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了火烧云外卖在家看《北京乐与路》,冷气直逼太平间。
以前是不吃辣的,二十岁前一口没吃过。
想到第一次聊起这部电影是在六年前的那里花园,买酸奶和moleskine,路灯打下来,天气很热,把我们膨胀烘托在半空中,脏街未拆,开始营业。
我说喜欢戏里的耿乐。
我们四人骑着两辆摩托车,奔赴五环,头发染成寸草不生的怪颜色,艳粉的、蓝的、白的,青春的刺头。
后来再过五年,其中一个人告诉我,安定医院不能戴耳机听歌,那是个不允许有音乐的地方,他每天在医院拿炭笔画画。
半个月后离开我们。
我后来不再喜欢耿乐,熟于应付生活。
电影最开始唱“我恨你爱的,我爱你恨的”,吴彦祖游离在狂欢人群外,就像我也从不知道我会是一只蛋,行将被老道的手狠狠磕在台上,做成一盘流水线上的菜。
有心有力,我也不会再去大柳树淘东西了,鬼市:凌晨两点不睡,拿着手电在香云纱、旧茶壶、破眼镜、幻灯片、旧书信、碎娃娃、肚皮里磁带未拆的Walkman的魂魄里找鬼。
鬼是常常听说,会害怕,但从未见过的东西。
它不见光,也许是惧怕堂堂然光幕一揭,发现那张脸竟然是自己。
曾经我不敢与你相对,现在我喜欢吴彦祖。
这天醒得很早,离开了联福道的安静,搬来太子,喧嚣的早市,午夜的飙车,都让我睡得不安稳。
生活似乎因为这些喧闹更近了一些,把房间打扫干净,换了小碎花的壁纸,洗干净宜家买回来的垫子和床笠,喧嚣中的宁静,小小的家才让我感觉安心一些。
不敢碰腿上的淤青,搬家时的磕磕碰碰现在才显露出来,草草吃了早饭,打开电脑重看一遍北京乐与路。
忽然之间决定做什么,就叫灵光一现吧。
“男子汉大丈夫,不挣窝囊钱,不喝跌份酒,不抱小骚货。
”耿乐儿留着没型儿的长发在午夜大排档坚定地说。
还是沿着那些可以预知的轨道,挣了窝囊钱,抱了小骚货,也坚持梦想到沉迷其中的最后一刻。
有人会说,不用看都知道后面会发生什么。
说它是俗套,可生活也许就是这样,你能指望它有什么大转机么?
耿乐儿像极了我大学时的班长,那个我们喊他老大的比我们大很多岁的男人,所以我又想起了曾经在我身边的许多人。
我想起了我的另一个大学同学,叫他D吧。
大一入学,他被女生选为比较帅的其中之一。
我依旧记得清楚,他穿一件真丝的大红色衬衫,笔挺贴身的白裤子,黑皮鞋,头发梳得锃光瓦亮,叼着烟,痞得很。
班里的另一个女孩和他是一个家乡的,大学之前还谈过恋爱。
她这样形容D:他就是个少爷,家里有钱得很,花钱不眨眼,每天都打扮得特规整才出门去玩儿。
接下来你们以为是一个富二代的淫乱大学生活以及毕业后继承老爸的资产住别墅开跑车包二奶的故事么?
不是。
之后的一系列故事,只能用惨来形容。
D的父亲后来生意失败,那时我们刚上大二,并不清楚这件事对于他和他的家庭会有怎样的影响,只是觉得钱没了就没了,赚就是了。
一节表演课上,他交的5分钟作业,是一个酗酒成瘾的父亲打骂儿子的小品。
他演得逼真尽兴,最后在台上哭起来,久久不肯下台,和他演对手戏的演员也愣在那不知所谓。
直到他眼睛肿了,离开了教室,像耿乐的老大说,他爸前天死了,酒精依赖症。
他爸死的那天,他没回去,就在学校四季村一个我们经常去的小火锅店里和老大吃了顿饭。
火锅店的老板劝他,回去吧,起码看看你妈。
他就摇头,什么也不说,喝酒。
再后来就是你们所谓的俗套了,他没奋起勃发,也没走狗屎运讨回债务,更没从此和他妈过上了平淡的生活。
家里因为债务把房子全部抵押出去,只省下一间小房,他妈一个人在老家守着。
直到毕业,他也没能帮他爸翻身,他的世界不存在什么命运的眷顾。
他和老大一直是好哥们儿,大学剩下的这几年,老大吃饭带着他,卡拉ok带着他,打CS也带着他,谈恋爱都带着他。
期间他申请了贫困生补助,代价是毕业后把贷款还完才能把毕业证学位证的正本拿回来。
但到现在,他都没拿。
毕业典礼那天大伙儿吃了散伙饭,他毫无疑问地喝大了,两个人抬着他,他却奔向班里的一个姑娘,抱起来就哭接着就亲,那天距离离校还有7天,他们俩就好了7天。
再后来,大伙儿就各奔东西了,那姑娘最终以不在一个城市和他分的手,这是借口好像大家都清楚,所以没有人意外。
毕业的时候老师说,学我们这个专业的,出来就是当演员,否则就废了。
谁要是一年都没演上戏,就得再学一遍,要不然你们不配上台。
D和另外几个男孩儿都北漂去了,见组被拒,住地下室,沉迷网络游戏,没钱没车没女人。
好在老大是北京人,时常叫他们出来吃个饭,救济一下。
后来毕业快一年了,D还是没演上戏,老大看不下去了,给他找了个证券交易所,说,学,慢慢就上道了,不说还债,起码别挨饿!
