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琪峰真是个奇怪的人。
他能拍出来《枪火》,也能拍出来《大只佬》和《文雀》。
此人到底是个老老实实讲故事的人,还是一个吊诡爱好者?
依然念念不忘《枪火》里的干脆利落,爱恨情仇,还有叫绝的配乐。
文雀做的也算努力,就是关键处差那么点意思。
杜琪峰真是团伙片爱好者,他拍团伙就是比别人高。
但是团伙最高点在枪火,枪火是可以比肩七武士的,或者说,枪火是最七武士的。
香港太小了,能出一个枪火,足矣。
文雀在团伙上不如枪火,枪火每个人出场都有特点,每个人的性格都有分别,江湖感油然而生。
中国人京戏画脸谱,有一个好处,就是人物分明,还没开唱,观众眼睛一扫,视觉上就可以判断出谁是干吗的。
文雀人物差,性格模糊,没有哪个是不能没有的,所以不如都没有了。
鸟笼子,矫情,文艺腔。
这只哪里比得过梅尔维尔在阿兰德隆房间里放的那只?
那只多么冰冷。
所以鸟也不对头。
音乐也不对头,花哨,芜杂,单纯每一块不错,但是整体性不强,用传统戏曲的不错,可是整个放在一起,感觉就觉得东一头西一头。
还有什么?
林家栋不如林雪,罗永昌不如在枪火里那个罗永昌,那屌屌的一句“我大佬”。
杜琪峰的戏不会难看,只要他坚持用郑兆强做摄影,用游乃海那帮银河编剧的本子,他的戏就不会差到哪里去。
但是他这些年需要开拓自己。
像以和为贵那种,出发点本来是直追教父的,迈克尔式的为命运操弄感,但故意落入了狭隘的控诉不公的巢臼,这就是所谓看到了问题,却强加了角度。
所以我还是觉得,香港太小了。
成也香港的小,败也香港的小。
2008.9.23《文雀》--视觉听觉都是享受放弃看港片很久了印象里的香港电影总是给人很想搞出些噱头,却最终不知所云的观感即便是请来裘德•洛、娜塔莉波曼这样的国际巨星即便是片中看不到一张中方人的面孔《蓝莓之夜》一样是不知所云花了十年时间翻来覆去最终讲述的,仍旧是同一件事情同样的高架地铁,抽帧慢镜,长焦特写至此对香港电影彻底失望。。。
上映许久,却迟迟不愿前去观赏海报上乌泱泱的一群黑色伞客没有清晰的脸孔,徒留一众黑白剪影,手指飞舞、刀片轻扬以为又是那种旧香港黑白映像这份排斥让我差点与《文雀》擦身而过这是一曲浪漫、怀旧,关于香港的记忆之歌有着标准的杜式叙述方式不论演员、表演,或是音乐、故事都打上了浓重的杜式印记电梯间,两个人、一只轻落的气球、一句勾魂的“打给我”;海边豪华轿车前,焦急的少妇,拦腰抱起摩托车上的少年,小鸟依人的靠在他肩头,离去前轻轻的一句“你的号码?
我打给你”;赌场里,身边忽然出现气质不俗的女人,魅惑的侧脸勾人心弦,豪赌接着豪喝,毫无悬念的醉倒,腕上的手表不翼而飞;午夜,面前突然停下一辆豪华轿车,车上的美女命令式一句“上车!
