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不能明白还有人为这个电影打5星??
请问,这样的一个故事有何值得推崇的??
她可以选择自己去哪,这都无可厚非。
问题就在于,她杀了野骆驼!
野骆驼在沙漠里生活得好好的,多美丽的生命!
就她这老女人命珍贵?
典型的强盗行为,闲得蛋疼,哦不对,闲的球疼拿个枪跑到人家骆驼住的地方把骆驼打死,我当时真他妈的想骂娘!
立马就果断关掉!
后面的任何情节也都不再感兴趣。
去了旅游,不一定就开阔了人生和思想,现实里,没有那么多大起大落的痛苦,那么多外露的竭斯底里,再怎么样,都是一个人的事情。
学到的,感受到的,是在自己的心里,独自体会的。
踏上旅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在路途中,说立刻明白了什么人生哲理,那也不太可能,有些人走到最后,也没有弄明白自己到底寻找的是什么,自己为什么要开始。
电影里没有明确表现出来,但是看到女主角最后的笑颜,感觉到,在这趟艰辛的路途,她没有白白浪费这些经历的事情,而是弄懂了点什么吧。
她的路途,并不是为了证明什么给别人看,而是为了自己也不太容易搞清楚的一个念头开始的,唯一能肯定的是,想离开城市的喧哗,浮躁的人性,摆脱那种无意义的,一日一日重复的生活。
影片呈现的都是正能量,但此刻我却想着另外一些问题。
关于冒险式的旅行,媒体甚至整个人类世界都为之欢呼,是人类精神级的极致追求吗?
武功已经够高,但却要更高武功,不惜游走在入魔毁灭自身的边缘。
这到底该怎么理解这种行为,又怎么理解世界为之的欢呼?
如果女主最终是死在了沙漠里,人类世界又当该如何反省?
曾看到过一些穷游的事件,或许境遇不如本片女主,甚至失去了生命。
新闻也开始充斥着旅游婊、在本就贫穷乡民的家里蹭吃蹭住的旅游屌。
究竟什么样的旅行方式,是人类世界或者说是媒体人该传播的价值观?
只是想着要认识外面世界的时候,如果不思考,始终还是无法达到内求的世界。
不管走过多少路,不管多少人,最终还是会遇见自己。
总是觉得人类世界怪怪的,这种行为怪怪的。
也许所有这一切,不过是因为自己站到了旁观者的位置。
当享受沉浸于自己的精神喜好中时,应该有不由得他人指点自己恋人不好的叛逆吧。
我算是从户外爱好者跳到另一喜好的一分子,也发现曾经的喜好,多是因为亢奋和年青以及做了他人不做的事情。
停了这么多年后恍然觉得,并不是多么光彩耀目的事,不该是做给别人看,是因为自己真的开心吧!
影片一开始就在字幕上打出了:“原住民及托雷斯海岛观众应谨慎观看,因为影片中可能包含了已故人士的图像和声音。
”这让观众对真人真事改编的冒险电影多了一份神秘感。
女主角的名字叫罗宾·戴维森:名字很man哦,相信她的个性也是很男人,她曾说:游牧者或四海为家或无处为家而她属于后者。
那为什么她说自己“无处为家” 呢?
这得先从她的身世说起。
罗宾在六岁的时候,她的母亲不幸自杀身亡,父亲并没有承担起照顾她的义务,而是将她送到姑姑处寄养,令她最伤心的事情:是她就要和从小相伴的一条大狗无奈的分离了,而且不能再见面。
那么罗宾在姑姑家生活的幸福吗?
影片中她只字未提,她一定是不开心的。
寄人篱下的生活我是有感触的,当时我从外地来到上海,住在爷爷奶奶及叔叔一家三口一起,我住阁楼,对于他们来说是一种负担。
爸是长子我是唯一孙女不能拒,因为爷爷把当时承诺给爸爸的房子卖了炒股票输了。
他们对我不理不睬、缺乏温暖都无所谓,爷爷奶奶倒还好只是那位婶婶相处了五年和我说过的话竟然没有超过五十句。
最残酷无情的暴力就是沉默寡言的冷暴力啊!
