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蛛丝马迹》一直很期待这部电影,今天刚看完感觉很有美剧《真探》第一季的感觉,三大男主演技在线,就是莱少爷戏份偏少!
一直以为是个像《七宗罪》一样的电影,没想到是一部探讨人性的电影,结局也是没有说明到底说是罪犯!
也许可以来个续集,莱少爷的尸体被发现,真凶另有其人!
是不是更带劲呢!
感觉电影想要营造的气氛和最后的结局不太相称,而且总觉得这部电影差一口气的感觉!
It's the little things that are important,jimmy.It's the little things that get you caught.从剧本结构到成片呈现,从台词到表演,从道具到妆效,从陈设到置景,从拍摄到剪接,从节奏到音乐,从所有到所有。
全都是little things而且全部在线。
我今年开年看到的最棒的电影。
类似于美剧《真探》的审美画风和影调,不剧透的前提下分享一下我的感受。
一上来,没有一句废话的台词铺陈了主角的前史,接下来贯穿始终的无数场闪回完全不掉节奏。
能感觉到,从剧本层面到拍摄到剪辑编剧兼导演的John Lee Hancock全部都仔细的斟酌到了,镜头画面里埋藏的道具和陈设,不仅交代了事件也烘托了气氛。
就连最后一个手拿重要道具的画面中的手,特效化妆都做到了精准的处理。
丹泽尔·华盛顿 / 拉米·马雷克 / 杰瑞德·莱托 以及所有剧中演员极其精准的表演,完成了导演的诉求。
也许是因为我太喜欢Denzel的原因,格外关注的是他。
剧中Joe 'Deke' 和前妻重逢的那场戏看得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台词中的四个“yeah”简直是神来之笔,不知道是演员的二次加工还是原剧本就是这样写的,人物那刻的感受,那刻的心境,四个“yeah”全都说明白了。
如今,任督二脉已然打通,我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继续修炼是必经之路,怠慢不得。
By the way,我要告诉自己也是告诉身边所有的小伙伴。
进入这个行业,我是,因为热爱。
因为热爱,我做出选择,无论是坚持还是放弃。
本来就是奔着丹泽尔华盛顿看的,剧情不落俗套,不是那种最后破案的爽剧,而是描述一种探案过程的迷茫感。
而挖坑那段戏拍的很精彩,把紧张感凸现出来了,是这个剧的高潮部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有些好人因为某些原因,机缘巧合,也会做错事。
对和错只在一念之间,在规则的限制下,人们总会束手束脚。
本来就是奔着丹泽尔华盛顿看的,剧情不落俗套,不是那种最后破案的爽剧,而是描述一种探案过程的迷茫感。
而挖坑那段戏拍的很精彩,把紧张感凸现出来了,是这个剧的高潮部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有些好人因为某些原因,机缘巧合,也会做错事。
对和错只在一念之间,在规则的限制下,人们总会束手束脚
片子内容看过的都懂了,故事描述的就是两代警探办了个“冤假错案”,一个是误杀受害者,另一个是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失手杀死了疑犯。
片名“the little things”应该算是一语双关,翻译为“蛛丝马迹”很切合警探的办案手法,确实是根据很多小细节在一点一点的排查疑犯,寻迹追踪,说明办案确实很不容易,而且两位警探的人社都立得住,是胸怀正义探寻真相的“好警察”。
但是过分的自信导致自负,偏偏又遇上一个长期关注这一系列凶案的神经病嫌疑人,应该是通过新闻内容中的“蛛丝马迹”分析出了以前系列凶案存疑的情况,然后在警察办案的过程中不断挑衅,试图挑战权威,尤其是最后的诱导警察挖坑,让他的心理压力达到了顶峰。
被破案压力顶着的两位警探的心理早已不堪重负,在不断受到刺激和被挑衅的情况下,一个失手开枪打死了受害人,另一个失手一铁锨拍死了嫌疑人,导致了无可挽回的后果。
这时才点出了影片的主题,the little thing,原来杀死一个人之后,只要是心有正义,就能在同僚的互相掩护下,把整件事变成了“小事一桩”,无损工作和生活,顶多就是背负心理压力。
说是揭露美帝警界的黑暗,也一点没错。
事实也证明了在90年代搞出个人命后并毁尸灭迹是多么的的一件事,还是应该感谢科技,让如今的犯罪无所遁形,警方办案也简单多了。
不但降低了犯罪率,也减少了冤假错案。
2022.02.23
洛杉矶连续发生针对女性的系列杀人案,两个月四个受害者,搞得吉姆警佐一个头两个大,闻听大名鼎鼎的乔·迪肯从克恩郡来此办事,就邀请他一起出现场。
迪肯果然与众不同,他在街对面发现了罪犯的观测点,成了吉姆破案的突破口,一举抓获嫌疑犯斯坦·彼得斯。
吉姆邀请迪肯参加审讯,彼得斯百般抵赖,一直不肯认罪,这时迪肯让吉姆说出另一个被害女孩玛丽·罗伯兹的名字,彼得斯一下子情绪激动失控了,原来那个被害女孩的案子五年前是迪肯经办的,一共被害三个女孩,彼得斯是嫌疑犯,但案子最终成为悬案,也成了迪肯的终身责任和使命。
迪肯没有回克恩郡,他拐了个弯又回来了,离开洛杉矶警局凶杀组去克恩郡做了五年街头巡警,这次误打误撞重温一把老本行,让他一下子找回了曾经的感觉和记忆,欲罢不能,案件本身疑点重重,咋转眼间就破案抓住罪犯了呢?