”灯火阑珊,清风拂面,美女夺过手中刚燃起的香烟含在嘴里,留下香艳的红唇印,再放回香烟主人的唇齿间。。。
于是,不可一世的四只“雀”无一幸免,全部上钩最吸引人眼球的,无非是那场雨中的大对决豪雨中,满街绽放的伞花主角轻扬的嘴角、微锁的眉头、坚毅的神情、自信的微笑加之时而清脆,时而欢快、时而略显紧张的音乐与这场豪雨完美的搭配不论视觉听觉,都是一场华丽的享受不喜欢任达华不喜欢林家栋不喜欢香港文艺片却丝毫不影响我对《文雀》的钟情这应该就是成功电影的魅力吧Josie发表于23:04 星期二 电影
看完《文雀》,觉得实在按捺不住心头涌起的如不倒翁一般按下又起来的各种奇特感觉,因此实在有必要堆几行字出来直抒胸臆……说实话,曾经很抗拒看《文雀》,因为我不得不承认我迷恋的仍然是杜sir的《枪火》,而对于一部看名字便已知道有多文雅的片子,我兴味索然。
(咳,毕竟杜sir让人失望也不是一回两回了……)只是前两日看了金像奖颁奖典礼,最佳原创音乐提名的《文雀》着实吸引了我。
还有优雅的贼老大一手抓着自车把潇洒前行,另一手却按着古董相机的快门对街景路人“咔嚓”不停,脸上的笑容惬意满足到让人嫉恨。
于是忽然产生了兴趣。
虽然这部片子不似杜sir的某些经典一般轰动,甚至对它的评价招致了不少争议,但是我仍然肯给它五颗星,为它无可挑剔、肆意妄为的自私和任性。
因为我始终觉得,这是属于杜琪峰一个人的电影。
杜sir喜欢摄影,所以贼老大任达华手里少不得那部黑白片的相机,并且还要说“颜色骗人的”;杜sir想要留住10年以后便可能不复存在的香港街道,所以无论是这四个贼,还是闯入他们生活的林熙蕾,几乎整部片子里都在不停地穿梭,于茶餐厅林立的喧闹街道,于鸽子楼间清冷阴暗的小径;杜sir说想要把它拍成“歌舞剧”,所以有了一点点爵士味道混着二胡的配乐,像是唇角没来得及舔掉的奶茶余香,所以有了最后《雨中曲》一般的偷技决战,一次侧步一个转身都是在起舞。
杜sir希望自己的电影里多点童真多点浪漫。
我想说他做到了。
他真的在这部片子里把他这个贪心的孩子所钟爱的一切都塞了进去,塞得满满当当,并且在众目睽睽之下任其像陶罐里溢出的蜂蜜一样缓缓的带着淡淡的香甜流淌。
这样一部微妙的,在近乎中产阶级的优雅、嬉皮和浪漫中隐藏着诡异又有些刺激的电影,是杜sir给他的香港的情书。
的确,也只有这种自私而任性的孩子,才会把情人呼吸中的味道都一缕不差地收集好,再有些羞涩又有些得意地给情人一个惊喜。
我们看到的是香港的风吹起一片落叶,可杜sir看到的是落叶被卷起的瞬间,空气被落叶的尖缘击破的圈圈裂纹。
“文雀”,或者通俗地叫“贼”,就是他眼中“既微妙又刺激”的可以照见香港缩影的最佳人选。
而作为一封优秀的能打动人的情书,不仅仅应当具备情人最美好的一切,还必须包括诉情人的匠心独运、精巧非常。
鉴于这两点,主角似乎非“贼”莫属了。
那句说烂了的俗话讲:盗亦有道。
搬到杜sir这里,意思是:文雀也有自己的江湖。
江湖里有几样必不可少元素:交战,兄弟,女人,规矩。
但是《文雀》里的交战,不似《枪火》里明枪暗枪的酣畅淋漓,也不似《黑社会》里龙头之位的明争暗斗。
他们的交战在雨里,在一把把黑伞旋转出的水花中,在他们舌尖如莲花般绽放的刀片上,在他们轻灵飘逸的迷踪舞步下;他们的交战不见血——不能见血。
