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看醉乡民谣是在14年大学毕业刚入职时,第二次看是辞职一年多的今天躲在出租屋里看的。
用一年的时间准备,转行,但还是在摄影求职时屡屡受挫。
看过的很多不错电影,觉得真是一个个好故事;但第一次在醉乡民谣里看到自己,一样的邋遢沮丧;被无法摆脱的厄运笼罩;为了维护心里那仅剩的一点点骄傲与人声嘶力竭;又在不合时宜的时候掩藏不住自己的自卑;一年来的内心独白不加掩饰的映在屏幕上,像做了一场外科手术,躲都来不及躲。
可能所有的loser的命运都相同。
作为一个成年人,生活搅得一团糟,真是让人绝望。
最抓人的还是你不知道这个局是自己搅成这样的,还是命运。
但我一般会认为是我自己不够努力或是性格使然,这么一想会让我不那么绝望或是更绝望。
年前一直没有找到心仪的工作,开始想要转会本行;对自己的失望再次加重,我想 Davis 对姐姐说的“我有点羡慕爸爸”,不完全是讽刺,是真的羡慕。
羡慕能对人生适当妥协的人,能安于本分的人,也是确实厌倦了自己的这些抵抗和挣扎。
我也羡慕很多朋友,恰当的工作,恰当的生活,恰当的妥协和恰当的享受。
就像Davis看到早上回部队的小伙Troy也会从不屑到有那么点羡慕吧。
有时候妥协至少过的不错,和自己死磕,如果找到了通道,那自然好,如果没有找到,就像Davis不断更换的沙发一样,在这个社会似乎没有位置,不断的打磨或者磨损内心期待。
只是我们都是不知道怎么去教会自己妥协和接受。
有时候鸡汤说的坚持其实在现实中只是硬撑和死磕。
去芝加哥找音乐人,弹完一首对方不满意的歌,再也挤不出说辞,还是不合时宜的自卑。
或者也可以说是在保护自己珍视的东西,Davis不断的说这是我谋生的东西,我想他最不想的就是用吉他谋生吧,至少在他尝试之后。
但只是你踏上征途,就很难回头了,比如说水手证会丢,比如说抵抗的对象由外界变成了自己。
抵抗外界终究容易不少,抵抗自己一旦开始便是持久战。
就像Davis在水手工作安排处说的:“还是回到了原处,不过也是新的开始”,有时候结果是妥协,但经历过总会留点什么种子,至少我们这样希望。
对标准化和商业化的排斥,成为loser的命运太正常了。
也许摆脱这些命运只有大环境的改变,也是电影最后bob dylan登台唱Farewell的影射。
那到底是做一个显性loser还是隐形loser,也许其实就脱离不了loser的命运,毕竟一出生就带着共有的局限性——死亡,但救赎自己的方法可能只有安然接受当下的所有,选择怎样的人生倒成了不那么大的问题。
不过我还是由衷的敬佩Davis这样的人,抛弃所以的避风港太需要勇气。
朋友闲聊:晚上回到家看到室友们坐在客厅的鱼缸前讨论着神仙到底吃不吃饭的问题?无聊透顶了。
我反倒非常羡慕,似乎能看到他们坐在粉蓝色的空间中,四周白墙,光线的温度和亮度都刚刚好,他们一人拿一只纸盒套住自己,摇晃着身体尽情享受蓝色的日光浴。
听到这个时我正走在没有路灯的楼梯间,四周黑暗袭来,我蜷缩起来抱住自己躲避的电波冲撞,不过这么黑暗再宽广也是囚笼,还是自建的,倒不如买来的纸盒套住自己再按个明晃晃的大灯泡来的温暖痛快。
看到豆瓣上很多人不喜欢这部电影,不过电影还是谈不上所谓的“文艺的装逼”,民谣也常常被人无解为一种装的手段,可能悲伤自卑这种情绪太痛苦也太高级,人类在生理和心理上都是排斥和掩饰它的,有时候严重到从不理解到极端误解。
不眨眼的看到最后,像是抓住了一颗救命稻草,希望Davis能给我点答案,最终还是开放式的结局。
也对,这种追逐本来就是没有答案的。
或者世界上能说出答案的事情并不多,并且大部分都集中都了念书那十来年的试卷上,以至于我们习惯于有答案的生活。
科恩兄弟的新作《醉乡民谣》,主角又是关于死在生活里的人,这样的角色在科恩的电影里层出不穷,在满足科恩的常规元素”地域美学“”存在主义命题“”边缘人视角“外,又能玩出怎样的新意呢。
首先,依附于民谣这个话题,和人物的关系紧紧关联起来,在电影里,100多分钟的时长塞进了戴维斯的3天多的生活时间,在此之中不仅有许多琐碎的事件,还有许多动听的民谣,大部分来自戴维斯的歌唱,用他的话来说”我是个靠嘴吃饭的家伙“而这些民谣分布在电影的各个角落里,对仗着戴维斯的生活现状,找不到唱歌的地方,穷困潦倒,合伙搭档跳楼,和父亲的关系紧张,以及最后的告别歌曲,实际上,歌曲对应的观众是从”见观众“”见家人“”见自己“而循环渐进的,歌曲有了指向,但戴维斯的生活还是困在了一个圈子里,日复一日的。
在前半段进项困境的描述之时,科恩兄弟总用着非常狭窄的构图把戴维斯框在楼梯总,窗户总,和门前,这不仅在于展现了他们所居住的地方志狭小,同时还预示着戴维斯将无处可去,他不够坚强至摧毁墙壁,打消隔阂,他也没有具有才华至把所有观众都能打动,的确,戴维斯是非常卓越的歌手,但仅仅这样是不够的,用效果说话,正如老板所言”我在你的歌曲里听不到任何钱途“,所以能预见的是,戴维斯的生活仍将继续下去,或称为海员,或继续混迹于酒吧,说到底都是苟且偷生,仗着梦想叫嚣着的话语总会被人耻笑成不切实际,而且戴维斯却是如此的懦弱。
所以,电影展示了他三天的生活,其实已经把有关戴维斯的一切告诉给了观众,没有再次重复的必要,重复一次是感动,重复两次是麻木,重复三次是无聊。
这同时也可以被称之为用声音诉说的电影,我相信歌词什么的都是精选的,它残酷,但又带有一丝温柔,自然音效也成为了切割画面的逗号,基本上都以一个昭示环境的重音效来进行文本逗号的替代,具体上说就是在地铁的嘈杂,车门房门的闭合上,昭示着戴维斯的介入和离开,言外之意就是你不属于这里,契合着戴维斯抵触的心态,同时,特例在于往返芝加哥的减速路障上,并不仅仅昭示着去而复返,还表达了戴维斯颗粒无收的现状,傍晚夕阳和深夜大雪的天气也描述了戴维斯的心情,希望和绝望。
实际上,这画面的景别运用上,电影开头和结尾两段相同的酒吧表演已经预示着故事的循环,但是他们有细微差别,在开头的剪辑上,基本是按照”特写“”中景“”特写“这样的顺序,进行组合;而结尾确是”中景“”特写“”中景“这样的顺序来进行组合,相同的在于结尾都是一个观众的主观视线,当然,观众是隐匿于黑暗之中的,这样细微的差别让人感觉开头和结尾及其的相似但却有种细微的差别,又说不上来,这不再是这样的动机:你去了解某个故事,然后再回头过来看这样的事件,会有不同的感想。
事实上,他们的确是有差别的,叙事是循环的,但细节却不是,这意味着也许戴维斯的生活是一个死循环,但对于戴维斯来说,他总能在这样反复的过程中学到些什么,并懂得了些什么,不会再让尤利西斯跑出来,也许不会再次浮于其表,不会暴躁对人,也许会让观众读懂”戴维斯的心“,那些细微的改变都能让人看到希望,要不然,怎么会被称之为科恩兄弟最温柔的电影呢。
毕竟,在电影结尾的两首歌曲,戴维斯唱给的不是观众,是给”自己“。
有人说尤利西斯就是戴维斯,困在一个困境里总是逃不出去,但猫已然找到了回家的路,那THE GASLIGHT COFFEE又是戴维斯真正的家么,我看未必,戴维斯那广阔的心是装不下狭小的咖啡店的,他总要明白,养家糊口并不丢脸,野心勃勃的去,灰头灰脸的回来才是他的真实现状,而被”拐卖“后一心想回家的尤利西斯,才不是什么戴维斯呢,尤利西斯和戴维斯,可不成为互文关系,而是对比关系。
我从影院回来,坐在沙发上脱靴子,又是大雪。
我学艺术史的室友突然问了一句:“你说我如果下学期不学意大利语了会不会很无聊啊?