尽管现在侦破案子有很多他不熟悉的高科技手段,也不至于如此神速吧?
于是他申请了休假,自费来破这个案子。
想起黄宏和魏积安演的那个《擦皮鞋》的小品说的,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正好拿他来练练手。
在认识和交往之前人和人之间是靠眼缘的,吉姆对迪肯就很有眼缘,尽管两人初次见面就杠了几句,迪肯说话很冲,个性很轴,而且这里和他认识的老同事似乎都不待见他,卡尔·法瑞斯警监更是对他颇有微词,罗杰斯警佐对他也是冷嘲热讽,但是吉姆还是一再邀请他参与案子,为此还和法瑞斯警监吵了起来。
吉姆把迪肯领回家吃早餐,还引起妻子的好奇。
魔鬼藏着细节里,“破案的关键在于小细节”,被害女孩朱莉·布洛克家冰箱坏了,里面却又新鲜的啤酒,走访五金修理店排查店员,有个店员引起了迪肯的注意。
翻找嫌疑犯的垃圾袋是刑警必修课,迪肯还真从这个叫艾伯特·伦纳德·斯帕玛的店员家的垃圾里发现了线索。
不过在跟踪过程中被嫌疑人发现了,迪肯闹了个大红脸,看来这个嫌疑人不一般,具有很强的反跟踪能力。
不仅如此,当警察前去他家准备逮捕他的时候,他像事先料到警察会去,主动打开门问“准备好要走了吗?
”这TM也太羞辱人了。
更狂的是,审讯过程中发现这个家伙精通法律,熟悉警察的办案程序,戏弄警察,完全藐视审讯,面对吉姆的问话,对答如流,吉姆对他完全没招了。
迪肯请求亲自上阵,看见迪肯,斯帕玛先从气势上降了三分,翻看死去女孩的尸体照片,他竟然异于常人,身体有了生理反应,一下子证实了他是个变态狂。
可是仅凭这点证据定罪是远远不够的。
雪上加霜的是,指认环节出了纰漏,见过嫌犯,意外逃脱的女孩蒂娜·萨尔瓦托因为在警局无意中看到了带着手铐的斯帕玛,先入为主,无法再作为证人去指认犯罪嫌疑人了,这是一个致命失误。
法瑞斯警监准备请联邦调查局来主导破案,吉姆只有两天时间了。
被释放后的斯帕玛与吉姆和迪肯展开了一场斗智斗勇的猫捉老鼠游戏,吉姆是猫,斯帕玛是老鼠。
迪肯私自去嫌犯家搜查证据,斯帕玛报警,差点让警察堵屋里,又是一件糗事。
斯帕玛仿佛知道吉姆的一举一动,尽在掌握中。
他主动提出带守候在他家外面的吉姆去失踪女孩的埋藏地点,因愤怒已经失去理智和耐心的吉姆真的上了他的车。
斯帕玛带着吉姆来到有个空旷的荒野,连续指了六个地方让吉姆去挖掘,还不断的用话刺激羞辱吉姆,甚至提到了吉姆的两个漂亮女儿,吉姆终于被彻底激怒了,一铁锨拍在斯帕玛脑袋上,迪肯找到他们时,斯帕玛已经毙命,吉姆失神的跪坐着不远处,此情此景何其相似,五年前迪肯失手杀了一个本该救助的受害女孩,是同事们帮他伪造现场和证据,让他最终保住饭碗。
现在他毫不犹豫的出手为吉姆做这些事,这大概成了警察之间的一种默契和传承,也是本片的主题。
又是蛛丝马迹,又是连环杀人案,又是资深老警探丹泽尔华盛顿,上半部分明显在把观众往终其一生智破神秘悬案的沟里带,但是剧情又非常拖沓稀碎。
下半部分剧情一转,变成了警探拷问良心的故事。
明显感觉导演是在逗你玩,比较侮辱观众智商。
对于追凶和探讨警探的道德良心,这两个事在一部电影中,最好不要扯在一起,因为时间有限,不太容易扯明白。
