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放映二十分钟,当toothless向hiccup露出微笑的时候,我就在想结局会如何被演绎。
掠夺食物是最根本的矛盾,而人龙之间积怨已久是难以笑而泯仇的。
然后故事发生了,你抓到了一只龙。
假如你没有抓到龙王的儿子,无法感动权倾朝廷的龙王改变主意的话,人和龙之间无法和解。
即使和解,也必然是分离,因为人需要自己的食物,龙也需要自己的食物。
假如你没有抓到能力强大的龙,只是一只小不点儿,那你可以将它作为自己的宠物,或喂养或爱抚或游玩,但是无法改变你和它的命运,更谈不上改变人和龙之间的关系。
面对现实吧,你抓到了一只龙,不是龙族的权贵,无法以此作为战争结束的和解;不是低层的生物,所以有机会改变自己的命运。
那你要怎么做。
为了赢取族人的信任和改变他们的想法,你只能利用这只龙,去征服其他龙。
这样的征服里,受煎熬的不是你,而是你的龙。
所以,不出所料,在龙的世界必须存在矛盾,必须有你可以击倒的对象,必须在你干掉它之后,不仅龙的世界欢呼,人的世界也将欢呼。
而在这个故事里,牺牲品就是那只巨龙。
巨龙出现得如此突兀,是到了最后半小时才出现的,此前所有维京人都对于它的存在一无所知。
故事就顺理成章地进展下去了,驾驶你的小龙,干掉邪恶的老龙,从此世界和谐了。
其实,龙的世界如何,与维京人有何关系;它们愿意为其带回食物,或者成为口中之食,又与你们何干。
所以梦工厂为了大团圆的结局,不得不将巨龙设计成最终的BOSS,杀掉它,才能维系和toothless之间的友谊,维京族也得以成功将龙变成自己的宠物。
在这个故事中,费心费力建立起来的异族之间的友谊,最终成为利益的牺牲品。
表面上一团和气,龙族也开心不用去喂食,维京人也得以重建自己的家园,甚至更豪华更美丽。
于是你又一次被美国的民族主义思想所洗涤了。
在这样的故事中,除了主视角是正义的全能的,其他世界都是被邪恶和野蛮所统治的,所有我们要策反他们的精英,然后利用他们让领主自取灭亡。
然后我们和他们成为了真正的好朋友,他们不是马或者小鸟这样的宠物,他们能帮助我们在九月飘雪,三月冰封的世界也建造一片乐园。
我们没有奴役他们,我们只是帮助他们脱离奴役和暴力,从此欣欣向荣。
族长说,这正是我们一直以来所想要的。
摧毁了龙穴,我的小hiccup也得到了宠物,并且因为失去了一只脚,所以从此和toothless如影随形,而且梦中的爱情也在醒来之后突如其来地降临了。
没有谁在逼迫谁,没有谁在利诱谁。
我们没有许给你光明的未来。
只是在人类中心论或者美国中心论的论调后面,与异族之间的友谊,必然地将成为利益的牺牲品。
当整个故事是A伤害了B,又以对B的关心赢取了B的信任,然后当A受难受B奋不顾身相救,最终A带着B毁掉了B世界的邪恶头领,最终A和B的世界和解,A的族人永久地奴役了B的族人,只有A和B欢乐地享受他们之间的友谊时;我笑而不语。
尽管本片有详细的龙的设定和关于异世界的架空假设,很美很好。
但是和卡梅隆所导演的阿凡达相比,终究没能逃脱俗套。
所以我只给本片四分。
扣掉的一分除了必不可缺的俗套,还有硬添上去的爱情。
这个故事里,爱情对于驯龙毫无意义。
Hiccup确实迷恋着女主角,但是他并没有因为她而努力而付出,他所作的一切只是为了toothless,哪怕在他和toothless尽力取悦女主角的时候,他也只是说,我们必须让她喜欢,否则我们都完了。
所以,这不是爱情,只是他成功了,而他所迷恋的女人最终被他所吸引。
当然,最后它得到了四分,梦工厂终于学会讲故事了,终于能跟上3D的大势所趋,然后它一如既往地用欢乐、紧张、美丽的景色、圆满的结局牵动孩子们的心跳。
所以,从卖座上讲,它是成功的商业片。