”我想了想她上学期背单词练发音时要死要活的表情,说:“大概不会吧。
”她说:“啊,人们总是在刚刚离开自虐的那段时间特别孤独。
”《醉乡民谣》(Inside Llewyn Davis),简单看来,就是讲的一个民谣歌手(folk song singer)自虐的故事。
其实严格意义来说,也并不是自虐,只能是主角Llewyn Davis的原型Dave Van Ronk生的早了一些,当他穷困潦倒的时候正比民谣的黄金时代早了那么十年。
影片非常巧妙而讽刺的通过几乎完全真实的民谣歌手Dave Van Ronk的故事告诉观众:一个有才华的loser(失败者)也是都是loser。
主角在小酒馆里的演唱并不能让听众欲罢不能;他连家都没有,提着吉他到处借睡沙发;他睡大了朋友的女朋友的肚子,为了流产费甚至去做自己很不屑的和声;他永远不被当艺术家对待,被请吃一顿饭还要“献唱”一首;他千里迢迢的搭便车去芝加哥面试,只唱完一首歌便被否定了:“你肯定不是新手,不过你就是……不够好”。
这就是两个导演科恩兄弟的高明之处,其实如果换成任何其他的好莱坞导演,那么不能免俗的最后总会有一种黄金年代前夕梦想被无情的黑暗现实践踏的无奈,可是从头到尾的黑色幽默和粗口,最主要的是导演对其他小角色的选择,让人看完之后除了唏嘘,还有一种坦然:如果路就是这样走的,你还有选择么?
《醉乡民谣》观影全程就像是真的坐在了小酒馆里顶着昏暗的灯光喝一杯加冰的纯威士忌,几乎整首的Hang me, Oh hang me演绎很考验演员的功力。
即使是完全可以在三脚架上完成的对话筒的特写依旧由手持摄像机完成,很古朴笨拙的可爱,也是享受。
影片一开头的歌词就已经戳中泪点:Hang me, Oh hang me, I’ll be dead and gone. (绞死我,绞死我吧,我会死去,我会离去。
)那只来去自由,经常逃跑的棕色小花猫,眼睛瞪的圆溜溜的,那个总是穿着美国士兵制服的对音乐纯粹对朋友简单热情的小歌手,那个总是叼着烟的最后不了了之的被交警抓走的前朋克歌手现司机,那个不计前嫌总是给Llewyn Davis留沙发,却逼着他在席间像廉价艺人一样献唱的教授……科恩兄弟其实娓娓道来一个无关梦想,关乎生活的故事,细细雕刻出来的确实一个年代。
最后的小酒馆里接替Llewyn Davis上台的正是鲍勃迪伦(Bob Dylan),美国数一数二知名的民谣歌手。
可是Lleywn Davis从小酒馆后门出来的时候还是被打了。
跟影片一开头他被打做呼应,似乎整个故事是个插叙,但科恩兄弟向来喜欢藏深意,也许这也预示着一个轮回——就像之前说的,有才华的loser,也是个loser——多么讽刺。
Llewyn是一个威尔士名字,这是他在搭车去芝加哥的时候在车上跟那个肥佬说的,那个只有在自己的朋克司机开车的时候才会戴着墨镜和帽子睡的像死过去一样,在Llewyn开车的时候却精神矍铄的跟他说话,似乎也是一种奇异的惜命的行为。
他知道了Llewyn的身份之后用手杖戳了戳他的吉他:“A folk song singer with a cat. What are you? A queer? (一个带着一只猫的民谣歌手,你干嘛的?
同性恋么?
)”Llewyn在大雪的芝加哥蜷缩着身子走在雪地里,鞋袜尽湿,被唱片经纪人干脆简单的拒绝了之后走在寒风中,他所有的家当只有一把吉他和一个包,他还要想法子回纽约去。
其实唱片经纪人还是某种程度上肯定了他的,经纪人坐下听他唱完了一首歌,说他只是不够好,也提出了可以跟其他人组乐队(其实还是做和声)的建议,但Llewyn拒绝了。
他坐在一家小饭馆里喝一杯咖啡喝到被人赶出来,睡在中央车站里被警察赶出来,芝加哥即使是艺术之都,可是哪里是属于他的地方?
如果很难想象那样的芝加哥的话,笔者摘了一段白先勇写在《寂寞的十七岁》封面上的话:“年底耶诞节,学校宿舍关门,我到芝加哥去过耶诞,一个人住在密西根湖边一家小旅馆里。
有一天黄昏,我走到湖边,天上飘着雪,上下苍茫,湖上一片浩瀚,沿岸摩天大楼万家灯火,四周响着耶诞福音,到处都是残年急景。
”Llewyn搭别人的车连夜开回新泽西的时候不小心在路上撞到了一只小猫,车上放着轻柔仙气的女声,他下车去检视,那女声从剧情声(diegetic sound)就这样自然的过度到了非剧情声(non-diegetic sound),小猫一瘸一拐的隐入下雪的森林里,皎洁的月光,被撞了一下居然还没有醒的车主,凛冽的天气,让这一切都好像是做梦,那只一瘸一拐的小猫就像是Llewyn:没有死,就只能继续走下去了。
有好多“成功人士”在后来被采访的时候都会被问到一个极其没水平的问题:你觉得那个时候的苦难对你来说是不是一种财富?
没有一种痛苦是美丽的,所有痛苦的根源都是丑恶扭曲的。
我们没有必要坐在成功之后的台阶上去缅怀那些穷困潦倒而不得志的日子,世界上的每个人年轻时都经历过这样的日子,有的穷途末路,有的甚至想要了断了自我,能真正从自己苦难的过往中坚毅的成长出来的人也还是万分之一的。
这也许是一种消极厌世的观念,可是毕竟如果每件事都像好莱坞描写的那样Llewyn跑去芝加哥之后就应该一曲成名,不仅一雪前耻生活富足,还提前开启了一个时代。
可是生活就是生活,如果这就是生活,你还是要走下去。
不过,如果没有经历过被痛打,被瞧不起,被不理解的生活,你还有这个自信坐下来谈论音乐这种灵魂一样的东西么?