或者是一部与高智商连环杀手斗智斗勇的爽片,或者深入探讨警探办案中失误后给自己、家庭、社会带来的影响和损失,以及如何获得救赎,导演结果哪个都没有说清楚。
警探办案是一种高风险职业,无意间的失误是肯定存在的,每个警察内心深处都有一个隐秘世界,冤假错案肯定不少,到死都没破案的更多,毫无愧疚安然退休的警探并不多。
这个题材其实很有吸引力,在美剧中这种被一个案子毁掉家庭和一生的故事不少。
导演完全没有必要披上一个依然没破的连环杀人案的外衣,这种片子的套路一般是再度出山,九死一生抓获真凶,自己良心得到救赎。
影片给观众最大的启示应该就是那个作死的被铁锨拍死的嫌疑人。
影片告诫大家:遇到片中那种办案近乎偏执和精神错乱的警探,还是好好配合为妙。
片中这位嫌疑人被怀疑上了,还继续各种神秘兮兮,各种挑衅,确实也是找死的节奏。
我还是设个分割线****************************************1、片头的公路杀手:画面亮度开大的话,可以看到他的下半张脸,脸型和须型都和Leto极为相似。
Leto的须型在剧里没有重复样本,算一个不常见特征(绝大部分路人也没有,但我也没有挨个留意)。
二者的体型,腿型相近,但衣着都是不修身的夹克衫、工装,无法精确判断。
不过,即便他戴着帽子,眼镜做了遮掩,蒂娜还是指认了他。
此外,公路杀手和Leto也有很大不同,就是步态。
公路杀手的走路姿势和常人无异。
Leto自从被警探们(观众们)发现后,就一直用松松垮垮,非常夸张的外八字大步行走。
公路杀手每次作案都用不同的车,作案工具也是专用的一提包,风格谨慎,不想被发现。
2、Leto:Leto和杀害妓女的凶手有比较多的重合之处。
似乎可以用“偷听警用电台”来解释,但是我觉得警探们再粗心,也不会把法医报告、调查报告放在电台里朗诵,报纸新闻也一样,所以会有大量的办案细节他无法获知。
凶手喝牛奶,喝雪山啤酒,Leto也喝。
都嫖。
获取的部分指纹很相近,但不够采信。
Leto家里有断了尖的刀(捅过或者撬过东西),前臼齿假牙(这个咱不太懂,一般咬痕用不到这几颗)。
法医说吃披萨的方式是东岸人,说明Leto不是土著(Leto是哪里人我没注意)。
都吃烤牛肉。
工作的电器店里有和绑被害人相同的棕色缠轴缆线。
合乎“罪案迷”身份的录像带放在明处,但凶案剪报和一些女性特征的小物谨慎藏起,不想被发现。
被蒂娜从照片中挑选指证(前面说过)。
三尸案之后到现在,约5年洛城没有类似凶案,符合Leto去了底特律的事实。
Leto的两辆车里程数都很高,但他要是作案应该也只会偷车。
报不报失并不重要,报完失再开出去作案算谁的,报失没有任何证明效用。
Leto被发现后的状态不稳定,上一刻挑衅,下一刻撇清。
我觉得他带着马雷克去荒郊野岭挖坑,是存了点觉悟的。
其实俩警探也不用那么着急,好破的案子多是那种一时性起,事后慌张的类型,精心准备蓄谋已久并且以陌生人为对象的,本来就难破。
最揪心的一刻是片子中间,丹泽尔开车回家,遇到一群出来兜风的少女。
风华正茂的姑娘们坐在车里对他打招呼,良心于是再一次被逼宫。
画面一转他又在洛城的法医室里了,这剪辑可有啥不妥?