1、一只「夜煞」长这么萌实在不科学;2、典型美国价值观,小人物拯救世界;3、人类能和这些奇奇怪怪的龙达成和解,是因为最终能驯服它们,变成「宠物」,而不能驯服的那只必须死;4、回到小学时一直质疑的那堂课:益虫和害虫——我们永远只能站在自己的角度和立场判断事物,让「铲除异己」免受道德约束;5、相比之下,欧洲电影从立意到审美都要更加多元复杂,但简单的价值观才易于传播,变成大众文化的沃土。
《驯龙高手》这部影片主要讲了一个叫格格的小男孩,他生活在围巾部落里,他的父亲领导着整个部落。
因为在这个小岛上有许多龙伤害岛上的人民,格格的父亲就带领着岛上的人民反攻。
格格他非常弱小,谁都看不起他,可是他却想杀死一条龙,让别人见识一下自己的本领,但他一直下不了手。
有一天,格格在森林里发现了一条被绳子捆住的龙,于是他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割断了绳子。
格格发现这条龙只有半条尾巴,于是在格格的精心照料下,这条龙变得武艺超强,力大无比。
格格也成了龙最好、最亲密的朋友。
在一次与龙漩里的巨龙决战时,格格牺牲了自己的一条小腿,变成了铁钩腿,于是格格便成了小岛上最勇敢的孩子。
自从格格打死了那只巨龙后,别的龙也不像原来那样凶猛了,变得温顺了。
而且,百姓们还在这个小岛上建立了龙的乐园。
看了这部电影后,我知道了动物也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
只要我们每一个人学会去关心爱护动物,保护动物,动物是不会伤害你的。
让我们每一个人行动起来,保护动物,保护和谐的大自然吧!
英语:Viking瑞典语:Vikingarna【简介】中世纪是个荒蛮的时代,不单指人文的凋敝,新兴的国家各恃武力,争抢着罗马帝国昔日的版图。
凯尔特人、法兰克人、汪达尔人、萨克逊人,纷纷建立起各自的国家,当然还有维京人。
维京人生活在1000多年前的北欧,今天的挪威、丹麦和瑞典。
当时欧洲人更多将之称为Northman,直译为北方人,即北方来客。
维京是他们的自称,在北欧的语言中,这个词语包含着两重意思:首先是旅行,然后是掠夺。
他们远航的足迹遍及整个欧洲,南临红海,西到北美,东至巴格达。
但他们第一次在当地百姓面前出现,就是以海盗的身份抢劫掠夺。
撇开考古学的成就不说,我们可以从维京人自己讲述的故事中,了解他们的生活片断。
最早的故事、历史、诗歌并没有写成文字,而是通过口头的传唱代代流传。
直到公元1100年左右,居住在冰岛的维京人有了自己独特的文字,记录在兽皮上,或者木块、兽骨和石头上,这种文字由几条简单的曲线构成,称为Rune,最早有26个字母,后来渐渐演变成16个。
我们亦可以从同时代人的记载中找到维京人的点滴。
但是一些受害者,比如修道院的僧侣,他们的描述就有欠客观。
【政治】维京人的社会体系包括三个阶层:Jarl:王侯,多为大领主(lord),世袭的贵族;Karl:自由人,军队(army)的主力,武士阶层;Thralls:则是最底层的奴隶。
但这种划分不绝对,一个自由人可以变成奴隶,如果他丧失了所有自己的份地;一个奴隶也能变成自由人,忠诚侍奉主人,就会得到赎身的机会。
贵族与自由人定期开会,决定重大事件,解决争端,他们称这种会议为Thing。
最早的时候,国王是最大的贵族,他做出几乎所有的重大决定,以至于部族会议只负责一些地方事务。
但在冰岛,由于从来没有国王,部族大会决定一切,全岛的贵族与自由人都要参加,每年定期在某个地方召开,为期两周。
很久以前看过一部书,Jean Aule所写的洪荒孤女(The Earth's Children),那时惊异于这位阿姨怎么能写出这么详尽的史前风情(好书好书!
强烈推荐!
