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过迁善 律政福星二人组第二篇 改变从失忆开始第四集播出之后,收视平淡的消息日增,但对剧集的好评度却有上升趋势,这不能不说是金演员创造的又一个独特的收视现象:演技与剧本水准让人交口称赞,但在韩国本土取得收视第一的可能性不大。
这到底是为什么?
现象源于选择。
对于一个获奖无数,演技早已被肯定的资深演员来说,早已进入收成期,演什么都精彩绝伦,在这个时候,收视并不是问题,也就不需要专门考虑接拍迎合大众审美的连续剧作品。
只要出场就是水准保证,肯定有一批爱看他演戏的观众守候在电视机旁,在这样的情况下,接演连续剧不是为挣钱而是为度日,在剧本满意的前提下维持一定曝光率也十分必要。
如果不满意呢?
那就再拖几个几年再接戏嘛,反正韩剧出口势头大好,亚洲各国观众都对金演员的作品关注,即便本土收视不振,有麻烦的也只是电视台,制作社卖海外版权肯定不成问题,自然不用担心。
其实观众大可不必如此担心,开播以来,本剧位于收视第二位,并非没有上升的可能性:别台警匪剧以剧本新颖,题材独特,创意构思巧妙获胜,但能否保持上升势头拼的不仅是剧本水准还有演技,究竟怎样,还不好说。
毕竟是早已被电影票房认可的车胜元演员领衔主演,此君戏路宽,演技还有潜力可挖掘,趣味十足,号召力也够强。
五月的水木之争是电影咖与电影咖的强强之战,待演技上升到一定时候,拼的是剧本和创意。
至于五月水木比拼的结果究竟会如何,那还是观众稳赢,因为优秀演员的演技比拼意味着韩剧井喷的盛世再度呈现。
在韩剧世界里,做观众最幸福。
话题回到剧情这里,上周剧集结束时,最让观众担心的就是金律师的伤势,给这样有预谋的冲撞一下,还能没事吗?
看来问题不小,但留下了若干疑点:@在事务所车代表要求调查手机定位时,居然被告知一路沿着大路奔海边去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难道金律师落跑了?
从金辩被送医急救的情况来看,极有可能是在受伤时被人抢走手机后,弃于路边,而抢走手机的人却认为已经得手,正在逃跑途中。
最奇怪的是,根据当班医务人员说明,被送来时,患者口袋里仅有一张纸条,那是当时与李志胤律师发声争执时相互留下的联系方式。
既然东西大都被抢走,干嘛只剩下一张纸条?
还有,为人谨慎,办事周密的金辩难道从来不清理口袋,每天都与小李姑娘见面,早已有对方的联系方式,为什么不扔掉那张纸条?
种种问题都有待之后剧情解释,问题只在事故之后,小李姑娘与金律师的缘分实在是太特别了一点,特别到她在工作时都能不断接到医院的电话,负责联系家属的相关医护人员会特地发来纸条的图片,问她究竟是怎么回事,更巧的是,金律师的衣服口袋里只有这一张纸条,是她写给他的纸条,写有联系方式。
原来她与他的渊源一早就已经注定:李志胤并不是运气好,她只是恰好出现在某个人某个尴尬的时段,又恰好因为个性拖住了某个需要她这样个性的人,最后成为那个人眼中唯一能够信任的人。
@那么,在帮忙传递消息询问时,李志胤也是因为运气好才遇到了车代表,继而解决问题吗?
看来也不是,那是因为车荣誉一早已经注意到了实习生李志胤的反常举动,也已经认定她与金律师的不寻常关系,看她支支吾吾,甚至不知所措的时候,就知道肯定有事。
此处标记:由于在第三集出现相关表格,已明示主人公姓名,因此本剧主人公姓名写作:金石柱。
被抢救过来的金石柱首先要面对的是各种令人啼笑皆非的窘境,比方说他从未因为自己的过错要在会议室向人道歉,也不肯对人表示感谢,这次却笑着对平日里直接睥睨的同事笑着道谢,比方说在病房内,背对着其他室友,他都有办法专门提出各种疑点,眼都不眨地口若悬河质疑,弄到相关人员汗毛倒竖,冷汗直冒,至少可以帮助懊恼的夫妇向保险公司索赔,要回他们刚刚装好儿童座椅的那份钱,更不用说二次受伤的老人能够得到医院方面的陪护。
在走廊上一片混乱的时候,尚未恢复记忆的金石柱律师只是悠闲地喝着饮料,过着自己轻松的日辰,可是他身边的人们可就没那么好的运气了,至少因为金律师没按时来上班,经历了一次重大事件:各组总动员,各位大律师都被麻烦的顾客弄到手脚冰凉,冷汗直流,各位助手律师紧张翻查资料,甚至无法面对重要顾客的质询。
实际上,直到这里,剧情已经为金石柱尚未离职之前在车荣誉事务所的地位做了一次细致的脚注:他是真正意义上的王牌律师,是没有他就不行的人,不论对于委托人还是案件来说,金石柱若是突然消失,都会引起很大震荡,案例就以金石柱此前负责的泰安并购案例为准。
因为牵涉重大,因为无法不来,这才让车代表采取如此慎重的态度,不但封锁消息,还亲自出面,要支援金律师,不管他病情是否危重,都必须出面处理问题。
分析到这里,可能还有观众不太明白金石柱处理的究竟是什么案件,究竟是什么会让他如此选择,还有观众提问:这左一个泰安,又一个泰什么的,到底是什么意思,究竟为什么要这么闹腾啊?
答案就在会长与下属对话这里:-在会社分离之前,金石柱不是与泰安方面的人都很熟,往来密切吗,要专门注意他是否有背信(背叛)的情况。
这是什么意思?
原来金石柱负责处理的是一个已经分家的财阀家族成员新成立企业亟待并购的案例。
他与之接触的会长并未继承家族正统事业,仅接受了分立出来的企业不得不另立门户,因此企业名称与家族企业名称类似,仍然带有明显的泛家族企业色彩,因为自立门户,资金有限,但在分家之后不可避免要进行并购收购案,对手还恰好就是自己兄弟领导的家族企业,这就成了兄弟之争。
由于此前家族企业就与车荣誉事务所有合作关系,且联系极为密切,因此这次也选择了战无不胜的王牌律师金石柱负责处理相关事务。
在受到责备之前,金石柱已经确定自己确实看通了那些资料,可是面对客户的询问,他为什么还会低下头来提到损害赔偿问题?
这也只能说明失忆的金石柱对这件事还是没有把握,因此不能轻易说出肯定的话。
直到调出近期日程,甚至要求秘书给出将近三年内的日程,他才意识到原来自己去国外出差原来是为了调查相关资金流向问题。
看到金石柱与法国相关办事人员对话的情况了吗?
对方几句话一说,金石柱立即明白从前的自己到底是在干什么。
原来他是在与相关人员接触,继而了解资金去向。
那么,究竟是什么资金,当真如同新闻所说的那样,就只是靠银行借贷而来的资金吗?
看来不是。
因为此前金石柱甚至还去调查有关银行的业务问题,就连车荣誉代表都已经察觉到金石柱的判断准确,既然银行资金如此吃紧,就不可能再给财阀一方提供资金。
分析到这里,估计不少观众能够理解在答谢酒会上会长对金石柱的感谢:在金石柱面对众人解释相关事项的当时,会长已经意识到银行提供的支援资金有可能就是家族秘密资金。
因为此前金石柱负责管理这个家族的秘密资金,因此与海外银行相关负责人员多有往来,前去调查并套取有关情报简直轻而易举。
在他获取情报的同时,却不揭穿,仅是告知相关当事人,可见不是为了揭穿此事,而是为自己负责的当事人一方达成并购案。
可是临时出了事故,导致失忆,最后不得不向客户解释建议价格一事,这才不得不揭穿了竞争对手一方的资金是来自家族秘密资金的事实。
实际上本案可以用简明语言叙述如下:在调查过程中,原本就负责泰信财团秘密资金的律师金石柱意识到竞争对手为击败分家出去的兄弟一方,动用了家族秘密资金,为求隐秘,绕了个弯子,将秘密资金交给银行作为投资资金,由银行以贷款的方式提供,自认为神不知鬼不觉,但作为当事人一方的辩护律师有责任解决这个问题,因此只采取建议的办法,并不揭穿此事。
在办理此事过程中,当事人已经明了此事,也明白秘密资金一旦曝光后带来的后果,尤其感激金石柱的苦心。
因此,先行接触交易方,以银行贷款虚增投标款的办法逼退本家兄弟一方,赢得了投标胜利,也节约了资金。
案情叙述到这里,可能不少观众还是不理解,为什么不能曝光秘密资金,反正这钱也是他们家的,他们遇到问题,爱怎么花就怎么花,怎么会变成拿自己家的钱还得兜个圈子,非要把钱给银行再以贷款的形式提供?
这里需要专门解释秘密资金的相关问题,究竟什么才是秘密资金?
在此之前,金石柱通过对李志胤的教导,就对本案内情有了基本解释:-你知道为什么这些财阀拼命想要争夺经营权吗?
-因为只有夺得经营权,才有办法控制公司里所有的钱,然后把资金都抽走,属于公司的每一分钱都塞到自己口袋里。
原来,就算是失忆,金石柱也没有忘记财阀门户的要义,这就意味着他很清楚与他的委托人对撼的是家族内部赢得经营权的手足,已经把秘密资金获取到位,正在对自己的兄弟动用资金,想要逼退对方。
资金,对于企业来说就如同全身流动的血液一般重要,拥有充裕的资金,对于正常运作的企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环,所以我们通常会在采访某企业领袖或是某位重要财经人士的时候,听到其介绍所在企业有充裕的现金准备,这也就意味着这个企业有应对股价下跌和应付非常情况的充分准备,而每个企业的资金都有其去向,若是拥有充裕的现金流,首先就要交待资金的来源,究竟是借贷抑或是来自利润或是投资回报,关系到很大的税务问题。
分析到这里,不少观众可能已经理解秘密资金究竟意味着什么——这是财阀家族为应对紧急情况,以各种手段储备的资金,或是偷逃税款,或是隐瞒虚报利润,总的来说是一笔又一笔无法见光的资金,根本不能交待其正常来源的资金。
这样的资金也可看作是黑钱,将大笔款项交付银行,由相熟银行以贷款的方式提供,实际上就是在以巧妙手段洗白资金,以作应急之用。
此时,分家出来的兄弟察觉了这一点,若是情急之下公开此事又要如何是好?
最好的办法就是交由律师去处理,神不知鬼不觉地完成此事,既逼退了对方又保全了整个家族。
正因为会长理解了金石柱的用意,既保全了他所在家族的体面,又帮助他新分立出来的企业赢得了投标,仅是使用小手段,从表面警告了一下兄弟把持的家族公司,就获取了胜利,还给了自己兄弟一个大大的教训:不要随便站在手足的对立面,不可随意动用秘密资金。
帮助离开家族企业的会长既赢了面子又得了里子,还避免了兄弟之争,这才特别感谢金石柱,甚至拍拍他的肩膀,说亏欠他一份大人情。
那么,在此次并购案中金石柱究竟担当了什么责任?
其实他做的仍然是自己的老本行法律事务咨询,只是因为他尤其熟悉这个家族,熟悉家族众人的各种情况,尤其了解企业内部相关问题,会长才会请他专门负责估价。
分析到这里,不少观众就能恍然大悟,为什么金石柱的估价比竞争对手要低得多,原来是因为他非常熟悉双方情况所致,既然分家之后委托人方面资金尤其不足,那就无需给出高价,只需按照已有水准出价即可。
由此可知,在递交投标书的关键时刻,如果金石柱缺席或是事故死去,会给委托人带来多么大的损失。
可见,这次事故不排除财阀派人故意制造的可能性,但也有其他可能性,因为金石柱因为辩论引起的麻烦实在太多,树敌也太多,就如同金石柱询问小李姑娘的那样:-我会和什么人结怨?
可是对方很为难:-可多了……就算是最近都有好几位。
就算抢救过来又如何,在失去记忆的当口,金石柱还能找到对付竞争对手的办法力挽狂澜吗?
其实在讲述金石柱与财阀家族的密切往来之前,剧情细节就已经表现出他对李志胤的关注:在车荣誉代表问他要说什么的时候,他撇着嘴看看小李姑娘,别扭地来了一句:-好像很不喜欢我弄得对方怔住了。
这状况与后来他小心地看着小李问出:-我不是跟你有感情纠纷,然后甩掉你了吧?
这样的话相映成趣,让人忍俊不禁。
且慢,这是疑惑的问题吗,为什么不考虑别的可能性而想起了感情纠纷?
这至少说明金石柱即便失去记忆,能够感受到的还是对女方的特别感觉,无论是否失忆,他与李志胤都有电流存在,这种微妙感觉不会因为失去记忆而消失。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小李认为的理想型却还是全先生这样风度翩翩,俊俏有礼貌的法界人士,至于从事什么职业,还要往后看。
其实,小李的想法完全可以理解,通常年轻女孩子的理想型都是比自己年龄稍大,有风度,有礼貌的人,简言之结婚对象当然是要年貌相当的专业人士,不太可能是金律师这样人到中年的资深专业人士。
所以,观众也看到了一出有趣的场景:搬家来的小全与小李在小区的路上相遇,本来在笑着啃肉脯的小李却突然紧张地把零食藏到了身后,所以男方问她:-你好像很喜欢吃肉脯的样子结果她紧张地回答说:-呃……因为这小区里有不少野猫,只要这样——【迅速扔出肉脯】-丢出去,它们就能吃的很好的样子这到底是在干什么?
难道见到喜欢的人,就不可以在他面前吃零食吗?