如果抱着看《沉默的羔羊》这类犯罪惊悚类型片的期待来看这部《蛛丝马迹》,肯定是会失望的。
导演根本没想告诉观众斯帕玛到底是不是凶手。
你能找到暗示斯帕玛是凶手的线索,但也能发现这些都不是直接线索,而且也有线索说明斯帕玛未必就是凶手。
斯帕玛是凶手的线索:维修工的身份,捆绑受害者的电线,假牙,斯帕玛在凶案现场停车等待迪肯,受害者最后一餐是烤牛肉等等。
斯帕玛不是凶手的线索:开篇凶手是没有胡子的,然后就这么几天没法长到像斯帕玛的长度;还有前后几件凶案的对象发生了变化,从妓女变成了普通女性,一般连环射手是很少改变行凶对象的;还有斯帕玛的车和朗达遇害时凶嫌的车不一样……当然,这些都可以有不同的解读。
比如就像吉姆对迪肯说的那样,这可能是两个杀手,斯帕玛也的确可能是嫌犯之一。
另外,斯帕玛是个犯罪的粉丝,他书架上的书证明了这点。
他曾经承认过和自己无关的凶案,只是为了能得到关注。
所以,他也可能只是为了引起警察注意而故作高深。
总之,导演没有给予足够的和过硬的证据来证明斯帕玛就是凶手。
为什么?
可能导演没想拍一部类似90年代《沉默的羔羊》这样的类型片。
IMDB上说导演93年就写好了剧本。
那时候还是犯罪惊悚类型片繁盛的时代。
看得出来本片也受到了其他作品的影响。
但导演可能想做的是和《不可饶恕》一样的“反类型片”。
所以,他写了一个很反高潮的高潮。
警察吉姆直面嫌疑人斯帕玛。
虽然吉姆掌握着武器,但其实是斯帕玛掌控局面。
最后,吉姆在斯帕玛一路挑衅和戏弄之下,失控了。
这段真的太反类型片了。
顺便说句,导演约翰李汉考克曾经和《不可饶恕》的导演东木大爷有过合作。
他给伊斯特伍德写过《完美世界》的剧本。
据IMDB上的资料,伊斯特伍德和斯皮尔伯格以及丹尼德维托都曾经想执导本片。
本片的宗教意味浓厚,流布于影片中的细枝末节。
各种天使的图像、主角迪肯Deacon的名字意思是助祭,迪肯两次开车看到的白色十字架……包括他最后对吉姆的“救赎”。
我脚着,导演想拍一部讲述“悔恨”的电影——你很懊悔、痛苦,但无能为力,所以你希望别人不要落入相同的境地。
迪肯和吉姆是相同的人,他们凝视深渊太久了,成为了深渊的一部分。
嫌疑人艾伯特史帕玛执着与对于犯罪的搜集和想象,乔狄肯执着与过往被自己误杀的受害者,吉姆贝克斯特执着与案件的侦破,三种执着碰撞在一起,蛛丝马迹被放大成房间里的大象,时间放过谁,过去成为心魔,现在变为煎熬,将来只有压力和恐惧,因果循环,人间地狱, no angels. 大牌演员和超高的演技可惜难以撑起薄弱的剧本和混乱的叙事,对主题过分的模糊化让细节互相矛盾,让观众为了猜而猜。
正在被演员可怕的语速折磨,老是琢磨着这电影好像并不是要反映警察抽丝剥茧的过程,有点乱,难道只是为了让所有观者知道警察的艰辛和不易嘛……渐渐无形的压力袭来,老警察似乎掌握了一切,一路寻来,找到了一个十分接近凶手的嫌疑人,一切的嫌疑好像都指向他。
但是这个嫌疑人正好又是一个破案的爱好者,他对警方破案的所有手段和方法都了如指掌,对审讯、跟踪、包括警察惯用的进屋搜查等办法都十分熟悉,每次都将警方的一切行动化于无形。
案件的“凶手”就在眼前,但是就是要不到证据抓他,让两位警察一筹莫展。
两个人使出了最后一着,就是硬看着他,看他到底犯不犯事。
但是他不紧不慢,这无限接近却无法触及的折磨几乎让新警察发了疯,与当年老警察犯下错误的原因如出一辙。
警察的直觉有时对破案很有帮助,但有时也会让一切陷入僵局,钻进了死胡同……最后那个嫌疑人将新警察引入了一块空地,利用新警察十分想找到尸体的渴望,不断地激新警察。
最后新警察忍无可忍,挥锹砍死了嫌疑人。
老警察赶至,为新警察隐瞒了真相,一如当年他的好友为他掩饰一样。
并在事后,将新警察一直在找寻的红发卡交给他,让他走出来,但是效果怎样还不知道……那个疑犯是不是凶手,真心不知道……但是两个认真负责,对自己的判断有点自负的警察却被这一切逼疯了,成为了自己心中永远挥之不去的心结。
蛛丝马迹让他们无限接近真相,但也是折磨他们无法解脱的心结,于是极力去掩饰,掩饰的恰好也是自己的蛛丝马迹,真是讽刺!