好在我比较幸运,工作后不久就升职加薪了,当时叔叔一家交给奶奶每个月的饭钱是300元 ,而我提出要带顿中饭,所以也交了300元,从这之后他们对我的态度有所转变,日子也变得好过些了。
而女主并未如愿有份稳定工作,经济不独立人就永远无法独立,免不了要看别人的脸色生存。
影片中的父亲离开女儿后去探险,在1935年时穿越了卡拉哈里沙漠,年轻时更是横跨了东非,他认为独自穿越丛林是最幸福的时刻。
在1948年父亲带着七匹马二十头驴子从东往西横穿了澳洲,这对于年少的罗宾来说也是记忆深刻的,心里由衷的佩服!
所以才会在1977年,27岁的罗宾·戴维森独自一人带着四匹骆驼(名字分别是:杜基、巴博、扎莱卡和它的孩子歌莉娅)和一条黑色中型犬:迪吉蒂,跋涉1700英里(约2736公里),从位于澳大利亚中部的艾丽丝泉出发,耗时195天,最终到达印度洋,成功横穿了澳大利亚西部沙漠。
罗宾史诗般的旅行被《国家地理》的摄影师里克·斯莫兰成功记录了下来,并且成为了轰动当时的新闻。
这并不是说走就走的旅行而是经过两年的充分准备:首先要学习野外生存技巧、到酒店打工赚钱买骆驼、学习驯养骆驼,过程中她每天光着脚,脚上磨出了茧。
打工的地方是一个蛮荒小城,白人和土著关系非常紧张,女性又没有什么发言权,必须非常小心地和土著以及男性酒客相处。
有个雇主最初同意八个月后给她四匹骆驼作为工作报酬 ,可他却不遵守诺言,女主只能另找东家。
这次的老板比之前的要好送她一把长枪,让她在遇到红褐色野生骆驼前来攻击时保护自己,这正是之后途中的唯一利器,危机时打死两只凶猛的野生骆驼拯救了女主的性命。
如果没这把枪后果可是不堪设想啊!
肯定没有女主亲身经历和感受的畅销小说《痕迹》,也没有这部精彩影片《沙漠驼影》了。
在一些朋友的提议下,女主最终同意《国家地理》杂志给她拍照,以获得杂志赞助的经费完成旅程。
就这样一切准备就绪后,在1977年4月9号罗宾正式出发了,他和摄影师里克拍了些照片后,相约在一个月后的大岩石见面。
在忠实伙伴黑犬迪吉蒂的带领下,四只训练有素的骆驼协助下开始了艰难的旅程,这样的女孩是多么的坚毅,她为了证明“普通人也是无所不能的 。
”是啊,站在她的角度考虑我也会这样做的,在这个世上无依无靠不如靠自己:为人生一博,也许会成功呢?
失败又怎样?
努力过、尽力过,死而无憾!