其实,这是编导在以细节告诉观众:在没有确定自己的心意之前,李志胤律师是敏感的女孩子,总想要在自己心仪的人面前表现出好的一面,换言之,她是在下意识地隐藏自己真实的一面,因此这样的人尤其敏感细心也会特别在意细节,容易感到尴尬。
正因为如此,失忆之后却还要参加晚宴,又与她一起来到派出所了解事故情况的金石柱毫不犹豫地脱下外套递给她,就格外能引起她的好感,天晓得,那个时候小李姑娘正穿着粉色低胸晚礼服,去到公共场所,格外感到不安,金律师的这一举动确实善意又铁心。
正因为如此,在遇到从前案件相关当事人郑惠玲的时候,小李甚至担心起金石柱,想要拉走他,却冷不防还是让他被女方吐了吐沫,大骂:-你这个狗杂种分析到这里,可能不少观众会恍然大悟,明白为什么在事故之前车荣誉代表会向金石柱低头道歉:-是我的错,是我不应该让你管财阀私生活那些乱七八糟的事。
-都是我的错。
对不起也就是说,羞辱当事人并非金石柱的本意,他只是为了赢得案件辩护不顾一切的律师而已。
可是只要派去金石柱处理与财阀有关的问题,分分钟都会引起各种麻烦,这其中当然也包括朴专务被害一案。
那么,在财阀的生活中,金石柱扮演的究竟是怎样的角色,他承担了怎样的责任才会让泰安集团的老板给出这样的评语:-我当然知道这个朋友不是这样的人,他是哪怕发烧四十度也会挂着盐水袋赶到高尔夫球场的人,正因为这样,我这次才选了他。
在离开车荣誉事务所之前,金石柱是被信赖的可靠律师,那么离开事务所之后呢?
从金石柱在失忆之后,在所内感觉特别不便,尤其不舒服的态度来看,离开已是势在必行。
在晚宴当时的凉台上,他已经向代表递交辞职信,可是代表不收,说会给他时间休养,可是看情形不太可能,因为事务所内外交困,既有偷逃税款,隐匿资金的大问题又有财阀方面无穷尽的麻烦,钱多麻烦更多。
在这些麻烦面前,他最倚赖的金石柱又因为事故倒下来,这还了得,当然不可能不用。
到了这里,问题就已经收缩为一小点:究竟把谁放在金律师身边才最合适?
这样的人既要求她不那么聪明,防止她发现问题症结之后加以利用会对事务所不利,又要求她不能太傻,受不了金石柱支唤的人有的是,金石柱的毒舌有着能让正常人冒冷汗得胃病的效果,还得随时体谅金律师的种种不便,甚至是反常举动,帮忙联系相关私人事务,这样的人,要有耐心又不能太八卦,要得体又有人缘。
看来看去,还是李志胤最适合,主要还是因为她虽然单纯,但是谨慎,说话办事较为谨慎,就连金石柱都给她评价说:-办事能力和处理事务的能力都一般,可是警戒心却很强。
就是这样,敢于直言的小李姑娘被车荣誉代表指给了金石柱,成了被承诺正式签约的事务所员工。
不是因为幸运,而是因为憨直谨慎有同情心。
当受害的当事人愤怒地叫骂,当渴望恢复记忆的金石柱呆立当场,命运的齿轮正在以意想不到的速度转动,预知下情如何,且看下篇分解。
看剧的时候,不太喜欢李intern这个角色,晚些时候又深入地想了想自己为什么不太喜欢李intern这个角色的原因。
是因为李intern的正义感吗?
而我缺乏应有的正义感吗?
都不是。
只是因为李intern的正义基于感性,而非理性。
是因为李intern这个角色的不现实性吗?
也不是,这个人物不是不现实,而是太现实,因为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是李intern,如果面对剧中的案子,多数人的反应也会像李intern一样,让感性绑架理性。
这个时候,《所有人都相信自己的所见所想,所有人都认为自己站在了正义的一方,往往这个时候,正义反被偏见左右,出现非正义的结果。
》(摘自博文《美国电影中的司法正义》,网址:http://i.mtime.com/2447933/blog/7629741/)。
正义之路,并非像李intern想象的那么简单,单凭看到的就可以判定正义与非正义。
感性的正义往往导致非正义的结果。
我们可以假设,如果郑慧玲真的是杀人凶手,那么李intern先入为主的认定郑慧玲无罪,与剧中郑慧玲请的第一个律师先入为主的认定她有罪,有何异?
我们再可以假设,如果朴东献没有强奸郑慧玲,李intern却被郑慧玲的柔弱和眼泪所骗,而认定朴东献有罪,那么结果就有可能造成冤案。
如果李intern的理想是坚持法律的正义,那么她必须修正现有的感性正义,我强调的是修正,而非抛弃,感性正义是人性的一部分,只是将来作为律师,对于正义的坚守,更多的要基于理性。
罗马法学家就说过:“真正的法律乃是一种与自然相符合的正当理性。
”如果失忆前的金锡胄的法律是一种与自然相悖的正当理性,那么现在的李intern的法律是一种与自然相符的非正当理性。
两个人都有需要改过的部分,失忆后的金锡胄已经走在了改过的路上,李intern在和金锡胄的互动中,是否也在纠正自我的途中?
改过迁善 律政福星二人组第八篇 因祸得福的典范在韩剧【改过迁善】播毕之后,不少观众的关注点都从遗憾被砍剧转向了本剧最后两个案例究竟说的是什么这里来,可见最后六集制作多么仓促,这是放送社对剧组和编导的嘲弄也是对演员的轻视。
无论如何,若有DVD发行,若是剧组编导可以剪辑出导演版DVD发售,恐怕会对观众来说更为适合。
毕竟,这部戏强势开局,却草草收场,留下了太大的遗憾无法弥补。
因此,在完结之前,必须要接受金辩在离开车荣誉事务所之后接下的两个官司究竟意味着什么,在审理过程中发生了怎样的问题才会导致之后各种问题横生。
这其中,又由于最后两个案例都与车荣誉事务所及其合作伙伴Gold Rich有关,互相牵扯,相互联系,因此在剧评当中可做合并分析,不单列讨论。
开篇先来回答观众提问:让经营某小企业的金社长自杀的所谓“金融商品”到底是什么?
韩国这里汇率下跌究竟造成了什么危害,严重到了要把中小企业主逼死的地步?
实际上从本剧相关剧情当中,银行代表反复回答的那句话:-这是我们根据相关情况缔结的协议,刚开始他们也是有好处的,这是双方自愿订立的协议!
来看,所谓“金融商品”其实就是我国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的理财产品,但是这一款带有欺诈性质的理财产品不是针对个人投资者,而是针对企业推行的中小企业理财。
为保障银行利益,防止汇率下跌造成损失,涉案银行从一开始就采取欺瞒的手段,欺骗中小企业主签订了协议,待到汇率下跌,根据协议,处于盈利状态,发展稳定的中小企业必须不断给付相应额度的费用给银行,直至无力承受,破产倒闭为止。
分析到这里,可能有不少观众有可能会不理解:这不明摆着是欺诈么,干嘛还姑息这些银行,如果不赔钱给人家,至少也要解除协议才行,怎么可能看着正常经营的中小企业不断付钱到了破产倒闭,企业主自杀的地步,弄得接受韩国各家银行推行的企业理财产品的顾客家破人亡?
问题的关键就在全辩在法庭上的答辩以及小李去相关工厂询问有关人员得到的解答这里。
为说明相关情况,将与两人有关的对方分别列示,小李在询问有关工厂主的时候,对方处理问题的人员专门提到:-我都跟他们说过了,我说我们会社是出口企业,持有美元的,直接放着就好,不需要这种金融商品,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地跑来,非要我们看看不可。
而全辩则是被银行代表狠狠责问一顿:-什么?!
居然要我们银行赔偿?
那要我们银行倒闭了怎么办?
因此全辩在法庭上的答辩则变成是:-如果如此判例,自由买卖协议的缔结如何被保护?
看,问题究竟在哪里?
问题的实质在于银行为了转移汇率风险,推出汇率相关理财产品,专门针对持有美元的出口企业,但相关合同中有一方得利的专门条款,在推行时,没有向顾客说明,因此造成相当大的误解和误认,可是在营销过程中,因为大企业不为所动,因此专挑中小企业下手,因此汇率一旦下跌,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企业全部受害,这其中当然也包括相当一批中小企业主。
另一方面,大企业承受力强,但在法律制度方面健全,等闲也不肯吃亏,因此相关合同交由法务部检讨之后就会发现问题所在,既然不肯购买也就不再戳穿,即便购买,吃了亏也就算了,当做是福分,日后好跟银行讲价,可是小企业承受力有限,资金也极为有限,平日里都靠贷款维持资金链,资金链一旦断裂,变为不断给银行付钱,如此一来就无法承受,破产倒闭也是必然。
可是,众多中小企业纷纷倒闭,却不能去问银行的罪,因为众多银行代表已经端出阻吓的架势:如果要我们赔钱,我们就要破产,如果多家银行破产,等于是直接打击到了韩国经济命脉,这判决导致的后果要如何收场?
分析到这里,可能还有观众不能理解: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的情况?
那么汇率下跌,当真导致那么多钱都没了,可是之前的那些钱都到哪里去了?
难不成汇率下跌真能造成这样的损失?
问得好,这就是本剧提供的另一根暗线的关键所在:那么多收上来的资金到底去向何方,难不成汇率下跌真有办法吞掉那么多钱?
原来,资金都流向与银行合作的相关组织:Gold Rich这里,正因为Gold Rich与车荣誉事务所有合作关系,这次车代表领衔挂帅,专门负责汇率金融商品一案,因此不容有失,一旦被判必须赔偿大额款项,就会导致Gold Rich相关业务网络全线崩溃,因此车代表必须解决这个问题。
此时,金石柱律师已经离开车荣誉事务所,没有了这根顶梁柱,车代表必须另找一人替代他。
实际上,车代表是以金石柱的标准找到了在职判事全志元,因此就是在金辩辞职当天,全志元从全判变成了全辩。
可是,无论是从经历,年龄,资历还是阅历来看,车代表很清楚全辩目前的实力还比不上金辩,还需要他在身后协助,以内部干预手段,调动韩国公检法各类职务,把不为所动的人升上去或是降下来,以利于案件审理方向倾向于对Gold Rich有利的一方。
这么一来,就能解释为什么最后官司甚至打到了大法院,由众多大法官合议,金辩为维护中小企业主的利益,却还是打输了。
什么?
为什么说是输了?
大法院判决银行赔偿百分之十五,却不依照之前判定的百分之七十,就是输掉了官司,因为企业主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才让那么多人失去了信心,纷纷采取各种手段解决问题,有的人是为了躲避银行债务,使用妻儿老小的名字另外开公司做事,才有办法糊口,解决自己和工人们的温饱问题,譬如那一晚喝酒时金辩特地解释给几位企业主的那样:-不是看着大家守法到丧命的地步,该有的建议还是要给的。
而另一些人则采取了极端做法,譬如有的人则是气愤难平,心里就是按捺不下那份心痛委屈和愤怒,于是轻生了事,认为死去就会一了百了,殊不知给家人和亲友带来很大的伤痛和遗憾,这就是为什么那一天,金辩看到父亲身穿黑色西服去参加丧礼时会那样难过,喃喃自语说:-为什么会这样?
我以为不会有牵扯到人命的事呢。
什么?
金辩为什么会输官司?
答案就在之前车代表与李副代表讨论该由谁来接替金石柱这里,选择全辩最大的原因,不仅是因为他与金辩有类似的才能,素质和欲心,也不是因为他在判事这一方做的非常出色,而是因为他是后任大法院院长继任者的高徒,既然他的师傅即将成为这个国家最高法律机构的当家人,受到器重的徒弟即便已经离开判事这一行当,成为律师,也不会受人挤兑,而是各大条口都必须礼让三分,这样才方便他们自己日常在司法界行事,或者,全志元本人出现在车荣誉事务所,本身就是一种威慑力。
到了汇率金融商品一案审理时,全辩的师傅已经就任,因此想要以其威慑力影响到案件审理是非常容易的事。
这也就是在案件审理以后,金辩对案件审理过程疑惑不解,完全不理解为什么会出现这样判定的理由:原来,公开辩论或是电视直播,已经是做好的剧本,目的就是为了唱这一出大戏,要让该案件审理看起来公开透明,实则极度倾向银行一方。
当然也可以专门解释到本剧出现这样的画面:全辩咬牙切齿地来一句:-务必一定要翻盘!
原来他是借着自己在司法界的人脉翻盘,而非真正以实力影响到案件审理,当然,人脉也是实力的一种,不可轻忽全辩的能量,这就是车代表最初选择全辩代替金辩成为事务所王牌律师的原因所在。
那么,Gold Rich如此可恶,害死那么多无辜的企业主和投资人,就这样算了吗,事情当然不能这样结束,司法界是个非常小的地方,低头不见抬头见,因此金辩无论怎样想要回避,都不可能避开从前就职事务所的合作方Gold Rich相关问题,哪怕前来提议的合作者竟然是金辩最讨厌的那类人:爱吹牛,一不顺心就骂底下人,没有礼貌,缺乏教养,智商有限,情商负分却好大喜功,毫无恩义可言的无知财阀千会长。
这里特别说明:与之前出现的台词问题相似,千会长的名称这里也需要专门替换,从十三集开始,字幕中出现的会长全部确认为千会长。
正如车代表所说的那样,千会长是金辩最讨厌的那类人,之前在相关场所相遇,金辩也感受到了会长的敌意,于是来人商洽之后,他马上就拒绝了合作的提议,可是这时候哪里是能够挑选合作人的时候呢,如果不接案子,事务所就要揭不开锅了,于是好友朴律师自作主张替他圆场,接下了相关案件,谁曾想又是与Gold Rich有关的案子,这下子可热闹了:低头抬头都是Gold Rich,可见车荣誉事务所影响之大,该公司使得韩国投资者受害之酷烈。
但是,本案与金辩离开事务所之前接洽的案件有关,因此不能草率对阵,这才使得车代表不得不再次出面暗中协调,想方设法解决问题,可是由于篇幅有限,这部分剧情甚至是以略过的办法草草代过,因此对于金辩与千会长反复协商,反复劝说对方接纳,斗智斗勇的过程也只能用简略的办法解释说明如下:千会长是一个情绪不稳定,心智不健全,容易信任有问题的人,有经营头脑,却没有投资基本知识,甚至不具备财务常识的财阀男,由于出身微贱,特别好面子,讲排场,非要把会社做成“十大会社”不可,可是上到一定程度,仍然得不到尊重,他把其中原因归结为自己是卖酒的,没有其他以重工业,轻工业或是电子,化学产品起家的财阀那样有气派,于是也要学对方那样做事,要弄秘密资金。
这一弄,就弄出事情来了。
那么,分析到这里,还有个老问题:秘密资金到底是什么?
