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几天,和丈夫一起看了电影《芳华》,真是一部好看的电影。
电影中文工团的那群姑娘个个年轻鲜活,美丽动人,那种青春勃发的感觉透过荧幕让人内心为之摇曳。
除了画面美,故事也好,讲了几个年轻人在大时代的背景之下,每个人不同的命运和最后的人生归宿。
电影中由黄轩扮演的刘峰是个绝对的好人,人称“活雷锋。
”每次到北京出差,给战友们捎东西,大包小包地拎着回来,又一一分发下去,不怕麻烦,不怕辛苦;食堂里吃饺子,南方的战友不喜欢吃饺子,他就为其煮一碗挂面;破了皮的饺子没人要,他就打了一碗饺子皮吃,战友的手表坏了,他带去北京修,因为太名贵,没人敢修,他便找书学习,自己研究,动手修好;团里的脏活儿累活,他都抢着干,就连团里的猪跑了,别人找他帮忙,他立刻放下碗筷,就去追猪;战友家庭条件不好,国庆要结婚,买不起沙发,他就从七月开始,利用业余时间熬夜帮战友打好了一对漂亮的沙发;因为年年评为“学雷锋”标兵,又因为参加抗洪救灾时他冲在前线伤了腰,没法再跳舞,组织给他上大学的机会,他却把千载难逢的机会让给了更需要的战友,自己在团里干着打杂的活儿。
这样一个善良的好人,一个道德榜样,因为某一个夏日的晚上,听着邓丽君动情的歌,按捺不住自己内心蓬勃的情感,向团里漂亮的富家女林丁丁表白,并一把抱住她。
因为被经过的战友看见了,林丁丁为了保全自己的名声,怕别人说她“你腐蚀我们的活雷锋”而告了刘峰耍流氓。
刘峰被诬陷后,调查人员在问询过程中不断引导和暗示,变相逼迫刘峰承认自己耍流氓的行为及细节。
那些接受他的好的战友没有一个人站出来为他说话。
因为这件事,刘峰跌入谷底,从文工团被下放到了伐木连。
人们接受不了“活雷锋”也有私欲,也在心里盼着这个高高在上的男人跌落神坛,以致大家急于与他划清界限。
离开文工团时,之前受过他帮助的战友,没有一个人为他送行,只有家世悲惨,在文工团遭受欺负和排挤的何小萍去送他,因为“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珍惜善良”。
接着他参加了对越自卫反击战,丢掉了一只右手。
改革开放后,他在海南靠蹬三轮车卖盗版书籍为生,车子被联防办扣了还被讹诈,那时的老婆还跟着长途司机跑了,生活窘迫、艰难。
他的命运让人感叹:“好人没有好报!
”
2为什么刘峰的善良,他对战友的好与付出,没有得到他人的回报,没有被人感激、尊重和珍惜?
因为刘峰的善良与好是没有边界的,缺乏自尊自爱的底子,是一种自卑,是一种讨好的姿态。
电影里这一点描述得并不是很明显,比如他吃破了的饺子皮,他说自己吃什么都一样,破了皮的饺子也要有人吃;比如他把上大学的机会让给别人,在团里做做修修道具的打杂工作,他对政委说,他觉得自己干这样的工作挺好的。
这反映了在他的内心里,他觉得自己只配吃没馅的饺子皮,只配做做打杂的工作,不值得,也配不上过更好的生活。
原著里这一点展现得更明显,刘峰的父亲是个木匠,他从小在农村长大,相貌平平,身高最多168(黄轩比真实的刘峰高太多,帅太多了),在文工团里,官二代、富二代、长得好看的人扎堆,他的出身低微,内心自卑,完全没有存在感。
也许在他看来,只有通过不断对别人好, 不断地让自己去牺牲和付出,压抑自己作为一个正常人的私欲,成为一个道德上的完人,一个组织上认可的“活雷锋”,才能融入集体,才能在这个集体里有价值,才能得到别人的认可。
但是这样低自尊讨好的姿态,别人只会一边在表面上认可他,赞扬他,享受着他的付出(遇到坏人甚至因此利用和剥削他),一边在心里轻视他,认为他所有的牺牲和付出都是理所应当。
讨好者得不到他人的尊重。
在兄弟姐妹很多的一些家庭中也有类似的情况,某一个子女为了获得父母和手足的认同,为了在家庭中获取自己的价值,往往会牺牲自己,为家庭成员不断付出,如自己拼命赚的钱都给兄弟姐妹上学、买房,回报父母,可是等到自己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时,父母或者其他兄弟姐妹对其却很冷漠,家庭其他成员会把他/她的付出视为理所当然,如果他/她不持续地付出,就认为他/她不好。
这就是低自尊讨好者不幸的地方:拼命对别人好,换来的却是别人的理所当然,欲求不满,得寸进尺。
原著中作者严歌苓说:“刘峰,就是过剩的善良”。
刘峰式的善良是一种过剩的善良,这种没有自我没有边界没有底线的善良与付出,不仅换不来别人的尊重,还容易让别人认为你的付出理所当然,不值得感恩与珍惜,甚至让自己背负不幸的命运。
做一个善良的好人是一种选择。
但是当我们选择善良的同时,应带着自尊自爱,带着边界,带着一双能辨明善恶的眼睛。
不要让恶人利用你的善良伤害你。
如果你在帮助别人的时,不幸遇到那种不知感恩,不尊重你的界限,忘恩负义甚至对你生出仇恨之心的人,一定要看清楚这种人其实配不上你的善良,不值得你的付出与帮助。
然后收回你的善良,保护好你自己。
3从人性和人际规则的角度讲,刘峰对别人的帮助和付出越多,别人接受他的帮助和给予越多,别人对他的“恨”“讨厌”就会越多。
因为“一碗米养恩人,一袋米养仇人”。
一碗米这样小小的恩惠能够唤起接受者的感激之情,一袋米这样的恩惠重了,多了,因为施与受地位的反差太大而唤起了恨意。
在施与受这样的关系中,施与者会有力量上的强大感,道德上的优越感,接受者会有弱小、无能和卑微的感觉,而没有人喜欢这样的感觉,也不喜欢自己一直处在这样“弱”的位置上,因此当这个集体里的人越是接受刘峰的帮助时,他们对他的恨与讨厌也就越多。
刘峰越是做一个好人,越是做一个道德上的完人,善良的人,无私的人,别人在他犯错时,落井下石得越厉害。
这是人性中恶的地方。
当他做一个完美的好人时,对于很多人而言,就是一种攻击,让他们看到的是自己的不完美,不好;他崇高,善良,无私,别人看到的是自己的狭隘、丑陋、自私,可是没有人愿意看到自己的这些部分。
对于很多人来说,当感受别人好的时候,就会将自己感觉为不好的;当感受别人不好的时候,就会将自己感觉会好。
他们的人际交往模式往往是扭曲的“我不好你好” “我好你不好”, 而不是健康的“我好你也好”。
他们的心理还停留在分裂的阶段,好与坏的分裂。
好与坏对他们而言是绝对对立的关系,越好对应的就是越坏,而不是好与坏其实可以在一起。
所以,当别人问林丁丁,其他人都可以抱她,为什么刘峰不行?
林丁丁会说:“谁都可以,就刘峰不行,谁让他是活雷锋呢?
”像萧穗子独白说的那样,“一个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神,忽然坠落凡间,还对你说他惦记你了很多年,她心里觉得紧张害怕,觉得肮脏恶心。
”文工团的战友们看到刘峰也喜欢美女林丁丁,也会抱着美女的身体不松手,人们就把他从“好人”直接变为了“坏人”,他成为了人人喊打的臭流氓,其实他只是做了一件正常人会做的事情。
这与刘峰之前表现出来的绝对的好人有关。
反差太大了,大家都无法接受一个 “活雷锋”也有七情六欲。
但是上海富家女林丁丁享受着被众多男人的追求,在几个男生之间熟练地暧昧着,挑逗着,接受着别人对她的好与付出,又虚荣又套路,不仅没有人说她“坏”,最后她还傍上了华侨,出了国获得了幸福。
因为她的表现一贯如此,她就是一个真实的“坏女孩”,而不是一个所谓的“好女孩”。
4我觉得电影《芳华》中刘峰最真实最可爱的一幕就是表白林丁丁的时候,他说:“我才不无私呢,我的私心可大了。
”一个真实的人是怎样的?