老大说他的发达就是炒股票,当然,我们不信,却不得不信。
他不去,说不想转行,我还有梦想。
梦想这件事情,被多少人敬仰就被多少人唾骂。
后来有一天晚上他找了老大,老大开着他的宝马在崇文门附近的天桥下等他,看他从远处的地铁站走出来,整个人邋遢至极,脸色发绿。
老大问他,怎么回事,他说两天没吃饭,两天前就一直吃包子,1块钱仨。
他支支吾吾,老大明白,就说了一句,救急不救穷,给了他十块钱,起码能坐车回去。
后来我知道这事儿,问老大为什么跟打发要饭的一样只给了10块。
老大还是那句话,救急不救穷,我给他工作了。
接着D去了房产中介卖房子,怪得离谱,三个月没卖出一套房,租客也没有,所以只能拿到基本的几百块钱。
那会儿他有个女朋友,在网上认识的,湖北人,比他大好几岁。
他住地下室,她就跟着住地下室。
老大看不下去了,说不能让人姑娘跟你受罪。
于是把自己在崇文门几套豪宅之中的一套借给了他,直到姑娘离开北京,他俩都住那儿。
那会儿我已经来了香港,W在北京上班,于是我就成了京港爱情线的女主角。
09年的秋天,我到崇文门,参加老大家的聚会,D工作的房产中介正好就在新世界百货的旁边,我看到他穿着上学时穿的棉外套,在门口抽烟,整个人老了许多,连手都是。
我说,怎么没原来那么帅了。
老大说,生活啊。
10年的夏天,八一建军节,我和w,老大和女朋友,孙思雨和时任男友去瑞士公寓看雷子乐的话剧,主演之一就是我的另一个大学同学王浩。
散场之后,我们跟着老大一起去吃了宵夜。
席间无外乎就是谈谈谁在演戏谁在卖保险谁挺可惜的。
忽然老大说,今天D当爸了!
我们雀跃,吵着要给他道喜,电话接通,D在那头开心极了,说谢谢谢谢,人在湖北,回来再聚。
那晚之后我以为这是他人生的转机。
今年夏天,我和w在青岛,接到老大的电话,说要陪着D去湖北,说他一年都没看到过孩子,到现在不知道孩子到底是不是他的,那女的跑了,现在好不容易找着了,他得陪着D,不然就有危险。
我惊,命运曲折也不带这么玩儿的。
后来这事就算解决了,孩子到最后也不知道是不是D的,D离开了北京,去了上海,和另外一个同学一起,接着卖房,据说,业绩稍微好了一点,但养活自己还是够呛,毕竟是上海。
故事讲到这儿我已经用了好多的“后来,再然后,再后来”,没办法,用一个后来根本讲不完。
说回北京乐与路,有人说这电影是映射摇滚梦想的,一般人看不懂就说是烂片。
我不知道,我不懂得摇滚,但不排斥这种愤怒和梦想。
片子里的平路坚持老爷们儿的梦想,生活里的D已经没有梦想。
你们都说为什么他不去他妈的奋斗一下,我也想问,但我不忍心,我想他的苦衷,我们谁也不懂。
平路死的时候把卡带给卡车司机,让他听,下一首。
然后在歌声中他心满意足地死了,导演替他做了主,给了他最好的结局。
那歌唱出来的时候我掉了几滴眼泪,那曲调想学,学不上来。
但他是这么唱的:菩提本无树, 明镜亦非台。
本来无一物, 何处染尘埃。
冲着雪碧二锅头,吴彦祖,男子汉大丈夫,不喝下价酒,不挣窝囊钱,不抱小骚货的台词这三样看的电影。
但整部电影似乎就只有这三样是值得记住的。
摇滚或者说音乐类型题材的电影很难拍,这是众所周知的。
所以我觉得导演很有勇气去拍北京摇滚乐队,这很值得称赞。
我也认为她拍的挺用心的,至少电影前半段,我看的挺起劲的,虽然主唱和调音师能吵起来,乐队跟着大棚混挺离谱的,但是livehouse的氛围,北京四合院里排练,走穴的感觉我倒是很喜欢。
摇滚乐队放荡不羁的味道我是能通过电影去体会到的,所以我才说这是部好电影。
吴启彦在电影的前半段的作用就是让观众通过他的视觉去认识杨颖和平路乐队的生活,这我觉得挺好,如果整部电影能一直这样下去,吴启彦在走穴的路上写出自己的歌,平路坚持下去还清杨颖的债务后,继续去livehouse演出,最终被滚石签,这结局就挺好了的。