秘密资金是各家财阀为躲开国家管理与税务核查等种种规制之下积攒下的相关资金,财阀设立秘密资金并不都是为了个人享受,大部分财阀设立秘密资金是为防备不时之需,万一会是有事,无法动用本社资金时,秘密资金可以用来安身立命,因为不在会社账簿上出现,特地与会社资产分立开来,另立账簿记载其来源与用途,因此一直都是检方核查的主要项目,对于各家的核查几乎到了每到大统领换届就会出动检方查处秘密资金的地步。
本案主人公千会长是个擅长卖酒,却不懂做人,更不懂财务的人,他要弄秘密资金,既无知识也无技能,更看不透别人使出的手段,他要弄秘密资金简直就是个笑话,可是按照这样出身低微,却生怕教人瞧不起的财阀心态,千会长仗着自己有钱,就要跟大型事务所合作,这才找到了车荣誉事务所。
可是,既然是合作方,为什么情况会变成这样?
原来,车荣誉事务所也不都是善良之辈,至少看似为人处世大方得体,极为知人善任的车代表就不是那么容易应对的人,他是一个见到强者后退,见到弱者却要踩扁的投机者。
正因为千会长的问题如此推出,财富也教人眼红,掠夺起来极为容易,这才让车代表本人和Gold Rich都有了掠夺之心,这才有了让千会长极为气愤的:-难不成一个月利息付不出来,就要夺走我们会社吗?
啊?
会有这样的事吗?
为了表达自己的提议有依据,有说服力,千会长甚至找到了最著名大法官与Gold Rich相关人员的高尔夫球会图,特地提出告诉,这就演变成了车代表乐观其成的场面:-真是狗急跳墙。
-尹东日大法官在大法官当中也是地位很高的人。
现在竟然主动碰了首尔法界两大山门。
-这都不用我们做了,那边会处理的。
实际上就是因为这样,白头酒业一案才陷入苦斗:一方面车代表极为了解千会长家族情况和他个人弱点究竟在哪里,另一方面,车会长还有办法调动法界各大问题人物采取针对金辩的围剿,这真是一场难打的硬仗。
于是,千会长弱点被挑了出来:千会长本是前代会长与后妻的儿子,在他之前还有一位同父异母的兄长,按照车代表的说法:-妾的儿子竟然把正室的儿子夺取了会社,这样的继承方式正常吗?
-这其中一定有问题,去找那个人,跟他达成协议。
所以,观众这才看到了让人叹息的画面,就在开庭时,千会长被自己的异母兄长打了后脑勺,兄长竟然作为辩方证人出庭作证,证明他设立秘密资金的相关情况,可是面对金辩,千会长也无法埋怨,因为这是他自己在继承以后没能处理好家族关系和手足之间的生意往来造成的问题,他无法责怪担当律师没有给他处理好问题。
于是,在这之后的事态发展就全出乎意料之外了。
因为剧情行进匆匆,无法更为详细说明,只能大概解释金辩与工人协商的大致情况:李志胤律师被专门派去与工会协商相关问题,由于她亲和力强,又是另一会社工会负责人的女儿,在父亲的担保推荐之下,又与相关负责人进了一步,协商起来难度比较小,在此之前,千会长接受金辩意见,在探视时已经立下字据,将自己拥有的相当一部分股份分给工会,并推荐合适人选,采用双人负责制的办法,相互帮助,互相监督,在自己入狱期间负责会社各项业务,受到推荐的管理者又与工会协作,要求工人们先接纳减薪付息,过后再不发工资的办法,支持会社度过危机,同舟共济,又同意接纳三名工人出任会社理事,专门监督理事会运作,这样一来,劳资双方得以相互理解,互相帮助,受到了相当好的效果。
在此期间,为了解决该案件,金辩甚至采取了一些措施来解决问题,比方说提供过去的录音复制版,要求好友朴辩带给车代表和李副代表,听的两人面面相觑,有所忌惮,却又必须慎重行事,不过,就在行事之前,车代表仍然认为可以绕开金辩,单独与笨蛋财阀千会长协商,要以此案和解,给金辩一个教训,事实却并非如此。
什么?
这次车代表要求绕开金辩,与千会长单独协商为什么没有成功?
那是因为金辩比千会长要高明得多,也非常了解车代表的做法,车代表虽然知道千会长的短处,金辩握住的却是千会长的软肋。
因为委托人的弱点非常突出,金辩在事先已经预计到这一点,于是提前做了安排,也因为工会负责人确实有办法,为了保住饭碗,保住会社,工人们什么都做到了,甚至拿出了千会长私设的秘密账簿,金辩甚至带来了复印件,这就成了千会长的软肋。
…………分析到这里,看到观众留言看乐了:“看来,律师太聪明,委托人又太傻,对付又傻又坏的人,也是一件很好玩的事呀。
”在故事的最后,还要解释一个观众都会有的疑问:在本剧的前半部分,金辩遇袭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看金辩遇袭之后的情况,当时就职的事务所负责人车代表和李副代表并不像是主使者。
究竟是什么问题使得金辩这样的优秀律师会遭到有预谋有计划的袭击?
实际上,答案已经在拜托转交录音副本时,朴辩与金辩对话中隐晦地解释了一下:-听说Gold Rich香港分社的某个人就是因为这样,突然消失了。
-在这之前,他是深度挖掘白头财务报告的人。
-在这样改换局面的混乱时期,消失个把人也不会引起什么注意。
在受伤之前,金辩负责的正是Gold Rich相关案件,以此推断,如果香港分社那边专门负责人消失,韩国这里专门负责相关事务的人也遇袭死去,会带来什么结果?
Gold Rich哪怕相关案件爆发,都是死无对证的状态。
这样的事实被揭发,也意味着Gold Rich是个可怕的投资机构,干的是刀口舔血,坑人灭口的投资买卖。
可是对于车代表来说,Gold Rich是害他损失事务所一员可靠大将,必须配置新人上位,付出更大代价的烂恶合作者,他又会怎么办?
正因为洞悉此事后果,金辩无论如何也要将球踢给车代表和李副代表来处理,警告他们不得轻举妄动。
虽然车代表接受了警告,没有妄动,但却真的轻举了一番,于是在故事的最后,心情不好的人是他而非金辩。
什么?
车荣誉代表为啥心情不好,是为计策不能得逞还是为别的?
哦不,若是不能得逞,车代表的态度是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不会心情不好,更不会叹气。
说到底,车代表叹气则是因为金辩在离开事务所以后为财阀企业的工人们所做的事,正是他本人在车荣誉事务所就已经开始的工作,如今金辩因伤患不得不离开事务所,并非他本意,却因为各种机缘巧合仍旧促成了这番成就,因而从事务所协助应该获得的声誉变为他个人的成就,被那么多财阀企业协商时援引采用,缓和劳资矛盾,造福了劳资双方,被业界肯定,而这一切本应该都是车代表应该受到的荣誉和应该被肯定的贡献,他又如何不会叹气?
对于应该把握的人才,对于应该拥有的名誉和荣耀,因贪恋合作方给予的财富而失去,也是至大损失,至此,车代表还是不能释怀,到底意难平。
对于金石柱律师本人来说,虽然接洽相关投资机构案件,遭到伤害截杀一事都在意料之外,但是这次受伤使得他暂时性失去记忆,却帮助他找回了生活,找回了疏远已久的亲人关系,与父亲僵持已久的父子关系得到缓和,在事发出院以后,父子之间建立了极为亲密信任的关系,生活得以稳定下来,有了可以信赖托付的结婚对象,他甚至为帮助父亲连带帮助了很多需要帮助的人,为需要法律援助的弱者提供了有力建议和保护,成为真正的韩国法界栋梁之才。
从这一点来说,因为负面案件受害去,却成为成长与选择契机,成为改过迁善的开始,金石柱律师的遭遇正是因祸得福的典范。
改过迁善 律政福星二人组第六篇 突如其来的调查世界杯相关赛事前后,韩剧播出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在此期间内,不少热门连续剧将会陆续停播,具体时间表还需关注作品官网通知。
受此影响,水木剧场各台各家连续剧收视率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变:先是周三晚间,由于MBC与SBS同期停播,原先处于同档收视第三位的连续剧【黄金交叉】开播以来收视新高,AGB收视甚至已经超过11%,达到11.3%;到了周四恢复播出之后,SBS热播剧【你们被包围了】虽然继续保持水木剧场收视领先地位,却因为停播影响到了收视成绩,较此前有所下降,AGB收视为10.7%,创下开播以来新低,而本剧则由之前收视第二位,将至最末,相关收视仅维持在7.9%。
这不能不说是一件非常遗憾的事。
但是,收视下降并不影响剧集的精彩程度,好看还是好看。
不过,演出作品不巧遭遇世界杯相关档期,还不巧被上部作品中的角色台词说中,只能说本剧主人公扮演者金敏明演员的生活与演艺工作都出现了戏剧性的巧合。
话题回到剧情这里,与上周相似,本周也仅播出一集,因此剧评内容也仅维持单集分析的状况。
虽然是分集剧评,但仍有不少细节可看。
如果说第九集是本剧在法界,政界,财界进行相关铺垫后展露出的剧情走向可能性,那么到了第十集,这种可能性已经爆开,在为剧情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高潮做准备:对于失去短期记忆的精英律师金石柱来说,由于记忆缺失造成各方面处理方式方法不一致,导致原先稳固的环境出现危机,到目前为止,这种危机已经逐渐扩散,影响力已经大到要毁掉生活的地步,金石柱律师本人即将面临第一轮清算与反清算。
最先出现问题的是金辩的未婚妻柳贞善,从柳小姐的态度来看,她是一个骄傲自卑到了不肯向任何人诉说苦闷的可怜人,保持傲岸的姿态,想要为母系家族出力,却又不知道如何出力,一方面怜惜外公权会长年老多病,想要为家族承担义务,另一方面自己也非常害怕,却无法相信身边任何人,即便未婚夫金石柱已经对她提到相关法律问题以及有可能发生的后果,她却仍然不肯相信。
为不拖累对方,甚至专门约见, 打算在庭审之前,处理好婚事遗留问题。
分析到这里,可能会有不少观众不太理解剧情究竟在说什么:难道柳贞善这样上任没多久的资金担当理事会被判重罪吗?
权氏家族的问题究竟能大到什么状况,要被告当庭被拘捕?
从剧情描述的状况来看,问题已经相当严重。
由于债券无法按期兑付,证券公司的信用度极为低下,债券发行企业将要做破产处理,投资债券的投资者很有可能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拿不到钱,按照金辩告诉小李的情况:-30%,还是在十年内收到。
来看,这是一次有计划有预谋的财阀企业恶意欺诈事件。
债券发行人虚报利益,向投资者承诺高额回报,最终却不能兑现,导致崩盘,并且购买债券的投资人大都是中小投资者,有相当一部分投资者是来自工薪阶层,或是小业主,甚至包括家庭主妇,这类人群持有紫金数量较少,多为收入有限,却想要以小博大,意图以小额投资获高额回报的人,也就是公认的投资散户,散户购买数量大,拥有资金较少,问题发生后爆发可能性较大,因此债券崩盘事件引起民愤极大。
在一浪高过一浪的抗议声中,检方相当被动,从严从重处理相关当事人是意料中事。
而在这一切的暴风中心,权会长的外孙女柳贞善很有可能是被舅父们圈了进去,受骗顶罪,最终将会把权氏家族此次恶意集资的所有责任都揽上身,极有可能牵涉的自己的外祖父权会长,对事件缺乏基本认识的她误以为问题不大,顶罪后顶多被判短期入狱,甚至从外公那里得到了承诺:-这次的问题,如果能按计划过关,就把水泥和证券的股份,各分出20%给贞善。
可是,事情当真能如柳贞善设想的那样得到解决吗?
从权家召开家庭会议,专门提到柳贞善的相关问题时所说的:-要找个没有前科的人。
-我这种情况不能再进去了,否则在这一行就没法做人了。
-我,我有宿疾。
来看,柳贞善的舅父们根本就没有打算要为自己做错的事负责,更不打算赔偿此次债券事件的受害者,他们已经和律师商议到位,想好推托之辞,既不负责也不出钱,推出一个替罪羊顶罪即可,事后也不想付出代价。
若打算付出代价,柳贞善的大舅父就不会在父亲面前对股份转交表示为难和不情愿。
若打算为柳贞善脱罪,律师就不可能当庭表示沉默,任由当值检察官扣下罪名,却根本不予辩护。
从庭审情况来看,权氏家族的儿子们瞒着老爷子,是想要拿死去妹妹的女儿顶罪,顶下所有的罪,就可狡赖罪行,顺利脱身,后果根本无需顾及。
虽然事件与他们有关,他们也是知情者,但却不肯负责,更不肯拿出已经得到的相关利益,关于利益方面,很有可能另有隐情,也就是说,被坑掉的投资相关资金,很有可能也不在柳贞善的舅父们这里,甚至不在企业内部,到目前为止,权氏家族也无人可以支配。
分析到这里,可能不少观众都会有和柳贞善一样的疑问:既然资金数额如此巨大,既然问题爆发如此迅速,在短短一段时间内,资金究竟到哪里去了?