是不完美的,有优点,也有缺点,有好我,也有坏我,有无私的时候,也有自私的时候,有光鲜亮丽的一面,也有丑陋不堪的另一面……现在看来,刘峰那时的表白是一个男青年多么正常,多么真实的情感需求啊,可惜他处在那样一个压抑人性,压抑私欲的环境和时代里。
而他很善良,且他的善良又被那个时代利用了,当人们越是歌颂与赞美他的善良,他越被自己的善良所捆绑,越是压抑自己作为一个正常人真实的情感。
多年压抑之后的情感爆发,就成了别人口中的“臭流氓”,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于是,刘峰成了那个荒谬时代的牺牲品。
蒋方舟说:“一个人为他的时代生活的越多,他就与它一道死去得越多。
一个人在自身保持他的本质越多,那他保留的就越多。
”这部电影里面的人物命运让我看到,一个人的命运是家庭背景、自身性格特点和所处时代三者互动的结果。
出身与时代我们没法选择,但是我们依然可以选择努力活出自己,活出真实的自己,真实的人性,哪怕平凡,也值得过一生。
当一个人压抑并远离真实的自我,去迎合他人的评价,做一个道德上的好人时,他就将自己贩卖给了别人,只能任人宰割。
在人际关系中,做一个真实的人,比做一个道德上的好人更重要。
这样的人为自己而活,活得真实,活得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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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看了电影《芳华》,出于评论者的习惯,又读了严歌苓原著。
比这两者更好看的是《芳华》引起的讨论。
少有一部电影(及背后的原著),能够让人群的观感严重分裂(上一部是《金陵十三钗》)。
从这个角度,《芳华》不见得是好电影,却是好文本,借此厘清历史、畅谈价值观只是其一。
其二,没有比这本书更适合用来解析严歌苓的了,因为这是她的“自传”。
《芳华》原著,本名《你触摸了我》,严歌苓写的是她熟悉的文工团生活。
她用萧穗子的第一人称视角来写作,从叙事上是“不利”,这种全知视角不得不加入大量对“不在场”的脑补。
但从作者本人的抒情达意上,却是“有利”,萧穗子只是一个假托,严歌苓有意地把自己的家庭背景(父亲是下放的文人)、成长事件(写情书被检举揭发差点自杀)、生涯转折(战地记者)、职业选择(成了小说家)都安在她头上,借此告诉读者,萧视角,即是作者视角。
这部小说可视为严歌苓对往昔岁月的一次回顾,也就最能见严歌苓本人的“态度”——没有哪位作家,忍心去丑化笔下自我的化身。
严歌苓让萧穗子说出的反思和感悟,即是她对那段往事的真态度。
她的真态度即是:这些曾经聚在一起的人们,果然还是要回到自己的阶层属性,这样很好。
而这种隐藏在故事里的冷眼,完全没有被冯小刚领会到。
冯小刚在近乎失控地意淫往昔美好的同时,仍然对人性的善恶存有一种本能的道德观,以至于电影里呈现的人物,和小说里描述的,走向了完全不同的面貌。
以至于评论《芳华》,无法独立来谈电影,是电影和小说的矛盾共同构建了这一文本的复杂。
冷笔之一:从何小曼到何小萍原著里,何小萍叫何小曼,身份没变,一个黑五类的女儿,母亲改嫁革命干部,她成了受尽欺辱的拖油瓶。
原著关于她家庭生活的篇幅并不短。
有一段描述,呼应了她在文工团里因海绵事件被羞辱的情节。
母亲把唯一的红毛衣给了继妹妹,何小曼怀着嫉愤,把毛衣偷走,连夜拆线、染色、晾晒,最后重新织成一件黑毛衣——并且,把原有的两个小绒球,塞在了胸衣里。
事情败露,她受到母亲的掌掴。
如果说对她少年时代的白描还看不出严歌苓的态度,那对她后来的文工团生活,严歌苓的下笔则不吝于鄙夷刻薄。
因为贫穷,因为品貌不佳,因为不良生活习惯,何小曼在文工团成了被公然歧视的人。
皮肤黑,一身馊味,一头粗糙纱发,“一个头长了三个林丁丁的头发…原始毛人”、“一块很小的元宵馅她会舔舔又包起来…等熄了灯接着舔”。
这些具象的描述带着浓重的嫌弃口吻,众人对她的蔑视仿佛也是完全合理的。
和电影将她塑造为清秀、清白、隐忍地躲在被窝里给生父写信的形象相比,原著里的小曼是一只地下老鼠,作者用俯瞰的眼光描述她的卑贱气息。
电影以浓墨重彩描写的两件事,一件,何小萍为了给生父看到自己进步,偷了军装去拍照,留下她一生中最美的影像。
另一件,众人为胸衣海绵的事审判何小萍,让她发出愤怒的尖叫。
前者是她人生中为数不多的闪光时刻,也拍出了她的青春秀美,但在原著中并没有这个细节(且和原著的暗黑基调很不协调)。
后者,则连事件的定性都改变了。
原著里,何小曼不但就是海绵胸衣的主人,还是惯犯(少年在家时就干过),众人对她的审判变成了红色时代斗私批修的正义行为,她那一声近乎歇斯底里的尖叫“我没撒谎”也成了对她人格的嘲讽——当然,即使海绵是她的,也不构成人品问题,但在叙事结构里,这种写法,即是把众人的欺凌又一次合理化。
而在电影里,冯小刚则把事件拍成了青春美少女的作恶,何小萍是清白的,“我没撒谎”是她在压抑中爆发的呐喊,有一种强烈的反抗意味(导演在访谈里证实了自己主观的厚道)。
这是两个人:被侮辱的何小曼有着令集体厌烦的卑微,被欺凌的何小萍却闪动着人性的光芒。
最直接体现严冯二人分歧的,是何小曼(萍)的流放事件。
在刘峰被下放到伐木连后,电影里的何小萍因为厌恶集体的冷酷,采用了自我放逐手段,拒绝跳独舞。
在装病被发现后,政委将计就计,把她哄上了舞台,在她差不多要重新燃起对集体的希望时,再一次彻底地抛弃了她。
——冯小刚拍这段戏未必是为了批判时代,但很明显,他试图将何小萍塑造成一群无意识作恶者中唯一高贵的人。
与之对应的是后来萧穗子探望战地的何小萍,后者绝然说出,“我永远也不会原谅她(林丁丁)”。
这几乎就是她对整个故事的表态了。
然而在原著里,何小曼拒绝独舞,是出于私心,被萧穗子居高临下地鄙夷了。
“台下掌声口号声战马嘶鸣声,何小曼刹那间成了骑兵独立团两千人的掌上明珠。
她站在出场位置上,感觉着命运的转折就是这么妙,这么迅疾,这么毫无预示。
她也玩味着当主角的感受:当主角真好,当掌上明珠真好。
……她后来向我承认,是的,人一辈子总得做一回掌上明珠吧,那感觉真好啊。
……她也承认我猜对了,她就在侧幕边运气、起范儿的瞬间,又被希望腐蚀了。
持续装病,是持续被希望腐蚀,人们是可以宠她的,夜里为她端茶端尿,白天为她端饭端水,看来她有希望跟所有人回到同一海拔。
”高贵没有了,光明被消解,何小曼依然是被主角看不起的小老鼠。
严歌苓吝惜于赋予这个角色明媚的色彩。
而在全知视角下的主观口述,则充满了对小人物的玩味感。
这和萧穗子对刘峰的揣摩并列——在整部小说里,被萧穗子以主观揣测来脑补其不良动机的,始终只有何刘两人。
玩味着小人物的不幸,揣摩着“其实他们也没多高尚”,是这部小说的主基调。
然而在电影里,在一部总体相当令人不适的电影里,何小萍却绽放了傲然的光华。
冷笔之二:刘峰,一段性骚扰的悬案比起黄轩,更适合演刘峰的可能是黄渤。
原著里,没有女人去爱刘峰的原因跟雷锋的高尚、超我的净素、性压抑这些,关系并不大。
尽管原著里有大量上述的分析,说服读者刘峰“不能爱”,同时又按耐不住地反复描述刘峰的“不可爱”:一个身高一米六二、带着乡土气息、从山东某县贫困剧团里翻跟头上来的凤凰男,在文工团这样以红二代为马首、阶级分明的集体中,他唯一的效能是充当万能服务员——电工、木匠、快递。
所有人都在享受他的服务,而荣誉则是虚假的,谁也没有上当,去向他“学雷锋”。
雷锋的重担和美名不过是毫无权势者的生存法则。
而他——居然想吃林丁丁这块天鹅肉。
林丁丁的惊吓来自于刘峰跨越阶层表达出的性欲,这戳破了不成文的规则,林的追求者,“一个追求者是宣传部的摄影干事,一个是门诊部的内科医生”。
而郝淑雯的男友和未来丈夫,则是某军工厂厂长的儿子。
她们看不上刘峰,和他是不是雷锋无关,而是他的阶层属性决定了他不在择偶视野内。
和刘峰相比,黄轩的白净、挺拔、秀美让人无法用俯瞰的眼光去理解角色,也削弱了原著里众女兵和刘峰的距离感。
黄轩有一张天然的恋爱脸,冯小刚对刘峰的赋形塑造带有主观美化,最直观的体现则是在整个故事的核心——触摸事件。
电影里,俊美的刘峰在邓丽君歌曲的浪漫鼓舞下,向心仪的林丁丁表白,并情不自禁地拥抱了她。
加上前期对林丁丁形象的刻意铺垫(对刘峰眉目传情,被删除的片段里还有两人拉手的情节),观者很难对黄轩的角色产生厌恶感。
这个拥抱毁了他的前途,决定了他一生的畸零。
导演让何小萍被骄傲地流放,说出“我永远不原谅她”,非常清楚地表达了导演本人对触摸事件的定性——因时代对人性的压迫而造成的悲剧。
这已是整部电影里为数不多的、对时代残酷性的否定(尽管,避重就轻)。
回到原著,整个事件的性质完全不同。
萧穗子听完林丁丁的哭诉后,脑补着当时的场景。
“注意到了吧,刘峰成功地把林丁丁诱进了这个相对封闭的二人空间。
…一旦进了这里,关上门,即便林丁丁呼救也未必有人听得见。
…一边抹,一边暗自惊叹到底是上海女子,这手感!
细嫩得呀,就像刚剥出壳的煮鸭蛋,蛋白还没完全煮结实。
…脸蛋就这样好了,其他部位还了得?
