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这个故事我们明白很多道理像是善良很好,但是盲目的善良很毒你救的人可能去害死更多人两边都想讨好就是都讨不好任何结果都是你自己造成的永远不要放弃想翻身的念头遇到贵人给的机会要去把握没事别踹人,你会失去那条腿想要报仇时,通常表示你能力都还不够因为当你能力够时,你想的就是要不要原谅对方了
罗马是我的世界观来着,14、15岁那会。
中考时在卷子上写罗马背景的小说,本来打算在语文一科800字搞定,结果写成了连载,每张卷子所有空隙都被我写满了汉字。
具体内容当然忘了,毕竟交上去的卷子和前女友差不多,此生再也不见。
(插一句题外话,有谁知道那些卷子最后去哪儿了?
烧了?
化成灰了?
就像我前女友那样。
)可它的影响一直持续到现在。
不管你信不信弗洛伊德,姑且一听:正是那些忘却的东西,才会影响一生。
关于罗马帝国的知识是那段时光的遗产之一,虽然屁用没有。
大脑里负责罗马帝国的神经突触十分强健,我现在还能背出所有皇帝的名字……好吧我想了下就到卡拉卡拉剩下的忘了……饶是如此我也算很懂那段历史啦。
本科毕业旅行去西安,兵马俑博物馆里有个小小罗马物品展,我讲着讲着发现周围聚了一圈人……对我来说那些名字就是大脑的spa,随便拎一个出来都是一串故事。
故事里有最甜蜜的爱情,也有最冷酷的复仇,最盛大的宴会,最阴暗的牢笼,最无敌的英雄,最无奈的一事无成。
他们是鲜活的,穿着铠甲、托加或者一丝不挂在我眼前,一会哭一会笑,大部分时候在睡觉,他们是我的朋友。
(当然一丝不挂的仅限于女性)而且在当时,他们是我唯一的朋友……也许吧。
同学们都去给什么超女投票了,还要用我的手机。
拜托你们有病吗?
要知道凯撒的帅帐就支在西西里最南边,地中海都能舔到他的袍子,马上要攻打北非了好不。
沉迷什么魔兽世界,搞笑吧有我的罗马世界好玩?
你的英雄会四面出击支起一个破碎的国家,却在痛击波斯人之际遭到己方暗算吗?
罗马是我的朝歌,酒池肉林,应有尽有。
也是我的桃花源,不知魏晋?
so what。
我不需要全世界,反之亦然。
所以另外一个遗产就是孤独成性。
或者说不懂怎么与人相处。
朋友少的可怜,和父母势同水火,女朋友更是……别提了。
隔绝联系是我的默认行为模式,经常莫名其妙的不搭理人,更别提“维护”什么“人际关系”。
生命中大部分人都默默地离开,挣扎着留下的,只有那些倒霉的和我羁绊很深的家伙,比如爸妈。
我也想改变这点,特别每当人生进入新阶段时。
考上大学,我一定要和同学处好关系!
结果他们结婚都不叫我去。
上班,走入社会了乖乖,干哪儿行都得拼人际关系!
结果每份工作都没留下多少私人友谊。
道理明白得很,应然怎样了然于胸,可就是转化不成实然的动力,只会看清自己有多烂,徒增焦虑而已。
当然这怨不得罗马。
想必没有它,我也会找到别的壳子寄居进去。
要怪就去责备自卑好了(不过越责备可能越自卑),不够爱自己,所以需要拼命爱其它东西加以弥补。
有些人很幸运,他们爱的是社交,所以陈奕迅说外向的孤独患者有何不可。
而爱罗马的我,不知道该如何评价。
上大学后见过很多类似的人。
喜欢火车的、沉迷宇宙的、当然最多的还是玩游戏的。
如果说人类的成功是因为学会了高效协作,那么我想高声的宣布,嘿!
还有一段基因让人类内向呢,这几组核糖核酸太害羞、太懒、太不合时宜。
请人类社会帮忙剪掉谢谢,不要让我拖一条返祖的尾巴。
不过喜欢火车的、沉迷宇宙的、玩游戏的家伙们,大多数混的挺好。
这使得问题更加严峻,可能我的特性而不是共性决定了人生走向?