别着忙。
虽然柳贞善的舅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可是本剧却在剧情中做了极为隐晦的展示:在本事件同时间段内,还爆发了另外一件值得注意的相关案件,毫无疑问就是死去的朴东献理事涉及的操纵股价导致相关人员失去所有财产的经济案件。
从检方调查的方式方法和手段来看,故人相关案件与此次权氏家族无法兑现债券的案件极有可能大有牵连,或者,操纵股市的资金来源很有可能就来自权氏家族收取债券投资者的那笔看似无法被收回的资金。
只是因为故人已不在,可说是死无对证,权氏家族既不能找去朴会长家讨要资金,又不能自行公布此事,因为朴会长很有可能对此事不完全知情,再加上于情于理,朴家都是苦主,即便权家再说自己倒霉很冤,可是朴家毕竟付出了一条人命,独生子死去,打击可想而知,从情理来看,丧子的朴家是最大的苦主,死者为大,尸骨未寒时,权家不能拼命讨债,若是贸然前去,说出了某些不该让老人知道的事,权氏家族很有可能还会有其他麻烦。
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双方都不算完全知情的前提下,每家各拖出一人来顶罪,显得神不知鬼不觉,就算案件同期爆发,检方也不太可能让问题联系到一起,资金来源和去向也就不可能被起出,如此一来,权家和朴家都有最大可能在丢了人的情况下保住钱。
对于柳贞善来说,她本不知道此事,知道相关问题症结所在,不是因为母家告知,而是因为受到当值检察官讯问,而她乐意承担此事,则是本着由家族抚养长大,想要为家族出力的态度,这才被拉进此事,作为资金理事, 她处于完全不知情的状态,也正因为如此,舅父们才会将所有问题全部推给她来解决,不论她是否允诺承担罪责,她的确是毫不知情,且年纪轻,经验浅,即便扛不住检方讯问,也还是不知道,因此检方就成为被权氏财阀耍弄的玩偶,因为他们面对的是一个决意死扛到底,却毫不知情的无辜者,即便给此人判重罪,到二审时也全部会被推翻。
但这也仅是假设,若是问题牵连太大,大到就连权氏家族动用大统领青瓦台势力也无法解决此事,柳贞善作为牺牲羊的可能性也很大。
假设债券清盘案件与朴东献理事被害一案大有牵连,权家和朴家都需要推出一人,权家推出的是没有太大关联的外孙女柳贞善,那么朴家推出的人究竟是谁?
很不凑巧,就是与柳贞善小姐订婚的金石柱律师,因为就在同一时间段内,金石柱律师也遭检方传召,作为参考人前去地检署配合调查朴东献理事操纵股价相关案件。
实际上,故人朴东献理事操纵股价一案疑点重重,且不说当事人已死,死无对证这一无法查实的问题会给办案带来问题,单从办案检察官与当时处理朴东献理事被害一案的检察官是同一人来看,就大有可疑之处,按说此前已经处理过相关案件,且证据不足,遭到法庭驳斥,丢了检方的大脸,为避免敏感性问题,检方系统内部就不可能再派他再去办理与被害人有关案件,可是不凑巧的是,此次办案检察官还是他,就是他,也就意味着,为了干掉金辩泄私愤,这位也会利用职权,在有限范围内施以各种刁难举措。
承此前推断来看,金辩虽然毒舌到让人反感,可是做事直接,行事磊落,不太可能做出把某些标签藏在书页夹层里的鬼祟安排。
从检方调查取证的熟练手法,甚至是有目的有意识地翻查金辩住所隐秘处的手段可知,检方人员可能被买通,很有可能是事先做好准备,就要去金辩家查找那些东西,在金辩失忆的前提下,即便查出那些东西,金辩也会否认其真实性和可知性。
从表面来看,朴家与权家这两大财阀家族看似做了非常明智的决断和选择,都只是牺牲自家人而已,可是他们忽略了非常重要的一点:他们是在与长期为财阀家族进行紧急保卫战的顶级法律打手作战,即便他们将人弄成了失忆,又摆了东西,自认胜券在握,可是本领高强的打手却不会放过想要栽赃他的人。
若是金辩家里的相关证据是金辩遇袭当晚被人特地放进去的,金辩在了解问题疑点之后极有可能动用辩护办法,为自己辩护翻盘,而在另一面,车代表在与全判为协议磋商当时接到了来自检方负责人的电话,即刻明白整理金石柱律师的时刻已经到来,于是做出了看似愚蠢的安排:要求事务所相关人士采取更换设备的办法,意图隐瞒金辩在事务所用笔记本电脑内的硬盘。
这就意味着,小李姑娘来到金辩办公室里见到的就是这一场景,对她个人来说,既是选择也是考验。
为了应付秋风扫落叶般突进的检方搜查,因为弑父杀人案一事对金辩心存感激的小李甚至明知有可能有问题,还采取了窝藏办法,将来人换下的设备硬盘直接藏到了自己外套的袖子里。
这说明小李此时对金辩的感情已经产生了质的变化,从初识对方时的不甘不忿不情愿,到逐渐理解,再到心生好感,遭遇对方未婚妻后刻意躲避,再到案情真相大白后对自己产生怀疑,对支持鼓励并且保护自己的律师存有感激之心,到金石柱律师被调查当时,小李从内心已经完全接纳了金石柱这个人,哪怕之前曾经有过误解和不愉快,也开始理解并且维护这个人。
对于真诚热情的实习律师李志胤来说,这样的感情有可能是跟随的开端,也有可能是爱情的开端。
事务所被调查,对于剧中每一位主人公来说都是转折点,对于金石柱来说,让他有了想要做什么,想要保护的强烈愿望,即使此前对未婚妻柳小姐没有感情,此时也到了应该承担的时候,作为一个有责任感的男性,确实不能在危急关头撤手不干;对于柳贞善来说,她对政策联姻原本只是抱着可有可无的漠然态度,可是在男方失忆之后,他们的感情却有了新的转变,至少对方表现出极大的诚意和责任感,这对于不肯信任不肯理解的她来说是至大保护和安慰;对于年轻的实习律师李志胤来说,虽然此前与金石柱律师发生了不少不愉快,可是在接触过程中,她逐渐开始认识并且理解这个人,意识到在他毒舌不留情的表象之下有一颗善良的心,只是善良的心意还需要相关案件得以证实才能显出其珍贵。
危机危机,既是危险也是机遇,就在危急关头,顶尖律师金石柱究竟要如何选择,如何守护,如何决断,心有所系的实习律师李志胤在金辩有可能离职的当时又会如何选择,预知下情如何,下周同一时间请继续关注下篇。
在金锡胄进行法庭辩论的过程中,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的代表,正在接受记者采访。
在他的概括中,我们知道了这个韩国最顶尖的律师事务所的“前世今生” 此律所自1980年外资进入韩国开始,就开始承接在韩的外资及韩国在外的法律业务。
他的话,不光介绍了律师事务所的综合属性,也为男主后面掀开律师事务外资黑幕埋下伏笔。
通常而言,非常之人身上,总会有那么一点让人“诟病”的怪癖。
比如金大律师就很喜欢在电梯中“蹂躏”自己的助手们。
在他堪比高速路的思维中,稍反应慢一点的助手,就被KO出局,真正几句话定你生死。
眼下,他的电梯讨论会,就直接让一个年薪1亿5千万的律师出局。
信诚财团网络收购案,这个跨国公司的并购案中,女主始崭露头角。
在大群律师及助手都没有找到纰漏之时,她敏感地通过一条“霸王条款”击中这个合同的不合理之处,为谈判扭转了局面。
对她BABA的东西我也不复述,总之这个条款违背了民法中不合理、显失公平原则,可以申请法院终止合同――这么一来谈判的另一方将血本无回,两害相权取其轻,她自己大约都没想到就这么一个条款可能为公司赚来几亿的诉讼费――当然她也不可能知道。
从这样一些行动中可以看到她具备很强的法律思维,聪明有灵气,尽管有些莽撞,但仍为一块璞玉。
在法律事务中选择一个好的拍档,有如挑选千里马,任重道远,既艰又难。
而一个像男主这样眼高于顶,聪明过人的家伙,在现实中,属于真正的“钻石王老五”。
普通人大多消受不起,太硬,碜人。
我们回顾一下他跟自己的绯闻女友产生交集的过程。
在剧情后面的提示中,我们还原了金锡胄去婚礼现场的目的。
他,是去敲山震虎的。
原来,这个美丽的新娘,用我们现时的流行语说,就是一个飘满绿茶味的小三。
她曾经介入过男主堂姐的婚姻,是个不折不扣的“白骨精。
” 从金大律师跟姐姐的谈话中,我们几可窥见她极端聪明,甚至很嚣张--“训她一个小时,气得二十四小时检查心脏”“在警察局还贼喊捉贼”“直到见了你才开始求饶” 我们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一个人能力水平如何,看他身边的朋支就知道了。
而同样的,我们从女主的聪明能干而又跟新娘极其要好,她自己能在做完小三后顺利地将自己嫁出去而不被新郎知道,她的能力跟小聪明肯定在女主之上。
对付这样一个人,以金大律师年界四十仍是光棍一条的“情商”,估计是法律专业有余,但还是有些力不从心的。
所以,在得知新娘即将大婚,他“百忙之中”抽出空,晃到婚礼现场去看一看。
他得确保堂姐的婚姻无虞,可以看出,他跟堂姐的关系是亲人中最好的。
同时,也不排除有可能是新郎家跟他有业务关系--这点通过她给女主安排金龟婿的位置--财阀二世来烘托。
换言之,新郎家有可能也是财阀。
所以,新娘一看到她,吓得魂飞魄散,直接拜托闺蜜无论如何也要把他拉出婚礼现场 而女主,也非常无奈却极尽搞笑地把男主生拉活拽地拖出了婚礼现场。
这个过程怎么说,显得极端没有水准,直接被男主嗤以“让你用美人计弱爆了”的结论。
律政剧,自然是以没完没了的法律案件来呈现。
尚在婚礼现场,金大律师就接了一个电话,他极其不耐烦--从他接电话熟不间礼的话语中可以知道,打电话的人是平时跟他极熟的朋友。
这个人,就是死主朴东献。
“死主”?
亲,你是不是打错字了 嘎嘎木有,是死主 是的,即将死去的委托人,给金大律师带来人生转折的人。
他们的对话,又牵出了本案的第二个案子,朴东献强奸案。
他们的对话,朴东献父亲跟律师事务所代表的对话,都告诉我们,这个案子是一个广被关注的刑事案。
男主说,你什么时候见我接过刑事案了?
甚至跟代表说,让其它人去打这个官司都比让我去好。
这两句话,其实既交待了男主平时擅长的业务范围是民商事,而非刑事人权,也说明他虽然信仰金钱至上,但做人底限尤在,为他向善之路的反转做了铺垫。
刑事跟民商事的法律程序是不同的。
民事的法律原则是不告不理,即别人如何侵害了你的权利,不管你知道或是不知道,只要你不提起告诉,法院是不会管你的。
而刑事,通常是指违反刑法的违法犯罪的一些相关活动。
它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行政案件,范围比较广,可能侵害的是国家利益,也可能是个人或公司的利益等等。
最直观的,比如抢劫,盗窃等。
刑事的法律原则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比如盗窃,即使事主原谅了盗窃的人,但他行为性质仍为侵犯了别人的财产权。
除非标的非常小(一百几十之类的),否则都要受到处罚。
朴东献的强奸案,已被立案处理,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流程,已到了检察院,即将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阶段了。
前面说了民事跟刑事的法律原则的不同,不过是通过法律原则来说明,因为基本原则不同,在法律程序上自然也不同。
民事诉讼一审程序的基本流程是: 首先是起诉--即你把起诉状、证据等相关材料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
然后是法院 立案审查(即法院的立案庭看你的起诉是不是符合立案条件,符合的,7天内交诉讼费,交了费就直接给你立案。
通常情况下,都是当场审查,当场交费即登记立案的。
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出个裁定书,说明你的案件将不受理。
如果你对裁定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法院受理后,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就是你的被告,对方当事人要在15日内进行答辩。
接下来,是法院排期开庭。
这个通常会在开庭前电话通知你跟对方。
不过在现实中,被告通常是在送诉讼状副本时就将应诉通知书一并送给他了。
重头戏--法院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这个过程也是按照规定的程序走,首先是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接着是法庭调查,也就是让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再下来,就是双方举证质证。
然后,是法庭辩论,就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中国跟韩国都是大陆法系,法律程序中以法官为中心,突出法官职能,具有纠问程序,就是法官问,由当事人(原被告,包括证人)答,法官通过开庭审理中理清事实,再在已制定的法律条文中找到适用的法律,将其与事实相联系,推论出必然的结果。
大陆法系非常讲究证据的作用。
这一点跟英美法系很不同,所以大陆法系的庭审一点也不好看,双方辩得再激烈,如果证据不足,至最后还是该嘛嘛;而且证据讲究实证,书证,所谓的心证,推论都是没有作用的。
韩国是大陆法系,但同时,韩国也受英美法系很大影响。
比如,他们推行的陪审团制度。
英美法系的诉讼程序以原告、被告及其辩护人和代理人为重心,法官只是双方争论的“仲裁人”而不能参与争论;同时,还有陪审团制度。
陪审团,就是由完全跟本案没有干系的普通人组成一个团体,在法庭上听双方就法律事实进行辩论,最后依据自己的观感做出事实上的结论和法律上的基本结论(如有罪或无罪)。
而法官负责做出法律上的具体结论,即判决。
所以我们经常会在英美的律政剧中看到律师们在法庭上唇枪舌剑,引经据典,唾沫横飞,把死的说成活的,黑的说成白的,把一众看客们看得是心潮澎湃,拍桌大叫 这样的辩论在中国的法庭上很少有,中国的庭审不管是真实还是视剧里,都是沉闷不堪,这一切都是因为两国的法律体系根本不同。
所有的民事案件,法官在审理中都有一个法庭调解程序。
这一步,就是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最后是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如果当事人未履行,原告还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执行。
如果不同意裁判,你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在本剧中,第一个案例是民事案。
它在办理中,是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在整个过程中除了法院,另外的司法机关如检察院、公安局是不参与进来的。
而刑事案则不同。
在刑事案中,有三个司法机关会参与进来,即我们常说的公检法三部门。
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审判阶段(法院)。
1、侦查: 公安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
对于被拘留的人,要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过了24小时,公安局是必须放人的。
) 在这个阶段,就可以请律师了。
因为一旦拘留,除了律师,其它人是见不到的。
律师可了解罪名,会见在押的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对已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会在拘留后的3天内,提请检察院批准。
也就是说,要不要逮捕,是需要检察院同意,并出示逮捕书的。
公安只是执行机关,不是决定的机关。
检察院接到提请批捕书7天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不批捕的,公安需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的人。
被逮捕的,嫌疑人聘请的律师可申请取保候审。
逮捕后,公安侦查羁押不得超过2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上一级人民检察院通常会延长1个月。
公安侦查结后,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检察院审查决定。
到这时,公安机关的参与到此为止。
这个过程,直白地说,就是公安把一个人抓走,必须在24小时内讯问。
如果嫌疑人不承认,公安又没有确凿的证据,是必须放人的。
如果有一部分证据,公安会在3天内向检察院申请逮捕书,同意逮捕的,公安可以把嫌疑人关在拘留所里2个月,最长3个月。
在这2个月内公安必须收集明确的证据,之后将这些资料一并交到检察院,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2、审查起诉: 检察院收到公安的材料后,要亲自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收到材料3日内,必须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这个是基本的权利,如果没告诉,可以作上诉理由的。
这时,辩护律师又参与进来,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检察院对移送起诉的案件,要在1个月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
在本剧中,朴东献就是处在案件已被警察局交到检察院审查的阶段了。
3、审判阶段 法院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开庭审判。
从接到检察院的材料,法院必须在1个月审理。
法庭审理后,作出有罪无罪的判决。
按照正常时间进度,是在三个月后才会开庭。
而我们看到,倒霉的朴东献碰到了一个对律师事务有旧怨的法官,一个对性暴力案格外兴奋的女检察官。
种种迹象表明,这个案子从警察侦查到检察院,才两周。
第三周将开庭。
而这边厢,哐哐哐,男主的助攻出现---新娘为女主安排了一个金龟子。
这个人,是一个很聪明,有点文艺细胞的青年,出现于这样的财阀婚礼上,极有可能是个二世,不然新娘不会如此费周张地让女主坐在他旁边他始一见面就背出书中的内容,特别文艺的台词,极之诱惑,搞得女主还以为被勾引,闹出“是不是太快了”的笑话。
有聪明的大脑,帅气的脸庞,好的家世,传统男二的配置。
但是善是恶,尚需拭目以待。
女主得到任务,要把男主拉出婚礼现场。
她极其不熟练地摆pose,色诱男主。
大律师眼睛长在头顶上,估计这种勾引已见怪不惊,所以根本不看这粉红的这小鲜肉。
她折腾了半天也没把男主的目光成功吸引,没法“喝酒吗” 不要。
嘎嘣脆地拒绝。
一计不成再生一计,眼看他要走了,啊她直接把酒倒人身上。
大律师了然于心,这人肯定是新娘的朋友,算了,小人与女子难养也,不跟她计较,走吧。
可是女主担心大律师去找新郎,干脆地投怀送抱。
很尴尬,很不熟练,样子极之难看的倒在了大律师的怀里。
众人比大律师还尴尬。
她用尽力量勒着他的脖子,把他给拽了出来。
而金龟子一脸诧异地看着她,这个为以后他们之间的相处时彼此的态度埋下伏笔。
案件资料还没到手,准备之战已打响。
检察官是一个实力超强的女人---这是外界印象。
换言之,这个女人极端厉害,或可称之为,有手段。
在之后的交锋中,我们完整了她的形象:精明,权力欲极强。
表面上看,十分正义,实则为了谋名不择手段。
她跟金大律师是什么关系?