手从脸蛋来到她那带柔软胎毛的后脖颈。
…都是夏天的过错,衣服单薄,刘峰的手干脆从丁丁的衬衣下面开始进攻。
…我拉开灯,看见的就是这个刚被人强奸未遂的林丁丁。
”刘峰不再是被邓丽君歌声鼓舞的求爱者,而是带着赤裸性需求的进攻者。
萧穗子对这一场景的描述和揣摩,就像一个八卦强奸案细节的吃瓜群众,啧啧有味地感叹着,“摸了吧,爽不爽,皮肤好不好”,庸俗得不堪入目。
而这当事的两者却都是她的亲密战友。
在对《芳华》的评论里,我看到一些令我愕然的言论。
如两位社会学、人类学的女性学者淡豹、一音顷夏都从反性骚扰、反荡妇羞辱的角度批判《芳华》,作家侯虹斌也撰文认为刘峰的无辜是“主角光环笼罩”,而“(性骚扰)错误,可以是以善良、好人的形象出现的”。
我愕然的不是以上诸位的内在逻辑——我极其赞同反性骚扰、反荡妇羞辱的论述,尤其在女权主义有待发展的中国。
我愕然的是这一套外部逻辑——《芳华》是一部美化性骚扰的作品吗?
《芳华》的悲剧性论述是一种荡妇羞辱吗?
《芳华》的争议点是性骚扰是否应得到惩罚吗?
严歌苓最擅长营造的,是叙事陷阱。
“触摸”是整个故事的核心。
不论是电影里的强抱,还是在原著里写实了刘峰的猥亵,“是刘峰而不是林丁丁吐口了事件中最恶劣的细节:他的手触摸到了林丁丁裸露的脊梁。
经过是这样的:他的手开始是无辜的,为丁丁擦泪,渐渐入了邪,从她衬衫的背后插进去……”,坐实他的性侵行为,等于默认在故事结构里,他被流放具有一定合理性,跟她此书的批判主题(荒诞时代压抑人性、鼓动人们告密)产生了不协调,甚至是反方向的力。
这是严歌苓用笔的主观恶意。
要知道,那个年代的残酷,她并非没有体验,严歌苓曾因给男兵写情书受到处分,在政治高压下,她差点自杀(小说里这个情节发生在萧穗子身上)。
人性里对爱欲的渴望被政治压抑,成为原罪,那是一个巨大的时代问题。
刘峰即使不“触摸”林丁丁,只是表白,他同有可能坠入深渊。
更不要说在触摸发生的仅仅几年后,中国开始严打,当街拥抱甚至可能被枪毙。
在时代成为更大的恶时,设置一个可能会触碰性别议题的情节,引起的争论虽关乎正义,却跟时代的残忍毫无联系。
刘峰在“触摸”事件里究竟是不是加害者,影响了整个故事的批判逻辑。
从一个时代受害者的故事变成性侵犯受惩罚的故事,大大降低了时代的痛感,也让作者的忏悔批判显得轻薄。
有人提到另一部电影,王小帅的《青红》。
在那里面,男主角是实打实地犯下了强奸罪,没有人会觉得强奸有理,但却能从导演的叙事逻辑里,感受到痛苦。
个人的罪和时代的罪并无冲突,被包含在更大的悲剧里。
而《芳华》,则恰恰相反。
如果说冯小刚还试图刻画刘峰的善良美好,那严歌苓原著就是锋利无情地对小人物再次践踏,“看,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另一处对刘峰有主观恶意的评述,出现在战场上。
萧穗子想象着,刘峰在九死一生的关头,“刘峰露出得逞的微笑:这就是他要的,他的死将创造一个英雄故事,这故事会流传得很远,会被谱成曲,填上词,写成歌,流行到一个女歌手的歌本上,那个生有甜美歌喉的林丁丁最终不得不歌唱它,不自禁地在歌唱时想到他,想到他的死跟她是有关系的,有着细细一根纤毫的关系,但她脱离不了那关系。
夏夜,那一记触摸,就是他二十六岁一生的全部情史,你还叫‘救命’?
最终送命的是我”。
这里确实出现了被害者有罪论,荒诞的是,这段话语的存在,恰恰不是为了论述“性骚扰的被害者有罪”,而是“那个被你们认为高尚的时代的被害者,他就是这么猥琐”。
性侵者试图用死亡“惩罚”被性侵者,时代政治的严酷,战争的残忍,被消费、消解,也没有人须为悲剧感到忏悔。
这是严歌苓的多重叙事陷阱。
原著里的何小曼嘶喊着“我没撒谎”,刘峰怒斥审讯他的人“我没这么下流”,在电影里全部成立,在原著里,作者却于高空俯瞰着他们,讥笑着,“别逗了,你们就是在撒谎”。
冷笔之三:何小曼和林丁丁的殊途同归七十年代末的文工团,在远离政治风波的乌托邦里,作者主要刻画了四个女性人物,萧穗子,郝淑雯,林丁丁,何小曼。
郝淑雯是始终占据主导地位的红二代,“贵族阶层”,红色时代骄纵跋扈,改开年代成为富婆。
林丁丁是小资产阶级的上海小姐,除了美貌是硬通货,可以成为向上攀爬的资本外,一无所有。
何小曼也是上海人,来自更底层的家庭,父亲畏罪自杀。
萧穗子对这三者的观感,以及她对自身的定位,呈现的是严歌苓本人的阶级意识。
对郝淑雯,她是带一点嫉妒的仰视。
对林丁丁,是带一点不屑的平视加俯视。
对何小曼,是带一点轻蔑的俯视。
而她自己,属于一个跟政治特权无关的阶层:知识分子,因为文化技能,在随后到来的经济浪潮里,超越了丁丁小曼,而又不沾铜臭。
严歌苓写林丁丁的两次婚姻,一次嫁入红色豪门,被大家族鄙视,离婚;一次嫁给海外华人,以为一步登天,结果天天包春卷,离婚。
对这个人物的嘲弄意味跃然纸上。
但却不是在嘲弄她的世故势利,而是嘲笑她麻雀攀高枝的不自量力。
严歌苓对郝淑雯这样的特权人物,即使下笔并无美意,也绝不会那样作践她。
四人中郝淑雯和厂长儿子结婚后,成为寂寞的富婆。
萧穗子依然和她很亲近,也是从她这里,得到了另外几人的音讯。
即使郝淑雯亲口向她坦诚,当年正是自己教唆穗子的初恋检举揭发了她。
这段惨痛的青春往事被道出后,萧穗子的反应是——没有反应,默然接受,连和解的过程都没有。
比起电影里何小萍的“永不原谅”,萧穗子与郝淑雯的和解轻得毫无分量。
与之互文的是萧穗子重遇刘峰后,刘说出一段对下岗工人的看法,“一个国家这么大,跟一个大工厂似的,产品总得改换,机器也总得更新,咱们就算是些老机器老零件,老螺丝钉,给换下来了,扔了,不换不扔工厂就得关门。
不是好些工厂都关了门?
工人不都得下岗?
咱打完仗也就下岗了。
哪个国家都一样,当兵的嘛,仗打完了就都是换下来的废零件,旧螺丝钉。
不能说螺丝钉旧了,没用了,非不让扔,那会行?
不讲道理了不是?
”。
这段文字让人想起去年大热的一次演讲,贾行家说某个春晚看到小品“我不下岗谁下岗”,演播厅响起经久不息的残忍掌声。
创作者让一个被时代抛弃的角色说出这样温顺的话语,仿佛在给自己的良心涂脂抹粉,释然地叹息一句,“啊,他们真善良”,解构了一切时代之痛。
电影有一处拍得特别不好,强行安排萧、刘、郝三人巧遇。
郝淑雯仗义地为他代付一千元后,转头就和萧穗子讥讽起丁丁发福和刘峰的假肢,冷酷得有点突兀,而这一段在书里并不发生在同一场景。
且讽刺的是,刘峰借走郝淑雯的钱后,消失了,“郝淑雯算了算,发现刘峰借她钱的时候,就打算要搬家和停机了”,和冯小刚试图温情脉脉地体恤老兵、给刘峰留一丝尊严相比,严对底层人的碾压更赤裸。
一直到刘峰死亡,这笔钱他都没还上。
“放下电话她解释,刘峰过去跟她借过一万块钱,用了十来年还上了九千”。
更奇怪的是严歌苓给小曼、丁丁这两人安排的结局。
何小曼:丧偶单身,给一个海外华人当保姆,伺候他养老送终后,被恩准免费住在他的房子里。
林丁丁:离异单身,给一个海外富商看房子,教华人的小孩唱歌。
到头来,她们都成了海外高华的服务员,看似生活无虞,实则彻底失去了在社会中改变自身阶级属性的能力。
想一想吧,为什么要这么写?
谁是海外华人?
海外华人是谁?