但摆脱开共性,特性只不过是一系列偶然而已。
我该如何控制偶然呢。
克娄巴特拉的鼻子长度决定了安东尼和罗马帝国的命运,我的鼻子长度也能决定我的人生么?
走在大街上我常常疑惑,为什么我是我,而不是开豪车的年轻人、迎面而来的美女、牵着一双儿女的奶爸……只需要投胎时走对肚子,大部分人生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包括病态罗马控,以及情商拙计。
面对人类存在巨大的偶然性,大部分时候我感到束手无措,小部分时候志得意满,可只是为了下次跌落时更疼而已。
想明白以上内容,当我有一天看到帕斯卡尔的一句话,犹如五雷轰顶。
他说:“我一想到我的人生短暂,前前后后都淹没在永恒之中。
我所填充的,甚至我看得到的空间极其渺小,淹没在我一无所知、也不知道我的无限浩瀚空间里。
这让我感到恐怖,并且对我的肉身出现在这儿而非那儿,现在而非那时,感到惊讶不已。
”不知道,我只是看了一部电影,想写影评来着。
上面那些都是什么玩意。
其实我想说的是,电影看起来爽,但是故事完全未经打磨。
浮躁时代的浮夸产物,泡沫一样绚烂。
2016年版的宾虚,没啥亮点,但若不是珠玉在前,也算不过不失。
它比较有意思的一个点,是展示了罗马作为一个大帝国,统治没有文化认同的地区之难。
1959年经典版,宾虚作为犹太贵族,民族主义的激情堪称澎湃;梅萨拉对罗马帝国的文治武功,有发自内心的认同,个人又有往上爬的炽热欲望。
这种情况下,双方矛盾自然尖锐不可调和,旧日情谊,无论在大义还是野心面前,都显得微不足道。
2016版里,两个人则都是温和派。
宾虚重视的是和平,也清楚犹太和罗马的实力对比,知道追求自由的虚妄口号,只有死路一条。
梅萨拉颇有人道主义精神,对犹太更存着一份温情,也在极力避免矛盾激化。
这时候,两个人看起来颇有合作的基础。
当然,这两个鸽派都要面对本阵营内鹰派的挑战。
犹太人里,有狂热份子,鼓吹用暴力手段追求自由,年轻幼稚,根本不知道战争残酷的年轻人更是如此;罗马人里,有铁腕的将军,主张以雷霆手段屠戮叛匪震慑群小。
好在,宾虚有高贵的身份,看起来说话比狂热分子更有权威;梅萨拉对将军有救命之恩,处世和说服技巧也很不错。
暂时都可以把鹰派的声音给压下去。
但是接下来有更大的困境:犹太人俗多忌讳,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冒犯他们的信仰和传统;罗马士兵的心态,既有征服者的傲慢,又有完成任务交差的懈怠,对犹太人的机会不可能那么小心翼翼。
首先,是罗马人拆了犹太人圣地的石头修竞技场。
这事的性质,大概跟鸦片战争时,英军在三元里的作为差不多。
本身可能没有太大恶意,但是会坐实罗马暴政的恶名。
然后,犹太狂热份子袭击了罗马驻地。
于是很自然的,罗马军人中的鹰派呼声,重新成为主旋律。
这个时候,宾虚仍然拒绝说出反对罗马的人物的名字,只是强调,没有什么重要人物会反对罗马。
当然,他这么做完全可以理解,如果供出这些人物,他以后在犹太社会不说难以容身,至少也会遭到广泛的鄙视和提防。
梅萨拉也只好接受了说法。
——和经典版里这段是两个人剑拔弩张的对峙不同,这里只看出人物的纠结与无奈,既预感到如此下去很可能导致危机,又碍于情面,不愿意过分逼迫对方。
在这种情况下,梅萨拉承诺可以保证罗马总督进城是安全无恙,也只能说是心存侥幸了。
但袭击毕竟是发生了,而且恰恰是发生在宾虚家里。
这个时候,宾虚自保的最后一线希望,就是抓住刺客交给罗马人。
但是他却选择把刺客放走。
这会让罗马人怎么想:根本就没有温和的犹太人。
极端的犹太人希望杀光罗马人,而温和的犹太人希望看着极端的犹太人杀光罗马人。
刺客逃走,宾虚全家被抓,这个时候向梅萨拉投以求援的目光,是完全荒诞的事情。
之前的一系列事件,已经向罗马人证明,梅萨拉的温和策略完全错误,这时候他再出来为包庇刺客的犹太贵族说话,只能表明自己的立场出了问题,除了把自己赔进去毫无意义。
所以这个时候梅萨拉也就只好做出理性人毫不稀奇的选择,出手把宾虚拿下了。
这个故事,算是温和派一步步被极端派搞死的很生动的案例。
——你不对本集团内部的极端派极端,你就会被极端派搞死;你对集团内部的极端派极端,对自己人都这么极端,你还好意思叫温和派吗?