为什么金大律师这么了解她?
单是研修院同期或是其它同窗之类的了解,肯定没有这么深。
不排除,他们之间有孽缘。
曾经的爱人?
同事?
同学?
而让一个男人十分鄙视地评价的,最可能的是曾有一段旧情。
事务所分析,案件走正常程序,本没有这么快(言外之意,可以暗箱操作的时间。
) 但现在,已由检察院直接交到担当检察官手中。
也就是说,本来警察厅将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检院会将案件留置一段时间,在这短短几天里,律师事务所可以通过运作,将案件交给一个能力不怎么样,或者说是好买通的检察官手里。
检察官在审理时,稍稍糊弄一下,在取证过程中偏向朴东献,这个案子到了法院也不会重判。
但是,现在比较麻烦,案子一到检院就直接分到了能力高超的检察官李善喜手中。
这说明,是有人在操作这件事。
代表敏感地意识到,朴东献的案件远不是这么简单。
李志胤一觉醒来,听到房里有声音,还以为家里进贼了,蹑手蹑脚地走过去--一个高壮的男人站在桌边,正在擦裤子。
你是谁?
现在清醒了?
她惊讶地发现,某男站在那里,一点也不见怪地跟她说话。
可这里,明明是她的家。
某男说,没跟你说,喝了你家冰箱里的凉白开,还在你家柜子里找了片头痛药吃了,休息了一下。
所以呆到现在。
你能否说明一下现在的状况?
你怎么在我家里的?
她完全把自己曾将一个男人拽进香闺的事忘记得干干净净。
好奇什么?
(言外之意,好奇我们到底有没有上过床?
) 我们到底有没有发生过什么?
你在我家干什么,我要报警了!
我还以为受到了招待。
而且还是十分迫切的招待。
(这话怎么听都闪着金边啊) 说什么呢,我怎么会 她猛地想起,这个男人出自哪里。
太糗了,眼前如果有洞,她肯定钻进去再不出来。
我是有原因的 我知道。
在他们这段对话中,我们可以窥见大律师的洞察力。
他说:新娘一见我就冻住了。
朋友中肯定有人接到任务把我拉出现场。
但让我意外的是,怎么让你接了这个任务?
你不适合美人计不是吗?
他吐槽的言外之意,她身材不够火辣,动作不纯熟,或者说,她没有美到可以让男人一见销魂的可使上用美人计的那程度 小李同学非常郁闷。
她根本没想到,他却能从这个极搞笑的完成任务事件中,看出她的潜质--如果我交待任务的话,也会选拼死拼活的人。
当然,识人之眼那是属于伯乐才具备的,她这匹千里马根本不知道自己有什么过人之处。
不过,我最为好奇的是,大律师在小李同学家里呆了这么长时间,光眯了一会吗?
一颗安定剂的药效通常是2-4个小时,以韩国婚礼大多在七点举行,大部分大公司下班时间为九点的常态,金辩回到律师楼时已是午夜,可以推断出,他在李志胤家里呆了起码两个钟头。
而他好整以瑕的样子--或者说依他的个性,跟一个陌生女人进行爱情动作的可能性为零。
那么,在这段时间里,大律师在干嘛呢?
我们说,做一个顶级律师,不光需要深谙法律条文,更需要敏锐的观察力,精密的推断力。
在临门前的几句话,大律师并没对小李同学熟练地飚性侵罪的法律条文有任何奇怪之处,换言之,在这两个小时里,大律师肯定把小李同学的家逛了个遍,小李同学是做什么的,什么样的个性,有没有男人,学识如何,他基本已摸清了。
有人说,那他为何在律师事所里并不知道李志胤是谁?
在律师事务所里人来人往,他作为顶级律师,那些小喽罗又怎么会跟他产生交集?
当然不会把昨天的醉酒女跟实习生联系起来。
而且,实习生会胸前挂个牌,但在家里总不会写个名字贴墙上吧。
名字跟人无法对上号才正常。
所以,当小李同学在律师事务所里展露自己的才干时,他豪不犹豫地把她变成自己的助手。
在小李同学家里两人的交集,不光铺垫两人的绯闻,也为了介绍两人成为搭档的可能性。
这部剧的重点是突出司法过程中的腐败,所以展现立法,或者说讨论法是为善法还是恶法的侧面可能会相对较少。
那么,既是司法,又集中在律师事务所展开矛盾,跟他们产生交集最多的,是委托人,法院,检察院。
现时,这个号称韩国最大律师事务所的车荣誉事务所最紧要的任务是,操作所内律师姜恩赞上位,做法务部长。
而跟姜恩赞呈竞争状态的,是另一个律师金秀容。
韩国跟中国的法治环境既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
比如,都喜欢拉帮结派,用关系处理所有事情。
他们希望本所出去的律师成为法务部长,那么,如同代言人一般,这个事务所的能量就少有人抗衡。
但是,目前他们麻烦缠身。
他们的竞争对手将他们2009-2011年(时长3年)的企业所得税9867万(我估计是万亿),本应年年上报的,却在2013年7月才上报``各种情况抖到国会。
这些数据,简明扼要地说明了,车事务有偷税漏税,不当投资,转移资产等违法行为。
这些行为对一个企业来说非常致命,所以代表极想快速运作姜恩赞上台,待他上台后,这些麻烦才能被抹平。
第六集剧评:有罪辩护or无罪辩护?
女演员郑慧玲杀富二代案,律师应该为其做有罪辩护还是无罪辩护?
郑慧玲这个案子应该属于刑事案件,就刑事案件而言,无论案子的大小,确定有罪辩护还是无罪辩护对律师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这决定了律师的辩护方向,直接影响到被告人的量刑,而这个量刑对被告人来说是关系着今后人生的关键性事件。
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结果只有两个:一个是控方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决有罪;一个是辩方观点被法院采纳,被告人被判决无罪。
》(摘自百度百科)有罪辩护则《从案件定性和对被告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方面进行。
》(摘自百度百科)律师决定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或有罪辩护时,应该要特别慎重。
特别是在有诸多不利证据针对被告人的条件下,做无罪辩护的风险很高,很多时候,不仅不能够无罪释放,法官还会认为被告人认罪不好,反而加重了被告人的刑罚。
在这种情况下,反而作有罪辩护,更能够保障被告人的利益,减轻被告人的刑事处罚。
所以很多时候,律师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或有罪辩护,并不是基于自然事实真相上,而是在依据现有证据和尊重现有法律程序的基础上,尽量为被告争取最大的权益。
因此,即便被告无罪,但在缺乏有利证据证明其无罪的时候,有罪辩护减轻其刑罚,也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
剧中,郑慧玲面对同样的选择:选择伤害致死罪被起诉还是坚持无罪辩护?
这对任何人都是一个艰难的选择,前者3,4年的监禁就可以出来,人生还可以重新开始,后者,可能无罪释放,但更有可能面临15年的监禁刑罚!
如果在确实无法证明郑慧玲无罪的时候,选择以伤害致死罪被起诉,总比以故意杀人罪被起诉要好。
但是剧中,负责郑慧玲案件的检察官明显以此在诱供,在有罪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想以被告人认罪来快速了结此案。
而郑慧玲请的律师也是极其不负责任,极其不专业,不是因为他选择做有罪辩护,而是在做这一选择的时候犯了三个致命错误:1.律师自身确信被告是有罪的,这是违背无罪推定原则和未经审判不得定罪原则,这不是一个律师应该有的态度 2. 没有谨慎收集证据就草率的决定做有罪辩护。
3. 无视被告的意愿,在郑慧玲坚持自己无罪的情况下,粗暴无理地替被告作出选择。
金律师的做法更符合律师行为准则: 1.他没有盲目地决定为郑慧玲做无罪辩护,哪怕小李一直恳求他,而是在收集了相关的证据,找到了突破口,确定无罪辩护能胜诉的情况下,才去找郑慧玲.2. 尊重郑慧玲的意愿。
因为律师是无法在被告人认罪的情况为其做无罪辩护的。
因此在郑慧玲案件中,有罪辩护或无罪辩护都是律师的选择,并没有哪个对,哪个错,只是在作出选择前,有没有尽律师的责任,认真调查取证和分析,慎重决定!
两个律师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养,高低立见!
目前正在追这部电视剧,剧情精彩、演技出众,是我喜欢的类型。
剧透一下,现在第十二集中,主人公从事务所辞职了,结合这个情节与之前的一些情节,金律师独立的性格确实令人印象深刻。
失忆前,他帮富二代脱罪,尽管此案受外界关注,同事不解,但他接下官司,尽管手段卑劣,最后帮富二代脱罪,但他与那些富人之间并无好感,相互利用吧。
他排除外界干扰,专心为客户谋利的风格跃然于前。
失忆前还有一些细节,片子里律师事务所的代表与金律师之间很少交流,金律师凭本身吃饭,为公司,也为自己,与代表之间关系相对较淡,与同事的关系也一般。
失忆后,金律师在事务所的行为有些方面甚至侵犯了事务所的利益,但我们从未看到他内疚,没在这个问题上挣扎过,这让影片节奏更快,人物性格更饱满了。
他在失忆后做事一如失忆前,做不做的标准,如何做的方法全是问自己。
如果侵犯了别人利益,道歉而已,没看他反省、痛苦过。
最体现独立性的是在辞职的时候,他提出辞职的地方是在与权会长开会之中,他早已做好准备,开完会后,平静地将辞职信交给车代表,走出事务所,迎向阳光,真好。
综合说一下,片子的思想内涵其实不如日剧legal high,韩剧律政戏可能要照顾观众的情绪,时时要体现对弱者的关怀,主人公转变后的形象可能更符合大多数普通观众的期望吧!