如果说安排这两人殊途同归,不足以体现严歌苓的势利,那何小曼和刘峰最后的归宿,则让整部小说(和电影)陷入了浓缩鸡汤式的虚无。
两人超脱了战友们的汲汲营营,实现无性的事实婚姻,过上了知足常乐的日子。
这种叙事逻辑延续了严歌苓一贯的小人物三段论:受尽苦难——精神升华——岁月静好。
一切结构性的冲突和压迫、阶层之间无法跨越的鸿沟,最后都以小人物自己的“想开”终结。
在严歌苓其他女性题材的小说里,这种对女性苦难的玩味是与男权结构挂钩的,而在《你触摸了我》里,则不仅是女性主义的问题,是严歌苓自身固若金汤的阶层观念的问题。
严歌苓并非出自权贵家庭,她的身份和萧穗子一样,父亲是作家。
知识分子的清高与美国上流社会东方贵妇的矜持,结合、消融、整合成一种新的东西,属于严歌苓独有的,胜利者的阶层歧视。
她写底层小人物每每有一种俯瞰感,写他们的苦难,写他们反抗但失败,最后赞美他们的安静、顺从与精神胜利。
字里行间啧啧连声,尽是冷笔与势利。
冯小刚的《芳华》不是严歌苓的《触摸》,对于这两者间的矛盾,有其两面性。
一方面,电影的视觉语言呈现的是对红色年代的意淫,是冯小刚毫不掩饰的赞美留恋,这与真实历史相比,很令人不适。
而严歌苓小说则冷静得多,并未痴情怀念文工团的乌托邦性质。
这给人一种错觉,好像冯小刚没有把严歌苓的批判性拍出来。
实则是严歌苓对批判话题冷感。
而另一方面,冯小刚似乎真诚地相信人与人之间的厚道美善,于是将两位主角拍得很美,很纯净,结局有一股“我把自己都感动了”的鸡汤味。
这和严歌苓小说本身的冷酷截然不同。
这两人对文工团的怀念基于不同的立场,在冯小刚,是“老子出息了可以重温旧梦”,在严歌苓,那段岁月却代表着卑微和耻辱,于是写作成为了一次自我疗愈,甚至是报复。
相同的是,他们俩谁也不想去批判那个时代,他们只想搭一个背景,然后各造各的梦。
帝王将相宁有种乎?
———底层人民配有芳华吗?
又流眼泪了,多次。
但好像并不是为剧情,也不是为了人物。
只有一个:家庭出身。
男主刘峰,文工团里的活雷锋,人品道德能力无可挑剔,人人说好。
可是农村出身,爸爸是个木匠。
他对战友是真正的爱,对老兵捎信带东西,对新兵无微不至。
能吃亏,食堂打饭别人吃饺子他吃饺子皮;有能力,在单位领导器重要推荐去上军校,厨房跑了头猪,第一时间就想着叫他一块去抓。
(抓猪的场景很反讽,迎着高举毛主席语录,喊着誓死保卫毛主席口号的游行队伍追过去。
)有爱心,为了给战友省钱结婚,自己给他打一套只有在上海或者军区领导家才有的沙发。
此战友也是农村出身的大龄青年,被城里媳妇逼着要的沙发。
确实是个活雷锋,也可以说一个农村孩子为了改变命运做了自己最大的努力。
然而,他的家庭出身好的战友们虽然平时嘴里夸他活雷锋,心里并看不上他,把他的奉献当成理所当然。
当他为了爱情,把上军校转干的机会给别人。
然而在给暗恋对象(上海姑娘,反差大不大?
)表白后,被所谓战友看见后第一反应是“活雷锋变流氓”被诬陷成刷流氓。
在受尽侮辱后,下放到大山深处的连队伐木。
临走时无一老战友相送。
唯有他照顾的女主新兵出于感激前来相送。
一堆的奖励都扔了。
女主何小萍出身更不好。
父亲有历史问题在劳改,母亲改嫁,继父歧视,其他兄弟姐妹欺负。
以为来到部队不会再受欺负,等来的其实还是伤害与凌辱。
她的舍友们一开始就对这个不属于她们团体的新人就排斥。
从偷军装事件到晒内衣事件始终只看到凌辱。
甚至人家在得到英雄称号后精神崩溃,也换不来她们半点同情“她不是一直想当英雄吗?
怎么这个样子!
”她因看到男主这么好的一个人被陷害,无人站公道从而对文工团产生了厌恶和抵制。
在没有选择后给她当了一回主演后就被毫不留情的发配到前线卫生队。
男主女主为了洗刷自己,前者上前线浴血奋战丢了一只手,后者抢救伤员过多导致精神崩溃。
男主带队上前线不要命的场景和女主在看节目时独自一人走到草地月下独舞真的看得我不能自已,泪流满面。
退伍后,男主讨生活蹬三轮车,被城管收车讹诈,甚至摁倒在地上打。
女主精神问题一直未婚,孑然一身。
郝晓雯,一直是团里的一姐,无人敢惹。
也是她一开始就主导了对女主的歧视,一系列的迫害行动,她都是主角。
只因为她有一个军长爸爸。
口称“江山都是她们家打下来的”只不过被纠正是她爸爸们打下来的。
在得知舍友男友是同为高干子弟后,在明知道舍友的感情也好不含糊地伸手夺将过来。
退伍后,更是占尽了资源优势,自己做了阔太,老公成功经商,三亚拿地做起了开发商。
从始至终都是利益的既得阶层。
林丁丁,上海姑娘,男主暗恋对象。
出身大地方,没交待具体如何,总归不算太差,因为退伍第二天就离开,并成功嫁到国外。
在偷军装事件中,她虽然也欺负女主,但最终还是理性地阻止了事件升级。
但在后来的流氓事件中,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就出卖了男主。
故事叙述者小穗。
有作者严歌苓的影子,知识分子出身。
在影片中她父亲被平反了。
相对应的是女主的父亲一直含冤,死在劳改农场。
她属于中等。
她一直是事件的经历者和旁观者。
她既没勇气主持正义,看到女主受欺凌也不敢挺身而出但也不比情书,没有丝毫的想法。
点同情心没有,只是在默默记录。
在被抢夺爱人后也只能默默撕了情书。
在后来自己成为作家后与之联系的还是郝晓雯林丁丁这帮人。
他们的战友们可以说出身都高过他们。
女主配舞的朱克,嫌弃女主汗多异味,就敢吊儿郎当,公然不服从领导,还想转业回去考大学。
检举揭发刘峰,就是他干的。
文工团解散的那个场景他们慷慨激昂,甚至痛哭不已,最后全都醉倒在地。
我甚至感到了快意。
也不由地厌恶,这跟当年淮海战场国军被围歼前夜所有军官搂着女话务员醉生梦死一样。
政委这个角色很厉害。
他赏识刘峰,推荐他去读军校。
刘峰出事后,丝毫没看到他有保护刘峰的意思。
其中原因,我想了半天。
估计有二。
一:他推荐刘峰读军校,一是赏识,二是扩充自己实力。
因为电影里交待很清楚,军校出来就可以到军部任政工干事,刘峰毫无疑问会对政委感恩戴德。
对政委而言无疑是实力扩展到了军部。
而如果他推荐别人如陈灿、郝晓雯之类,丝毫不会对他有有影响,他们可不会对政委的知遇之恩感恩戴德。
他如果推荐穗子、林丁丁之类又存在风险,政治出身带来的不确定性。
二:刘峰摸人事件出来,以他的想法毫无疑问是:你小子辜负我的好意居然是贪恋美色。
恼羞成怒是肯定的,说不定把刘峰处理到伐木连的主意就是他出的。
因为后来何小萍也是同样的手段。
政委对何小萍的处理更说得上是稳准狠了。
还有一个人物,一个16岁冒充17岁的兵。
全身烧成黑炭,在与女主谈话后死去。
这也只可能是个农村兵。
以我所知,只有农村兵才会为了改变命运这么做。
还有一个细节,他都没吃过果丹皮。
在这部影片里,我只看到残酷。
出身带来的残酷。
只有小时候看路遥的《人生》才有的感觉。
但《人生》基本上还是积极向上的,这里我看得很悲伤,基本上是绝望。
不由地想起了杜月笙的泥鳅鲤鱼理论:“你原来是一条鲤鱼,修行了500年跳了龙门变成龙了,而我呢原来是条泥鳅,先修炼了1000年变成了鲤鱼 ;然后再修炼500年才跳了龙门,倘若我们俩一起失败那你还是一条鲤鱼而我可就变成泥鳅”。
冯小刚不错。
老炮儿:拍出了他北京人的故事。
;芳华:也成功地拍出了他们60年代人的芳华年代,青春记忆。
拍出了他大院子弟的生活,也拍出了他当文艺兵的感觉。
50、60年代的人是幸运的,有代表还原他们的生活。
70年代人好像没有任何文学或电影之类的文艺作品反映了。
其实,仔细去感受的话,《芳华》是一个非常奇特而分裂的文本:它的前半程充满痛感地讲述了情与性的压抑、讲述了集体对个体的禁锢和遮蔽、讲述了青春无处安放的火焰如何被燃尽在那些虚妄的信仰和荣誉里,这种痛感来自于某种跨时空的对映前提——与过去相比,我们正在生活的当下,是自由、开放、个性张扬的,当下有多少正常,回看过去,就能看出多少异常;它的后半程充满哀感地讲述了英雄主义的死亡、拜金的横行、欲望的脱缰以及那些最美好的祈愿是如何被封存与埋葬,这种哀感同样来自于某种跨时空的对映前提——与当下相比,他们曾经生活的过去,是单纯、洁净、赤子之心的,过去有多少希望,检视当下,就能看出多少失望。
也就是说,《芳华》先用一个今天的立场去嘲弄了昨天的荒诞,又用一个昨天的怀想去鄙夷了今天的市侩。
好像只有那个时代才会塑造出刘峰的光环,可是你必须承认,即使在那个时代里,刘峰也很突兀;好像只有那个时代才会酿造出何小萍的悲剧,可是你必须承认,即使在下一个时代里,何小萍也没有得到救赎。
有人说,这就是《芳华》最大的问题和悖谬,冯小刚也好,严歌苓也好,都在执着地唤起某些不属于“此在”的东西——它讲述了若干个时代,致敬了若干个时代,深情地凝望了若干个时代,然后,又薄情地虚无了若干个时代。
可我倒认为,这恰恰是《芳华》最动人的任性。
它讲了太多刻骨铭心的体验,这些体验充塞于所有的时代,却又不特定地附着于哪个具体的时代。
你永远都说不清自己置身的时代,是最好还是最坏,这难道不是每个人都面临过的疑难?