无解的情况,是大多数。
历史上常见的情形,是极端派把所有的对手都搞死,然后发现就剩自己了还这么极端挺神经病的,就开始向温和派转型了。
中国在法家思想的主导下实现统一,然后却独尊儒术;还有基督教这种好战的偏执狂,现在舔着大脸讲宽容,都是活生生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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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是很久没有看战争题材的影片了,昨天因缘巧合下知道了有一部电影获得了11项奥斯卡奖,如此广受好评所以打算找来看看。
斩获奥斯卡的1958年版《宾虚》有三个多小时,而2016年翻拍的新电影时长不足两个小时。
一方面为了体验更好的画质,另一方面也是想少花点时间,我还是选择了先看翻拍的电影。
由于没有和原版的对比,因此以我的角度来看,2016版的电影算是及格的院线电影,但也仅限于此。
我对一部电影的评价大抵上基于演员的演技、剧情起伏及精神导向这几个方面,至于特效场景、背景音乐这种并不是十分看重,这也是我对超级英雄或者科幻大场面电影不太感冒的原因。
但对于战争片却有更高的要求,在战争这个极为特殊的背景下,不仅需要对于人性的表达,更依赖与对于战争本身残酷性或者某种特质的体现来突出人物的性格,因此对于战争场景的刻画是有助于故事发展的。
对于2016版的《宾虚》,其表达重点并不在战争场景上,为数不多刻画的只有米撒拉回忆中征战的场景,从沙漠到雪山,从冷雨夜到风雪天,尽管是一带而过的镜头但确会让人感受到其成长的艰辛;而对于宾虚五年被奴役的生活与他参加的战斗,电影用了船舱这一小场景来描绘,即使是沉船的战斗也只是通过舷窗这一个极小的视角来体现战争场面。
不过从另一个层面来分析,宾虚在做战船奴隶的五年不见天日,年复一年也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处,正是这种不见天日的压抑感更给人痛苦和绝望。
相比于米撒拉为了建功立业而浴血搏杀,宾虚为了家人而苦苦支撑的信念更使人怜悯和尊敬。
电影对于人物的刻画,我认为其实算是比较成功的。
我认为除了宾虚母亲对待米撒拉的态度这一点令人捉摸不透以外,其他角色个人的心路历程我觉得是可以理解的。
电影的主题应该是宽恕与仁慈,这个在影片结尾体现得十分明显,影片似乎是想通过米撒拉的自我救赎和宾虚王子放弃复仇这两条线来体现这一伟大的情感。
但是,尽管我能够体会两位主角的心理,但并不赞同影片对于二者的价值评判。
影片对于米撒拉的定位似乎是一个背叛者的角色,从他负气出走到令宾虚家毁人亡再到最后赛马车时对宾虚痛下杀手,都在刻画这一冷血的角色。
但以我的角度来看,米撒拉反倒是更加贴近于我们普通人的角色,也更谈不上反派,即使是在最冷血的处死宾虚家人这件事上我也并不反对他的做法。
至于赛马车时的暴怒我觉得更像是编剧导演刻意为了丑化这一角色增加的戏份。
首先分析他的出走,从之前二人赛马米撒拉拼死救回宾虚王子这件事来看,他对于宾虚的情感是十分真实的,包括对于公主的爱也是发自真心的,这些并不是为了攀附王族而是最纯真的爱。
但是由于身份差距使得他不得不面对现实,他要靠自己建功立业,包括后来靠勇气和战功一步步成为将军,我觉得完全是一个正面的主角形象。
一直到要宾虚交出反对者名单和处理宾虚家人这件事情为止,影片都没有对他进行反面刻画,这两件事似乎成为了宾虚改变对他看法的转折点。
但是,站在米撒拉的角度我并不认为他有任何过错,首先作为将军希望自己的朋友帮忙交出反抗者名单这是符合这一角色定位的。
而且重要的是,宾虚没有交出名单,但米撒拉也就此作罢没有再施压,甚至还向自己的领导保证进城后的安全。