文雀也有兄弟,这自不必说,“贼”往往成团体而行动。
贼老大对傅先生提起另外三位时,粤语的台词听得依稀是“我这班手足”。
兄弟反目往往是江湖片的经典到泛滥的桥段,然而这四个贼从来没有真的反目。
震波最多只是小孩子赌气一般想要与老大争个高下。
到最后的雨夜,另外三个仍然会出现在老大的面前,让老大面对强劲的敌手时忽而露出如同取得胜利一般心满意足的微笑;而在雨夜之后,他们仍然可以四人骑着(或者说压迫着)一辆自行车去开工。
这次女人的出现有点离奇,带着一种令所有人说不清的神秘与匆忙。
四兄弟似乎为她产生了小小“反目”,但结果却不是其中的某一个争得了这个女人。
这个女人的神秘与匆忙存活在他们的世界之外,于是他们微笑也好叹气也好,都仅仅是在这一刻为了这个打马而过的女人。
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江湖。
文雀的规矩是不见血。
傅先生纵使是个贪婪的情痴,却也是恪守规矩的老江湖。
他甘心为一滴血承认失败,或者说,无论是在职的还是隐退的文雀,对于他们的江湖,始终抱有无上的崇敬。
如同许多老规矩、老情结,总要有人去遵守,总会有人去追逐。
这是杜sir为他的情人描绘的无与伦比的江湖。
语无伦次说了好多,也该就此打住。
一部贼片,堪称华丽,堪称精致,是杜sir花费四年的光阴为香港打造的绝代影像簿。
那些在剧末出现的黑白照片,捕捉了香港一个个古旧的、朴素的角落与表情。
“颜色骗人的。
”杜sir借贼老大的口说出自己想说的话。
所以他热爱摄影,用“不骗人”的方法,保留情人最动人的倩影。
以我的观影水平,尚且看不出电影了包裹的更深层次的香港意味。
我看到的是一份赤诚的,又有些顽皮的情怀,来自被我们认为非常酷毙的杜sir。
但有时候,酷毙并不妨碍孩子气。
所以我要由衷地说一声:杜sir,您酷毙了。
为您这次自私而任性的酷毙,热烈鼓掌。
当时迈入社会五年,体会到现实社会的“现实”。
它围绕利益,争夺权力,像一个冷硬的机械怪物,大口大口吞噬人生命的生机和美丽。
为此痛苦灰丧,然后看到这部电影。
里面四个男人是街头扒手,一个女人设法取得他们注意,希望他们出手解救自己。
四个扒手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冒着危险,帮女人从黑帮大佬手中逃脱。
四个扒手为什么要这么做?
可能是为了女人给出的似有若无的爱情,也可能是他们不忍心一朵花遭受摧残,不忍心“文雀”失去自由,总之,他们都是为了心里的东西,为了生命的感受。
他们没有让自己生命死到现实里,死到钱财私利里,他们保留了生命原本会有的属性。
四个扒手最终和黑帮大佬正面相见,四个扒手得到教训想偃旗息鼓。
可是那种不服输的尊严,又让他们决定再交锋对决一次。
而黑帮大佬呢,他说我们比拼扒手的技术,如果你们能从我手里偷走女人护照,我放女人自由。
而现实生活中绝对不会出现这样的情节,一个掌握权力的人往往用强力压制别人,不讲道理,绝不会像孩子一样用比拼技术来决定。
这个情节真的像是成人童话,就算是浸淫黑帮的大佬,生命也有不死的部分。
然后四个扒手和黑帮大佬在街头对决。
对决是在雨中,雨滴四溅,所有人撑着伞,交锋一瞬间,身体旋转,手上的动作简练,像极了舞蹈。
这些都是浪漫。
全都是浪漫。
浪漫是什么呢?