民谣音乐的特点就是抒情,忧伤,令人思乡,《醉乡民谣》这部电影可以说是用胶片干干净净,没有一丝矫情的把民谣音乐从视觉上带给了观众。
醉乡民谣,在三月份开始去扫今年的奥斯卡颁奖季热门电影的时候,这部电影和《她》一样,光是名字就吸引住了我。
虽然说实际的英文名字 Inside Llewyn Davis,走近路易恩戴维斯普普通通。
我不大清楚我们对外国电影的中文译名是怎么采用的,但根据我的经验是好电影未必有好名字,有好名字的电影往往是好电影。
剧情片中,我向来非常喜欢以人物对白为核心,小人物小故事的电影。
像伍迪艾伦电影中的主人公神经质般絮絮叨叨,爱在三部曲这种几乎全是对白的小故事片子,或者是王家卫那种完全贴近小人物的个人情怀的片子,个体在这样的世界里受到了极大的关注,不是成为超级英雄的那种关注,而是成为某种意义上的“人”的关注。
从醉乡民谣的内容梗概里,我感觉应该是这种类型的片子。
片子讲的故事很简单,六十年代纽约格林威治村,民谣黄金时代的重要兴源地,主人公勒维恩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民谣歌手,坚持追求自己的音乐梦,生活困顿四处依靠朋友的救济才得以勉强果腹,寄宿,流浪,卖唱,寻找着生活的出路,最后又重归原点。
在看片的过程中,我始终有一种心理在隐隐作祟,就是对某种结果的期望,期望到了后来主人公出人头地,上演一出丑小鸭复仇记之类的牛逼哄哄扬眉吐气的戏,就像武侠小说一样,主人公人微言轻不受武林高手待见最后扮猪吃老虎的戏码最是令人爽快。
看的时候并没有察觉到自己居然有那么迫切的期望,直到片尾才发现,导演根本没有给出答案,或者说,没有给出你想要的答案,然后我整个人就像走路踩空了一样失落落地傻掉。
转眼一想,才发现了这种期望。
而对于这种期望的反思,正恰恰符合了此电影的主题,不得不令人击节赞叹。
甚是嘲讽,一些人往往对嘲讽,贬低成功学和主流价值观,赞美那种所谓“追求自我和独立精神的品质”的话信手拈来,什么“这个电影表达了导演对当代美国主流价值观的讽刺,对于黄金时代艺术家们追求艺术,坚持追求独立精神的品质的赞美”云云轻浮之语,同时又做着自己的发财梦,成功梦。
不得志者未必都是值得敬重的人,因为更多的人虽同样是因为得不到主流价值的肯定和认同,也批判也讽刺也反抗,但实际仍旧是使用他们所批判和嘲讽的主流价值的逻辑,他们的目的只是使自己得到肯定而已。
即是以高尚之名,行苟且之事。
电影最出彩的地方可以说是前后呼应的对比,电影开始,男主在酒吧演唱完后出门被揍,淡出,进入回忆,典型的倒叙手法开头,很多外国电影都会用这样的开头。
到了故事结尾,到了回忆的节点,电影也交代清楚了男主为何被揍的缘故在酒吧嘲讽一位老太太的民谣表演。
但在这里导演用了一个我闻所未闻的方式处理了这一结尾,在机位角度,台词,人物动作上面做出小小的变动,事件仍然是片头男主被揍一事,在细节上却展现了差异,仿若一个轮回。
天呐,这寥寥几笔直接道出了男主命运的循环,整部片子已经不再是一个事件,一个生活的小小片段,而是构成了一个生活的全景。
当我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脑海中立即浮现出了这个人物的一生,或者说起码是他的年轻时代,潦倒困顿,面孔苍白,病怏怏的神情,被轻视,被可怜,悲观软弱中又是狂妄蔑视和坚定。
奥斯卡伊萨克的表演真棒,一看到他的神情你好像就差不多明白了他的性格。
在社交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loser,没有话语权,按我们现在的话来形容就是孤僻冷漠之类,所以他要么是软弱的老好人,要么是软弱的沉默者,愤怒不会是常态,悲哀才会成为经久的态度。
而我从片子中看到的,正是无力和悲哀,对于命运和人世的无力和悲哀。
不论勒维恩是怀才不遇的金子,亦或是天赋不足的loser。
即使毫无天赋,令人悲哀的也是上天赐予了你对民谣坚定的热爱。
勒维恩即使到了最后从芝加哥失败归来,各方人际关系糟糕透顶的时候,也没有展现出一丝丝的愤怒,咆哮,只是坐在桌前对凯瑞穆里根说,我真的累了。
这是理想主义者的悲哀。
(而那时候她对他说了全片中唯一一句温柔的话。
简直泪奔!
)人有对于他人认同的需要,对自我价值的肯定,这甚至是人内心非常核心和重要的心理驱动。
但如果不巧的是你偏产生了一个和主流价值观念相悖的观念,你思考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你屈从,坚持,抗拒,接纳,寻求归属,追寻自由,反思,茫然。
最后将肉体与灵魂奉上,献作真理的祭品,不论化作尘埃,抑或灰烬。
这是令人十分感动和敬佩的。
勒维恩坚持自己对民谣的见解和品位,对于商业化的意见置若罔闻,这其中渗透着他对人生价值的思索,如他的姐姐反问他为何不去寻找一个像样的工作,比如做一个船员,他回答”like Dad?”,父权权威的倒塌或许是他对传统权威不屈从的驱动力之一。
还有一处也特有意思,勒维恩反驳穆里根的价值观念说你知道吗这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就是把人分为两种人的人。
这里我表示是悖论啊这不把自己搞入集合悖论的问题里去了= =。
昏暗的酒吧,民谣歌手,老派的人们谈天说地,狭小的租房,猫,手织深色毛衣,地铁里的目光,邻家女孩的长直发,潦倒的在路上,沙发客,天,多迷人,淹没在时代浪潮里是悲哀,错过的是遗憾,一切都过去了,化作迷人的光影了。
当初大概看了一下内容梗概后,我猜这可能是一部人物传记片,估摸着看完片后肯定需要看看背景资料之类的影评,但没想到的是,这其实是一部完全不需要看背景资料的人物传记片,正如电影导演科恩兄弟在接受外媒采访时的解释,本片并不是一个民谣歌手的传记片,而是一曲追忆1960年代民谣音乐黄金时代的挽歌。
“你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这场民谣浪潮的一份子”,导演说道,这才是影片真正的主题。
你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这场民谣浪潮的一份子。
如果你还为片子的结局或是你的处境感到遗憾,读这句话,读十遍。
2014.7.23
这真是部新颖的故事片。
银屏还没被打亮,就先听到了清吧里惯有的交谈声。
温情的歌声响起,这是1961年格林威治村的煤油灯酒吧(The Gaslight Cafe)。
勒维恩成功的演唱结束后,就被带去后巷揍了一顿。
这是个有天赋的歌手,却不断地搞砸他的生活。
勒维恩可怜又可恨。
他无家可归,甚至做不了招人喜欢的沙发客。
姐姐有意收留,他却不屑一顾。
纽约的严冬里他穿的是借来的外套,经纪人的偶尔的施舍还不够他糊口。
跟朋友的妻子简发生了关系,却连堕胎的钱都拿不出。
意外发现前女友却没有堕胎,带着他的孩子回去他找不到也去不了的老家去了。
他讨厌追名逐利,看不上追求稳定生活的歌手,觉得他们屈从了商业目的。
他不屑于循规蹈矩,在上西区待得浑身不自在,看不上学者,认为他们僵死可怜。
他不愿意拿自己的梦想去仅仅娱乐别人。
但勒维恩并非从来就是招人讨厌的可怜虫,勒维恩曾经有个一起做民谣梦的搭档。
纵然之前情况也不好,起码他不孤单。
两个年轻人在民谣路上跃跃欲试,真诚地表达自我却久久不被认可。
麦克最终承受不了压力选择了跳下华盛顿大桥。
留下勒维恩一方面愤世嫉俗,意气消磨,另一方面恨透了民谣的商业化。
真让人心酸。
他决定给自己最后一个机会,到芝加哥找格罗斯曼碰碰运气。
坏运气继续,搭个便车车主死在了路上,大冬天从高速上辗转到芝加哥连袜子都是湿的。
终于见到了格罗斯曼,勒维恩深情的演唱却换来了“我不觉着这种歌能赚钱。
”格罗斯曼建议他找个搭档,说那才是民谣的潮流。
勒维恩终于要告别民谣了,最后一次来煤油灯唱歌攒钱,功利又猥琐的煤油灯老板告诉他简曾为了一次驻场的机会跟他上床,抱怨酒吧搞民谣这种没人听的垃圾还不够他房租,这帮歌手除了卖卖脸一文不值,彻底侮辱了他的民谣梦。
于是我们再一次来到片头的情节,听到勒维恩最后一次动情演唱了他和麦克一起唱过的歌,然后去后巷挨了顿揍。
影片到此结束。
整部影片中勒维恩几乎没有被赋予一丝希望,或者说是他的时代没有给他希望。
他的经历像电影院门前海报上写的那样——一场不可思议的真人版戏剧(A fantastic true-life drama)。
在那个时代和社会中,不懂民谣的看不上民谣,懂民谣的大多在想办法商业地开发民谣。
即使是已经有些名气民谣歌手,也大多都不得不小心做人,如履薄冰。
什么时代又不是如此呢?