但是,导演很明显有她想表达的东西。
平路叛逆,与社会脱离,不被主流接受,ok,这样的人物塑造的想法没问题,但是叛逆并不等于精神不正常,并不等于于唱片公司碰壁后,就跑出去嫖娼,然后抛弃队友女友,然后撞货车自杀。
我知道这是在致敬柯本那种只做自我的人生态度,我get到了,但是表达的方式确实有点儿戏了,结尾处平路摩托车飙车被撞后,起来要求火车司机听一下自己的歌,然后才死,说实话我看到这儿,真的绷不住了。
还有想吐槽的就是,吴启彦米高这个角色了,作为电影的另一条故事线,他和杨颖的暧昧很让人尴尬,平路前脚刚走,他们两人马上勾搭上了,平路一回来,杨颖马上把米高给抛弃了,虽然米高和杨颖卖打口cd被警察追的那一段我很喜欢,但是这样背这平路搞,然后杨颖又求着平路回来,真的很让人无语。
吴启彦这个角色就是公子哥的形象,逃避出庭逃避写歌,没灵感跑出去跟穷乐队鬼混,这本身就说明米高就是个喜欢逃避的人,虽然最后也不得不面对,被判刑,但是这哥们似乎并没有从中吸取什么教训,结局该回香港回香港,平路死了,流几滴眼泪,流完掏出跳豆继续嘻嘻哈哈,跳豆也暗示了米高这一活在象牙塔,不care人间烟火的温室公子哥。
单拿出这个角色看,可以说已经一塌糊涂了,所以导演很明显一方面是让我们通过他的视角看北京乐队,另一方面就是通过他和平路对比,前者导演做的很不错,但是后者因为平路本身角色就有问题,米高角色本身也有问题,最终也没对比个所以然来,非常失败,也因此电影的后半段,已经不知道在演什么了。
总结一下,电影前半段的感觉,和一些片段拍得很不错,吴彦祖确实tm帅,观感不错。
但后半段已经不知道在拍什么了,一塌糊涂,虽然能get到导演想表达的东西,但这是最糟糕的,因为要么就好好地表达,要么就干脆不让观众看懂。
如果观众能看穿导演的意图,但是导演传递的方式却很糟糕,那么这部电影就是不合格的。
——————————————————黑豹,窦唯,唐朝,超载,鲍家街,喜欢90年代中国摇滚的,这部电影肯定得喜欢,就冲开头livehouse那一段,摄影瞎几把乱晃给你一个在坑里的感觉,你tm就得喜欢。
为什么任何一个时代都需要摇滚。
因为,它给我们提供了最热诚的渴望;以及在一种对自我失望的无奈里,提供了一个精神家园。
电影以子曰的歌来开场,紧跟着是酒吧一场混战,最后平路一伙翻墙骑着自行车开溜了。
当时我就乐了,心想,就拿它当搞笑片来看吧。
地道的京骂,加一群纯真的摇滚人,用“北京的乐与路”这样一个严肃而宏观名字,并不合适。
他们蜗在闷热的小房间里排练,“笨头笨脑,傻乎乎的,胆子很小”的李逵瞧着他们,一脸的莫名。
迫于生活,他们拉大棚走穴,一村民抱着小猪崽冲过去找老板:你们又是摇又是滚的,弄得我的猪三天不吃食又不睡觉,猪都快死了!
乐迈克到路摊寻CD,店大爷指着招牌吹:人民商店有卖他翻版的那叫红,没他翻版的,谁说红也不红,人民当家作主。
乐翻了 平路,留着一头“艺术家”的长发却从不说自己是艺术家的摇滚青年。
喜欢狗,“狗和人不一样,人会因为穷、饿肚子就跑了,狗永远不会。
” 狗也让他深刻认识到“贫穷真的是让人心难测”。
“男子汉大丈夫,不挣窝囊钱,不喝跌份酒,不抱小骚货”,他的行迹与他的宣言相悖,于是他总是表现的暴躁,冲动,矛盾。
遭受打击后,他坐长城脚边泪拆录音带,那张理想破灭的脸,绵延着无尽的委屈和悲伤。
丢了理想,丢了李逵,丢了杨颖。
内心无法平衡的他,终是崩溃了。
他的生命如爆竹一般,砰得一声,冲向天空,留下一地灰烬给别人。
我不喜欢这种以死为终的结尾,我把这归结为导演人不厚道。
而如果,如果这是真实发生的,我们要去苛责别人或是苛责生活吗?