是不讲究现实功用利益,去为感受到的美,去为精神上的东西,作出不那么实际的事。
这样的事,都能称为浪漫。
除了浪漫,这个电影还有许多微妙好笑的喜剧段落。
好笑有许多种,有一种是我们看到人心里的天真,觉得太可爱了,而觉得好笑。
这部电影重看过好几遍了。
这次看,觉得不只是一个浪漫故事,好像也无意识表达了对大陆和香港关系的感受。
另外,我还想起来,我第一次看这个电影的时候,被结尾出现的黑白照片深深打动到。
说不出话。
照片不是用来看的,照片是用来感受的。
拍照片,不是要动脑,而是要放开你的感受,在时间空间中弥漫它们,沉醉的时候,留下它们。
看了看《文雀》。
之前也在网上看到好多评论,吵成一团,多数是觉得编剧差到不行,拍得还可以,不过四年也就拍这片也说不过去云云。
每次一看好多人为了个什么吵来吵去我就觉得烦死了!
看完以后我只想说,我爱银河映像,我爱杜琪峰。
作为一部电影来说,可能它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是在我这,我打100分。
我一直喜欢银河映像,因为那里的片子总是符合一部分我对男性以及这个世界的幻想。
话少,气势十足,重情义,市井气,有情怀,当然,还有那些电影老下雨。
这些在文雀里面也都有。
一开场的那段,加上配乐,简直像以前的水墨动画片。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听到外国配乐师傅给中国电影配乐,都有种孩子气,他们还特别喜欢用笛子,轻快又稚嫩,很好玩。
就像小朋友有点搞不清楚状况,踉踉跄跄的。
林熙蕾色诱的那几段,我觉得是以任达华那段最难看。
说实话杜琪峰对于男女之情,总是有种很僵硬的感觉,最拿手的还是意淫,求不得,伤别离,无论是《暗战》里面给你戴上项链,还是《非常突然》里面猛撞你家的门,都是黯然收场,远比不上男同伴们了然于心的情意爽利。
所以《文雀》里面与林熙蕾有关最好看的戏就是四个男人想着她在淫笑的那段。
那段里面她也没出现。
这部电影完全可以加入豆瓣里面“没有女主角,世界多美好”那个豆列。
相比之下四个男人的群戏,简直好看到不行,最后雨中决战,哇,只能用哇来形容。
错落有致,又简单明了。
从一开始受美色诱惑,到后来硬要出头,在最后完全是义气相挺,每一个男人心里细微的变化,都丝丝入扣。
还夹杂着很多冷笑话桥段,我简直是拍着大腿看过去的。
有个人写影评说道,《文雀》是杜琪峰给香港的情书,这句话讲得真正点。
他是多爱香港啊,一个片子里,街道是主角,上面来回奔走的男人女人只是装点,街道被拍得那样美。
杜琪峰说,拍电影一定要气势足,气势够足才能让人看到诚意,真是大佬啊,虽然有的时候用力过猛也会让人觉得走火入魔了,但是全世界只有一个银河映像,一个杜琪峰能拍出这样的电影。
这个影评这么多人都在写让我好友压力啊。
嘤嘤嘤~反正我写的也没人看所以我可以瞎写就是因为没人看有人看我就会好好写啊。
电影看到最后挺心疼傅先生的,给这位情妇优厚的生活重点是包啊爱马仕好不好啊大姐!
你拿的傅先生给的爱马仕翡翠项链开的奔驰你和我说你想要的是爱情?
what 我没听错吧?
你是看玩笑?
做人的厚道知道不!
要不你把包给我用我替你照顾老人家!
真是的拿人手短也不知道!
还有啊后来是誰拍的天下无贼?
没看过文雀?
天下到处都是賊大家偷得东西不一样而已!