又有多少勒维恩不为人知?
固执坚持梦想的勒维恩被时代甩开并不意外,导演科恩兄弟也仅仅允许观众同他一起体验他漫漫雪夜般痛苦的前行。
但在最后,当勒维恩走去后巷的时候,鲍勃迪伦上台演奏了他的《告别》(Farewell)。
就在1961年这年1月,年轻Zimmerman改名换姓,只身来到纽约,试图做个民谣歌手,同样饥寒交迫,还写下《谈起纽约》(Talkin’ New York)调侃自己。
另外,这也是部珍贵的怀旧片,更是上乘的音乐片,如果你也喜爱民谣乐。
“要是一首歌听上去不新也不旧,那它差不多就是民谣了。
”民谣源自百姓,是通俗音乐中尤其擅长表达思想的形式。
因此它不同于爵士或是摇滚,为了让观众更清晰地听到歌词,仅采取简单的乐器伴奏形式。
这份把自己的想法大声唱出来的坦诚因此显得格外动人。
三十年代是美国的红色十年,共产主义曾在美国红极一时。
从织工乐队(Weavers),特别是其中的Pete Seeger的歌曲中还能感到公会和集体主义给平民阶级带来的属于集体的温暖和热情。
但二战和冷战中这批左派民谣歌手被疏远和排挤,没人敢接近这帮异类。
直到五十年代末冷战的冰山开始融化,加上猫王以及一批黑人布鲁斯乐手相继淡出,民谣歌手又聚集在类似格林威治村这样的地方。
影片中很多时代独有的标签,比如Troy提到的“大兵Elvis Presley”自然不比提。
巴德·格罗斯曼的原型Albert Grossman是民谣史中最犀利的经纪人,手下的歌手不多但个个红遍世界,几乎左右了美国民谣音乐的发展。
勒维恩想最后碰碰运气的时候找的就是他。
影片中格罗斯曼提到的两男一女组合就是后来大名鼎鼎的Peter, Paul, Mary组合。
当时民谣组合是大趋势,格罗斯曼作为成功的经纪人准确地观察到了这个趋势,把三个人的名字改成了三个圣经中圣徒的名字,显然不会是愤青勒维恩的选择。
另外,片头片尾的煤油灯酒吧是当时纽约格林威治村最有名的演出民谣乐的酒吧之一,几乎所有美国最有名的民谣歌手都是从这里得到了关注。
当时的格林威治村汇聚了当时社会的边缘派或者说先锋派、反战民主派,包括以垮掉派为代表的先锋艺术家、各种同性恋、民谣歌手等。
去芝加哥路上的司机就是个垮掉派,深夜里他在无人的高速路边餐厅大声朗诵垮掉诗人彼得·奥洛夫斯基(Peter Orlovsky)的Clean Asshole Poem,很有超现实主义色彩。
歌手Troy虽然仍在服役,却坚定地反战,“连战争玩具都不支持。
” 最后是题外话,经查找发现Llywyn Davis的真实原型是Dave van Ronk,该片上映后又再次受到了关注,简直是《寻找小糖人》中的Rodriguez的翻版。
看到Jim&Jean家里满墙的民谣唱片,不禁痛心地想,那个时代里还有多少歌手掩埋在了时代里呢?
答案只能在风中了。
另推荐《来自民间的叛逆:美国民歌传奇》一书。
欢迎大家分享更多更好的音乐。
写在前面:七年前我第一次看《醉乡民谣》,对60年代一知半解,对音乐更加一知半解。
我不知道的是这部电影想要讲述的也许不是音乐也不是60年代。
在这七年里,我只留下了烂熟于心的原声带,而忘记了这个故事。
然而当我再一次回到这个故事里,当我回到Llewyn Davis的残酷片段里,我发现我其实从没有忘记过Llewyn Davis。
那个无家可归的人在我的生活里来来去去,带着无边的疲惫,却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拒绝妥协,仿佛这才是他活着的唯一方式。
我不清楚是否只有在绝望和悲苦之中才有灵光闪烁,但那些被灵光眷顾的人,却逃无可逃地、前赴后继地跳入自我折磨的深渊。
也许科恩兄弟也为他们扼腕呢?
《醉乡民谣》的故事关乎于无止尽的重复,寻找和回归。
科恩兄弟在一个个细节中安插了这种重复的宿命性:头尾呼应的场景,反复出现的猫(以及猫的名字叫做尤利西斯),注定无果的芝加哥之旅。
但这不是全部。
Llewyn在这其中是一个反英雄,一名失败的骑士,他的失败并不是战死沙场,而是无疾而终。
我们很容易把Llewyn归类为loser,借此来和他撇清关系。
同理,他是音乐家,是郁郁不得志的疯子,是渣男,这让我们在凝视他、观摩他的人生时拥有了一段安全距离。
但也许我们可以离他更近一点,或者说我们理应离他更近一点。
“Llewyn is the cat”Gorfeins教授家的猫叫做尤利西斯:尤利西斯是从特洛伊重返王位的英雄奥德赛,同时也是詹姆斯·乔伊斯经典之作的标题。
尤利西斯是一个点题的符号:自从猫跟着Llewyn跑出了教授家门,一人一猫就同时踏上了奥德赛式的归程,然而这旅程的背景却仿佛更像乔伊斯笔下的都柏林:混乱,日常,晦暗。
时间向前推移,人和猫却都想着回到原点。
科恩兄弟想让我们更清楚地知道人和猫之间的平行关系:在Llewyn给教授办公室打的那通电话里,Llewyn说猫在他这里(Llewyn has the cat),而教授助理以为他说的是Llewyn是猫的名字(Llewyn is the cat)。
我们很自然地开始将Llewyn与猫作比较。
但猫从Jean公寓的窗户里逃走的那一刻,他们的命运开始分岔,猫既成为了Llewyn人生经历的参照系,也成为了Llewyn挥之不去的羁绊。
在这里,小猫尤利西斯才是真正的英雄,他成功回到了家中,完成了自己的征程,重拾了自己的雍容。
猫在作品结尾的成功(或许我们可以称之为closure)成了对Llewyn命运的一笔辛辣讽刺。
Llewyn在寻找什么,他要回到哪里?
如果说他有过什么是可以和小猫希望回溯的幸福相比较的,也许是他和搭档Mike的二重唱生涯,那段被写进唱片里的琴瑟和鸣的日子。
然而就算是这段时光也随着Mike的陨落而破碎了:那是Llewyn再也无法抵达的原点,一个绝无仅有的闪光时刻。
Llewyn的追溯因此是无因也无果的。
他无可避免地变成了一张“坏掉的唱片”:他是千千万万个被囚禁在了时间里的人。
但不仅如此,Llewyn的矛盾同时也是理想主义者常有的矛盾,是妥协与硬撑的矛盾。
60年代初,迪伦还没有成为巨星,民谣正在它风靡世界的前夜,才华只值5美金,也许不到。
在一个艺术无利可图的年代,将真心作为事业的艺术家绝大多数都成为了殉道者。
Llewyn不知道自己也是这样的人吗?