可以说无论是对于宾虚还是耶路撒冷城,米撒拉都以最大的善意对待他们,包括手底下别的人在坟场遇袭他也义愤填膺指出不要玷污犹太人的圣地,这些举动都体现了他对于这座城市最大的善意。
但是,就在这时主公遇刺,而且刺客就在宾虚的家里。
对于米撒拉来说,选择似乎并不是很多,在当时那种情境下,即便他苦苦求情也绝不可能赦免宾虚一家。
所以他选择了仅剩的一条路,但即便如此他也没有处死宾虚,如果说唯一他做的不够完美的地方,就是没有悄悄救下宾虚的家人。
至于最后赛马车时的痛下杀手,我的确找不到合适的理由解释他心态的变化,因为在得知第三舰队灭亡时他依然惆怅,显然还是挂念着这个兄弟的。
而从影片结局来看,赛马车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决出生死,所以我个人更偏向于编导为了强化所谓性格变化而设计的戏份。
至于宾虚,我觉得非洲酋长对他说的一句话十分贴切“享了二十年的福吃了五年的苦”,其实在我看来宾虚的苦难并非米撒拉造成,而是自己亲手葬送了自己的家庭,甚至在我来看有“东郭先生”的感觉。
他出于善心解救狂热分子我认为并不算错,他试图用和平的方法保留耶路撒冷也是职责所在,这些并不与罗马的军队和平进驻耶路撒冷相违背。
但是在狂热分子伤好以后还留在家中这就是养虎为患,最终导致悲剧发生。
从结果来看,所谓的狂热分子根本算不上正面角色,刺杀后仓促逃跑让出于好心收留自己的宾虚王子背上了罪名,这种行为用恩将仇报都不足以形容,而且在之后宾虚一家落难后再也没有出现过。
而宾虚却把仇恨放在了无能为力的米撒拉身上,我觉得和他身为贵族自以为无所不能的原因有关。
自以为可以感化所有人,自以为别人也有权利向他一样无所顾忌,但其实只是没有经过社会磨难的老好人而已。
后来的成长让他看清了更多人间的现状,在漂泊中也明白了很多时候人是身不由己的,只能在仅有的条件下艰难地生存,这其实也是一种心理成长。
我觉得电影唯一塑造和评价都算成功的角色是摩根弗里曼饰演的非洲酋长,他经历家人惨死,也市井而贪婪。
他深知这个世界的残酷规则,却也愿意为了欣赏之人赦免罪行而赌上全部资产。
他所能做的正是我们这些普通人可以做到的极致,在现有规则下生存,当面临选择时也能遵从自己的内心放手一搏,影片对其正面评价也符合我们的评判标准。
从情节来看,其实也是漏洞百出的。
不管是作为下级军官怎样解救宾虚的母亲和妻子,以及她们患了麻风病以后还能安然痊愈,这些都算是比较大的问题了。
不过从故事主线来看,整个剧情倒还算是铺垫高潮都具备,如果不细想很多逻辑问题也还算是不错的电影。
对于放下仇恨这一主题思想,尽管对于人物评价有些令人迷惑,但影片所宣扬的价值取向还是积极向上的,作为一部具有一定思想的商业片还算是勉强及格,下次有空还是应该要看原版电影的。
久仰1959年《宾虚》大名,我看了这部半个世纪后的翻拍,然后被气的岔气儿了。
据说这部片子的宗教情节被删减过。
就删减后的情节,宾虚不但不伟大,还是个败家子。
1.纨绔子弟,赛马炫富 -- 影片开头,宾虚和家族收养的义子Messala(罗马人)驰骋在戈壁荒野中,同样是纨绔子弟炫富,只不过今天会开玛莎拉蒂在北京三环上撒欢儿。
宾虚小王子炫富炫的有点厉害,马失前蹄,差点没摔死。
但他命很大,被Messala救回家中。
还在病榻中,不失调戏家中的女佣。
2.妇人之仁,牵连九族 -- 罗马人统治疆域,不是光靠武力,还有公正的法律;一部罗马法典成为当今法典的蓝图。
耶路撒冷城中大部分的犹太人其实都安逸的生活在罗马人的统治中,包括宾虚一家。
结果出现几个民族情绪比较激烈的犹太战士(放在今天,就成恐怖主义了),偏巧是宾虚小情人的家属。
宾虚把他们窝藏在家里,估计也没有让一家人知情。
在凯撒游行的时候,这位恐怖主义盗用宾虚的箭,从宾虚家的房檐上暗杀凯撒。
宾虚不但妇人之仁,偏袒民族主义小混蛋,还不懂法律,不知道刺杀凯撒这样的罪状要株连九族的吗?