)。
书中的部落每两年会聚集到一个地方开大会,完成一系列的祭典、贸易、协商、竞技,想来就是参考了北欧的传统。
维京人无条件的接收国王和大会的全部法令,这些法令为每个人所熟知。
违背的人将被开除出部落,称为Outlawed,这里不是绿林好汉的意思。
这次被放逐者不能耕作任何土地,不能接受任何人的帮助,他们只能住在山洞中,过着躲藏、偷盗的生活。
【生活】维京人过着家族生活,父母子女祖孙姑侄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头。
他们彼此忠诚,家族中的一员受了欺负,全家人就一起去部落大会要求公正。
如果一名男子被杀,他的家族多半会要求得到金钱或是土地的赔偿。
如果部落大会认为他们确实有权力做出这样的要求,凶手的家族爽快的付了赔款,那就万事照旧;但如果死者的家族觉得裁决有欠公正,他们就会私下里杀死对方的一名成员,于是怨怨相报,没完没了的世仇可能成为古老家系的额外传统。
女性谈婚论嫁由全家人决定,但她有权力从列出的清单中挑选一名。
婚后她还保有以前的财产,并且在丈夫出远门时负责照看家里的土地。
离婚很简单,夫妇俩发表一个声明,当着公证人的面说清他们离异的原因。
有些理由看来很可笑,比方说有丈夫抱怨他的妻子老是穿裤子而不是裙子。
孩子们则与长辈住在一起,直到他们成年后,出去加入另一个家庭。
在这之前,男孩子学习耕作、战斗技巧和航海术,以及工具和武器制造;女子则学习纺线织布,制作黄油与奶酪。
大多数维京人平时是职业农夫,他们住在乡间。
荒蛮之地没有大城镇的概念,只有少数几个重要的港口如约克和博卡,更多的维京人与其家族一起生活在小农场上。
根据记载或者挖掘到的遗址我们可以复员当年的房屋,发现所有的农场几乎都是一个样子。
主建筑是幢长方形的屋子,考究一点的,会额外增加一些独立的小屋,充当牲口栏和手工作坊,农夫在作坊内自己制造工具和武器。
在早期的长屋中,只有一到两个房间,全体家庭成员就在一间屋子工作、生活。
并且与饲养的牲口混居在一起。
这样的屋子一般有20米长, 6米宽。
厕所同时也是浴室,北欧人喜欢洗蒸汽浴。
正对着进门的地方,是一个火塘,全家做饭或者取暖都在这里。
这间屋子同时也是储藏室。
每面墙上固定着木质的长椅,白天坐、晚上睡,底下还堆放着各式杂物。
每户人家有一到两张高背椅,只有一家之主才有资格坐坐,或是来了什么特别尊贵的客人。
除了见过世面的国王以外,北欧海盗没有床的概念。
长屋中阴暗潮湿,没有地板,踩的就是泥地。
北方苦寒之地,树木稀少,偏偏石头都很少见,维京人垒墙用的是草砖,即将草和泥土的混合胚子稍加烧制,他们自己称为Turf,在冬季这种砖很保暖。
有些人家在砖墙内侧用木板再做一道夹墙,中间要空开一段距离,以免木板受潮发烂。
长屋通常有两扇门,窗很少,实在要有也就是一个简单的窟窿。
可以自由开合的窗户对于他们来说是多余的装饰。
全部的采光来自门,火炉上方为了排出炊烟的小孔。
夜晚照明用蜡烛,但是用动物的油脂做的,在密不透风的房间里点起来,可想而知是什么味道。
妇女在屋里纺线织布,所有衣服都是家庭手制的,手巧的主妇会加上较多的装饰。
她们把羊毛或者亚麻纺成线,织成布。
用蔬菜汁染上不同颜色,无外黄、黑、绿、褐、蓝、红等鲜艳的颜色,维京人喜爱这种醒目。
最后将布剪裁成衣服。
整个过程复杂漫长,所以每个人没有几件衣服,身上所穿的连续用上好几年。
其实日常维京人的衣服只要舒适就好,并不讲究式样,弗论什么时尚,以至于数百年的时间中,他们的装束一点没有改变。
大多数农场规模是很小的,依靠单独的家庭经营。
较大的农场需要更多的劳动力,农夫可以雇用没有土地的自由人,或购买奴隶。
这种古老的耕作方式至今没什么变化:春天播下种子,晚秋收获。
不能留过冬的牲口在秋天最肥壮的时候被宰杀,肉经过熏、腊、腌的方式被保存下来。
农夫的另一种身份是海盗,劫掠与耕作相交替。
海盗每年外出两次,春播或秋收之后,妻子会顶替他在家中打点一切。