他心知肚明,不然在号角之门被Bud Grossman拒绝的时候,他不会不做一点挣扎。
Grossman说他“无利可图”是一句诚实的评论,请注意,他说的并不是Llewyn一文不值。
有才华的人ego比天大,总得有在地上帮他们善后的人,而善后需要钱。
Bud Grossman拒绝了他,但Llewyn同样拒绝了Grossman给他的选项,一套能让他继续在圈子里生存的游戏规则,他选择了与(他认为的)坏品味和资本死磕。
这又是一场无因也无果的战斗,一场早已注定的失败,而他义无反顾地向着这场失败前去。
从这个意义上说,Llewyn是小猫的反面。
破碎的镜子在电影里,没有一首配乐是随意放置的。
《Five Hundred Miles》里,Llewyn坐在台下,刚刚得知Jean怀孕的消息,两人的眼里说不清是悔恨、愠怒还是柔情。
《Please Mr. Kennedy》,这首歌的录制或许可以让Llewyn衣食无忧,歌词的政治讽刺里却写满了Llewyn与成功成名之间矛盾的关系,他的强颜欢笑背后又是他再次阴差阳错地与成功错肩。
《The Shoals of Herring》,他献给离开甲板很久的海员父亲;如今疲倦的自己也像从凶猛的大海上捕鱼归来,他似乎理解了父亲。
我想重点提到的是《The Death of Queen Jane》和《Fare Thee Well》。
《The Death of Queen Jane》,Llewyn有意选择这首歌给Bud Grossman试音,如同他一贯的做派,这不出于任何商业考量,大概也不出于任何追逐成功的动机。
歌曲中的简王后是英王亨利八世的第三任配偶,爱德华六世的母亲,封为王后前曾是亨利八世的女侍。
生产过程中, 简王后难产,至少花了两天三夜的时间才生下爱德华王子,在产房中待产的时间则更久。
在爱德华王子出生12天后,简王后就因产褥热逝世。
简王后所诞下的爱德华王子是亨利八世的第一个儿子,后来也自然继承了王位。
电影版本的歌词中大致描述了简王后难产期间请求亨利八世剖腹取出新生儿,被国王拒绝,最终在生产后死亡的故事。
我很难想像演唱时的Llewyn想到的是什么,是Jean肚子里还没打掉的孩子,是在阿克隆的Diane独自抚养的那个已经两岁的私生子,还是他宛如自己孩子的音乐作品——以及最终被弃如敝履的创作者他本人。
而结果也不言自明,他最终仅仅证明了自己和自己决不妥协的价值观不被娱乐业接受,也证明了自己只是那些女孩们的一个噩梦。
而《Fare Thee Well (Dink’s Song)》,同样是一首经典且流传甚广的美国歌谣(ballad),本身描述的是一名南方黑人女性对远去的丈夫的思念之情。
这首歌被一众民谣巨星翻唱过,电影里的独唱版本基本借用了Dave von Ronk的编排,也是科恩兄弟对von Ronk音乐的众多致敬之一*。
von Ronk的版本带有更强的布鲁斯风格,以及他一般不具备的,清澈的高音音色。
Oscar Isaac从von Ronk的版本中继承了他的激情,和某种可以暂且称之为“离愁”的东西。
《Fare Thee Well》是Llewyn和前搭档Mike的保留曲目,对于Llewyn来说,Mike的一部分被装进了这首歌里,那是Mike的悼歌,也是他的纪念碑。
这并不是什么情人之间互诉衷肠的戏码,但又何尝不是呢?
Llewyn和Mike相伴相生,在音乐上、显然也在精神上心有灵犀,谁又能说双生子一样的两人,没有纠缠交错的爱慕与激情呢?
Mike的离开拆毁了Llewyn和现实世界之间的最后一块幕墙;他曾经借Mike看到自己,审视自己,如今这块镜子破碎了。
当然,我们不知道Mike其人如何,也不清楚Llewyn和他之间究竟有何种过往,但如果仅仅把Llewyn的失败归于他本人的脆弱和神经质,实在是一个太容易、太不言自明的解释。
从另外一个方面说:这些歌曲和电影情节的互文,最后大概都是为了表达Llewyn的世界里不能被事件或语言表述的某些部分。
这些歌曲都是镜子的某块碎片。
The Mayor of MacDougal StreetDave von Ronk是Llewyn Davis这个人物的灵感来源,他的故事也的确比Llewyn要丰富许多。
作为50、60年代格林威治民谣复兴的领军人物,von Ronk的风格融会贯通,布鲁斯、蓝草、爵士、民歌、福音几乎无所不包,可以说他对黑人音乐的理解和阐释在同时代的其他歌手当中很难有人能出其右。
他的前妻兼经纪人Terri Thal回忆说,他直到最后一刻还在病床上进行创作。
von Ronk曾提携、启发迪伦的创作,但他本人的影响力很长一段时间只停留在圈内人和一些铁杆乐迷当中。
von Ronk在踏足音乐圈之前也曾是一名海员,电影中Llewyn的经历和这一点吻合。
他一度加入美国的第四国际组织,在1974年参与过智利总统阿连德遇刺的纪念音乐会。
值得一提的是,他是1969年“石墙”事件中被捕的13人之一,但他甚至都不是专程去参加抗议的:他只不过碰巧在附近吃饭,碰巧看到了游行队伍,参与了游行,又碰巧被警察抓住了。
他的影子在风云变幻的20年代后半叶穿梭而过。
von Ronk前妻Terri Thal在《醉乡民谣》上映后的一篇评论文章中,指责电影没有正确描绘当时格林威治的音乐场景,Llewyn Davis这个角色也完全无法代表von Ronk。
von Ronk是美国民谣音乐中承前启后的角色,被格林威治的音乐人们称为“麦克都格街的市长(The Mayor of MacDougal Street)”——他终其一生都在给予艺术家们支持。
这样看来,Llewyn当然不是von Ronk的化身,而是某种不准确的、对von Ronk人生一部分的重新想像。
尽管Terri Thal对电影有诸多不满,但她文章中的一句评论十分准确:“这部电影描绘了一个躲避‘成功’的人,或者说被‘成功’躲避的人(...the movie portrayed someone who eluded success — or whom success eluded)。
”我不愿意将Llewyn当作一个失败者,我更愿意将他当作一个“被成功躲避的人”,而在电影里的未来,他如今咽下的苦果会有某种解药。
我还将不断地回到Llewyn Davis,我不能否认他矛盾的身上有难以言说的美感。
*电影里Llewyn在号角之门等待Bud Grossman时练习的曲子是Dave von Ronk的《Cocaine Blues》,影片头尾的《Hang me, Oh Hang me》,片尾曲《Green, Green Rocky Road》同样来自Dave von Ronk. Llewyn的solo唱片《Inside Llewyn Davis》,名字和封面设计也完全照搬Dave von Ronk的《Inside Dave von Ronk》。
演员喵酱绝壁是电影核心演员!
神演技!
销魂的背影,深邃的眼神,灵动的身子,炸着一身黄毛从碟子里舔牛奶的时候,下面的费城大婶们的心全都化在一起不分彼此地“aww”出声。
我觉得这个选角非常成功。
选角的成功是票房的重要保证,要知道大婶是文艺片夺么重要的一个观众群!
抓住了大婶的心!