3.家仇,国难,王子殿下选择了前者 -- 5年奴隶生涯后,宾虚只记得两个字“复仇”,是家仇。
这都是情有可原的。
但是不善策划的他,复仇计划很快惊动了罗马人,于是一场围绕追逐“宾虚”的屠杀犹太人的血腥事件在耶路撒冷城蔓延。
小情人因此与宾虚分道扬镳,因为老丈人就死在最近一次罗马人捉捕宾虚的杀戮无辜中。
宾虚奇迹般的获胜了,他赢了Messala,救出了已是麻风病人的母亲和妹妹,从此浪迹天涯;另一面,2000年前的F1冠军赛,罗马人输给了犹太人,荣誉感尽失,接下来将是一场何等血腥的种族屠杀。
这一刻,犹太王子选择了家庭,而不是自己的民族。
管你宾虚名气弘扬了半个世纪,一部片子毁你一世英名。
当北美传来《宾虚》口碑票房双扑街的消息时,我在想这个有着50年历史的故事应该不至于吧?
可当我看完后,我觉得《宾虚》,你口碑票房双扑街得不冤。
《宾虚》的故事源自卢·华莱士创作的同名长篇小说,原著讲述了犹太人宾虚同罗马指挥官米撒拉之间的爱恨情仇,以及其反抗罗马帝国的故事。
作为被多次翻拍的经典,其1959年版的《宾虚》在第32届奥斯卡上夺得包括最佳影片、最佳导演在内的11项大奖,创下奥斯卡历史最高纪录,也是首部获得最佳影片的重拍片,堪称影史经典。
在今年由俄罗斯导演提莫·贝克曼贝托夫执导的《宾虚》则将故事重点放在了宾虚同米撒拉之间的恩怨情仇上。
长达两个小时的片长上,故事内容可以说极其拖沓。
原先情同手足的两人闹矛盾了,米撒拉成为罗马军人回来后,因为一次意外将宾虚一家变成阶下囚。
宾虚成为海舰中的划桨奴隶多年后,意外逃生后成为非洲商人的马车赛员。
接下来与米撒拉的复仇之战获胜,并重新获得自由。
砍去了其意义更深远的反抗罗马帝国部分后,《宾虚》完完全全成了一部兄弟闹剧,结局竟然是宾虚与米撒拉重归于好,一起策马奔腾。
前一刻重伤的米撒拉还举着刀囔囔着要杀宾虚,后一刻竟然拥抱在一起放生大哭,这样的结局简直狗血到了极点。
除了狗血的结局外,全片竟然没有一个点能够达到高潮,连马车赛之战都一样。
号称两个小时的史诗级大片,为了体现出史诗感,硬生生加入米撒拉从军的片段与宾虚成为奴隶困在海舰上两个部分。
说实话,没有这个两个片段,这个故事依旧可以看。
剔除半小时,将故事压缩在90分钟内,也比两个小时昏昏欲睡强。
与其把大量时间浪费在这里,不如去讲讲宾虚是如何懂得马术的。
光凭开头两人赛马是不足以代表宾虚的马术厉害之处,何况在前半部分,宾虚的形象就是一个富裕公子哥,整天除了情情爱爱就是吃喝玩乐。
你说他马术厉害,难道是一夜灵光开自学会的?
