等着听她唱歌剧的,结果一张嘴是流行歌曲,着实有点儿意外……
非常享受,作为串联歌舞的情节竟然也也颇有可看之处,倒是有点超出预期。酒吧的两场最好,高空飞人的爱情二重唱十分动人,但我印象最深刻的竟然是马戏团员愤怒走会博物馆的那场,简直有点激动人心,如《悲惨世界》的“听到人民高歌”选段。Jackman的魅力无以伦比,不爱不行。
遵循好莱坞传统歌舞美学的杰作!我觉得某种程度上超越了爱乐之城,非常具有震撼力的歌舞秀,每首歌都超级好听,舞蹈也跳的非常专业。母题依旧是诱惑之后的自我救赎,完成度却非常高。可见编导演之娴熟技巧,能让老套的故事模板焕发出别样魅力。
太伪善了 把一群受人歧视的人作为卖点开马戏团 但是男主还是站在C位啊 心里看不起自己招来的人 还是健人的傲慢和愚蠢。。最后剧院都烧了可不得醒悟吗。。美好的爱情故事也只能发生在俊男美女身上 精神出轨半辈子回家了老婆也当然是要原谅他啦~ 我们怪人只能唱唱歌跳跳舞哈😅最后 大哥 你看演出都迟到了 骑什么大象啊我服了只喜欢This is me 非常震撼
这是个懂得用宣传噱头造势的成功做营销的娱乐圈鼻祖的传奇故事。我看到的不是励志而是一群边缘人的自我肯定。最高尚的艺术就是能给他人带来欢乐的。剧情弱没关系,因为这本来就是歌舞片,华丽丽的场景和热闹的歌舞给观众造梦的感觉。p.s.1.骑着大象穿过街头太霸气了;2.做营销的可以看看这电影
打了个传记的擦边球,实则就是一出歌舞联欢会。歌曲没一首不口水,还没听完就腻了。
没劲,剧情太老套了,歌舞片不是剧情烂的理由,这么有趣的原型、人性与尊严之间的议题和宏大的布置,居然保守于剧本的“正确”套路,说难听点跟流水线般的英雄电影一样,简直侮辱观众。两星给歌曲,马戏团演员们唱的那首歌很震撼,扎克埃夫隆比狼叔更有歌舞片气质。
太冷漠太煎熬了。通常而言,我会享受一部歌舞片是因为它的歌舞带动了情绪。这种情绪作用或反作用于人物和情节,才能打动我,而并不是因为它像MV。看到不少“歌舞片就是看歌舞啊要什么剧情”的言论,可以理解,但不认可。歌舞是讲述故事的一种方式,从来不是捷径。
这是一部非常值得一看的电影,会让你感到快乐也会感到很温馨。所有的舞蹈都一气呵成,一场顶级的好莱坞歌舞秀。走上舞台勇敢做自己,也为了完成自己的人生梦想。休叔,我爱你!
场景精致歌曲动听不过剧情非常无聊。而且没有马戏,只是一帮马戏团打扮的人在劲歌热舞。给评论家开了上帝视角不知能否博得评论界的好感。
也就歌舞表演部分好看一点,为休·杰克曼个人魅力加一星。原声不错。
基本是一个有关寻求认同捍卫尊严的故事,不管是巴纳姆个人还是畸形人群体,原本都颇具看点大有可为,可惜叙事浮皮潦草未能深入,剧情显得单薄无力。歌舞部分的场面调度比较炫酷流畅,但编曲编舞的整体风格都过于现代、过于轻快,与故事的时代背景、主题情感等不协调、不搭调,不免有尬歌尬舞之嫌。
歌挺好听,剧情就是《欢乐好声音》的变体了。真人传记电影居然也能拍得这么迪士尼动画感,男主跟瑞典夜莺眼神都快交配了你给我说男主完全没有出轨心……
好喜欢好感慨哦。还有什么比梦想实现更让人高兴的事呢?可问题是,梦想实现之后呢?想要证明自己,是一种动力,但又何尝不是一种束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