接上面:案例七:榆林集团债券欺诈案原告:普通债券投资者(即市场上的散户)被告:榆林集团[案件简况]这个案子牵连甚广,由最开始纯粹的企业收购,引发连锁效应后,金锡胄介入到榆林权家管理层中。
案子起因是榆林集团长子权正哲接手集团后,因经营不善(盲目扩大企业),需要大笔资金周转运作。
为了融资,以私募的方式引入明洞的私债,遭到集团工会的反弹,被诉至法院,不仅个人要承担责任,集团也岌岌可危。
榆林集团会长看到大厦将倾,为了找到一个可以帮助集团渡过水火的人,提出由外孙女柳贞善跟金锡胄联姻,由金运作,使集团渡过难关。
金同意,并制定了一个严密的计划,令榆林集团成功筹得运作资本。
二人订婚后不久,金即出事故,忘记双方约定。
而榆林集团权正哲对于利用企业CP圈钱表现了极大的贪欲,本欲只筹得几亿的资金,他贪心地发行了2兆多,令一些不具有投资资质的普通散户受到灭顶之灾。
受到损失的投资者将榆林集团告上法庭,榆林集团一时陷入巨大的困境。
金锡胄在事故之后,心理发生巨大变化,良知令他本能地拒绝为虎作伥。
他表示,对于权家发行企业债券CP的后遗症将不再介入。
权家觉得遭到背叛但又无可奈何;车代表为了撇清关系,授意权老会长将未婚妻柳贞善推出作替罪羊,拉金锡胄入局。
柳贞善发现亲人们将自己推到了断头台前,巨大的惶惑跟凄然令她本能地害怕。
她知道自己在劫难逃,不过成替罪羊也确是不得已的局面,---多年前母亲忤逆家族的“罪过”令她想通过代外公坐牢来弥补;但另一方面她亦深知此案受损者众,受损面巨大,法院绝不可能轻易姑息。
但又心存侥幸,希望老外公会兑现承诺,将榆林能源卖掉还债,以此来避过牢狱之灾。
风声鹤唳之时,她一方面很希望金锡胄救她,但又无法确信金会施以援手,善良之下也动了心机,以退为进,要求跟金锡胄解除婚约。
金锡胄对于此桩婚事起初并无太多用心,但相处之下柳的温婉大方,美丽娴雅成功掳获他的心。
面对柳被当庭逮捕的局面,多年的律政本能令他知道此案的后果将十分严重。
在暗查这个案子时,他逐渐发现自己竟是此事的始作俑者。
同时,权家逐步行动表明,柳贞善不仅是暂时的替罪羊,权正哲更意欲将此案的罪过嫁祸给柳,用榆林能源抵债只是说辞而已。
如果不在二审之前将局面逆转,柳贞善将会在牢中度过十几年的岁月。
愧疚、不安、男人的侠义本能、对爱情的期待等等五味杂陈的心态,令他决定豁出去,他威胁权正哲,如果不拿出转移的资金抵债救出柳贞善,自己将成柳的代理人,并代理广大普通投资者提起对榆林集团的团体诉讼。
车荣誉发现金锡胄为了未婚妻在作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困兽斗,示意事务所副代表李明远劝权正哲按金锡胄的要求办。
于是,金锡胄正式从事务所离职隐入江湖。
同日,全志元入主事务所,成为事务所代替金锡胄的另一枚棋子。
[结果]权正哲不得已只好以赔偿受害者的损失,柳贞善亦被释放。
----------------------------------------------------------------------[解析]这个案子真正让众人见识了失忆前的金锡胄是一个“狠绝“”的王牌律师。
对这个案子的基本脉络,我们理一下:权老会长退位,权正哲上位,一上来就想扩大集团的规模。
但集团一直存在管理方面的黑洞,资金链非常脆弱。
在公募融资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权正哲引入私募金招至公司危贻---他是用公司的股票作为担保高息引入的私募金,这个私募金的持有者大部分是明洞高利贷者。
因为私募资金来源不正,遭到工会起诉,集团私募的行为被法院处罚,最后从银行借来的贷款8%被拿去还了利息高达40%的高利贷。
本就因私募榆林的控股权被稀释(即股东购买的榆林集团股票发生贬值下跃,即我们俗称的熊市。
),又加上集团筹得的资金被强制拿去还了高息贷款,经营发生困难,集团根本被动摇,处在破产的边缘。
金辩因为在此案中表现上佳,被权老会长作主聘请作为榆林集团资金案的项目设计律师。
金辩给出挡住破产,回拢资金的方法:发行企业债券,即企业CP。
榆林集团的股东们原本就交叉持股,即互相购有对方公司的股份。
在发行前,榆林集团将发行债券的企业全部作关联担保---也就是企业互为担保,这样,就为股东控股率的变动提供了极好的条件---万一我没钱了,你帮我担保了,银行可以直接先找你要。
表面上看,这个做法愚蠢之极,发行债券理应发行集团里最好最优秀企业的债券,但是,他却是良莠不齐,全部捆绑上市。
并且,发行的面额都很小,以3000万--5000万居多,甚至1000万的都有。
也就是投资门槛很低,同时勾引条件是高息分红回报。
这样的高利诱饵,不明真相的小额投资者纷纷购买。
截止到法院进行破产清算阶段,榆林发行了2兆的债券。
实际上,公司发行CP不仅只是融资,它还有掩人耳目之用。
当公司发行债券融资时,就给外界一种印象,即公司经营不善,资金周转不灵,集团没钱了,所以发行CP圈钱是不得已而为之的。
实际上,这个发行CP的行为是为了掩饰权正哲转移集团资本的行为。
剧中检察官审问柳贞善时说:七大投资怎么一个赚钱的都没有柳贞善说到,投资收益用在菲律宾收购了一个国债银行,还有在第三世界开发原矿。
(主要指朝鲜。
)柳这么说,意思是做生意亏空往往有之,我们也不是故意的。
这么一来,投资者们就只能吃哑巴亏。
用检察官的话总结说,跳楼自杀,家庭破碎人很多,但又没办法--集团没有钱,你让他们怎么办?
--这也是后面所有小股东及投资者都填志愿单的原因,损失小总比全部投水要好。
权正哲将集团的资本以海外投资为名,逐步抽走,并转移存到所谓的菲律宾国债银行里。
抽逃资金的目的,即是作为榆林集团海外资金回归。
资金在流转过程中,已由原来的别人的钱变身为榆林集团自己的钱了。
在这个过程中,集团发行CP债券,当问及海外资金的来源时,榆林集团都可以声称是发行CP得来的。
另一方面,发行债券CP时,当一般投资者变得十分多,受害面积很大提起诉讼后,法院受理后,榆林集团就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当集团被进入破清算阶段时,法院就会责令榆林集团将其旗下具有价值的公司作为破产清算的公司来拍卖抵债。
而金锡胄设计发行的以低收入人群为目标的CP债券,不光可以挡住权正哲的转移资金的行为,最关键是可以挡住法院的强制破产程序。
在法院破产诉讼中,金锡胄利用一般投资者遭受损失会给社会带来极大影响这个方面(如果法院坚持要进行破产清算的话,普通的债券购买者仅只能从破产清算的比例中拿回极少的赔偿。
),使法院不得不令榆林集团进入企业回生程序中――也就是不能破产这个局面上。
而这个回生重整程序一旦启动, 正在进行的一般民事执行程序马上就被中止――比如债权人要求法院冻结的账户会马上解冻;申请强制执行等行为---企业购买的不动产比如被查封的楼房等封条马上被撤销;而且正在进行的破产程序或强制和解程序也要中止。
这么一来,榆林集团原被冻住的资金就可以流动,包括海外投资的可回归的资金。
如此同时,按照公司法的基本原理,当公司严重亏损,注册资本总额与实有资产悬殊过大时, 法律就会根据其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判令其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
这个惩罚性减资,实际上就是强制缩小企业的经营范围;因经营范围一缩小,融资的资本也会变小,当然,获得的利润自然也会缩水。
在发行债券之前,权正哲因为第一次融资时失去了支柱公司的绝对控股权,所以,在发行债券时,他先将自己手头的资金全部买下了榆林证券旗下的一个小的叫TJ的证券公司的股份,也就是将股份放在了TJ证券公司里。
同时,也将这个TJ捆绑,作了关联担保---发行CP时,大家互为担保企业。
当法院判令集团作惩罚性减资时,其原持股人就得无条件将自己所持的股份拿出公售,这么一来,权正哲就可以利用海外资金仓库的钱来收购股份。
事实上,权家二子用着自己老婆“台湾娘家”的钱收购证券公司,也就是重新达到了集团控股的目的。
在整个过程中,受损最大的是普通投资者,几乎血本无回。
被套牢的钱可以拿回来,但是分十年;榆林集团经营负责人本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是权正哲利用替罪羊柳贞善去顶替,这么一来,钱可以不用还―――我没钱,人也坐牢了,你要我怎么办?
在整个设计中,金锡胄最狠绝的一招是,他利用了正当的法律程序规避了榆林集团的巨额债务,借用法院之手,把榆林集团几十年的积重一扫而光。
如果剧情不展示最后他为了营救未婚妻的反转,可以说,榆林集团几乎是零风险地成功敛财的范本。
当然,现实中,剧中映射的榆林集团最后也受到了惩罚。
不过,这样的案子,在现今这样一个“高智商的犯罪得到最高回报”的社会,哪里会是终点呢?
这个案子的呈现中,人与人之间的算计始终存在。
不管是诉讼中途,权老会长听到金锡胄分析,最后的判决结果柳贞善可能被判十几年,但想到如果不如此就得将集团献出来,由自己或是儿子坐进去,趋利避害的本性使然,他选择了在关键时刻称病住院,若非是戏剧,若非是金锡胄过人的能力,柳贞善把牢底坐穿的可能性实在很高。
巨大的利益面前无亲情可言,尽管编剧犹抱琵琶半遮面地让权会长温情脉脉地说:子女最重要,你(柳贞善)最重要。
但说得再好听也得看行动,事实是,如果不是金锡胄握有杀手锏,谁敢拍胸脯说权会长最后就会救柳贞善?!
另外的一些人,不管是车代表跟全志元之间的利益结盟,还是柳贞善对金锡胄的利用,抑或是金锡胄对于婚姻的计算,都完整地呈现了人性的特点。
且不说全志元跟车代表间的计较,单是金锡胄的选择,也有着很强的计算痕迹。
很多人不满编剧将女主李志胤写成了酱油,觉得金锡胄怎么会选择总是冷冰冰的未婚妻?
其实不管是多么正直善良的人,生活在社会这个大池子里,不管是事业,还是婚姻,都需丈量着前行。
在观众眼里正直善良的金锡胄,在失忆前也曾是一个利益至上主义者,多年的律师工作练就了算计的惯性思维,他怎么可能在失忆这短短的时间里变得如所有人所愿?
实际上如果他一点也不计算得失,反倒成了白莲花,或者更不符合逻辑现实。
在普通人的观感里,受过良好训育的柳贞善,不论得失进退,还是其它资源出身等硬件条件上,她是高过一个平凡普通实习生李志胤的,如果站在现实的角度去想一下,金锡胄的选择就再正常不过。
当然,如此不过是想说,其实金锡胄也只是一介普通人而已。
说到此案,其实折射了人性是灰色的这一永恒的主题。
在这个案子中,尽管在剧外的观众看来榆林集团圈钱敛财的贪婪无情,但谁又能说普通民众就真是干净的呢?
听到有高利回报,一众人不管不顾是否符合常识逻辑,一窝蜂地将自己全部身家投进去;权正哲明明已圈到自已想要的资本,如果见好就收,也不会导致集团最后的覆灭。
事实上,在人的本性来说,不论是权正哲还是普通的投资者们其实都是一样的。
人本性上的逐利性才是一切福祸的根源,不管是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的编剧,还是觉得自己亦为投资者同一阶层的观剧民众,谁就能说自己比另一类人高贵正义?