旅途中骆驼们负责坨重物,它们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即使面对狂风乱沙也镇定自若,是女主的坚实后盾。
而黑狗更是女主心目中的英雄,每次有异常情况比如:陌生人、狂风、野生动物等它都是第一时间叫唤告知,让女主提早做出判断并准备解除了很多隐患,还有一次女主折返去找父亲给她的指南针,也并非它有多么贵重,只是它曾是母亲给父亲的礼物。
女主到处寻找终于找到后却迷路了,走了好几处都找不到骆驼们,最后和迪吉蒂说了两遍:“go home”,只见它东闻闻西闻闻不一会儿就找到了,女主开心得和它跳起了舞、丢起了“沙包”。
要知道迪吉蒂可是女主的心肝宝贝,她每天都抱着它入睡呢,可遗憾的是在陪女主走到旅程的五分之四左右时,发生了意外: 迪吉蒂误食了别人给野狼准备的毒药,当女主看见它倒在血泊中奄奄一息时痛哭不已,最后是硬撑下去才结束旅程的。
后来罗宾在伦敦的小公寓里将这段经历化为铅字《痕迹》,出版后反响热烈,获得了1980年首届“托马斯库克旅行文学奖”——该奖被认为是当时旅行文学的“诺贝尔文学奖”。
而罗宾感叹道:“我从没想过自己这辈子会当作家,过着这么复杂而跌宕起伏的生活。
” 不难看出,《痕迹》之所以影响和启迪人们,是因为它不追求外在旅途的曲折和惊险,而是在孤单的旅途中有大量的内心反思,逐渐认识自我、发现自我、接受自我。
书中有一句话是这样写的:“我进入一个新的时间、空间和领域。
一千年的时间挤进一天之中,漫长的时间挤进每一步里。
沙漠里的橡树在叹气,对我弯下腰来,好像想捕捉我。
沙丘一座接一座,隆起又低伏。
浮云卷过来,又卷过去,还有走不完的路,走不完的路,走不完的路,走不完的路。
”
澳大利亚的电影总少不了那些原始而壮美的自然风光,前有《澳大利亚》;现有《沙漠驼影》。
但《澳大利亚》的漫天的黄土、奔放的牛仔与其中错综复杂的爱恨情仇总有让人置身与美国西部片之中的错觉;只不过故事从西部搬到了澳大利亚。
《沙漠驼影》则没有如此的戏剧性,它甚至太过平淡,平淡到导演也觉得如此叙述一个故事是不能构成一部电影的,所以为了加强整个故事的戏剧性,电影中才会不断的出现童年的闪回。
这种闪回是出于故事性和商业性的目的,在于强行给出主人翁出发的动机和目的,在叙述整个旅途中,其实并不需要。
一个女人,出于某种自己也说不清的理由,选择独自徒步2000英里从澳大利亚的中部沙漠走向遥远的海岸线。
这几乎是最简单也是最复杂的故事,故事的简单之处在于,这仅仅是一次行走,一次比别人千万次行走更艰难更遥远的行走,它的实质就是一个起点与一个终点的连线;而故事的复杂之处在于那个谁也说不清的原因与坚持,女子说,别人问我为什么要走这一趟旅程时,我的回答是“为什么不呢?
” 这一路,有犹疑,有孤单,有迷茫,有疲乏;甚至有时候还会有突如其来的危险,然而还是要走下去。
即便现实中可以有,但是在自己的内心深处,这是一条犹如人生走过的时间一样没有回头的路。
回头望去,她看到的并不仅仅是自己走过的路,她看到了自己人生的分分秒秒。
其实远足是一件非常枯燥而平淡的事,它远不如幻想中的新鲜有趣,一路上你所看到的其实也许极其有限,所感受到的最多的就是脚下的路与变换的天气。
可是,有些事就是这样,谁也说不清原因,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但就是一定要做。
我不愿拿他与《荒野生存》作比较,因为路就是路,一个人的路是无法与另一个人作比较,也不应该拿来作比较。
只论电影而言,只能说《荒野生存》更适合用电影的语言去表达。
怀着很高的期待看这部电影:《tracks》,豆瓣评分7.2,中等评价,网上评价均不低,一个女子,从澳洲艾丽斯斯普林顿出发,和一条心爱的狗、三条驯服的骆驼一同横穿澳洲沙漠来到了太平洋西海岸。
途中肯定发生了很多事情,在我的脑海中应该是惊天动地,可歌可泣的,可是电影中展示出的却有些索然无味:一个闪念,一场看不清楚的恋情,一段跨越了沙漠的行程,除此,我没有看到更多的内容。
1.结合自己经历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好的路线、地点,当然也就不乏在路上的人,可是这些人又有多少是值得我们尊重并能从中汲取营养的呢?