李逵最后还是回来了,可是已经没有意义了。
杨颖在,李逵也在,平路已经不在了。
迈克,一个华裔外来客,同样是玩摇滚乐的,因为惹了官司来京避风头,遇见平路他们一伙,于是深入了到北京摇滚根据地。
玩音乐的人总能轻易嗅到同类。
他干净、礼貌、帅气,与周遭显得格格不入。
他像一股来自异岸的海风,差点"带走"了杨颖。
他用手中的DV记录着北京和北京的摇滚乐。
他知道自己只能是路过这里,尽管他的内心有着无限的渴望。
迈克其实就是导演的摄影机。
电影里亲情无处不在,导演处理得很自然。
迈克因人辱骂自己的父亲,而惹上的官司,不明真相的父亲,为儿找关系四处奔波,酒桌上放下的尊严,被儿子看在眼里。
醉酒中,父子二人言归于好。
火车站,平路去找父亲,火车开走了,平路奔跑着对着父亲呼喊。
平路去世后,父亲写在儿子墓碑上写着:路也有疲倦的时候。
镜头里一个老父亲,对着墓碑悲恸不止。
平路没有按照他的想法走路,但他却是理解儿子的。
摇滚是什么呢?
摇滚是一种非物质的抽象存在。
她是独立精神、真实情感、自由创造、社会正义……可是在生活面前从来没有抽象的存在,所以,摇滚又什么也不是。
作为一个摇滚乐爱好者,到现在为止,我想说的已经不多,我唯一确定的是,翻涌在心底的那些点点滴滴,都是爱。
而这部电影,看看就好,它是真实的一角。
影片里共出现六首歌,分别是子曰的 《瓷器》、《光的深处》、《你也来了》,唐朝的《国际歌》,汪峰的《晚安 北京》及片尾曲《回忆之前 忘记之后》。
子曰就不说了,《国际歌》的出现让我有点小小的惊讶,突然又听到了,依旧很振奋,想起读书那会儿躺在草地上听这首歌晒太阳的日子,真有种久远了的感觉。
一直没专门去听汪峰的歌,我拿他当流行歌手来着,某天早晨我用手机听着广播,去上班。
耳朵里传来他的《春天里》,他用沙哑的声音唱“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请把我留在在那时光里,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请把我埋在这春天里……”,走进拥挤的电梯后,我摘下耳机,迅速地调整了下表情,然后,开始一天的忙碌。
让信仰在空中飞扬,洗洗睡了,睡醒后还得生活。
20100802
耿乐演的平路让我想起了春树在《北京娃娃》所写的有关北京摇滚艺人的生活。
真的就是这样,就象我几年前读到的文字给了我一个抽象的轮廓,今天则让其具象化、色彩话和丰润化。
从一开始,成长就注定了某种不平凡的生命。
“玩摇滚总比做强盗好罢”或者起先只是一个简单的想法,后来却渐渐与自我的生命融为一体。
平路反叛、焦躁、自我,这几乎构成了一个地下摇滚歌手的典型;同时,他理想、无畏、不屑于现实。
可是这一切,最终却一点点地被摧毁,统统化作对生活的绝望。
当他说:“我非常喜欢狗,因为人饿了会逃跑,而狗永远不会”时,我相信他对于人性的绝望;当他说:“我每次出远门都把狗寄养在朋友家里,他们都是与我一样的玩摇滚的穷鬼,而回来后朋友总是告诉我狗跑了,哭得比我还伤心。
其实我知道狗一定是被他们吃了”时,我相信他对于生活的绝望。
现实将他逼得走投无路,他开始变得暴戾和反复无常。
这就是春树文字的再现——我相信它的绝对真实。
然,当平路被满载着玉米的卡车撞倒在地后,他惨白着脸与唇,艰难地爬起来,走到卡车司机面前,右手从牛仔裤的口袋里拿出他们乐队的样带递过去,平静地说:“最精彩的部分在……你一定要听下去……”我终于受不了,我无法接受这样的绝望与希望。
此时,我开始明白安妮所说的:常常绝望却不轻易失望。
原来,绝望越深,心中对美的憧憬与希冀所抱的希望就越大啊。
这样的人,注定要死在自己思想的手里: 敌不过死亡,战胜命运。
舒淇所饰演的平路的女友,也是个够“摇滚”的妞!