过去很失常却也很超常,今天很正常却也很庸常,这难道不是每个人都经历过的沦陷?
有人说它批判力度不足,其实,它压根没有去批判,就像它没有去讴歌一样,它只是在放任自己进入和浸入一种情绪——当你为前尘往事踟蹰怅然,你又哪有余裕去讴歌和批判?
世界上有一句最没用的话:在我们那个时候。
但是几乎所有人,都喜欢把它挂在嘴边。
你曾以为可以在那顶名叫青春的保护伞下永远纵情歌唱,你曾以为这世上最严重的事情无过于在邓丽君的歌声中拥抱了自己暗恋的姑娘,直到有天你踏上战场,目睹子弹穿过自己的动脉或者别人的胸腔,直到集体猝然解散所有伙伴星散远方,仔细想来,谁的青春不是这样,或是最盛大的开场与最潦草的落幕,或是最不经意的邂逅与最刻意的岐途,谁不是在被迫长大中褪去芳华万丈,变作不忧不喜,学会对岁月不卑不亢。
岁月如激流一往无前,生活在这湍急的两侧静默地站成了岸,逝者如斯夫,最深的幻灭里,只有抓不住的回忆和等不到的未来,才会被美化得如此一厢情愿。
我们之所以既不满昨天又否定今天,我们之所以在今天打捞着昨天的遗珠、在昨天盼望着今天的日出,那是因为我们心中闪烁着某些永恒的、既无法被昨天所诠释、又无法被今天所覆盖的辉光——这种辉光,大概就该被命名为“芳华”。
许多电影作品遭遇“不走心”的诟病,往往是因为在博取观者的票房投资之时,缺失了作者自身的情感投资。
感动自己的,未必一定能感动他人,但感动自己往往是感动他人的第一步,或者说,必备前提。
张艺谋很喜欢整画面、陈凯歌很喜欢谈哲学、冯小刚很喜欢讲故事,因为很喜欢“讲”故事,所以之前的他,大多与电影之间保持着某种抽离感——我只是在转述一些东西给你们听、并且尽可能转述得声情并茂、栩栩如生——即使是他最扎心的那几次尝试,《唐山大地震》让你觉得很凄惨、《1942》让你觉得很沉重、《我不是潘金莲》让你觉得很愤懑,但凄惨、沉重、愤懑,照样都是“让你”层面上的情绪,这份“让你”执行得很到位,然而执行者本人在哪里,渺无踪迹。
这次不同,这次的冯小刚无处不在,这次的冯小刚无从自拔。
当然,如果他能先堕入、再抽身,既深入、又抽离,一边无保留地言说自己的在场,一边用冷静的反思和审视拆破当局者迷的幻象,那电影无疑会在精神高度上更加接近于不朽。
但是,无法冷静、无法抽离、无法平和与淡定地言说、无法言说得准确而清晰,抽不出来、跳不出来,情愿糊涂、情愿泥足深陷,这也是一种动人的真实。
毕竟,一旦事涉青春,从来都无关理性。
所以,冯小刚在《芳华》中一直表现得很拧巴也很摇摆:先用生硬的旁白视角开讲别人的故事,反复以画外音与第三方台词来切入重要角色的心理动机,再强行给视点人物添加一段感情线——这场关于他最迷恋的那段往事的呓语,恍惚到压根不知道该采用哪种人称。
那泳池边的纵身一跃、那排练场上的载歌载舞、那散伙饭的把酒高歌、那心照不宣的眼神和两小无猜的耳鬓厮磨,是他想要说、也说不够的回忆,那一群人对一个人的恶意、那张被撕毁的军装照、那副被垫高的乳罩、那关于出汗和馊味的歧视和流言、郝淑雯的优越感与挖墙角、林丁丁的落井下石与精致的利己,这同样是他想要说、也说不够的回忆。
这两者前后不一彼此拆台,没有关系,世界从来不是黑白分明的泾渭对立,谁的过去不是一片模糊的、却又具有无限可能性的灰色地域。
没有绝对可恨的人,只有绝对可怜的人与绝对可悲的人;没有清晰的敌方,但所有人都在一个无物之阵里浴血沙场。
电影整个设定流程,无非是最标准的校园题材叙事结构,封闭空间内遗世独立般的少年群体,夹杂着几个影影绰绰的男孩,美好得一如人间的天国,直到某个外来者降落,涌动的暗流变作显性,很多心照不宣的平衡与保留,纷纷被打破。
有勾心斗角、有欲言又止、有傲慢和偏见、有校园霸凌、有明暗不定的温存、有若即若离的隐藏。
然后,所有人被迫离开名叫“年轻”的乌托邦,在丛林法则的社会里被时代的铁蹄碾碎,理想主义顺理成章地死亡,曾经的众生平等都不过是少年的幻象,有人从英雄变成边缘者,有人从边缘者变成英雄,世界从一辆牛车变成一路飞马,然而你已经没有足够的体力和身手跨上它,每个人都无法持续待在自己之前认定好的原点上,人设变得脆弱不堪。
时代色厉内荏,外部强大而内里空洞,欲望则与之相反,沉默寡言地在暗处野蛮茁壮。
可是,相比于许多拿腔拿调的、一脸风尘气的国产青春片,它带着许多粗糙的毛边和灼人的火焰,跃动得如此理直气壮。
就好像前一个小时里,那反复出现的雪白的肤色,以及突起的胸脯和臀部,竟然没给人以情欲或肉欲的感觉,你所目睹的,只是一种身体被成长所激活时、肆无忌惮的华美盛放。
上一次看到这种让人兴奋的暖色调,还是在姜文的处女作《阳光灿烂的日子》,只不过那是一种男孩们的放纵和张狂,而这次,满满的,心里飘着只有两个字:真好。
它错失了一些“正面强攻”的机会:比如刘峰在被定义为英模的、惯性奉献的前半生里,在林丁丁身侧曾经经历过的性觉醒和性压抑(想想那些晃眼睛的青春的女体可能引发的少年男人的悸动),再比如何小萍在英模报告团宣讲现场的精神崩溃,一面英雄旗帜最终坍塌而一面英雄旗帜提前坍塌,这原本可以与文工团最后一场演出时她在草地上的独舞,和小站长凳上他与她的依偎,共同构成一组可堪载入影史的经典镜像——这两人都是盘根错节的人情网络里赤身入场的无背景者,一个用无限示好来自救,一个用无限封闭来自保,最终,却只有他们遭遇了提前的流放,在枪林弹雨中走到了最前沿的地方。
它的美术、摄影、服装、配乐,都非常漂亮——冯小刚在我的印象中,一直以来并不以这些技术环节见长。
当然,这些技术环节塞得太满、煽得太用力,好像也是问题。
它有很多修剪的痕迹,有很多语焉不详。
它的柔光滤镜用得太多太滥。
它没有原著那么深刻,稍显避重就轻(我并不喜欢用文学原作来衡量电影的优劣,毕竟每一种艺术样式都带有其本身的逻辑自洽)。
但是,它依旧很打动我。
它的缺点可以条分缕析、做细致入微地罗列和阐明。
可它打动我的地方却无法言说,因为那只是一种氛围、一种韵致、一种感觉、一种状态时态生态和语态。
因为它的混乱、模糊、分裂、拧巴,无限接近我们每个人试图回味、试图勾勒、试图粉饰、试图掩藏的芳华。
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珍惜善良。
一群很少感受出走心的观众,最能捕捉到走心,也最宽容于走心。
作者信息:微信公众号:邵邵的私人书斋新浪微博:@聆雨子豆瓣&知乎&简书ID:聆雨子
听说冯小刚准备拍文工团,觉得有点意思。
文工团是什么,明白的人自然不必多说。
民间话语里,它是后宫的代名词;冯小刚那代人心中,它是情色的象征。
《红色娘子军》里那又长又直的腿,绑腿到短裤之间露出的那段白肉,让多少红色少年深夜辗转难眠。
紧接而来又诞生另一个问题:文工团让拍吗?
如果让拍,能拍到哪个地步?
阎连科有个小说叫《为人民服务》,讲某师长娶了个年轻貌美的女护士,经年累月关在别墅,趁师长不在和勤务兵搞破鞋。
在那个特殊的年代,作为特殊产物的文工团,类似这样的情节想必不少见。
冯小刚的电影能讲吗?