我和同学也曾一时冲动骑行过最美的风景大道川藏南,见到了壮丽风景,也遇见了我的初恋。
但,平心而言,由于我没有做好准备工作,对文化,风情,历史,地理等角度没有纳入我的观察,只是为了骑行而骑行,现在回想,不免太狭隘了,对不起这一路的辛苦。
到达拉萨之后,也看到了很多骑行者和搭车客,各种各样的人,可是现在看看他们并没有太多让我学习的地方,倒是我身边的同事以及当时的骑行者猫哥,小林,赵哥让我受益颇深。
我不知道《tracks》的作者是不是和我当初有些类似,但是在这部电影,我并没有看到她所谓的收获,仅仅是走完了全程而已!
2.结合我看到的前一段时间看游记,同样的路程,作者却从人文,地理,饮食,风俗,建筑等角度写出来洋洋洒洒N万字,后来集结成书。
同时在路上不断拍摄、记录。
可以推测,作者在出发前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留意路上遇到的人,发生的事,自己的感受,不断更新自己的“地图”,这也是一种选择,二者相较,立意高低自现。
3.结论所谓旅行,就是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
从自己住烦的地方到一个别人住烦的地方?
现在我不敢苟同。
旅行,就应该不断开拓自己的视野和见识,不仅做好吃苦的准备,同时要做一个有心人,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不断更新自己的世界。
以前,我羡慕小圆的生活,我知道我没有能力去做,或者我承担不起那样做的代价,可是现在我感觉我不愿意这样做了,因为如果我没有打开心智,怀着看到了,听到了,遇到了,然后过去了的心态去的话,即使周游了世界,那么我还是那个我,并没有更新。
所以现在的我就是打开心智,去学习,这样,天天都是旅行,天天都有收获。
这,就是我想要表达的。
猛女一枚。
带着个指南针牵着四匹骆驼,孤身横穿澳大利亚荒漠1700英里,不为旅游,不为探险,甚至不为看风景,更不为征服,只为寂寞,为穿越而穿越。
其实是有点反社会人格,后来果然解释成了心理受创,完成心愿了就能写畅销书了。
正因这样的动机,加上一路几乎可以说是顺利,搞得编剧都没法把这事升华得更有看头,只能默默地围观她走啊走,就象拍纪录片的在近200天时间里挑了几天去拍了几段,还虎头蛇尾。
那条狗也很了不起,陪着她几乎走完了全程。
一个二十几岁的女人,带着四头骆驼和一条狗穿越澳洲沙漠,最终抵达澳洲西海岸。
类似的电影还有《荒野生存》《天涯沦落女》《与个人无关》,主角都是一个略带神经质的人,为了逃避现实或者心理受创后独自旅行。
他们的结局都是死亡,有的横尸荒野,有的途中被强奸。
沙漠驼影与以上几部比好像顺利的多,女主既没死,也没被强暴,还被国家地理杂志一捧成名。
从男主角出场时,我就在想,他俩会不会搞到一起。
一个是旅行者,一个是国家地理杂志记者,半年多的行程中碰面四五次,都是年轻人,一个干柴烈火,一个血气方刚,俩人不做爱一次似乎都不合乎常理。
果然,两人在第二次见面时就滚了床单。
这样的剧情我没有失望,甚至可以说,滚到我心里去了。
也许俩人一旦发生关系后,陌生人总能一眼看出他们之间的微妙。
在草地上跳舞时,一个老女人问女主:你丈夫不好吗?
女人立马否决:他不是我丈夫。
给她提供过帮助的男人说:你男友拍了一些不该拍的私密照片。
女主也是悻悻的说:他不是我男友。
多么熟悉的对话: ——She is your girlfriend?
or your wife?