你们就抓住了一切!
这是电影的灵魂!
神来之爪!
咳咳……什么你们问其他的演员嘛伊萨克叔表演很好呀,就是一个活活的卢瑟。
活脱脱。
人穷没前途还忍不了嘴贱高能吐槽体质,那种“明知说了就会死欲言又止然后还是忍不了嘴贱死就死吧”的心情掌握相当到位。
还有芝加哥鞋子被雪弄湿了,在桌子底下偷偷脱鞋取暖的时候,当时瞬间觉得叔的表演天赋都长脚上了……穆里根演起小婊子来也很有长进,华盛顿广场郑重讨论要钱堕胎的时候十分像回事。
祝她早日脱离小白花角色。
古德曼老爷爷不说了,给别人一条活路嘛。
设定,场景什么的:明目张胆给纽约写情书简直太不要脸了,1号线开过79街66街哥伦布圈圈还都给站名特写。
60年代格林威治村真是令人向往……客厅睡满了流浪歌手呀,路上跑着哼哧哼哧流线型的汽车还有路上的老式风衣帽子大雨伞……还有不要对上西区友善的中产阶级这么刻薄嘛。
大家连猫头鹰形状眼镜框架都一样是要作死嘛。
与此同时芝加哥=一脚一泡脏雪冻成傻逼躲在火车站还被警棍赶的鬼地方。
导演这样真的好么……乱七八糟的东西进来了:活学活用摄影自拍技巧:其实我觉得里面歌儿都挺好听的,可是为什么乐文呆维斯一出来挠琴,大家都觉得立刻从卢瑟变身音乐小王子?
当当当!
我研究了半天,答案就是一定要暗背景加侧脸自然光,慢镜头进出丫!
只有一边脸,四十五度角光,气质蹭蹭长十斤没商量。
千万不要用头顶日光灯,除非追求的是“嗷嗷肯尼迪先生不要把我送到嗷嗷外太空的”蠢萌效果。
音乐方面:我啥也不懂,所以这方面就坐听各大神追本溯源,听的感觉心里有什么东西挠啊挠的地方还是很多的。
遏制不住想回家挠琴的心情!
But poor Queen Jane beloved lay cold as the stoneLay cold as the stone渣男其实也想着他的没出世的孩子好嘛(我觉得圣母病又犯了)而且天然呆的特洛伊唱起“俺离老家五百里来路漫漫哎”也好可爱。
还有啥:我觉得这个片子基本可以算是弗朗西斯夏的姐妹版(兄弟版?
)弗朗西斯爱跳舞,大维斯爱唱歌。
都是写大纽约的小卢瑟。
当然我们乐文更加卢瑟一点。
其实卢瑟都深深地渴望有朝一日变身买得起房堕得起胎的社会精英的。
好歹渴望一个卢瑟不用蹭沙发的大同世界。
但是世界上要是全是精英,想想多无趣呀。
想想我大纽约,有那些撞南墙撞到头破血流还是贼心不死的不靠谱青年在晃荡,其实就挺好的。
房价:布鲁克林那时候一栋房子只要115K!
请允许我做一个悲伤的表情!
最近片儿真是多啊!
冬天放假回来就像饿成傻逼猛然发现冰箱里屯了好多好吃的一样!
幸福来得好突然!
王后jane躺着分娩已有九天多直到她的女仆实在太累了,再也撑不下去,再也撑不下去。
“好女仆们,好女仆们,我的好女仆们你们能帮我剖开我的右腹,找到的的孩子吗”“噢不”女仆们哭道“这是我们绝对不能做的事,我们将派人去请亨利国王,听听他怎么说,听听他怎么说”亨利国王得知了,亨利国王来了他说:“我的王后,是什么困扰着你?
你的眼睛,看起来那么灰暗,看起来那么灰暗”“亨利国王,亨利国王,你愿意为我做件事吗?
你能剖开我的右腹,找到我的孩子吗”“噢不”亨利国王哭道“这是我永远不会做的事”“如果我失去了英格兰之花,我也将失去她的枝干”孩子诞生的那天,人们拉琴跳舞但亲爱的王后jane可怜地躺着,像块冰冷的石头像一块冰冷的石头一样躺着当他对那个唱片人唱着这首歌的时候,心里是何等煎熬呢?
岂不是和王后一样?
等待啊,等待啊,忍耐啊,忍耐啊,太久了,太漫长了,太长了,仆人们都累的精疲力竭了,好像快要撑不下去了,再也撑不下去,“好女仆们,好女仆们,我的好女仆们,你们能帮我剖开我的右腹,找到的的孩子吗?
”不正是他对那些唱片人的哀求吗?
那眼睛里仿佛看到太阳般温暖的未来,慢慢的慢慢的唱片人好像还是那般无动于衷,毫无波动。
他眼里的光芒在慢慢暗淡,慢慢的没有那种神采,慢慢的消散了脸上的笑意和眼睛里光芒。
他可能有过一丝后悔选择了唱这首歌,可能有些恨意唱片公司,可能有些落寞,可能有些零星的希望,可是这些在此刻在那句话再次脱口而出一切都已经消散殆尽了“你的歌声让我看不到未来”就像芝加哥的大雪一样寒冷,一样让人望眼一切皆白烟飘去,他身上的衣裳依旧单薄,连一件最廉价的大衣都没有,可是却好像不是想像那般冰冷刺骨,一个人冷太久了,是不是也会慢慢习惯寒冷,也会变得毫无波澜?
他现在可能有些羡慕那个王后,孩子诞生的那天,人们拉琴跳舞即使王后可怜地躺着,像块冰冷的石头,像一块冰冷的石头一样躺着,可她还有那个孩子让人们铭记,去载歌载舞,欢声笑语,可是他呢?
可是他的孩子呢?
他的歌声呢?
他的作品呢?
在现实里是不会有人去记得,传唱,铭记。
因为他只是一个落魄贫困潦倒四处飘荡的,像个鬼魂一样平凡的尤因利斯,平凡的像他开车不小心撞到的那只流浪猫。
电影里当吉恩责怪他堕胎才几天就忘记了,他却恍惚一下,哦,原来才过几天啊,可是在他的世界那几天却是那样的漫长,漫长的让他觉得好像已经把一辈子该做的都做完了,该死去了啊,是啊,一个人在连最后的希冀,支柱都没有了,是不是一切都已停止,该死去了呢?