她是一个大棚里的艳舞舞蹈队的领舞。
十几岁就独自出来闯的女孩。
她在自述里说:“我知道自杀有很多种方法,但嫁给一个摇滚歌手无疑是最痛快的一种——死得既痛又快”她与平路的爱情就象是一种互为救命稻草的依赖,一样的绝望让他们或者成为了彼此的救赎,或者因为遇到彼此而开始懂得自我救赎。
她说:我们注定就是要这样在一起的,无论小路多暴躁,无论我们吵架吵得多凶,心里却始终认定了对方——你可以不认同这是一种爱情,只是对于绝望的人而言,有爱就会拼命地抓住。
平路死后,舒淇对吴彦祖说:“小路就是这样,他心里有再多的事都不会说出来,从来就只有他自己知道。
”当她无意间发现墨西哥跳豆的秘密后,她也开始学会不说出来,放在心里了。
平路予她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
这种感情将占据整个生命。
吴彦祖的角色也一样的无奈。
只是很喜欢他在平路问“香港摇滚的特色是什么”时的回答:香港?
……香港根本没有摇滚 是啊,摇滚,只有在这样的生活状态中才能摸索到精义所在。
“红的起来的乐队,都是在外面反叛,在里面听话。
你这样的脾气是不可能在这个圈子里混的。
”这是平路去唱片公司时听到的话,就是这句话让他忽然间失去了坚持和勇气——原来自己苦苦撑着的东西在别人眼中如此不值一提——那么,意义何在呢?
平路的死也许暗示着张炬的逝世 乐与路的纠缠 还不知走向何处
今晚看中国好声音,又看到了汪峰,听到了他那首北京北京,于是我又想起这部曾经让我老泪纵横的片子。
京城果然是一个特别的城市。
人们都说上海是魔都,其实我觉得北京更有一种魔力,这种魔力从外面看起来很诱惑,让人情不自禁地被吸引,然而进入到这个圈子里才发现,就像跌入了一口无底的井,找不到落脚点,找不到任何可以赖以支撑的东西,不知道自己要掉落到什么时候掉落在哪里。
北京是一个历史和现代文明激烈碰撞的城市,就像一个一直按照自己的节奏有条不紊的稳重内敛的男人,突然喜欢上了一个古灵精怪充满诱惑没有规律可循的姑娘,于是他手足无措了,按照自己一贯的方式来就得不到这个姑娘,但是又无法认同姑娘的方式,也无法学会这种方式。
北京是一个迷茫的城市,因此生活在其中的人也不由得觉得迷茫起来,一迷茫就迫切需要找到出路,而摇滚就是这种急切的情绪。
这就是为什么几个摇滚重镇分部在各个古都的原因,北京、南京、西安。
很多人都有北京情节,只汪峰就有两首以北京为题的歌,晚安北京和北京北京,我当然是比较喜欢晚安北京。
鲍家街是汪峰最得意的时候,可以随心所欲地做自己喜欢的音乐,为自己编织一个略有些遗憾但结局终是好的的梦,所以晚安北京是一个年轻人在表达自己的迷失和无人理解的孤独,说实在的,这是每个年轻人都会遇到的阶段。
而到了北京北京,已经是十年后的事儿了,在这十年里,张炬死了,何勇疯了,窦唯改念经了,汪峰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因为找不到出路就感到绝望的青年,就像歌词唱的“我们在这里活着也在这里死去”,他此刻的绝望不是来自于找不到出路,而是意识到根本没有出路自己也将放弃挣扎最终初心不再的绝望,最后那句北京北京,那种对北京又爱又恨的矛盾情绪,简直悲惨的让人无法听下去。
好了,回到这部片子上来。
我看到很多玩摇滚的朋友都在狠狠地抨击这部片子,觉得这片子把中国的地下摇滚拍俗了浅了天真了脆弱了。
其实我觉得导演的侧重点也许并不在摇滚这件事儿上,在我看来导演更想表达的还是当代年轻人对梦想和人生的迷失,在某种程度上跟《在路上》有着一致的出发点,摇滚只是一个表达的方式一个出口。
就像我认为摇滚的侧重并不在音乐上,更内核的是一种态度,近年来摇滚的流派越来越多了,彼此看对方都不顺眼,都指责别人是伪摇滚,其实有意思么,大家追求的不过都是一样的东西,自由,宣泄,充分表达自己。
如果是为了拍摇滚,大可以直接从平路的角度来拍摄这部电影,但是导演的主视角却是来自香港的Michael,一个跟摇滚没有半点关系的半红不黑的所谓创作歌手。
Michael和平路一群人相遇,立刻就被他们吸引并且融入了他们,原因就是无论什么样的文化背景,年轻人的矛盾、迷失和挣扎是相通的。
导演还是希望给观众一个梦。
包括平路的死,也是导演在编制一个梦。
因为当唱片公司否定了自己,父亲最终也不了解自己,唯一的女朋友和狗都要离开自己。
平路如若不死,最终必然是对社会妥协,那么所有年轻人的梦都要破碎了。
包括墨西哥跳豆,墨西哥跳豆是对梦想的一个讽刺。
表面看起来充满奇特的魔力,内在不过是丑陋的虫子。
但是好在,发现了这个真相的杨颖并没有把这一切告诉Michael,而是微笑着让他继续兴奋地沉浸在幻象里。
只可惜,在现实中没有导演,没有人会去保护你的梦,你只能看着它被踩碎被践踏,露出最本质的丑陋的样子。
这已经是2001年的电影了,我却在今天才看到,于是仍旧把它看成一张白纸或者黑屏,让我在上面自由自在的漫话了。
很难相信这是寰亚的电影,不仅仅是因为那些纯正的京骂,更重要的是那些熟悉的影像、情感,还有音乐。
有朋友告诉我说:那片子一点都不真实,北京地下摇滚的生活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丫导演就是一骗子!