——No,No,We are just friends! 他们好像在向这个世界宣告,他们极力撇清和对方的关系,多么脆弱啊。
澳洲的风光美丽不可方物,无垠的沙漠,寂寥的落日,蓝得浓郁的大海,还有给予施舍的老夫妇的房子,好心带路的艾迪,垂着奶子的妇人,骑骆驼的小孩,美好到宁愿一直活在这片土地上,死不足惜。
最主要是无人管制,随便裹件衣服在身上,也可以赤身裸体,脚上一双破烂的鞋子,吃很少的食物,终日见不到一个人,自然不必考虑社交问题。
女主过了半年多这样的生活,当面对一大批记者的镜头和话筒时,她怯懦了,像头野兽般躲在树丛里。
她早已疏于人类,无法用正常人的标准来评判她。
她的事迹被报道而出,推崇到一定高度,把她举向光新亮丽的舞台,带来的除了盛名,还有财富。
她就势写了一本畅销书,然后拍成这部电影。
如果她没那么幸运,如果她和大多数旅行者一样,结束完一段旅程后就回到之前的生活,这个女人又会活成什么样子呢。
When you want to do something with all your heart, the whole world will help you.影片一开场就是FLASHBACK,女主角还是少女的时候穿着黄色的连衣裙和塑胶凉鞋和她的黄色拉布拉多犬奔跑着。
这个镜头后来多次出现,直到影片中段,女主角被摄影师问起母亲的时候,观众才意识到原来那天她回家的时候父亲出门迎接她……她母亲上吊自杀了。
就像ROBYN说的,她就是想一个人。
无论是好朋友带着别人来找她,还是摄影师的跟拍,都让她异常烦躁。
当她一个人身处在广阔的沙漠里,她才真的是她自己。
到了Ayr Rock被公园管理员正眼都不看地告知,这里不允许骆驼进,因为是“圣地”,一边放走一辆又一辆冒着尾气的汽车。
本来是自然公园,却拒绝和自然最亲近的动物,还真是讽刺。
经过沙暴之后Robyn精神终于脆弱到几近崩溃,她哭着说这根本没意义。
然后在脆弱中,她吻了Rick。
也许内心深处她还是渴望和人接触的罢。
这是一部根据纪实文学改编的电影。
这是一部讲述寻找的电影。
主人公希冀在走完全程后找寻到自己想要找寻的理念。
客观来讲,电影不错,主人公的意志力很坚毅,换做是一般人,大概早就放弃或者在路上挂了吧。
人,当认定自己有非做不可的事的时候,往往能发挥出巨大的潜力。
这个社会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流行起文青的概念,而出门旅行,成了当代文青们标榜自身逼格的一个重要标签。
所谓文青,在我来看,当代少有,特别是青年人里,附庸风雅装逼的意义远大于实际意义,窃以为,鲁迅、闻一多等这样有真才实学的人,在他们的青年时代才是真正的文青,现在呢,文青这两个字被很多人赋予了它本来所不应该承载的东西。
想起大学的时候,几个好友坐一块儿讽刺那些特别矫情的人的时候,总是这样来形容“你丫。
就是。
一。
忧伤的。
文青。
”旅行,是很多人的一个标志。
就好像在某个城市里逗留的时候,有个人特别认真的跟我说了半小时旅行和旅游的区别,末了说旅行就是有意义的,旅游就是在游览。
面对这样,我只回答了一句,这个社会,有一部分人说自己喜欢摄影,有一部分人只说自己喜欢拍照,并且喜欢摄影这一部分人里会有人动辄说我是在摄影,不是在拍照,言辞之间充满了对拍照二字的鄙夷,而在我看来,摄影是按快门,拍照也是按快门,两者并无区别,旅行和旅游也是如此,所决定区别的,并不是摄影和拍照这件事,也不是旅行和旅游这件事,而是当你做这些事的时候,你是抱着怎样的心态。
说到这里的时候,我相信总会有人一脸不屑的反驳说,旅行和旅游就是有区别,也许吧,在他们的世界里,一定要把自己做的事披上一个听起来看起来很有范儿的标签。
就像我曾经问过一个人,你真的认为你的观念里,旅行和旅游有区别么?
还是单纯的旅行比旅游听起来稍微逼格高一点?