罗曼罗兰说:大部分人在二三十岁上就死去了,因为过了这个年龄,他们只是自己的影子,此后的余生则是在模仿自己中度过,日复一日,更机械,更装腔作势地重复他们在有生之年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所爱所恨。
当电影结尾在那个小酒吧里他还是唱着说着和电影开始之前一样的话时,你会发现原来他已经死去了。
死在了芝加哥那场大雪里。
如果一首歌不像是新的,也永远不会变老,那就是民谣。
电影《醉乡民谣》(Inside Llewyn Davis)中,有这样一首歌出现了三次:第一次,在电影开始的时候,主角 Llewyn Davis 播放了一张他和已故同伴 Mike Tinkin 合作的唱片,里面响起了两把吉他、曼陀林和小提琴伴奏的这首歌。
第二次,是在主角的资助人、一个教授家的晚餐上,Llewyn Davis 又唱起了这首歌。
教授的妻子刚和了两句 Mike 的声部,触到主角的爆点,使得这场聚会不欢而散。
第三次,是电影结尾主角在 Gaslight 酒吧的告别演出上:
他这样解释了什么是民谣:“如果一首歌既不够新潮,也永远不会过时,它就是一首民谣。
”然后自己弹吉他自己演唱的,就是我们在广播开头听到的这首《永别之歌》(Fare Thee Song),今天我们就来讲讲这首起码108岁、历久弥新的民谣。
1909年,为美国国会图书馆搜集民间音乐的民族音乐学者 John Lomax(记住这位美国的王洛宾,当然他的成就要高很多很多~ 他是“美国民谣”起源的核心人物,以后我们单独讲他)来到休斯顿一个河边的筑提工地,在劳工的窝棚中,找到了一位名叫 Dink 的黑人女性。
Dink 喝完他给的杜松子酒,开始一边洗衣服一边唱歌。
Lomax 录下了这首歌,并称之为《丁克之歌》(Dink's Song,意为丁克唱的歌)。
1934年,这首歌被发表在 Lomax 父子出版的《美国民谣歌曲集》(American Ballads and Folk Songs)中。
如果我有像诺拉的鸽子一样的翅膀我要飞过那条河去向我爱的那个人再见了 亲爱的 再见了那是一个清晨下着细雨在我心脏周围隐隐作痛再见了 亲爱的 再见了想要一个高高大大的男人他移动身体就像一门大炮再见了 亲爱的 再见了在一个不会太远的早上你叫我的名字我就离去再见了 亲爱的 再见了由于每句歌词的结尾都 Fare thee well, O Honey, fare thee well,所以这首歌也被称为《告别之歌》或是《永别之歌》。
可惜的是,Lomax 最初的录音没有保存下来。
我们能听到的最早录音,是1942年由 Josh White 伴奏、Libby Holman 演唱的,这个版本更多沾染了那个时代的爵士风味:https://v.qq.com/x/page/t13247ofrcu.html到了五六十年代,美国民谣复兴。
“民谣之父”Pete Seeger 经常演唱这首歌。
虽说由一个弹着班卓琴的白人来唱也“正宗”不到哪去,但在留下的录音中,这个1957年的现场版很有意思,Pete Seeger 把 Lomax 录音的故事完完整整讲了一遍:https://v.qq.com/x/page/o13240syym5.html其他民谣复兴运动的主将如 Bob Dylan、Joan Baez、Odetta 和 Ramblin' Jack Elliott 也都唱过这首歌,我们分别剪了一句到音频中。
如果听得凌乱,可以去文末“阅读原文”的网易云中收听完整歌曲。
这是 Dave Van Ronk(电影主角的原型)的“感冒版”:https://v.qq.com/x/page/i1324yx1sam.html就是在这张专辑的唱片封套的说明文字(Liner notes)里,他说了这番话:“Probably the best piece of singing as such I've ever done on record. I had a nasty flu when we cut this one, and my voice had gone pre-laryngitic. This had the effect of opening up an octave valve I didn't even know I had. The next day I couldn't talk, let alone sing.”在 Dink 演唱的原版歌词中,还有和“围裙”(Apron)相关的三段:我把围裙穿得低你就来到我门前再见了 亲爱的 再见了我把围裙穿得高你却不过我的门再见了 亲爱的 再见了围裙穿到下巴上路过我的门你也不会进再见了 亲爱的 再见了由“围裙穿得低”到“围裙穿得高”,就是怀孕到意思;而“围裙穿到下巴上”(Now my apron is up to my chin)可能是指用围裙擦眼泪。
在另一首年代同样久远的民谣《粗心的爱》(Careless Love)中,也有类似的歌词:Once I wore my apron lowI couldn't scarcely keep you from my doorNow my apron strings don't pinYou pass my door and don't come in所以,《丁克之歌》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她爱上一个高大的男人,并怀了他的孩子。
但男人不愿意对孩子负责,冷落她、对她视而不见。
她为此哭泣,后悔当初没听妈妈的话。
但她还是爱着这个男人,不忍和他分别,一遍一遍和他说“再见了,亲爱的,再见了”。
而在《醉乡民谣》中,为了配合电影内容,Oscar Isaac 和 Marcus Mumford 合唱的版本(就是电影中第一次出现、收在 IF WE HAD WINGS 唱片中的那首)则使用了另外两段歌词:Bloody river was muddy and wild血腥之河泥泞又狂野Can't give a bloody for my unborn child不能让我没出生的孩子遭殃Fare thee well, my honey, fare thee well再见,我的爱人,再见Sure as a bird flying high above就像鸟儿一定会在天上高飞Life ain't worth living without the one you love如果没有爱的人生命不值得活Fare thee well, my honey, fare thee well再见,我的爱人,再见我想说的是,这就是民谣的歌词。
它可以根据场景即兴增减,可以改变人称方便演唱。
和 Dink 一样,每个演绎者都有他/她当下的版本。
比如接下来 Jeff Buckley 的这个摇滚现场版,电吉他即兴的加入使歌曲长达11分钟。
我们能听出他对歌曲的理解——加入愤怒和嘲弄后的演绎:http://music.163.com/#/song?id=18604726
这首 Dink 唱的歌,1909年录制、1934年出版、经过爵士年代的演绎、经过民谣运动的复兴、经过摇滚巨星的演绎,经过108年一直流传到现在,我们还能感受到那个在河边洗衣服唱歌、悲叹爱人不在的黑人女性的心情。
所以我们说它是一首“历久弥新”的民谣。
来自“美国民谣”《什么样的歌才是一首民谣?
|Fare Thee Song (Dink's Song)》我们是一个广播节目!
在这里可以听到女主播的BB:网页云音乐:美国民谣 http://music.163.com/#/dj?id=909100121微信公众号:美国民谣(talkingfolks) https://mp.weixin.qq.com/s/AgPkAQ-ghf9lqri8suu-xw
我是一个社会主义社会坏男孩儿,但这丝毫没有妨碍我从去年开始疯狂地喜欢上一位资本主义社会好女孩儿,她的名字叫凯瑞·穆里根。
小凯同学小时候长的应该并不好看,高中毕业时她申请了三所戏剧学校,没有一所要她。
父母也不同意她当演员,而是觉得这女儿还是规规矩矩地去念大学比较好,可小凯铁了心。
小凯17岁那年,著名编剧、制作人朱利安·费罗斯到她所在的高中做演讲。
演讲之后,像所有的有志青年一样,小凯拉着他述说自己的银幕理想,可朱利安先生显然不觉得这个满脸婴儿肥的姑娘能在这一行混得开。
“嫁个律师得了。
”朱利安这样对她说。
要知道,后来拿奖拿到手软的《唐顿庄园》就是朱利安先生的作品,而他当年就已经如此吊炸天,可见对自己的判断实在是信心十足。
面对此等羞辱,小凯不为所动,之后又写了一封信给朱利安先生,信里说来说去其实就这么个意思:“姑娘我是认真的。
”这下朱利安先生的夫人看不下去了,邀请小凯参加一个招待青年演员的party,就是在这个party上,小凯得到了第一个演电影的机会:饰演BBC新拍经典剧《傲慢与偏见》中班内特家众多女儿中的老四Kitty。
班家五个姑娘,老大是美貌女神,老二是女主角,小凯同学连老三都没混上。
在她的银幕首秀里,小凯留下的就是这样一个小傻妞的形象:个子不高,身材不好,笑起来时婴儿肥堆起,有点儿傻气,像一只小苹果,表皮带一点凹陷——居然有酒窝。
也就是说:除了这只小酒窝,这个姑娘不会让人记住太多。
你仿佛能看见一个三线小演员未来的奔波生活。
而现实生活也的确不尽如人意,在跑龙套之余,为了维持生计,小凯给制作公司干起了跑腿的活儿,甚至还做过一段时间的酒吧女招待。
22岁那年,小凯的生活似乎有了一点儿起色。
在电影《我的儿子杰克》里,小凯搭档哈利·波特的男演员拉德克里夫,饰演他的妹妹。
电影本身并不叫座,角色也无关痛痒,但毕竟和明星演过对手戏了。
在演艺界的银河系中,小凯似乎往中心地带挤了那么一点点儿。
也是在这一年,广受好评的电视剧《神秘博士》邀请小凯客串某一集中的女主角,在神秘博士的指引下破解了一段时空密码。
小凯显然已经不是5年前的那个笨笨的四女儿,她说话时充满自信,脸上神采飞扬,眼神里有异彩闪动。
刚认识他的男警察居然在工作时间向她表白。
”Will you have a drink with me?” ”What! Why?” “Because you are hot,and life is short.”(“一起去喝点儿东西?