这一次演员的表演能力同样差太多。
饰演“宾虚”的大帅哥杰克·休斯顿,即便拥有一双大长腿,也不能挽救他演技差的事实。
做个安安静静的俊公子可以,但是想要表现出“宾虚”那种坚毅、勇敢与反抗的霸气就实在差太多了。
饰演男二号“米撒拉”的托比·凯贝尔演出的那种幼稚气息更是完全与罗马指挥官的形象完全不符,一点血性和成熟感都没有。
作为老戏骨的摩根·弗里曼本应该将人生导师的气质演绎得好的,但他竟然活脱脱演出成了一个老神棍,实在是令人无语。
看看北美首周的票房,《宾虚》只有1135万的票房可谓是惨不忍睹,口碑更是一路下滑,烂番茄网站的新鲜度从最初的33%,下滑到了现在的28%,而metacritic网站的媒体综合评分也从42分降至37分。
国内,昨夜我观影的IMAX场次,偌大影厅只有12人,其中大部分还是送票。
可见票房号召力之差。
口碑方面,时光网目前分数6.7,豆瓣更是只有5.9,简直差到在拖前作后腿。
说实话,以这种故事情节,两个小时里无大场面制作、无深度内涵。
《宾虚》,口碑票房双扑街,你不冤啊!
现在的某些欧美片普遍有种极其奇怪的价值观,主角窝藏罪犯,罪犯又企图射杀执政官,没射到,射死了一个掌旗官,于情于理都该被处死吧?
偏不,偏要包庇,还乱认罪说是自己射的,为了一个小罪犯把全家给卖了,请问,这罪犯是你爹吗?
对自己爹妈都没有这么深的感情吧?
就凭这,主角就不配得到同情啊,还往下拍什么?
宾虚,毫无疑问是一部伟大的作品,更是一部伟大的故事,其实让我跟老版的宾虚1959年,与2016版宾虚比较,如果有人问我,这那一部比较精彩,那我觉得,我必须看过才有评价,不巧今天在网上下了枪版,仔细看了一下,我觉得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我认为宾虚是一个很好的题材,老版宾虚,不管是马戏还有在战船上拉浆的戏,1959年拍的戏那个年代没有电脑特效,什么都没有都是实打实的拍出来,而且拍出来电影的质量,放到21世纪,这个充满电影特效的年代,我觉得老版的宾虚堪称经典,至少到了21世纪看起来还是不落伍,我觉得21世纪的电影导演拍出来的戏,简直是惨不忍睹,电影到处都是充满特效,没有剧情毫无可看之言,新版的电影只有环绕着一个主人公那就是耶稣,而不是宾虚,老版也是,电影主角虽然是犹大宾虚,但间接引出耶稣基督,我觉得老版和新版还是关于处理耶稣基督方面还是得当,但是新版宾虚里面的故事剧情被改的太多,既没有让人有怀旧的情怀,而且看得比较凌乱,关于基督教题材的电影,我觉得在没特效年代高票房的作品,如宾虚 十诫 等等,到21世纪 如耶稣受难记.........这些电影在豆瓣评分都不低于7.5。
我觉得由于时代发展进步,电脑特效不断提高,而电影质量却在下降,这是不是让人有所反思,我们应该向那些没特效的电影年代却拍出高质量的电影导演学习。
最后向 威廉·惠勒导演致敬。
终于在21世纪看到一部和圣经相关的大片,服饰,场景,内容都很有讲究和研究。
继出埃及记之后又一圣经力作,我不敢说很多人喜欢这部电影,但我敢肯定喜欢看圣经的信徒会100%喜欢这部电影。
首先说场景,建筑物参考了罗马的遗迹还有古耶路撒冷的布局,再说历史,当时罗马进驻的时候设置了犹太国的四个代理王,也许男主就是其中一家之一,剧情很OK。
这一点现在的中国古装剧请问做得到吗?
什么满城尽带黄金甲,什么现在拍的长城,符合当时的历史没有?