贪婪为人之本性,不过是程度深浅的区分而已。
--------------------------------------------------------------------------案例九:银行衍生产品欺诈案原告:一般投资者即中小企业主被告:七大银行[案件简况]金锡胄从车荣誉事务所辞职出来,本欲好好休息一下。
多年来无休无眠地为事业奔忙,舍弃了做一个普通人全部的生活乐趣,爱情和亲情,全部都是负分。
事故刚好起到了一个缓冲的作用,将他的过往清零,令得他有机会放慢脚步,回顾过去。
但树欲静而风不止,他一到父亲住的老宅,几个中小企业主找上门来。
原来,中小企业主们为了企业的运行贷款,均不约而同地被银行捆绑购买了一种衍生期权产品。
这个衍生产品虽在前期为他们带来了一些收益,但是后期全为巨大亏空,合约期限长达两年,每月都需按约存汇,企业感到不堪负荷。
要求解约却被告知需支付巨额违约金,而如果继续履约,企业必将破产。
企业主们向金锡胄的父亲,老法官金信一寻求帮助。
在金锡胄了解案情期间,父亲的老年痴呆症病发,无奈之下,受托的案件转到他的手中。
经了解,这款衍生产品系韩国银行自美国引进的新产品,具有极其复杂的结构特征。
金锡胄接手案件后,发现形势极端恶劣。
社会舆论一边倒地谴责中小企业主们投机,检察院亦不能立案侦查银行的欺诈行为,法院对于企业主们要求中止履约的申请亦驳回。
通过努力,金锡胄联系到国际金融专家出庭作证,证明此衍生产品存在至大缺陷,中小企业主作为此合约的投资者是不适格的,银行在销售此产品过程中涉嫌欺诈。
因韩国无此类案件先例,按照国际判例,合约应无效撤销,银行理应赔偿中小企业主们的损失。
此庭审之后,法院作出假处分裁决,令得车荣誉及七大银行怒不可遏,誓要将案翻盘。
之后,车荣誉长袖善舞,调动其全部资源,将担当侦查审理银行欺诈案的检察官李善喜调动;联合另外四大事务所,并放出风去,令得其它事务所均不敢承接中小企业主们的委托。
调动首尔地方检察院的检察长、高院的院长,在法院、检察院安插进自己的人,买通公平交易委员会官员,形成 一个弥天大网。
为了防止金锡胄突围,让法院要求此案公开审理。
通过公开辩论,给公众一种假相,此案的审理是公平公正的。
因金融相关体序的集体失声,法院最终判决银行贩卖衍生产品的行为不存在欺诈,中小企业必须按约定履约。
[结果]法院驳回原被告双方的诉讼请求,并判析银行不存在欺诈,中小企业必须履约。
判决之后,一中小企业主绝望跳楼自杀。
[解析]这起大案的背景是韩国在1997年亚洲经济危机后,实行了浮动汇率制。
而浮动汇率制,使得他们的出口型企业的盈利暴露在韩元升值、外汇贬值的风险之下。
因此,在实践中,韩国企业就通过购买外汇变动保险、出售远期美元或买入美元看跌期权等方式,来对冲汇率变动所带来的风险。
不过,这些风险对冲方式都有一定的前期成本支出,如保险费、期权费等。
即使是出售远期外汇,企业也需要向银行交付1%—2%的佣金。
在韩元升值的情况下,这些保险费、期权费或者佣金对出口型企业特别是微利的中小出口型企业是一种较大的负担。
在此背景下,韩国的银行于2006年开始推出一种零费用的期权,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让韩国企业在购买期权对冲外汇风险时减少期权费的支出。
2008年2月之后,受国际金融危机拖累,韩元开始出现快速贬值。
美元的急剧升值导致期权合约中的银行看涨期权的条件达到,银行从企业手中以较低的行权价买入两倍数量的美元,实现了巨大盈利。
相反,在这个合约下,企业一方就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由于参与期权交易的多是中小出口型企业,其财务基础本来就比较弱,所以就导致企业很快陷入现金流枯竭、财务状况恶化的境地,引发破产潮。
为了自救,企业一方面向韩国金融服务局和公平交易委员会投诉。
另一方面,又起诉到法院,要求终止尚未履行完毕的合约,宣布该合约无效或可撤销。
庭审前双方的博弈均是为了让法院采信自己的观点,最终赢得官司。
金锡胄多年的事务所经历,令他知道这是一场没有硝烟,也无法胜利的战争。
但是,有一些官司就算是明知结果如何,但为着公理良心,仍会踏棘而去。
这样的一口硬气,就是法律人所应秉持的公平正义。
在这个案子里,善恶开始分明,处在灰色地带的车荣誉也开始向众人露出自己的真面目,他之前处心积虑处置的各种陷阱开始发挥作用,金锡胄被“证明”离开了事务所不过是一个“无能”的律师,而且品德有缺,背信弃义,成功地阻止了金锡胄向政界流动,或是进入其它事务所跟他抗衡的可能性,或者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斩断了金锡胄大展拳脚的力量。
全志元在加入事务所前觉得自己是生活在“鱼缸”里,并立志要成为一条“养鱼人”改变“鱼缸”的环境,但事实上是,进入事务所不过是成了更大养殖池里的一条大“鲨鱼”而已,并未能如愿成为改变环境的“养鱼人”。
[法庭攻防]在法庭辩论中,金锡胄如此强调:虽然民商法上的确强调契约自由,但是2004年颁布的特别法表明,银行在销售金融衍生产品时,必须选择适格的投资者。
中小企业有450家参与购买这个衍生产品,而这个产品在设计上是存在着巨大的陷阱的,同时,陷阱只有设计者知道。
这样的产品,一旦出现风险,投资者是会受到巨额损失的。
(投资者的适格性)也就是说,这样的产品是需要投资者(中小企业主们)跟销售者(银行)在知情权(即可能有多少利润,多大风险)上达到一致,银行在销售时必有尽到最大限度的解释说明(提醒风险)义务的。
双方签约的基础是对方完全熟知了这个产品的风险性。
(投资者的知情权)在这起案件里,银行并未尽到说明义务,银行在销售时只强调了收益性(得到的好处)而刻意回避了风险性(可能遭受的巨额损失)。
银行违背了告知义务原则,所以,在此基础上签订的合约是欺诈的无效的合约。
在他的论点里,强调了法律适用原则,也就是金融特别法优于普通民商法;同时,强调了立约的原则之一公平。
同时,他援引了其它资本主义国家,如意大利、德国、美国对于同样案件的处理,强调了一种通示的法律基准。
全志元则如此辩驳:原告方(即中小企业主们)主张的这个衍生产品是结构性产品,具有很大的不可预测的较大风险性,但实际上,这个产品的风险性并没有那么大。
因为银行的获得的利润只有千分之一,跟其它的理财类产品相比,这个利润并不算过份。
企业对获利部分只字不提,只说受到的损失,如果只以损失来论断风险,这是一种典型的投机心理。
投资跟投机是完全性质不同的两种法律行为,投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在投机意志上签订的合约,说明原告在意志上是明知其风险的,所以银行是不存在欺诈的。
要说这起案件,其背后所折射出来的问题则是韩国金融市场的巨大黑洞。
整个案件的发展过程,编剧用高度写实的手法,用无情的笔触把韩国的金融现状,血淋淋地撕开给众人看。
她不动声色告诉人们,银行是操纵着金融市场的官僚吸血鬼,其勾结政府,利用手中的贷款权限强迫中小企业购买巨大风险的金融衍生产品――不买就收回信贷,将风险转嫁到数量庞大的中小企业身上,所有的偷天换日欺骗讹诈的勾当,7家银行联手,是一种大规模的进行的常态;小企业主求救无门,国内较大的法律事务所无人肯接无人敢接;法院本是最后的屏障,却成了银行家的利益盾牌;金融监管部门本应是公正中立的资质审核机构,却沦为了银行家的传声筒,这样的国家,将自己的子民视为刍狗,哪里有公平正义可言?
这个看似已尘埃落定的案件,暴露了韩国金融市场缺乏有序的监管,银行为了自身的利益,转嫁自己的风险,引进不合格的金融产品搜刮普通投资者的财产;而救济渠道的法律,成了银行绑架的武器,不论是民间的法律事务所抑或是国家司法机关全部沆瀣一气集体失声,坚持维护公平正义的有志之士全部变成了被打的出头鸟。
当为富者不择手段,攫取财富,掠夺与并吞没有力量的弱势阶层, 权益受到损害的百姓求告无门,只能被逼至绝境,最后跳楼时,这个社会明显是一种病态的,危险的。
那些破产倒闭的企业,后面是千万个失去经济支撑的家庭;银行贩卖的衍生商品,不光是经济层面的掠夺,也是金融制度对于一个阶层的偏袒,对另一个阶层的压榨;而车荣誉所运作的法官、检察官、政府官员的过程,是一种利益绑架法律,社会秩序失衡的状态。
当然,世间人都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说到他国他人头头是道,也不管自己是否也立在烂泥塘里。
------------------------------------------------------------------------案例十:白头山烧酒集团破产案原告:GoldRich公司被告:白头山烧酒集团[案情简况]金锡胄刚结束中小企业委托的期权合约案,白头山烧酒集团会长陈振浩便找上门来。
原来,全国排名第十三的民营企业白头山烧酒集团,因未能按时向银行偿还一个月的利息,被债权人GoldRich以企业经营不善、集团经营人无经营资质提起破产清算诉讼至高院。
陈振浩四处寻求诉讼代理人,但因个性铿吝,反覆无常,加之此案牵涉国内最大的金融风投公司GoldRich,所以大律师事务所均不接受其委托。
无奈的陈振浩只得厚着脸皮提着一箱子现金找到金锡胄,请求其代理此案。
金锡胄对于这种无知无畏没有人格底线的委托人十分反感,直接拒绝。
不过,拒绝归拒绝,在银行衍生产品案中败北的金锡胄,对于老东家车荣誉事务毫不留情斩断自己生路的做法产生了本能的抗争心理。
在这时,陈振浩以一种极端“坦诚”的态度吐露自己聘请金锡胄的原因:GoldRich公司利用之前集团委托时获悉的机密,联络海外资本恶意收购韩国本土企业,其行为是赤裸裸的侵吞国家资源的行为。
如果如自己这般,全国知名的大企业都能被逐步侵吞,那么,国内整个企业的生存前景可想而知将会如何。
现在,因为GoldRich公司已委托车荣誉事务所,所以其它事务所都不敢跟他抗衡,他的案子没有事务所敢承接。
不管是从能力还是这个案子背后的意义来讲,金锡胄都是最佳人选,所以自己才没脸没皮地求他代理。
陈振浩的一席话直接戳中金锡胄的痛处:银行衍生产品案中,车荣誉事务所所代理的另一个阶层对于中小企业阶层的压榨自己已切身体验过,中小企业生存环境十分险恶已是不争的事实,为了整个企业的良性发展,自己也应接下这个案子。
此时,朴相泰、李善喜、李志胤均力劝他接下这个案子。
他们的言外之意,如果打赢了这个官司,好歹也能扭转一下上个银行案中输得灰头土脸的不堪。
在众人的合力劝荐下,金锡胄接下此案。
接下案件后,经过不懈地努力,金锡胄成功帮助陈振浩保住了集团的经营权。
车荣誉不甘失败,成功反间陈振浩,令陈振浩反口,反诉金锡胄要自己让渡股权的行为。
殊料,金锡胄拿出陈振浩的秘密账簿(秘密账簿即是不法事实的证据),令陈振浩哑口无言,只得乖乖让渡股权。
同时,金锡胄在寻找GoldRich利用职权侵吞白头山集团的不法证据时发现 , 车荣誉事务所跟GoldRich公司相互勾结,作陷阱侵吞破产企业。
他知道白头山案后,GoldRich公司一定不会放过自己。
他以一段录音钳制车荣誉,成功敲山震虎,令车荣誉不得不保护自己,设置好安全岛。
[结果]陈振浩组建的理事会在工会的监督下成功地将白头山集团纳入正常轨道,陈振浩虽仍在坐牢,却成功守住了集团的经营权。
[解析]金锡胄虽然有些勉强地受理了陈振浩的案件,但律师的操守使得他仍尽心尽力地奔走。
经过了解,原来,陈振浩经营的白头山烧酒集团,虽然其经济实力排到了全国第十三名,但并未享受到政府对大财阀普遍倾向的“政策优惠”。
因为集团经营的是酒的事业,所以在财阀圈内受到鄙视排斥(韩国人认为此事业是不入流的事业),经营过程中不光无法得到其它财阀的情报信息、财脉支援,还处处受到掣肘,企业发展全凭个人单打独斗,因此陈振浩很是郁闷。
在各方考量后,陈振浩总结出自己不受待见的原因是集团经营方向太过单一,不够多样化之故。
所以,他及时转变自己的经营方向,在做本业卖勾兑酒的同时,开始投资房地产业、百货业,以此扩大自己的事业权限。
同时,在私底下成立小金库,扒拉秘密资金。
之后,因为将集团大部分资金投入到房地产及其它产业里,而这些产业在资金回笼上十分缓慢,导致流动资金链发生断裂,进而影响到了烧酒本业的经营。
为了找到应对方式,他聘请了韩国第一风投公司GoldRich进行资产评估,以寻找合适的投资融资方案,但后期因为GoldRich公司高昂的收费而放弃。
为了挽救集团的经营权,陈振浩欲出售白头山在日本和分公司及专营权。
此消息一出,GoldRich公司立即用债权人身份以白头山集团经营不善,陈振浩贪污为由将其诉之法院。
原来,GoldRich公司因为代理资产评估而知晓了白头山集团的经营机密,同时陈振浩合盘托出的自己扒拉秘密资金的事实也成为GoldRich公司的利刃。
之后,GoldRich公司以高尔夫球场入股的形式,成为白头山集团的股东。
感觉被算计的陈振浩委托车荣誉事务所起诉GoldRich公司,孰料此举更是引狼驱虎。
事实上,早在之前,GoldRich已跟车荣誉事务所联手,设计空壳的香港白头山分公司,成功买下了白头山集团的大部分债券,成为白头山集团最大的债权人。
现在,其起诉的目的不过是为了阻止陈振浩卖日本分公司融资,他们意在通过法院的破产清算程序,以低价吞并白头山集团。
金锡胄听到陈振浩坦陈的真相,稍经查证得知为事实后,开始寻找对策。
此时,GoldRich公司以债权人身份,以破产清算为由解雇了集团三分之二的职工,引起集团工会的抗议。
工会向法院提出回生整理申请,但法院迟迟未作裁决。
就在案子尚在胶着状态时,陈振浩“闯祸”了。
他拍下主审法官跟车荣誉在高尔夫球场交谈的照片,以法官跟当事者一方勾结为由起诉车荣誉 ,引起法院巨大反弹。
本来,GoldRich公司本就发愁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将陈振浩送进监狱,现在陈的自寻死路,给他们留了最好的口实。
因为一旦陈振浩入狱,企业便会进入无经营主持人的状况,企业本就经营不善,这样的条件是符合破产清算的条件的--绕过了企业回生整理程序。
之后,检察院以陈振浩贪污为由逮捕了陈振浩。
原来,陈振浩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哥哥,为了令其放弃继承权,他一次性支付其35亿的补偿费,此举被车荣誉事务所利用,变成陈振浩贪污的铁证。