我不知道。
很简单,其实我也听了很多年的摇滚了,然而摇滚人的生活我一点都不了解。
导演是歪曲还是煽情,我管不了那么多。
我只知道现在突然听到那些过去的音乐,看到那些似曾相识的片断,我不得不感动。
耿乐的扮相总让我不由自主地想起汪峰,尽管他的头发比汪峰还要长,尽管他走的路要比汪峰艰苦的多,尽管他在电影前半段基本上都是以子曰的音乐为背景出现的,尽管他的生命是那么的短暂……耿乐饰演一个地下摇滚乐队的主唱(平路),他短短的一生也许仅仅代表了北京摇滚的一个很虚幻的侧面,但我却无端地觉得很真实。
他十八岁在北京站跳离了父亲的火车,也从此跳离了父亲对他寄予的希望——火车司机,从此踏上了自己的乐与路。
他自认为很叛逆,认为所谓摇滚精神就是反叛,所以很暴躁,很没耐性,浑不吝,然而却在一个唱片公司那里受到了空前的羞辱。
那个人很轻蔑地对他说:“年轻人,今天我心情好,就免费教教你:能红起来的乐队,都是在外面反叛、里面听话的。
”他愤而离去。
这个时候,突然响起了鲍家街43号时代的汪峰那首著名的《晚安,北京》,画面则切换到了颓废的他和那个酒吧女疯狂地做爱。
于是,一个人坐在破败的城墙边,从不流泪的他,哭了;于是,他在一个小站邂逅了自己开火车的父亲,上演了类似朱自清先生《背影》那感人的一幕;于是,几近崩溃的他在倒在一棵大树下发出了这样的宣泄:我到这傻B地方来干什么啊我我唱着垃圾歌给谁听我本来是想好好搞音乐的结果给音乐搞了最后,他死了,车祸。
他倒在满地的玉米棒子中,长发飘飘。
伴随着子曰的声音:佛说,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他的墓志铭是这样镌刻着的:路也有疲倦的时候。
舒淇饰演平路的女人,一个艳舞女郎。
这个角色没有太特别的地方,纵然她与他同样反叛,同样深情。
不过就连一向对她没什么感觉的我也不得不承认,舒淇在片子里果然很pp,正应了黄舒骏在《改变1995》里唱的那样:老魏告诉我,台湾的女孩舒淇最美。
吴彦祖在耿乐的墓前为他点燃了一把用无数朵小白花编织而成的吉他。
顺着熊熊的火光,我仿佛看见了张炬的影子。
我几乎从来不与任何人谈论有关唐朝现如今的没落,虽然我打心眼里承认这个事实;而且,我一直认为,这个没落便是从张炬的车祸开始的,真的。
我甚至也看到了家驹。
我默哀。
片子里还有一个意味深长的细节,让我无法释怀:耿乐死后,他生前的朋友们在酒吧里为他共唱一首《晚安,北京》。
酒吧门口,一张崔健《新长征路上的摇滚》的红色海报被一阵风吹走,飘得无影无踪。
而就在几个月之前,我正好写了一篇有关崔健的文字:《上帝死了》。
影片的DVD版还特别奉献了另外一种结局,揭开了一个所谓的秘密。
我个人以为很是无趣,但是结尾定格的那两句话倒是可以玩味: 有人说,真正的爱情,背后没有秘密说这话的人,既不明白爱情,也不明白秘密大家说呢?