据说这是杜琪峰历时四年精心雕琢而成的。
在进电影院前,我犹豫着要看无敌浩克还是文雀,选择了文雀倒不是因为我喜欢杜琪峰多些,而是无敌浩克还有至少十天的上映期,而文雀却不在本月排映计划内,是加塞进来的。
片长75分钟,中间停了两次电,据说港版是87分钟的,我想应该会更完整些。
反正电影结束,大家都很诧异,因为现在电影动辄一百二十分钟,有的还分上下部。
《文雀》好像偶然飞进视线的小鸟,还没让人看清就飞走了。
这些都能接受,可恶的是被剪掉的那些镜头。
文雀在香港话里意思就是小偷,扒手,老一辈文雀的做法是口含刀片,割破口袋盗取钱物,有技巧,讲道义,这本身就是一个怀旧的东西。
故事讲以任达华为首的四个小偷,被林熙蕾饰演的神秘女子勾引,结果被林熙蕾的老板傅先生派打手痛扁,四个男人找林熙蕾想报复,却被林熙蕾楚楚可怜的样子打动,三个文雀不顾任达华的反对去帮林熙蕾:偷傅先生挂在脖子上的保险箱钥匙,却被傅先生抓住,原来傅先生是金盆洗手的老文雀,而林熙蕾受他控制,他把林熙蕾的护照放在保险箱里,这就是为什么林熙蕾四处奔走,慌慌张张,又色诱四个文雀的原因了。
任达华不计前嫌只身去救兄弟,反被傅先生羞辱,于是以林熙蕾的自由为代价向傅先生挑战,傅先生拿出锁在保险柜里的护照,约定任达华在规定地段内携带护照而不被偷就算赢。
结果一番较量后,护照落入傅先生手中,此时,傅先生却惊觉刀片上有血迹,原来按照江湖规矩,偷东西时将人割伤就不算本事,赢了也算输。
于是最后林熙蕾还是得救了。
片子开头任达华居然很温馨的在做针线活,然后把补好的西装穿在身上,这时飞进一只红嘴雀,叫文雀,赶也不走,于是他索性收留了这只文雀,这只文雀到很像林熙蕾的角色。
任达华在街上拍照片时,慌慌张张的林熙蕾就这样跑进了他的镜头,之后还屡次出现,甚至搞乱了他的生活。
林熙蕾告诉他自己住在楼上,后来他们闯进那个房间,发现了满屋子的鸟笼,每个鸟笼都有一只文雀。
再后来,当他们救了林熙蕾后,任达华发现自己收留的那只文雀也不见了。
文雀在电影里是个很好的象征。
文雀出现的时候,任达华问他的兄弟是什么意思,他们都觉得是不好的,事实证明文雀的出现和林熙蕾的出现的确给他们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故事实在是太简单,有人说杜琪峰不过是拍了一片加长版的MV,因为电影里的音乐的确很精彩,故事讲的却不怎么样。
电影结束后,我听到有人嘟囔:这就是他拍了四年的(东西)?
对比杜琪峰以前以故事情节和场面恢宏见长的片子,这则小品真是让人有些大跌眼镜。
好比我们到一家餐厅点了一道新推荐菜式,而这家餐厅向来以大菜见长,经过大肆渲染后,卷起袖子准备饕餮一餐,大大的托盘端上来,揭开盖子,却是一块精巧细致的布丁。