故事到了最后才越来越精彩,前面真的很沉闷,睡着了好几次。
丹泽尔华盛顿无愧影帝,将一个失手杀死无辜女子,极力压抑自己,无处述说的沉闷老警演得入木三分,对后辈的提携和关心也让人感同身受,英雄相惜,让一切变得顺理成章。
这位导演曾经是《完美世界》的编剧,他已经不屑于写破案的戏了,居然用破案来写了一个自我挣扎和救赎他人的戏,玩儿地高级,但警察在荒地挖坑的桥段有点儿不合理。个人不太喜欢,也难怪本片口碑不好。
导演的ego透过屏幕浓浓地向我扑来,令人生厌。
不合理的地方有点多
这片子能有三个影帝来你敢信?
气氛不错
故事风格明显在追随黑色电影传统,视觉上却太明亮,分镜剪辑也很随意,看起来一点设计都没有。Denzel常规的好发挥;Jared Leto演的不错不过其实疯子的角色是最好演的;Rami Malek演到位了,但面相还是有些憨,会出戏。
剧本实在太下头完全靠三个人表演硬撑,这片根本不需要丹泽尔华盛顿和杰瑞德莱托,糟蹋造型和演员,反套路反类型改变不了平庸的本质
"When I see a sunrise or thunderstorm or dew on the ground, yes, I think there's a God. When I see all this, I think he's long past giving a shit."
咱家Leto长那么帅却一天到晚演变态
就真糟蹋这阵容…什么破剧本…
真探故事。可惜啊最后还是没有证?几位男神表现没问题,就是最后没有证据不爽。
剪辑啥破玩意,切来切去全是特写像拍日间肥皂剧。
整个片子色调阴沉,内敛,压抑,每一个细节值得玩味,第一遍看没用心,结果啥也看不明白,然后看了第二遍,才知道大概剧情,还得看各个网友的分析,才能熟知,是一部值得挖掘,深思的好片子,就是太压抑了,如果不是在六公主看,如果看原版,估计还有更血腥的画面
实在流行反高潮啊,熬夜努力而无济于事的绝望倒是表现出来了,但何必用这么大篇幅呢?
丹泽尔华盛顿太帅了,头发白了 身材走样了,还是那么帅,扔钥匙扔得也帅。电影整体比想象中强,只是坏人死得太简单了,不过后边算是找补了,引到更深的思考,总之不落俗套吧
故作高深,牵强附会。白瞎了两个影帝飙戏。
5/10 大卫芬奇看到这片估计要气死
这……真够随心所欲的……
没有重点,或者说重点呈现得缺乏新意。警探放不下对未破案件的执念,全身心投入其中却忽略了家人和自己的故事很多,就这种平淡乏味的叙述方式想要脱颖而出未免也差太多。集齐三大奥斯卡影帝,每个角色似乎都讲到了,但又什么新鲜的内容都没有,根本就是浪费卡司。
3.5星吧,有一点点七宗罪的相似感,反派和丹泽尔华盛顿的演技我可以,看过丹泽尔好多电影,他是少有的演什么像什么,好多演员虽然很有魅力但其实演什么都像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