这样看的话,《芳华》还是一部为行业探索禁区的电影。
除了三部喜剧,最近十年的冯小刚电影多多少少是在突破禁区的。
《集结号》发掘了解放军战无不胜的另一面,《我不是潘金莲》讽刺官场怪现象,《一九四二》和《唐山大地震》叙述历史大事件,无论哪一部,可以说是踩着有关部门的底线,低空略过。
更何况,《芳华》要触碰的线除了文工团和那个不能提的时代,还有外交上不准宣传的对越自卫反击战和老兵问题。
越是禁止的题材,越容易出作品。
因为没有人触碰,冯小刚就能占住先机。
以后若是有后来者,肯定绕不过他。
冯小刚敢于触碰审查部门的底线,固然是有利于行业、有利于人民的大好事,但也不能说他没有一点私心。
年轻时冯小刚大家都知道他精明,如今老了,老奸巨猾。
在这里老奸巨猾是个好词,因为老奸巨猾的人能成事。
尤其在当下众所周知的环境下,只靠才华未必能生存,一定要兼具狐狸的智慧。
但《芳华》看完,对冯小刚的智慧和野心确实服气,却对他的才华产生了怀疑。
才华无法驾驭野心,这是我看到的问题。
在喜剧领域,冯小刚张弛有度、力道精准;一旦脱离喜剧语境,他节奏不佳、无法克制抒情冲动的问题,便全部暴露出来。
第一场舞蹈戏应该剪掉一半,因为它既谈不上惊艳,也脱离了电影的主要冲突。
这出戏的主要人物穗子,后面也没有舞蹈戏接应,女主角何小萍随便蹦跶几下敷衍了事,理解不能。
文工团解散大合唱那出戏,明显过了。
电影对文工团的态度暧昧不明,表现过它的美好和压抑,也表现了它的权力斗争和蜚短流长,却在解散时刻用种纯情的手法拍摄,显得虚伪和媚俗。
何小萍疯了后在草坪独舞的那场戏有机会成为妙笔,但因为在影片前半段没有呼应,损失了力道。
驼队遇袭,的确拍出了战争的残酷,但没拍出刘峰的绝望。
反而删掉这场战争戏,更能凸显残酷。
刘峰断手,何小萍精神分裂,两件事说出来已经很残忍,观众能脑补极曲折的转变。
此时,丰满的表现不如恰当的留白。
穿插太多人物,加入太多无必要的细节;譬如那位摄影干事,脱离主线,譬如穗子的恋爱,时断时续,了断突如其来,甚至穗子这个人物,其实也可以删掉。
电影如果不从她的视角讲故事,节奏会更加明快。
《芳华》想说的主题、想抒发的情感太滥,缺乏一根强韧、摇曳生姿的主线贯穿始终。
集体主义的罪恶,战争的残酷,禁欲时代的压抑,种种悲剧,最后竟然落在一句轻飘飘的“芳华”。
“芳华”两字,能包装一部普通青春片,托不住冯小刚试图表达的内容。
近十年来,冯小刚给人的感觉,是他累积了足够多的财富后,开始追求艺术的成就,涉足更多题材,拍正剧,拍能表达自我的电影。
但作品给人的感觉,是他非常努力,但一直差一口气。
《芳华》也是如此。
用喜剧赚钱,用正剧证明自己,顺便当演员、导春晚,这就是《夜宴》后的冯小刚。
昔日的票房大导,人到中年做自己。
就像《私人订制》里李成儒饰演的商业大导,功成名就后立志追求高雅,洗去一腔俗血。
这个角色可以看成冯小刚的自嘲和自况,也可以看成他对主流学院派的抗议和示威。
挟观众自重,这种作为,他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有人每年都在这里等你回来,提醒你当初为什么出发,这个人叫做自己。
”这是一句广告词 ,来自2014年冯小刚为某品牌汽车拍摄的广告,清晰地描出冯小刚转身时的心路。
那时冯小刚正逐渐洗刷「国民喜剧导演」的标签。
除去两部《非诚勿扰》和圈钱之作《私人订制》,他接连拍摄了《夜宴》、《集结号》、《唐山大地震》以及《一九四二》,都不是「京味喜剧」;光头葛优,京味喜剧的标识男主角,基本淡出了合作。
走出舒适圈,放着轻松的钱不赚,冯小刚迈出这一步,说起来容易,其实非常艰难。
但他坚持住了,一部电影、一部电影迈到今天。
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当一个人满足低层次的需求后,势必会对更高层次的需求提出要求。
冯小刚什么都有了,就欠一个青史留名,他的选择不难理解。
所以这些年,我们看到冯小刚一直在不断地探索和进步。
他拍出了《一九四二》,在《我不是潘金莲》里挑战圆形画幅,运镜和调度不再随意,而是尝试用长镜头拍摄战争场面。
去掉小品习气,镜头有了电影感。
这都是好的地方。
问题出在审美上。
在《芳华》里,我的感觉是冯小刚思想上去了,但意识没跟上;技术上去了,但标准没跟上。
观众不看这么多,只看效果,最后出来的效果就是审美崩坏。
电影是综合的艺术,不能有明显的短板,冯小刚有时还是会放松要求,譬如《一九四二》,一部讲饥荒的电影,扮演饥民的演员个个脑满肠肥,哪有饿过的样子?
譬如文工团解散的戏,他偏偏选择了最媚俗、最糊弄的含泪大合唱。
一部电影塞不进太多东西。
《芳华》这部电影,冯小刚把他能想到的几乎全部塞进去。
所以我们看到了他少年时的意淫,看到了他对前三十年的隐喻,对后三十年的讽刺,我们看到了战争的残酷、英雄的凄楚,也看到了集体主义的恶行。
他努力地让我们看很多,但我们只看到一团乱麻。
冯小刚导演的电影都有一种特殊的本事:避重就轻,而最厉害的还得数能把这轻飘飘的部分包装成“大尺度’‘”触碰审 查的边缘“云云,营造出一种体制内 的温和 反叛者的形象。
《我不是潘金莲》里,层层上告、拦截上访最终被柔化成一个在看守所里收到果篮的镜头,并且最后还有了个皆大欢喜的结尾:青天大老爷都是心怀慈悲的,操蛋的都是下头的小喽啰。
到了《芳华》,则变成了70%的玫瑰色革命青春穿插着30%不咸不淡的小反思与几笔模糊化的历史事件。
看似是试图讲述历史洪流下小人物的命运,实质不过是冯导对自己文工团青春的美好意淫,再次打了大量柔光,夹杂几味历史的香辛料,就敢自言是反思与批判了。
这当然也很符合冯导的风格——“大院现实批判主义’。
自然,影片前半段里的美好青春不免让人触动。
但是仔细想想,那又跟文工团有什么关系呢?
如果那些少男少女不需要唱着红歌跳着红色娘子军芭蕾,不需要穿着军装去边疆苦寒之地慰问演出,这会减损他们的青春之美半分吗?
显然不会,青春从本质上来说就是美好的,而冯导把它拍得如此美轮美奂,无非是在为那段岁月正名化罢了。
极尽能事地将其浪漫化,而让不少观众生出“其实那个时代也并非全无可取之处”的想法。
大概要承认自己的青春付出在毫无意义的事物上总是比较艰难的,要去反思同时期外面的人在过着怎样的日子,自然更为艰难,于是那段黑暗岁月就这样成为了玫瑰色的《芳华》。
不得不说,观影过程中确有不少赚人热泪的点,但是仔细想想这些泪点的安置:譬如说小萍的父亲临死的来信,16岁的年轻战士浑身重度烧伤濒死回忆亲人,对于刘峰空荡荡的袖管的特写,这些情节放在任何一部演员表演正常发挥的影片里,都是会令人潸然泪下的。
这跟《芳华》本身没多大关系,这就是人性本身会受打动的部分。
所以说眼泪往往是廉价的,如果它不能激发更深刻的思考,则毫无意义。
最后再希望建议冯导的就是,不要挑战这种非线性叙事、人物群像的高难度动作了,目前看来驾驭得并不好,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拍成吴宇森的《太平轮》那种大型车祸现场了。
《芳华》里头的每个人物都颇有着墨,结果最后任何一个人的故事都没讲好,单薄的人物塑造承托不住快速跳跃的情节,以至于令人难以理解人物的动机。
当然,也可以考虑向魔幻现实主义靠拢,不需要任何动机,“评为英模的第二天,何小萍就疯了”,这样可能都感觉更自然一些。
在这种种前提条件下,再去苛责演员们的表演好像有点不是很地道。
但还是不得不说,除了黄轩,其他人还是时不时令人有种出戏感。
何小萍全程瞪大着她无辜如小鹿的眼睛,从一开始就让人觉得和在精神病院里没什么区别。
萧穗子面无表情地当一个旁观者的表演还是比较到位的,后面失恋在军车上哭的时候就看出来非常吃力了。
至于其他配角们就更不能看了,如果看一下文工团散伙饭那出戏,群众演员们真是演得不忍卒睹,有的人神情宛若痴呆,有的人神情用力得令人尴尬无比,当然这都比不上一个大写的尴尬——政委含泪大声唱歌的时候口角拉出了一丝涎液。
当然,不得不说的是,在这个国家最令人大开眼界的当然不是冯导的“大院现实批判主义“,而是另一条与这部电影有关的新闻,内容不细说了,姑且把它看作是当代魔幻现实主义的一种吧。
只是可悲的是,这恐怕不是文学,而是我们的生活。
日后如果有谁要浪漫化这种生活,恐怕那就是下一个世代的《芳华》吧。
有人捕捉到了磅礴历史的荒诞和个体命运的凄清,如霸王别姬。
有人挖掘出了魔幻岁月的热情光芒及对芸芸信念的强烈辐射,如阳光灿烂的日子。
有人忙碌着将时代符号和商业元素拢在一起然后找醒目的位置贴情怀标签,这是某二草电影。
看陈凯歌常会感受到浓烈的士子气,半是提问半是反思:为什么会这样?
我们都有责任。
看姜文的则是帝王气:我知道我有责任,但是我顾不了那么多了得赶紧解决问题。
而看冯小刚的电影却是:时代的错,历史的错,领导的错,总之都是你们的错!
我是个无辜又可怜、纯洁又善良的小仙女受害者!
从集结号到芳华,一如既往。
沉迷控诉不能自拔,牢牢抱着喜欢找人背锅的俗世心态不动摇,充分表达了自己站在群众一边的坚定立场。
一代人鼓涨热情的纯真信念被低级肤浅的诠释出售,又一代人隔着沧桑斑驳的时空对不曾拥有也未必懂得的青春鼓掌叫好。
有人刻奇情怀有人消费历史有人赚了银子,高低贵贱一任摆弄成为背景,台上台下煽情感动各取所需,而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却在华丽的幕布后冷冷地消逝。
胡同层面的事物认知,必然是出不了好东西的。
姜文陈凯歌再失手也掉不下来,嘴炮再努力也爬不上去。
一把年纪了削尖脑袋频频出手想往思想艺术的史册里挤,但终归也只会吃吃国难体制的人血馒头,拿这些重大敏感题材消费一把忽悠点廉价的感慨和激动。
大时代的精神实质对其来说注定是一个无法理解的谜,一味把自己挂在时空里露怯又是何必?