不过,大导演总归是大导演,既然不讲故事,那么就做画面,做音乐,做细节,虽然有些不太像杜琪峰,也还是好看的,据说请了芭蕾剧专业人士来做顾问,音乐请了法国人来做,片子从头到尾都很有节奏感,音乐与情节配合的很到位,好像蘸满了墨汁的毛笔,饱满欲滴,最精彩的要数片头四个小偷在街上配合偷东西的音乐和结尾雨中较量的场面,可惜的是开头的场面我怀疑被删剪了偷东西的一些场面,一开始看的有些奇怪,结尾的场面很精彩,任达华打着伞走在雨中,帅的老当益壮,英俊不减当年,整场戏到底怎么偷的手法我看的眼花缭乱,没怎么看懂,只觉得很帅,很流畅,拍的像音乐剧,让人想起雨中曲。
故事情节最有特色的就是拍小偷能拍的那么正面,片子里出现的任达华等四人,傅先生,都是小偷,而林熙蕾也干这种勾当(偷了林家栋的手表),还色诱四人,但整个片子就是觉得很侠义,很浪漫,林熙蕾只是出于要自由的单纯愿望,任达华四人挺身而出帮助神秘女子,傅先生恪守行规,因为违规而自己认输,他放走林熙蕾后,坐在车里大哭的戏拍的好极了,这时他的形象也高大起来了。
另外有很多场景很具喜感,让人不觉得那么乏味,比如四个男人共骑一辆单车的场景,四人被痛扁后受伤的部位,比如追逐林熙蕾的戏,比如偷傅先生钥匙的戏…… 片子色彩好的很,很怀旧的味道,喜欢港片的人应该不会对这部片子有太大的意见,因为有些细节拍的着实不错,而呈现出来的,就是一种饱满的画面感。
片子一开始任达华的房间里,没有开灯,斜斜的射进来的阳光,金黄色,整个房间半明半暗,任达华悠哉地骑着旧单车,用古董相机拍香港的街巷,行人,不是高楼大厦里的华美,而是逼仄的小店铺,也有破破烂烂的后巷,早茶馆里油腻的桌面,叉烧饭,四个文雀每天在这里聚会,用最普通的景物来表达了最美好的情怀,这些场面都很漂亮,都是金黄色的味道,那些高耸着的建筑挤挨在一起,中间留下狭隘的缝隙,林熙蕾就慌慌张张的踩着高跟鞋,小跑着穿梭在这些建筑之间,好像一只找不到方向的文雀,据说,香港的很多街景就在《文雀》长达4年的拍摄时间中消失了,那些旧的建筑,景象,从此不复存在。
光有破旧和逼仄不行,和这些破烂的街巷,卑微的文雀相衬的,最华丽的就是林熙蕾了,她慌乱里,永远都是精心雕琢的,比如cartier的手表,Hermes Birkin,还有4个LV的旅行包,所有一切合在一起,就是香港的味道了。
很多细节拍的很好看。
比如敞篷跑车上的沾上红色唇印的白万,白万是很凶的一种烟,一个纤弱的美女能轻松的吞吐,再送到任达华口中时任达华却呛了好几口,这场戏实在拍的不错。
不过,片子结尾,四个小偷依次和林熙蕾握手作别,最后是任达华,任达华用力的摇着林熙蕾的手,摇了很久,最后其他三人拉开了他的手,我却以为他应该摇一块手表或者手链下来送给林熙蕾的。
俗话说“盗亦有道”,这是江湖上说的。
杜琪峰的电影总是在说江湖,这部电影也是。
四个扒手,一个漂亮女人和一个老扒手。
这样的人物配置应该会能演变出很多很狗血的剧情故事。
偏偏银河印象的编剧们就是要把故事简单化。
当然简单并不意味着一眼就让你看穿,应该说故事的前半部分拍的确实不错,杜琪峰的构图的却不是盖得,对于悬念的布置也着实有一手。
为什么有这个女人会突然的出现,为什么这几个看似老手的扒手会这样心甘情愿的为这个女人打抱不平,为什么这个女人总是在不停的摆脱追逐的过程中?