那人竟无言以对。
当我们在出门旅行的时候,很多人去了一趟远方,回来后总有人说自己灵魂得到荡涤、精神得到升华,那表情,就跟被世外高人们阴阳调和一般到了高潮,等假期结束,依然在办公室和家之间来回,而旅行的地方只能成为他们在聚会时的谈资,或许过了不到一年,就已经把路上的细节忘得干干净净,这样人,奢谈什么旅行的意义?
别闹了好么。
旅行各人有个人的感受,对,是个人的,这是自己的感受,无须跟他人交代,也不一定非要跟他人分享,至于说得到了什么,这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
窃以为千万不要非把旅行和所谓意义一定联系在一起。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和感受,没必要一定要获得别人的认同或者一定要说服别人认同。
那样实在太过伪文艺。。。。
自己玩的开心,游的快乐,所见所闻增长了自己的见识,这就叫旅行的意义,而不是那些装逼的虚无缥缈的各种概念。
这个社会,实在是伪文青太多
千里大漠牵驼而行,神奇的狂想,看起来毫无意义,却真实的去实现了,成为一代文化象征。真人比演员漂亮,拍的照片也带感,体现当年国家地理的“华丽”风吧。片子本身一般。
第一次在德国看电影 第一次一个人进影院 第一次做决定 戏院里空空如也
有点传记的意思,但说起传奇有点差强人意,励志剧情片吧
对于一部主要依靠配乐和摄影来导向的片来说已经既『好看』也好看,黄沙中传来驼铃声响的时候,澳大利亚再度和布鲁斯查特文笔下的那个梦之网组成的荒漠重合成镜像。继The Last Lions之后又一部非常棒的NGO宣传片(虽然不是NGO拍的)。
同样是年轻人荒野求生,比sean pan的《荒野生存》差太多。明明一个主角的电影,为什么人物刻画和心理变化的描写那么单薄那么苍白无力。多好的题材,完全浪费,全片沦落成了拉着骆驼穿越沙漠的宣传澳洲风光的旅游宣传片。
说白了,看不明白,一个人不知怎么就想着穿越沙漠,到底是有什么样的起因让她下了这个决定,不知道。只是把她在沙漠跋涉的艰辛表现出来了。
土澳猫力
不如直接看沙漠风景记录片,至少不用附带一个蓬头垢面的女人
一场在现实中有明确方向、在电影中却几乎没有建立任何方向感的旅程,尤其有意思的段落是关于indigenous culture的神圣土地以及面对殖民者时那些小小的反抗之举。没想到看到最后我被巨大的孤独感吞食,很难过很难过。看完了所有阿当主演的电影,觉得每一部都是爱情片,他这个人无论在什么角色里都散发着相当单纯、原始、旺盛的生命力,于是可能有脾气,有欲望,很混蛋,但可能是他长得真的好大,只要在银幕上,就让人感受到拥挤的爱。
不是传记是旅游观光片。
风景乏味,主角丑陋,叙事单调
虽然剧情十分平淡, 我还是觉得很好看啊很好看... 问题: 影片一开始有caution说aboriginals要注意此片有images and voices of deceased persons. 难道他们还有这种忌讳?
真就挺平淡的,不过听说原书也是流水账。演员还算尽力了。
7 野外骆驼远征队宣传片。澳大利亚旅游局赞助了么?太平庸了,矛盾解决的非常low,和《面纱》相比没有任何进步,这位导演看来没什么才华,建议转做电视专题片。
不理解导演拍摄的初衷。如果最初就是要保留质朴和平铺直叙的手法,为何不直接搞成纪录片?此片无高潮爆点甚至小火花。唯一心疼女主皮肤晒得都快焦了还有那条狗子。
在孤单害怕的时刻看到这部戏,给了我一些力量。tough girl is not an easy job 2015-10-31看了一遍完整版
太多了黑奴了,无处不在的黑奴
好特别的题材,喜欢
为女主在沙漠中的内内和全裸加一颗星 那种自由感看上去真美
荒漠里的细节还是没有体现出来。其实哪有什么意义,不过都是逃避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