导演的水平何在?
还有对于喜欢读圣经的人来说,除了读四本福音书,肯定还觉得不够过瘾,都想更多的了解圣子,OK这部电影也满足信徒的需要,因为虔诚的信徒们需要看见他。
让我们在精致的电影中寻找圣子的足迹,学会爱!
如约翰福音说的: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他在世界,世界也是借着他造的,世界却不认识他。
他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 神的儿女。
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 神生的。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
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
(约翰福音 1:9-14 和合本)
不好看。两星。
结尾的合家欢也太不合理了啊。梅萨拉也太不够意思了,给你养大的家庭,对你像兄弟一样,还有你的爱人,就那么都抛弃啦?多少有点暗中帮助啊。我要是王子我也得恨。马车戏精彩,估计不好拍。
相比原版,赛车场面更加惊险刺激,更具现代感,其他地方就很马虎,大团圆的结尾太过突兀,太狗血!对耶稣的描述也过于苍白无力,信仰的力量更是无从谈起!总之,只有场面,没有思想!
什么鬼
除了结尾六十码的F1,四马赛车,还有点意思外,整个故事很一般。已经操纵了新罗马帝国的犹太人,面对这样的电影会是什么感受呢?故事的结局是宽恕和爱消弭了两兄弟的仇恨,非常突兀,恍如神迹。但至少也给我们看到了,只有获胜的一方才有资格谈爱。尽管很宗教,但却很现实,被压迫者才乞求宽恕
遗憾,只是画面超越了老版本。老版本的基督出场的时候,简单,震撼,甚至没有出现正脸。只有老版本很好的表达了神之子降临的感觉。
前面的写实其实排得不错,只是不喜欢最终宣扬圣经神迹的结尾,好人和坏人的转变都太简单
画面感很强 兄弟二人反目 五年卧薪尝胆 已赛马对决 怎么就强行插进了基督受难了?意识形态宣扬信仰 衣钵于此 最后兄弟俩和好了 反正蛮牵强的
珠玉在前,瓦砾在后。
2022.06.03爸妈没看过老版,所以看得津津有味,说明本片的可看性还是可以的。
前半段还好,16岁左右的智力。到比赛结束,来了个happy ending. 这彻底变弱智了。
我实际看了,确实是我认为今年看过最好看的电影。
兄弟为爱反目,因爱和好。Jack Huston长发比短发帅很多,长发更像是耶稣啊哈哈,终于能在大银幕看到Toby Kebbell的真容了。《权力的游戏》的“攸伦·葛雷乔伊”Pilou Asbæk尤其出戏,怎么又演不讨喜的反派?大场面气势震撼,音效恢弘气派,女主演个个漂亮出挑。Rodrigo Santoro扮演的耶稣帅气爆表,苏气倾城!可怜的耶稣看得人心痛兼心酸。&gt;﹏&lt;
曾经看过1959年的经典版《宾虚》。确实珠玉在前,无可辩驳。而本片是2016年的新版。整体上看,新版缺少亮点。尤其是演员方面,两位年轻的男主角除了最后基情一抱之外,很难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摩根·弗里曼老而弥坚,自从他老人家“出事儿”以后还是头一回见他露面。另外,宗教情节有强行插入既视感……
刚看了半个小时还不到,气死爹了,这特么是啥剧情?男主不会弱智到这种程度吧?为了一个小傻逼,坑死全家坑兄弟,简直了。逼片儿真没法看,不过明天我会继续看完的,看看男主最后怎样屌炸天。
没看过老版的,但是这部是真的很差啊,讲的都是啥,我看完后,三观不正了。罗马帝国为什么灭亡,不是没有原因的。
尼玛总菊把耶稣的戏全剪了 剪了之后人物简直莫名其妙 何必引进呢?但只要是宾虚 这个名 我就控制不了自己打五星的手“人们需要鲜血,现在他们都成罗马人了!”
与海军统帅的那段为什么删了!?被收为义子罗马凯旋为什么删了?!宾虚怎么就沦为马夫了?!对经典的篡改太让人失望了
没有看过原版。剧情连贯,配乐动听,算中规中矩的史诗片。
一个人的人性好坏转变的太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