”“什么!
搞笑呢吧?
”“我是认真的,生命短暂,而你美到不行。
”)你知道这个情节最出人意料的地方在哪儿吗?
在于它一点儿都不出人意料:小凯充满灵气的表现实在是太棒了,不仅征服了男警察,也征服了观众和评委。
她被《神秘博士》的观众们票选为最受欢迎的客串女演员,并且收获了英国电影学院奖的表彰。
幸福来的太快了!
接下来的2009年,小凯在《成长教育》中第一次出演女主角,就获得了当年的英国电影学院奖最佳女主角奖,并在金球奖和奥斯卡奖获得提名。
英国有影评人为之欢呼,认为她的表演已经可以与奥黛丽·赫本相媲美。
事业如此顺风顺水,按照寻常套路,过了多年无名小演员生涯,小凯应该广接商业电影,多增加曝光率,搞好和媒体的关系,再时不时弄出点花边新闻——名利场的大门已经打开。
可小凯的选择很是奇怪:她去主演了两部独立电影。
这种电影导演没名气,观众少,影响力小,也没钱挣,可小凯依然很认真地表演。
在其中一部《别让我走》里,小凯饰演一名临终关怀者,面庞柔和,眼神温润,举止淡然。
看着电影时我出戏地想,或许小凯想让自己的生活慢一些。
2010年,小凯在那部名头很响的电影《华尔街:金钱永不眠》中饰演女主角。
这是再“正常”不过的好莱坞大制作商业电影,可小凯拍完了心里很不开心,歇影了一阵子,因为这不是她想要的电影。
经过这一段时间的沉潜,2011年《羞耻》里的小凯的表现显得更加有层次。
她饰演男主角的妹妹,一个酒吧女歌手。
男主角哥哥在纽约大公司工作,孤僻成性,冰冷至极,对包括他自己在内的所有人都毫无兴趣,偏偏有一个粘人的妹妹,天天求着他去酒吧听她演唱。
哥哥终于去了一回,出乎意料地被台上妹妹的演唱感动到流泪。
与在哥哥家时邋里邋遢的形象不同,女歌手的小凯妆起粉黛,风华间有绝世女伶的味道,在台上幽幽地唱道:“我要成为你的一部分,纽约,纽约。
我要站在众山之巅,我要名列榜单之首。
” 这段演唱长达五分钟,镜头一直近距离对准,对任何女演员都是十足的考验。
2013年,菲茨杰拉德的不朽作品《了不起的盖茨比》第四次被搬上银幕,小凯和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一道主演。
想想吧!
1997年《泰坦尼克》上映时,小凯才12岁,心中演员的梦想尚未生根,可曾会想到未来与杰克一起对戏?
电影中,盖茨比对女主角黛西说:“你可以登上《Vogue》的封面!
”这并不是原著里有的对白。
我去买来2013年5月的《Vogue》,封面上的小凯衣着华丽,坐在昂贵的贵妇椅上,笑容微妙,仿佛在说,她并不应该出现在这儿。
可在这一刻,又有谁比她更有资格做《Vogue》的封面女星呢?
小凯最近的一部作品,是科恩兄弟的《醉乡民谣》,《纽约时报》评之为2013年十佳电影之首。
小凯在其中饰演一位民谣女歌手,齐刘海儿,面色苍白,笑容温暖。
演得好就不必说啦!
有一场戏是她痛骂男主角,不过一分多钟,脏话连篇,我认真数了一下,不算shit,damn,光fuck就说了6次——我承认,在这脏词如潮水般涌来的一分多钟里,我的心里无比欢欣温暖,就仿佛——爱如潮水它将要把我包围。
小凯肯定是要拿奥斯卡最佳女主角的,我心里有数。
所以现在把对她的喜爱写下来,好在未来的那一刻翻检出来,对大家说:“看!
这就我爱过的那个资本主义社会好女孩儿。
”即使我们之间隔着不同的种族、国界、社会制度,以及,婚姻状况——作为女明星,小凯27岁就已经结婚了。
这又有什么呢?
好演员在角色内外都会行正确之事,而这显然是唯一重要的事情。
作为一名社会主义坏男孩儿,我对这一点很有信心。
6。平淡,听听歌要睡觉
有梦想真的很好,即使经历过奋斗过挣扎过最后失败了也值得。不那么励志,但很真实。
不喜欢本片的理由:一首连着一首的民谣——这是电影不是MTV;Carey Mulligan浮夸的演技。喜欢本片的理由:那只叫“尤利西斯”的猫。个人感觉比Searching for Sugar Man差了不只一星半点。2.5 stars
科恩兄弟最有情怀的一部电影,没有想像中经历各种现实打击后的励志结尾,只有既不新鲜也不过时的民谣,喜欢就好,无需多言
在被生活打得鼻青脸肿之后,在尝试攀登又滚下山坡之后,在漫天大雪的夜路上放弃了一些东西之后,还是在街角佯装从容地说了一声再会,Aren't we all?名为尤利西斯的猫照应科恩兄弟曾在《逃狱三王》里说过的回归主题,失而复得,却还是苦涩无比。
有两部作品可以参看:2013年奥斯卡最佳纪录长片《寻找小糖人》中的罗德·里格斯,他美国落魄潦倒,在南非却有超过50万的销量,其知名度可与滚石乐队相提并论;另外弗兰岑的长篇《自由》,也写过一个歌手理查德,其生活和心理有详尽的描写,与电影中颇多互通之处。下载地址见回复。
不太像科恩的片子,有点贾木许。
一个落寞的歌手,一只流浪的猫,一段追寻理想的旅途,一个原地踏步的死胡同人生,配上几首醉人的乡村民谣,享受其中。
好奇这哥俩会怎么拍《寻找小糖人》。
看着很阴郁
“生活就是一个操蛋的循环。”
一只悲惨民谣狗的一生。
是我喜欢的电影风格,但是里面的歌曲我喜欢的也就一两首,故事整体感觉也比较一般,只是loser的人生确实能让我产生共鸣...《Five hundred miles》可以单曲循环一整天。
71项奥斯卡。。。我能说什么,欣赏不来
在美妙的民谣中 我独自在影院最后一排睡的香!
拍个这样的片应该不难
六十年代民谣,马上想起张大力老师那些温柔的歌词与诗句,还有他的广播节目“假如我们不知道该听什么”。看完这部片对科恩兄弟黑转粉这是什么节奏……剧作真好啊,表演也神了,这片该有个影帝提名的。不过学院不爱自有戛纳力捧。#年度十佳候选#
音乐真是非常非常好听,越往后面科恩兄弟的冷幽默就越明显,最后的结局也是说明这样生活还是要继续,你改变不了任何事情,每个人都怀揣梦想,可最后成功的能有几个,两年前第一次看根本就没认出是奥斯卡,重温这部感触良多!
走出电影院的时候雨已经停了。公交车上同场电影坐我前排的漂亮姑娘笑得很温暖,左手中指上的戒指也亮得很耀眼。下车的时候,我看着快没电的手机,还是点开了男主角唱的那首歌。Fare thee well, my honey, fare thee well.
得不到Coen Brothers的点。。从A Serious Man起就得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