难道是为了满足需要自我感动却又蜜汁审美的观众么?
总不会是被骨子里高尚的为人民服务情结左右的不能自己吧?
之前网上流传了一篇极度丑化冯小刚的文章,说他是来自北京底层胡同世界的冯裤子,混迹于一群部队大院高干子弟中间,靠着一把鼻涕 一包眼泪,骗取同情和上位的故事。
文章里还写,某位高干子弟出面,才帮冯裤子找军区借到了坦克,于是才有了冯裤子一炮走红的中国首部贺岁片《甲方乙方》里,英达过巴顿将军的瘾那场全是坦克的戏。
然而在电影《芳华》里,冯小刚又借到了坦克,可这一次,他却不是为了逗人家笑的,他在用心讲述一个西南军区文工团的故事,还有那些被无情的国家机器和肆意的时代车轮所碾碎的善良与芳华。
“活雷锋”刘峰因为拥抱了心仪已久的女文艺兵林丁丁而身败名裂,被下放到伐木连,最后在对越战场上失去了许多亲爱的战友,还有自己的一条胳膊;“反革命”父亲死在劳改农场的何小萍,在文工团备受欺辱,看到善良人刘峰被处分也同时心灰意冷去了野战医院,在对越战场上见过太多鲜血淋漓,精神失常。
他们是故事的主人公,却是最惨的两个人物,有个人性格的原因,也因为他们一个父亲是木匠,一个父亲死在了劳改农场。
严歌苓亲自改编的剧本,她很少在她的作品里直接讲意识形态、社会制度和阶级斗争,但一切,都在不言之中。
“红色江山都是我们家打下来的,溅你身水怎么了,怎么了?
”,溅你身水这四个字,可以自由替换。
与之相反,当年在文工团里欺负何小萍的高干子弟们,则在开放的大潮中,穿牛仔裤戴太阳镜躲小黑屋里听邓丽君,最先嫁出去国门,军区副司令的儿子出了文工团摇身一变就是地产商,忙着在海南拿地搞地产,然而木匠的儿子多次立功的战斗英雄,转业了老婆跟货车司机跑了、做小生意还要被联防办扣车讹钱,然而不知名17岁的小战士满身烧焦,连果丹皮都没吃过。
你当然可以把这视作是胡同串子冯裤子对大院子弟的恶毒攻击和倒打一耙,但你无法否认,那一切,都曾经发生过,并且至今仍在发生着。
在《芳华》里,虽然故事叙述者萧穗子(实际上就是严歌苓自己),但一看便知,其实冯小刚是站在刘峰和何小萍的立场上来讲的,这一次,他又回归了冯裤子。
假若当年若不是哭天抹泪博取了高干子弟圈的同情借来坦克赢取了贺岁片的胜利,也许今天的冯裤子就是又一个刘峰呢,谁让我生来就是冯裤子,而不是军区副司令之子。
要感谢冯裤子,幸好还有冯裤子,愿意用饱满的故事、用心的改编(金马奖最佳改编剧本)、油画般的调色、扎实的长镜头和场面调度、恰到好处的隐喻(毛主席像游行下抓逃跑的猪,主席画像换成了可口可乐广告),用心讲述那些逝去的善良与芳华。
对越战争一直是官方宣传中的禁忌,所以以前出差在南宁,见过许多对越战争的老兵,军装整齐,挂满勋章,在省府门口站成一排,讨要说法。
因为这段战争历史被隐去,他们的待遇也成空文。
现在回想,那一排老兵中,或许就站着刘峰。
也或许,活雷锋不愿意给国家添麻烦,也未可知。
《芳华》因某些原因被要求删减,推迟档期,而对中国的运转毫不知情的无知群众就喜欢指责冯裤子炒作。
冯裤子本来没必要趟浑水,他可以心安理得地拍《非诚勿扰》1到18集,我是冯裤子,接地气赚钱并没错。
然而,他拍了《1942》讲述民族苦难、国民性和中国几千年来官僚体制的冷漠无情;他拍了《我不是潘金莲》,愚蠢而紧张的各层级官僚体制如何把一个离婚妇女的小事,逼成了天大舆情,以及舆情管理这种看似灭火其实是玩火甚至点火的治理思路的反思;他如今又拍了《芳华》,记录那些领袖任性和历史肆意的时代下,每个个体被车轮碾碎的芳华。
幸好还有冯裤子。
然而足以鄙视冯裤子的高干子弟在做什么呢,王朔跟韩寒抢徐静蕾还自以为英雄,写了一些看似宇宙奥秘其实不知所云骗稿费的东西;陈凯歌迷上了拍神仙打架,然后是道士,最近是妖精;郑晓龙拍《甄嬛传》,一个高级版的《还珠格格》,可还是《还珠格格》。
语言艺术大师的儿子热衷于鼓捣穿奇装异服的网络辩论赛捞钱,还要配上“底色悲凉”。
第六代导演呢,有人忙着买春,有人忙着离婚,有人忙着如何把电影拍成高级广告。
幸好还有冯裤子。
这简直是莫大的反讽,被你们讥笑和嘲讽为冯裤子的人,却在顶着压力讲述政治、历史、战争、民族、体制、青春、荒诞、人性、阶级、芳华,而你们还有何脸面嘲笑冯裤子?
不过,冯小刚似乎在《芳华》里也讲述了这样的故事,对越战场上献出生命换回胜利的,恰恰是从小没摸过枪的小战士,而不是从小就跟随父亲在军区靶场打靶无数的文工团女报幕员。
冯裤子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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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讨厌阶级啊时代啊,这些宏大的命题框架,好像把这种标签一贴,就洞悉了事情的真相,没了讨论空间。
这不是全部真相,因为忽视了每一个人原有的样貌性格与故事。
刘峰的命运与他是谁的儿子关系不大,核心原因在于他给自己规划的人设出了大问题。
电影里的刘峰,穿梭在红二代和知识分子后代中间。
他是自卑的。
按说只要稍有悟性,通过学习来融入集体慢慢扩大视野了解世界,并不是一个门槛很高的事情,尤其当你身边还有很多水平和见识不凡的人。
没吃过猪肉还没看见过猪跑吗?
就算有些红二代很装逼很操蛋,但是还是有很多不错的红二代。
要知道搁在现在,别说红二代了,就算是有钱人家的小朋友都不跟你家小朋友过家家了。
刘峰面对这些战友的身份压力,给自己设计了一个道德完人的人设,他无条件的对所有人好,用自己的巧手,包揽了文工团从食堂到澡堂的所有杂活累活。
在其他人眼里,他是个活雷锋,是空气和水一样的存在,离不开他,但也看不见他。
道德完人的缺陷是只有崇拜者或对立面。
他对每个人都很好,但却融不进去任何一个小圈子。
很多男战友对他嫉妒嘲笑和愤恨。
而在心里默默喜欢他的何晓萍,会说:“他是最好的人,我配不上他”
另外,道德完人是不能有性生活的,面对欲望必须只能一定要克制。
面对蜘蛛精白鼠精杏树精的花式撩拨,唐僧必须强压欲火。
而喝酒吃肉打家劫舍,杀人都不眨眼的鲁智深,却万般不能接近女色,否则聆潮圆寂成佛的这个形象无论如何也接不住撑不起来。
所以被刘峰抱了一把的林丁丁面对郝淑雯的质问:“医生啊干事啊那些人都能抱你,为什么偏偏刘峰不能抱?
”,她会抹着眼泪说,被别人抱行,就是被活雷锋抱就不行。
其实不难理解,本来那些医生干事都是人人皆知的猥琐,被他们抱了就抱了,亲了就亲了。
因为,被他们丫抱了亲了甚至睡了都不是我浪,而是是他们丫太猥琐。
不是我小龙女喜欢被摸,而是尹志平太无耻。
一但被活雷锋抱了,自己就成了坐在唐僧怀里的女妖精。
所有人都不会认为唐僧不好,而是因为我太骚太浪,我的道德品质有问题。
所以林丁丁才会百般诬陷刘峰,洗白了自己,改变了刘峰的命运。
而那些平时只能仰视他光环的战友,到这个时候,则毫不客气的把他的人格踩在脚下
可以说,刘峰手巧并不心灵,甚至可以说是一个糊涂蛋。
糊涂在不能识人断认,明明知道自己在林丁丁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既不改变自己的策略变成强者,也不改变爱的流向,任荷尔蒙激发的盲目一见钟情控制自己。
还糊涂在,不能顺应潮流改变自己,通过学习提高眼界来改变自己。
他拒绝了读大学深造的机会,可以说打造人设放弃作出的最大牺牲,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放弃的是什么,放弃和得到之间他也没想明白。
红楼梦里秦可卿的弟弟秦钟临死前,和无常判官大费周折的求情,续了一口气,等宝玉来了说话,而宝玉来了,他说了什么呢?
“并无别话,以前你我见识自为高过世人,我今日才知自误了。
以后还该立志功名,以荣耀显达为是。
”看到了吗?
这句话看起来俗不俗,俗,为啥临死到想起功名利禄来了呢?