此时,集团破产清算迫在眉睫,集团经营权易手箭在弦上。
金锡胄开始大力寻证,并找出应对之策。
他告诉陈振浩,如果想保住集团的经营权,只有在二审判决前达到企业回生的条件:6个月内经营良好,能按期偿还银行贷款利息,之后将日本分公司售卖,成功回笼资金,令集团回到正常的经营轨道上来。
所以,这6个月是个关键期。
陈振浩若不想坐牢,集团的经营权就得交给GoldRich公司;若陈振浩愿意在这6个月或是更长的时限内将集团委托给自己信得过的理事会,由代其经营守业,度过法院的考察期,那么,集团的经营权就不会易手。
同时,为了防止理事会滥用职权或是“巧取豪夺”经营权,陈振浩将集团20%的股权让渡给工会,由工会监督理事会,令其透明廉洁地经营。
急切守住经营权的陈振浩同意了金锡胄的方案,签订了让渡股权的同意书。
法院二审判令集团进入回重整期。
车荣誉不甘失败,反间陈振浩。
判决下来后,陈振浩发现集团经营权已守住,开始后悔自己让渡的20%的股权,拒不让渡,同时还反诉金锡胄。
金锡胄对于陈振浩的反复无常的行径极端无语,但幸而有工会转交的陈振浩所作秘密资产的不法账簿,关键时刻,令陈振浩不得不同意转让股份。
在工会及集团理事会的努力下,集团成功地度过了6个月的破产考察期,进入了正常轨道。
金锡胄在查找证据时发现,之前白头山案的陷阱是车荣誉授意自己所为,而现在自己公开跟GoldRich公司为敌,无疑是将自己置之危境。
为了安全起见,他将自己录下的一段录音复件交给车荣誉,意即如果自己出了事,那么车荣誉将会是最大嫌疑人,成功地令车荣誉不得不跟GoldRich公司斡旋,并得暗中保护自己。
同时,录音事件亦令得车荣誉不得不划出一定的范围(案件)给金锡胄,因为其在事务所十五年的案子,桩桩都是双刃剑。
如果车荣誉将金锡胄逼至绝境,依金锡胄的聪明,就算不能打败事务所,也能令车荣誉吃不了兜着走。
同时,金锡胄在事务所并购企业时创立的工会监督程序因兼顾了法律公平公益性,被作为企业劳工法的框架范本。
这个监督管理程序原理是,企业因经营不善被强制破产清算或是被其它企业收购时,须由工会(站在工人利益方的公益组织)全程监督。
工会律师(多为公益性质)全程介入到企业破产清算或是回生整理过程中,以此防止企业以破产清算为由转移资产,或是跟其它企业勾结贱卖企业,或是偷梁换柱企业经营权,损害股东及工人权益。
这套监督管理程序不光在白头山案中成功地帮陈振浩守住了集团的经营权,同时,因为工会作为员工法定的保护组织,其在监督管理破产清算或是并购企业时,能切实地保护破产企业普通员工的利益。
它的监督保护作用,被其它企业广泛引用,形成了一个成熟的企业劳工管理模式,并被法界认同。
这套程序由金锡胄始创,尽管他一直“鄙视”无能者,却无心插柳柳成荫,其创立的构架真正地保护了普通人利益,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达成了法律从业者最大的善。
[结语]在这个案子里,人性的贪婪反复,虽然点到为止,却格外真实惨痛。
白头山会长陈振浩代表着数量众多的普通人,他身上所有让人既可怜又可恨的秉性,真切而现实,带着一种让人切齿的共性,存在于万千人群之中。
在案中,当他自己被更强大的力量盘剥时,他的抱怨看上去是真有几分道理的。
他把他自己的苦难染上了一轮殉道的光彩,得到了金锡胄和周围人的同情,他们为他的过错辛苦地奔走着,并把那道光芒视为正义之光。
马基雅维利曾说,施恩能不能得到回报,取决于受益者的良心,而施恩者无法控制受益者的良心,加害者则可以单方控制局面,因为加害者只须依赖对方的恐惧。
任何人都有恐惧,但不是任何人都有良心。
白头山会长陈振浩利用了金锡胄的良心,救活了企业,缓过气后来反咬一口,观剧的众人看到都觉得这人真正可恶,可事实上,很多时,那个人是观剧的众人自己。
用上李志胤的一句话,没有几个父母让自己孩子辛苦学习是为了让那些不学习的所谓的弱者生活得更好的。
案件最后,站在高楼顶端的车荣誉替众人解开金锡骨之前极端蔑视弱者的原因,原来多年前金父在维护被强制拆迁穷人的人权时,反被其群体伤害金母,其人的恶行给年幼的金锡胄烙下了巨大的心灵创伤。
尽管金锡胄通过此案终于释怀,却让金父痛不欲生。
成为一个有公平正义之心的法律栋梁何其艰难,坚守信仰的过程,是一条洒满鲜血跟泪水的荆棘之途。
这个剧中所有的案子都是采以真实案例,编剧没有刻意地宣扬哪个阶层的罪大恶极或是可怜处境,仅仅只是真实地撩开每件事实的面纱。
但如此现实,现实得甚至让人觉得这些事情跟我们毫不相关--因为我们处在的环境都是如此,这些事情天天都在上演发生。
每个人的力量都何其弱小,都无法抗衡这庞大的压力,所以,在事情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时,每个人都做看客。
今日你为刀俎,他日我又为鱼肉,风水时刻轮流转,所谓成功抑惨境,不过是在关键时刻选择的不同而已。
实际上,世间所谓的正义,只是视乎你站在哪个立场上。
我们无法说剧中哪个人,哪个阶层是真正大奸大恶的,哪个阶层或是族群就一定善良正义的,我们所能寄予希望的,不过是所有人能有基本的良心,基本的人性而已。
如此而已。
如果要用一个词来概括我对《改过迁善》第五集的印象,那就是孤独。
孤独这个词,让我一下子想到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有人会说,把这样一部世界名著放在一部韩剧的剧评里,是不是有故作高深的嫌疑。
我的解释是:《百年孤独》是一部关于孤独的综合性大词典,描述了各种不同类型的孤独情感,而我们可以在这里找寻到金律师孤独背后的人生轨迹!
《百年孤独》的雷奥连诺上校是马尔克斯重点刻画的人物之一,他是家族的第二代,延续了家族的孤独感,为了自尊和骄傲,走上革命生涯,但是战争让他更加的寂寞!
虽然战功赫赫,但是也对战争愈发感到茫然,到了晚年,放下战争,从权利的孤独中脱离出来,却又陷入精神空虚的孤独中,最后在孤独中死去!如果金律师没有失忆这一变故,他的人生也许会沿着雷奥连诺上校的人生轨迹继续前行!
少时因父亲的缺位和母亲的早逝而孤独,成年后不择手段地在诉讼中赢得胜利来证明自己的价值,却愈发的寂寞空虚,没有失忆的话,也许老年的金律师也会对这样的生活感到厌倦和迷茫,自我否定,然后孤独地死去。
不论是失忆前的金律师,还是失忆后的金律师,至少剧情到现在为止,孤独始终伴随着他!
但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孤独。
失忆前的孤独:被刻意遗忘的孤独一个人没有朋友固然寂寞,但如果忙得没有机会面对自己,可能更加孤独。
——罗兹剧中第一集开始,我们就可以感受到金律师的忙绿,加班是家常便饭,每天的行程都是满满的,金律师的失踪导致车荣誉律师事务所的手忙脚乱,还有因为他的失忆症,一大堆同事的加班加点,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他在事务所承担的工作之多和之重。
同事对他的畏惧,和家人关系的疏远,金律师在忙绿的人群中,显得更加的孤单和孤独!
而忙碌的工作,还有工作中的成就感,恰好是他忘记孤独的一剂良药。
他忙得没有时间来审视自己,来面对真正的自己,在违背初心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失忆后的孤独:孤独到对自己都陌生普通人都难以忍受孤独,处在逆境的人由于不信任任何人,对这种孤立更加敏感。
——巴尔扎克失忆后,金律师失忆前刻意压制的孤独感,特别是回到律师事务所后,排山倒海地向他袭来!
陌生的环境,陌生的老板,陌生的同事,陌生的下属,陌生的委托人,陌生的父亲,甚至陌生的自己,这一切的一切都让他感到无比孤独,因而变得十分敏感,他对一切都抱着不信任和审视的态度,包括对失忆前的自己。
印象最深刻的一幕,就是金律师在办公室里突然记忆起在原油泄漏案里那个狡诈冷酷的自己时,那不可置信的眼神,还有那颤抖的双手,那个真的是我吗?
我是那样卑鄙无情的人吗?
他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
金律师本能地想找个地方,可以让自己躲起来。
所以驾车,通过汽车导航,找到了父亲的家,在他犹豫要不要给父亲打电话的时候,屋里的灯灭了,只能寂寥落寞地离开,伴随着剧中悲伤的音乐,觉得金律师好可怜!
金律师后来回到了医院,我觉得他不是单纯的听从医生的指示,回去复诊,而是想回到一个他还有一点温暖回忆和熟悉感的地方,看到这里,为金律师感到无比的心酸!
失忆这个突发事件,扭转了金律师的人生轨迹!
但是失忆不是他改变的原因,只是提供了改变的契机!
失忆让金律师直面自己的孤独,是在与孤独的对抗中,反思着自己,发掘着被自己刻意掩埋的真正的自己!
行文到此,不得不再一次感叹金明民演技的强大!
他将失忆前的孤独的压抑感和失忆后的孤独的陌生寂寥感,细腻而又精确地表现了出来!
《改过迁善》第三,四集:泰振建设收购案梳理这是在看了@方念煊,@DrJin_必胜,@馒头花花,@ leaveu_birdy,@学徒在路上1978在迁善剧吧里的讨论和回复后,整理出来的泰振案子!
希望对大家剧情理解有帮助,不对的地方也请多多指出!
所涉及的利益集团:a. 新华银行和国际银行:泰振建设的债权银行b. 泰振建设:被收购方c. 泰振电子:想收购泰振建设的收购方d. 泰安集团:同样想收购泰振建设的收购方,这起收购案中,与泰振电子是竞争对手e. 车荣誉律师事务所,站在泰振电子一方,为这起收购案提供法律服务,金锡胄律师是这起案子的负责律师。
事件的起源:泰振建设,泰振电子和泰安集团三家公司应该是一母同胞的兄弟,原本同属于一个企业帝国——泰振集团,但是随着上任会长的去世,帝国一分为三。
上世纪90年代末的金融危机爆发后,泰振建设被抵押给了银行债权人——新华银行和国际银行。
现在,债权人决定出售所持的泰振建设34.8%的股权。
泰振电子和泰安集团两家公司都想收购这部分股份,由此展开了较量 !事件的经过:1. 失忆前,金辩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分析竞争对手泰安集团拿不出4兆5000亿以上的资金,所以泰振电子将最终投标额定在5兆1000亿2. 但是投标结果,泰安出价超过他们预估价最少6000亿抢了先机,泰振电子被挤出优先收购对象。
3. 泰振电子认为失败的关键点在于投标额定错了,而投标额是由金辩制定的,那么他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急着找金辩质问他估计的理由和依据。
4. 在这个档口,金辩因为事故住院,但其他人并不知晓,以为他失踪了,那么泰振电子社长完全有理由怀疑金辩是‘叛徒’,暗中和泰安集团勾结,故意制定错误的投标额。
特别是金辩从98 ,99年已经开始参与泰振集团法律事务,那么与泰安社长也有密切的交往,被怀疑就不足为奇了。
5.金辩被找到后继续接受这个案子,但是失忆的他,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会作出这样的估价。
6. 金辩加班看资料,以期找到失忆前定价的理由和依据,从而找到翻盘的机会。
在第二天的会议上,金辩认为自己并没有估错价,而是泰安集团那边很有可能有不明资金流入,如果能找出这笔不明资金的来源,就可以翻盘了,这是因为收购方的资金结构会影响公众对这家公司实力的看法,一般可分为公司自身拥有的资金和贷款资金,当贷款资金过多时,负债率过高会影响公司运营,风险大增,从而导致收购失败。
7. 金辩在会议上指出的第二点,国国际银行的控股财团想抛售银行股票,所以他们现在急于促成泰安收购协议。
所以国际银行和泰安集团很可能暗中作了交易,导致了不公平竞争!
这在剧中也有指出,国际银行以不合常理的速度快速决定了将优先收购权给泰安集团。
8. 到这时为止,这件收购案的关键点就集中在了尽快找出流入泰安集团的不明资金的来源!
9. 金辩让李志胤查询自己过往的行程,发现了巴黎银行约见人的电话,在于其对话中,察觉自己管理着一笔老会长时期泰振集团的秘密资金,怀疑这笔秘密资金就是流入泰安集团的不明资金,在试探泰安集团负责人的时候,证实了他的推断。
从而抓到了翻盘的机会!
10. 这笔秘密资金是不可告人的,所以新闻中,为了保住老会长的颜面,用贷款解释了这笔秘密资金,泰安集团应该是收购失败了!
好像受到阻力嘎然而止了,但丝毫不影响金大叔成为一个能言善辩的律师,又再一次拜服了!
这种牛逼到没有结局的连续剧需要一些理解的智商…不过朴敏英的表演着实不错。话说感觉Punch的背景跟改过迁善非常类似。
案件虽然晦涩难懂,但不是故意营造的高级感,反而觉得亲切写实。金明民不高不帅,还被吐槽嘴里含着东西,但演技和风度让我深深喜欢并从此关注。
不知道是不是翻译的原因,剧里说的台词经常看不懂啊……男女主爱情线也没了,最后也不好好收尾,浪费我家敏英了……
收视率很低,但真的很好看,有些剧情真的没有看懂,很专业,但绝不妨碍案件分析。这么精英的一部剧能在韩剧中见到很是振奋,善与恶,法与理,金明民不同于legal high的堺雅人,他是那种冷中藏暖的选手,完全能带戏。
戏骨的发音无法吐槽
冷漠,孤僻,有实力大男主失忆后,因为善良女主改过自新的故事?
@2015-09-23 22:16:06
拆男女主cp扣大分了。除了感情线过于抽象别的都相当不错,因为case过于犀利导致剧被砍可惜了,完成度可以更高
第一次看金叔的戏,无敌声线,超强的气场,讨厌女主泛滥的好心肠,去看了金叔的"电视剧帝王",女主也没那么作,整个熬夜看到4点!有他在演技的保障!
金明敏太帅了好嘛
律师片蛮好看的
金明民的演技很棒,经济案件说的太专业,不大懂
到后面完全看不懂,貌似翻译的也有问题
金叔一身西装实在抵抗不了,冷漠毒舌牙尖嘴利惟利是图,原先形象很冷,虽说失忆是烂梗,可拍了几十年了观众不也吃这套。女主朴敏英越来越漂亮了,表现中规中矩吧,不过身材是真好。
弃剧...
冲着金大叔的扑克脸也要给分
难得有个不傻叉的律政剧,真是让人感动得痛哭流涕……
朴敏英那个瞪眼做作的演技,还有慢慢慢慢慢的剧情实在对不起叔。太难看了。
这真的是很良心的职业剧了,感情线虽然少,但亲情、爱情等都没落下,个人认为恰到好处。职业剧可以加感情戏,但不能喧宾夺主。就是职业术语有点多,需要时间了解和思考。就是结局有点意犹未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