这些问题看似没有解答,其实都在不经意间给出了答案。
电影的剧本并不是最值得一提的,反而是电影的配乐,实在是有一点喧宾夺主的意思。
有人说杜琪峰这部电影有点往MV的方向发展,想想看也不是没有道理,剧本刻意简化故事和对白,音乐就撑起了画面和故事之间衔接的桥梁,越看越像MV。
另外就是香港电影里特有的江湖道义,四个扒手为一个漂亮女人出头,除却满足生理和心理上的意淫之外,更是层次的原因是因为这个女人被欺负。
当然也不是别的原因就没有,任达华一开始不相信这个女人,但是当被老扒手羞辱了后决定帮助这个女人,为了证明自己不是软柿子的心理也是有的;林家栋则是为了向任达华示威,证明自己不靠任达华也行;小瘦子则是个混混加下半身思考动物,看到美女自然没有不帮的道理;至于中年眼镜男,压抑太久的后果就是不计代价的做一些看似不太可能是他做的事情。
话虽说如此四个扒手却表现出如同古代侠客般的侠义,因为以上各种原因都不足以支撑他们行为,唯有一种解释,那就是江湖所言“盗亦有道”。
甚至是那位老扒手,在输了之后也是愿赌服输的放走了林熙蕾。
如果不是江湖上的“盗亦有道”这句话,实在是找不到更加符合杜琪峰风格的解释了。
所以,这是部不折不扣的香港武侠电影。
杜琪峰是个符号,植根于香港,他的眼睛代替了观者的眼睛。
可以说,不管是故事也好,配乐也罢,《文雀》的一切都在为画面服务,只为让观众看到一个真实而鲜活的香港,杜琪峰眼中的香港。
这就足以解释为什么情节如此单薄,小偷为什么都如此可爱,任达华为什么拿着相机拍来拍去,林熙蕾为什么像只受惊的老鼠,走街串巷不知疲倦。
对白在杜琪峰的片中总是被尽量的弱化,代之表现情节和人物性格的是炉火纯青的蒙太奇手法。
镜头缓慢移动,人物面无表情,却总出现在出其不意的位置,所有想说的话都以眼神传达。
这一特点足以代表杜氏风格——大象无形般的磅礴气势,静默中暗涛汹涌。
在《文雀》中,此手法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想起吉姆·贾木许:一个人静静地坐在那,脸上写满了命运,镜头慢慢一转,便足以推翻你之前的全部想象。
关于影片中的各种明喻、暗喻,看过的人肯定都自有体会,唯独想说一下林熙蕾不知打向何方的神秘电话,很多人觉得这一情节很多余,有拖后腿之嫌。
按照一般猜测,电话可能全是打给她远方的恋人或亲人,也交待了她苦欲逃离的心情。
可看完全片,联想到她一次次的穿梭于街巷之间,难道只为找几个帮她的小偷?
她又是怎么知道任达华这一伙人的呢?
由此我大胆猜测,电话背后有可能隐藏着一个阴谋,也就是说,林熙蕾是饵,也是被人操纵利用了任达华一伙,而他们兄弟四人完全被蒙在鼓里,还为做了好事而欢喜不已。
这也暗喻了香港人的悲哀,被人利用而不自知,仍沉浸在自己的小小天地。
最后说一下配乐。
由法国人操刀的配乐贯穿全片,确实精彩纷呈,可个人认为至少某些部分并没有与画面相得益彰。
因为有时音乐抢了画面的风头,让人情不自禁专心聆听却忽略了看,对于一部电影来说这可能并非幸事吧。
总体来说,《文雀》是一部很杜琪峰的电影,很香港的电影,虽然大陆版的85分钟并不很完整,普通话也无法表现原片粤语的神髓,但电影对香港的赞美之情使人感同身受,散文诗一般的优美流畅也基本展现在了观众面前。
得见此片,还能有什么怨言呢?
1. 在男人面前慌张地而优雅地奔跑,不停地回头,让他看见你——当然前提是你身材够好,衣服够靓。
2. 和男人单独挤进一部电梯,以一种微妙的距离紧紧贴在他背后站着——那种正好夹进一个天上掉下来的气球并让他把气球的柔软质感误认为你的距离,吐气如兰,一言不发。
3 . 和男人拼酒,并让他以为自己不胜酒力,可以上下其手。
然后把他灌醉,拿走他的表。
4. 截住男人的摩托车,不由分说地坐上去,抱紧他的腰,头靠在他的肩上,到目的地之前,问他要电话号码,以以后还钱的借口。
5. 在男人的家里,指着对面有窗帘的窗户说,那是我家。
我经常从那里看你。
6. 让男人很轻易地偷走自己的钱包,留下自己的身份证——让他知道自己的名字。
7. 在发现真相的男人们围攻上来的时候,先无辜地告白我不知道真相;然后痛苦地说我总要找一个真心喜欢的爱的人,哀怨的眼光扫过在场的每一个男人,并挑其中相对最帅的一个亲上去。
8. 把从男人那里偷来的表神不知鬼不觉地还给他,并在表后盖上写上自己的名字和电话。
9. 和每个男人单独联系,让他们以为只对他青眼有加。
10. 哭着说,我很开心。
11. 像小学生一样扁嘴点头,坚定地说,嗯!