其实这是秦钟的一种反思,我们如此叛逆,如此这样那样的作,看起来我们多牛逼,而实际上,挺傻逼的,你人是什么人,不会因为喜欢世俗而变化,以功名未要,你看的是皮,我看的是瓤,功名加身,做出很好的事就是有情怀的人,做出很垃圾的事就是没情怀的人,这本不关功名这个皮的事,而是关于你自己该怎么样看待自己的事。
显然刘峰,没有这样的觉悟,思想幼稚犹如中二的孩童。
自己造了人设,崩的太满,绷得太紧,甚至想要用一心求死的牺牲,来成就和树立起在明月沟渠那个女孩心中的地位,心心念念还是自己这个小我。
而经历了更多生死的何晓萍,则超越了自己
相比较那个受尽屈辱,仍然在用一生倔强的寻找尊严的何晓萍,刘峰渺小而又不值一提。
刘峰扔掉了属于自己荣誉的那些证书,但却从来没从心里放下它们。
文工团就像红楼梦里的大观园,似乎没有一条故事的主线,但是却塑造了一群完全不同个性的人。
我不认为其中的哪一个人有什么好坏,包括辜负了刘峰的林丁丁和郝淑雯。
但芳华终会逝去,时间会给每个人一个人生答案。
细水如流的时光,每隔一段时间就会选出一些幸运儿,把他们推上浪尖,也会抛弃一些失意者,把他们丢在海底。
有些人活成了悲剧,有些人活成了英雄,更多的人活成了俗不可耐和默默无闻,说不好谁更幸运。
2017年就要过去了,用这样一部电影与一段芳华告别,心里装满了无可名状的感叹和失落。
《芳华》中最打动你的细节是什么?
1.精神病医院,夜晚礼堂外草坪上何小萍的独舞。
很多年前读过黄仁宇《黄河青山》里的一段话,大意是,岁月流逝,悲伤和冷笑竟然可以互换。
当年的严肃而今成为荒诞,而当年的冷笑竟也变成了感伤。
草坪的尽头,那场即将曲终人散的演出正灯火通明,这个穿病号服的精神病患放下了当年集体演出中的紧张,完全沉浸在舞蹈中,真是纯美的感伤和荒诞。
如果电影在此刻结束,也未尝不可。
谁都知道,从此,在中国,时代的车轮隆隆向前,一切都将成为为了忘却的纪念。
电影还是继续了。
犹如生活。
2. 海口街头,刘峰定睛认出照片上的林丁丁,嘴角的那一抹笑。
那一瞬间有释怀,自嘲,怀念,谅解,只是没有了爱恨。
这也算是相逢一笑泯恩仇,一笑间,你我芳华不再,人似秋鸿来有信,事如春梦了无痕。
3. 蒙自车站,已经是九十年代中期,满身风尘疲惫潦倒的中年男人,轻嘲道:什么是过的好?
什么是过的不好?
比起埋在这里的弟兄,我敢说我现在过得不好吗?
天高云淡,风日正好。
还有一只独臂,还你那年未尽的拥抱。
因为这最后一幕,对演员黄轩路人转粉。
——————-很多评论都在讲这个电影不如原小说批判深刻,然而我还是很喜欢这个电影。
冯导是在后来时代的洪流中得益的成功者,因此他有谅解,有妥协。
严歌苓不是王朔,没有阳光灿烂的日子。
无论是萧穗子得知父亲被平反时泼茶大呼,还是何小萍握着父亲临终前从新疆劳改地给女儿织的毛衣欲哭无泪,都是严歌苓们的伤痕。
文工团解散时合唱的送战友踏征程,也是伤痕文学(电影)“带手铐的旅客”插曲,唱彻大江南北。
那个时代的很多青春都是在这样小心翼翼中压抑,在压抑中清醒,在无法挽回的创伤中复苏。
我还依稀记得童年时翻到过家中抽屉里母亲珍藏的翻拍的平反文件,一长串名单里有我外公的名字,他在我出生十年前就寂寞地去世了。
有那么多无法等到的归来。
但严歌苓也有谅解,有同情,有淡忘。
还能怎么样呢。
一回头,轻舟已过万重山。
所谓历史,亲历者往往不适合秉笔直书。
他们只能怀旧,抒情,欲语还休,在感伤中交织着光影,是非短长留与后人评说。
因此,这部电影的缺陷如此明显,但了解的人,也都原谅了。
这是一个时代的广陵散。
质感过硬,情怀犹胜。对比原著不是那么喜欢这样的改编,变成双女主之后,故事主线有不同程度的损伤。刘峰何小萍很多重场戏没有,而穗子又吃西红柿又吃冰棍儿到流连忘返。强加给女二的感情线也是纯属多余。但演员们集体不错,小刚导演艺术造诣一直落后,但叙事只要发自内心做就都还行。
刘峰握住何小萍的手,扭头眼泪掉下来那一幕还真挺严歌苓的。但是整部电影太散,浮光掠影,隔靴搔痒。本来可以做得更好一点的。
姑娘们可真美
以为刻意隐去罪恶,甩锅给“时代”就可以美化泯灭人性的年代?浅薄的剧本,毫无力量和深度的人物,浮夸的表演,连战争戏都拍得虚假,再加上一看歌颂恶魔就产生的生理不适,两星已算慷慨。
比我想像的好。那个越战长镜头是仿的《血战钢锯岭》吗?效果相当可以。用台词解释剧情的意图太明显。和《记得少年那首歌》同为写意,角度和方式不同。李晓峰对钟楚曦说“可惜你那条金链子了”,不知道这句台词是不是“我知道你当年喜欢过他了”的意思。苗苗的照片太美了。
冯小刚这是在把文工团当大观园拍啊。电影的气质非常好,青春被拍得冰肌玉骨,情节哀而不伤。有战争作外部的刀剑,有钟楚曦作美人的皮,黄轩苗苗作美人的骨。不卖弄年代符号,每一帧里都饱含对青春的赞美和眷恋。把它当青春片的话,这就是那一代人的中国版猜火车。
没有芳华,只留碎片。想法太多就没法纯粹,个人记忆融不进时代意识,总觉得应该感动了可就是感动不出来,全程捉急。结尾的《绒花》让韩红唱太失败了,技巧再好也没用,那是时代曲,只属于李谷一。
运镜很棒!嬉笑青春、歌舞作伴,疯子独自在广场上起舞,多年的臭汗苦练,换来的只有那一刻的挥洒。散伙饭后众人皆醉,往后是否能依稀犹记红色纱帐下邓丽君的歌声?珍惜芳华吧!多年后、再回首,你就只能看到断臂雷锋沧桑的背影、远在海外照片里发福的她、更别提那根早已被锻造成牙的金链。#146分钟版#
刚子烧烤,又一占坑之作。
比近十年冯小刚的其他作品都要高级很多。无论是说它叙述偏散乱,还是没有原著彻底,这部电影都的确触碰到了一些很真实的东西,光这点就非常宝贵。关于“善良”这个主题,片中描述的环境和时代都有助于将它完整而准确地表达出来。叙述的“散乱”倒不是大问题,反而可以显得不那么刻意,更真实了些。
水平很高,可掌镜春晚
可以想象严歌苓原作是很好的,但是真白瞎了: 1 整部电影就是故意煽情,甚至做作,好几幕戏以为自己在看春晚小品 ; 2 第一部分近一小时,看不到青春和军队的光辉,只看到人性原来在每个年代,都是又丑陋又利己 3 战争部分只有突然和可怜没有感动 4 因之前人心太丑了导致整部戏无法释怀
看预告片的时候最担心的就是拍成中年人对大腿和内衣的热爱,还好没有==能看出他想寄托的东西太多,但是从叙述者到片段式的故事,人物依然立不住,与其有展现整段芳华青春的野心,还不如把现在突兀的情节衔接处理好。三星给林丁丁那段心理表述,虽然是用了最简单的画外音的处理方式。
看到一个小时多一点的时候竟然生出“妈蛋怎么还不完我要回家了”的想法。。。
衷心祝福冯导,宣传的时候接触到他好几次,这年头还关注这种题材的导演不多了。在有限的人生里多完成一些自己真的想做的事情吧。我真的很喜欢这样的电影,讲一个故事,感受一段人生。
打脸了,比我预想的好看,虽然质疑冯导逃档炒作,但是这个片值得更好的评分和票房。
為自己汗顏羞愧,自己對藝術人性認識簡直淺薄。既沒能經歷那麼燦爛那麼光輝的年代,也沒法體會視角猥瑣到極點的美。還有那種巨大的斯德哥爾摩,是,都是時代的錯,大家都是好人,情都是真情。被性侵的都是壞姑娘,社會世風日下,只有不變的老好人們知足。你沒死在戰場啊,你有什麼資格不幸啊?
方登、方达、芳华……郝淑雯为护独臂刘峰悲愤之下动了粗口,后面又大谈俩人的战友情谊。可当年因感情冲动被发木场的时候,我们怎么没有看到除何小萍之外的战友情谊?很显然,此时间段退伍老兵战斗英雄之冤的煽控意图优先级,要高于前期角塑的一致性,所以大半篇幅内居于贬意的郝淑雯也必须配合变脸正义凛然。这就是冯小刚此片问题的一个缩影:刘峰汇集各种人性之好而近伪;何小萍汇集各种缺陷之糟(甚至包括体臭也刚好归她)而近假,以至于让观众在反向情绪维度上体验了一把什么叫高上满假大空!所谓的共情感动,只是产生于某种理念立场的先入为主,而不是由叙事本身的精彩生动所推动造就的。
真的不太有感同身受,更是无法感动
唉。为冯裤子的粉丝感到捉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