《北京乐与路》是香港导演张婉婷拍的一部关于北京地下摇滚人的电影,通俗的说就是香港的商业化与北京地下摇滚乐杂交后的怪胎,是摇滚乐被三角恋强奸后生下的杂种。
准确一点讲,这是一部将三角恋的的故事嫁接到摇滚乐上的电影,讲的是一个香港的富家公子看上别人的女友的故事。
当然艺术毕竟是高于生活,电影忽略了富家公子与艳舞女郎的文化差异,于是整个故事看上去就更像一个“故事”,也就是不怎么的真实可信。
当然按照琼瑶阿姨的标准来讲,三角恋的故事怕的还不错,男女主人公也都是俊男靓女,情节安排的也够感人,算是一部好看的电影。
但影片中表现的北京地下摇滚乐的部分确显得过于流于表面,过于俗套。
俗套并不是这部电影的错,错就错在这样的一部俗套的电影却是要嫁接在自以为不俗的北京地下音乐之上。
一次不成功强奸,勉强生下了一个还算美丽的怪胎。
1.耿乐的野有点贾宏声的味道,尤其最后骑摩托的镜头真的幻视,都是那么不管不顾、野性难驯,绝望地奔向死亡,气势完全压过了吴彦祖(抱歉阿祖我还是喜欢你的,但是这部里你的剧情还是稍微有点平啦)2.舒淇的衣服其实现在仍然在流行,正宗千禧味,最喜欢在地铁口卖打口CD和最后把被踩的魔豆轻轻放进花盆里的戏,人物形象丰满了好多,而不只是一个艳舞女郎。
3.喝红酒加糖,是不是在讽刺当时的内地人暴发户很土不懂酒糟践东西(?
,因为红酒本身单宁有点苦涩的,不懂的人受不了苦涩感就会加糖,但这样就有点破坏红酒本身的风味和口感。
Michael老爸岂会不懂,但还是赔笑着喝下,都是为了自己惹事的儿子。
4.几句印象深刻的台词:北京摇滚乐队的特色是什么?
是穷。
能红起来的乐队,都是外面反叛、里面听话的。
我知道自杀的方法有一百种,其中一种就是嫁给唱摇滚的,保证死得痛快,又痛又快。
我今天刚看了那个出名的烂片儿--北京乐与路.一切当然没有想象的那么糟,没有一个真正伟大的或是至少有思想的摇滚歌手会象平路那样脆弱和单纯--到一切都好象在作假. 他看着印有雷蜂头像的第三期我爱摇滚乐,却一边儿说:我被音乐玩儿了. 音乐没有玩他,甚至生活都没有玩儿他,摇滚没有,他自己自玩儿了.如此任性的人,自我中心自以为事,仇视他所看到的那一切丑恶,在爸爸面前觉得很丢脸于是下去了.有血有肉却没有概念没有信仰没有归宿.再好的看客 也只是看客. 平路他不知道自己要玩儿什么,他没有说服自己--我的摇滚乐为何优越.他有着一个好的吉他手好的贝司手好的鼓手,当他要唱的时候他唱自己的嘲笑和思考.这样的人却不懂得自己鄙视的人的模样.唱片公司的高层不会耐心到等你放了很多录音质量奇差的歌儿之后那一首--最好的.你在走穴中和艳舞女郎摆在一起,你寻找那一声赞同,市场的,人民的,你的哥们儿想着遥不可及的美国妞儿,梦想激情,更确切地说是摇滚本身支撑着你走下去,怎么样,这就是我所热爱的生活状态,他和其他的生活在形式上没有什么差别,关键是我和我的梦想和激情极大可能的贴在一起.我愿意这么耗儿,一直到我不能耗为止. 我前一阵儿忽然犯傻不愿意念大学了,就差点儿直奔北京.我妈说你个傻比别做傻事儿,你搞地下音乐你犯法你干坏事儿我怎么能够放心呢.我是一个脸洗的干干净净地混迹于人群之中却被认出来并被冠以傻比做作爱炫耀的真朋克.我乐得被认为是人们严重的我,我没有被伤害到吃不了下顿的饭,我甚至连有没有饭吃都不在乎,那广大的中国现实里令我害怕和不满的是一些东西. 在火车上坐上22个小时无烟区的脏地板,和全是口臭的大爷和大娘们一起,不舒服,憋着尿一直憋到肚子涨的牛仔裤紧的肚皮都是印。
或者在大街上电话亭里躲着被小流氓拽到角落里轮奸了,第二天早上迷迷糊糊全是落寞和迷茫。
或者是躲在家里光做梦了24小时不出门儿。
这世界上勇敢坚强有用的人民太多了。
个人经验还能煽情是因为人们还抱有梦想和不顾一切。
龌龊的忘记了,美好的留下来。
但我知道我如果英文不是那么流利我没有看过那么多电影,我不知道这回事儿那回事儿我就不可能有机会和一群外国友人在好的演出场地偶尔演上几场并发现自己是个苗子。
如果我能够放下手头的一切去一个人干那么我很可能可以一直演出一直摇滚了。
生活充满妥协,但妥协不是折衷,不是丢脸,而是最优方案。
我可以继续在这儿混上两年,多看电影多听音乐,多看书,多认识和我一样还没有做成音乐的人多让我的吉他忍受我傻乎乎的扫弦。