12. 向每个帮过她的男人鞠躬。
以上基本就是《文雀》的故事大纲。
一个女人和四个年轻的贼以及一个老贼及其保镖们的故事。
为了这个女人,男人们像古龙小说里的武侠高手一样过招,在男人义气的背后,为的只是她的自由。
气氛营造得不错,无论是任达华所住的那个幽深阔大的旧公寓,还是女人不停地奔跑和慌张,或者雨中伞下的较量,颇有古龙片断的黑暗紧张意味。
可惜的是,老男人输掉以后在汽车里咧嘴大哭露出肥厚舌头上下翻转,或者是林熙蕾不够风情万种,或者是任达华已然肿胀的眼泡和日渐松懈的笑容,已经足够败坏气氛。
更何况弄了那么大的一个噱头,不过是这么小一个结局。
对哦,不能说人家小,人家总结了电影的中心思想呢,“通过这件事,今后我们要重新做人!
”拜倒!
(P.S:请男人们告诉我们:男人真的能那么被钓到么?
杜琪峰导演教导我们的是不是对的?
)
记得我中学时代就很喜欢看港片,然后被一个装逼的同级生嘲笑,时至今日我依然不认为看港片有啥不好意思的。总说港片在走下坡路,也不看看现在观众被米国大片养的嘴多刁。言归正传,文雀虽然我不怎么待见,但是杜琪峰出品必属精品,毕竟,银河输出加上老杜烙印,实在让人感慨得很那!
要么是烂片,要么是我没看明白
很有风格的一部电影 非常喜欢里面的音乐 慢动作不够过瘾 不过雨中那场戏排得还是比较吸引人的 故事本身比较莫名其妙 其他还好 弄来弄去一本大陆护照
女人够骚!!!!!
乱买华语蓝光之一。心情低落时尤其合适。小品就该这样的拍法,没大开大合,用音乐、摄影、细节来讲一个简单的故事,品味那些隐藏的符号。
无聊、幼稚、做作、一无是处...
這是个可以很商业的故事,但是杜琪峰拍得文艺。配乐和场景很得力,教科书级。
故事不算很好,但配乐和香港风情可以算是一流!非常之香港的文艺之做!
很烂
杜琪峰把这片子直接拍成都市MV。香港街拍的镜头感异常地美,非常流畅,一种清新惬意的都市清新,做扒手都可以如此风雅,甚至令人向往。剧情和故事偏弱。7.4
女人是肥皂?
這是杜Sir近年來最具浪漫主義情懷的作品,但刻意為之反而將雨夜街頭的高潮戲都削弱了。在港片復古潮大爆發前,杜Sir便已小試一把。林熙蕾拍了十年銀河映像影片,卻從沒憑其作品拿過提名,該好好反省。本片中她的表現引發我思考,到底是她演得不好,還是角色一早設置成虛假呢?
实在是不喜欢这种风格
276
老实说。这个分完全是看在林熙蕾的面子上打的。
扒戏不如配乐精彩、林熙蕾的演技和她的出场一样,不够惊艳。但总的来说,看完之后很舒服,这种感觉到是少有
港片最后的辉煌
看得我瞌睡
2008.10.6@海口至北京的飞机上。只要说“不好看”就足够了
风格化到矫情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