两年之后我丢了这样的青春,却总比自己虐待自己出去做一些我不擅长的生存,花更多时间担心 第二天早上的天津煎饼,并被平庸和打击淹没好的多。
偶尔,我会突然之间发疯,逃上几个星期的学,然后睡死在自己的窝里。
现实不容许你和他对着干。
但现实是你的爸爸妈妈,你换个角度换种态度,他会给你送来你掏到的ben kweller,会送来刚买的摇滚杂志和图书馆免费的哲学书,还有一周一次的观演自由。
很多人都为理想和金钱贡献了很多好东西,一个好的青年不应该找不到为什么,或者把理想和金钱变成绝对的死对头,然后让自己压死在车轮或者叶子或者姑娘的大逼之下。
是人,就是偶尔发呆,偶尔犯傻,偶尔激动,偶尔无聊,偶尔深沉,偶尔进取,偶尔自我保全,当你觉得自我保全很令你羞耻,到菜市场卖大口碟令你不好意思你觉得绝对不能干的时候,那么你不是牛比。
你和自己硬耗耗不久。
一死也就白了,那果儿的伤心其实你是不在乎的。
切,我只在乎音乐,其他我都不在乎,这才叫纯洁。
但这种纯洁是特定条件的产物,你努力往这个纯洁上靠,很多时候被生活发现你的虚伪,倘若能一笑了之,那你的音乐就有生存的希望。
平路其实是一个不知道自己要干嘛的人,因此借着一个惨情故事的壳儿成了电影男主角。
直到自己要干嘛的人,被问到平路这事儿的时候会很愤怒地骂他太假。
但人们还是纪念张炬,因为他是哥们,知道他的人感慨,不知道的人拿他的专辑卖钱。
你的专辑不能卖钱,那纪念的人有多少颗心都没用。
于是,保持一颗红艳艳的心。
就是在这部傻片的催化下哭哭鼻子,继续因为可以用电脑的音箱听babyshambles而高兴。
因为假如我去别人家里当了保姆,那我真没什么时间听歌了。
舒淇美,吴彦祖帅,耿乐土帅,搞摇滚的和搞艺术的有什么区别,活得好和活得不好有什么区别,你把一切都搞得这么糟,我还是爱你,这才是最重要的。
题材很好,导演没拍好的典型。这绝不是我想看的中国内地摇滚,benjiamin童鞋N年前写的那部青春校园小说《地下室》都比这个真实100倍。
虽然内容不是特别好 但是也是一部不得不看的摇滚电影!
挂羊头卖狗肉
麦扣:喂,您好!老板:买点什么呐您?麦扣:有没有墨西哥跳豆?老板:什么豆?我这有香辣豆,蚝油豆,胡豆,您要的是?麦扣:不不不,墨西哥跳豆。老板:没这东西。麦扣:不是零嘴,是乐队啊。老板:没这零嘴乐队啊。麦扣:不是零嘴乐队,是香港很红的。老板:很红的?诶,不是跟你吹啊,这红不红啊,可不是自个儿说了算,诶,我这人民商店有卖他翻版的,那叫红;我这人民商店没卖他翻版的,谁说红也不叫红,人民当家作主,ok?
for alternative ending!
香港青年眼中的北京摇滚...
并不是真实的北京地下摇滚,不过故事还是可看的。
用小文艺情怀拍摇滚,于是就成了这副样子。虽然说是想拍关于北京的所谓边缘人生,却还是一个爱情故事,尤其最后那句话。
耿乐也有这时候,帅的跟立春里李光洁似的。回忆之前忘记之后和晚.安北京分别是高一和高三入眠的必须。吴彦祖其实是从现在的香港穿越去80年北京的吧。
2001年的时候我第一次去北京,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什么是摇滚,不觉得吴彦祖和耿乐帅。这片子导演也不知道什么是摇滚,但她知道吴彦祖和耿乐帅。
我擦看哭啊!死的是张炬么,摇滚年代青春不死,不缺爱不缺人就是缺口饭
我知道自杀的方法有一百种,其中一种就是嫁给唱摇滚的,保证死得痛快,又痛又快。
再看真没什么了,圈子太烂,音乐片不说音乐哪行
ACTUALLY IT SHOULD BE FOUR & A HALF STARS
一直想看都没看到。后来看到了就失望了。
一个香港出生的文艺腔导演为什么要去拍北京的摇滚文化,不伦不类,两颗星给耿乐的表演
挂羊头卖狗肉
摇滚是种病,得治............其实到后面父子情深的情节还挺煽情的...........
北京,一座fantastic的城市。男子汉大丈夫,不喝跌份酒,不挣窝囊钱,不抱小骚货。曾经的二逼文艺青年的生活真二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