冬季的气候总是很恶劣,北欧人躲在屋里修补工具,缝制衣物,硝制兽皮,同时准备好明年出海的船只。
当时家居的遗址和维京人的垃圾堆(还是保存很好^^),揭示了他们的饮食结构。
维京人的主食以肉类和鱼类为主,他们饲养猪、鸡、鹅、鸭、牛、羊,得到肉、奶、蛋,偶尔还打猎捕鱼。
他们种植黑麦和大麦用来做面包,用甘蓝和洋葱作调味品,此外还有大蒜和水芹。
他们用木杯或镂空的牛角喝啤酒,牛奶以及一种用蜂蜜自制的酒。
一天照例吃两顿,早上8点左右是早餐,晚上8点左右是晚餐。
全家人聚在一起,用木制的锅碗瓢盆做饭。
维京人用刀和勺进餐,但没有叉子。
【文化】维京人信仰很多神灵,有男有女,不同神灵照看着日常生活的不同方面。
他们时不时的在各处显灵,让适当的事情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点发生。
故老相传,神灵都住在一个叫阿斯加德(Asgard)的地方,相当于天堂所在吧。
在地底的世界自然也有地狱,叫做尼夫海姆(Niflheim)。
海盗们坚信,如果一个男人光荣战死,灵魂就能进入天国阿斯加德的神宫瓦尔哈拉(Valhalla),勇士的英灵在那里饮宴、欢歌、讲述传奇。
如果生为战士而很黯淡的是死在床上,那就只配进地府。
从这点出发,维京人相信人死不过是去另一个世界旅行,他们就在死者的墓穴中堆放很多的陪葬品,供其路上花用。
有吃有穿,各式工具,诸般兵器。
更有甚者,如果死的是国王或者了不起的大英雄,他们会将死者生前的战船与之一起埋葬,即是很有名的"海盗的葬礼"。
维京人认为,在动物中亦埋藏着神性,他们据此将动物分成善良的和邪恶的,相信幽灵的存在,地精(Goblin)和大地精(Troll)也来自维京人的神话。
维京人相信,有人可以预知未来,他们将这些先知称为真言者(Soothsayer),这些隐士居住在偏远的乡间,受着四方膜拜者的供养。
北欧海盗喜欢听故事和诗歌,有很长的一段时间,他们就用这种方式来纪录历史。
每个部落中有人专门记录这种故事,并编写新的传说。
将这些冗长的故事用文字刻到骨头上显然需要很长的时间,维京人在漫长的冬季躲在屋子里讲述父辈流传下来的故事。
职业的艺人或吟游诗人四处采风,参加每年三次的节日,也参加婚礼和宴会。
这种场合总需要歌唱与舞蹈,讲故事的人会得到某种形式的礼物,戒指或者项链。
他们的故事对于今天的人来说可能有点夸张,某人杀死了屋子那么大的野猪;某主妇一天挤完了一千头奶牛。
维京人的逻辑是这样的:值得描述的功绩不是已经做了什么,而是能够做些什么。
聆听维京人的歌唱需要极大的胆量和毅力,有个阿拉伯的旅行者去过丹麦后说:“我从来没听过这么吓人的吼叫,一群野狗的咆哮比得上他们的嗓音,但没有他们的放荡。
”北欧人喜欢玩文字游戏,他们的沙加满是比喻的复合词,用来指代某种事物而不用直接提到名字。
比方说,剑被称为战斗调料,这样的比方让后世的考古学家迷惑了很久。
他们还喜欢猜字谜,交换各种字谜是文化加流的重要部分,就像我们今天从BBS看到的各种笑话。
【战斗】从孩提时代开始,维京人就喜爱种种竞争激烈的游戏,他们比试马术、举重、划船、操帆和游泳,每年的部族大会同时也是北欧的奥林匹克。
最热衷的运动是摔跤,划出一片空旷的场地,中央放置一块尖头的界石,比赛的双方用力将对方推到石头上去。
此外他们还比试射箭、滑雪、溜冰。
所有这些比赛,都是为了锻炼出更加强壮的战士。
哪怕冬天躲在屋里玩的游戏也是如此,从阿拉伯流传来的棋盘游戏,内容总是围绕着攻守技巧。
维京人是强悍的战士,他们的人数较少,于是就得依靠周密的策划与出其不意的突袭。
在战斗中他们又表现的异乎寻常的狂热,捍不畏死,于是人们谈海盗色变。
他们的突击常分成两节:先在远距离上投掷长矛,发射火箭;然后用剑和战斧做近距离的了断。
在海上相遇时,海盗遵守古老的传统,一声不吭的将船系一起。
在船头搭上跳板,然后依次上场单挑,每个走上跳板的人都面临这样的命运:或者将对方统统杀光,或者自己战死,由后面的同伴替自己复仇。
如果感到害怕,可以转身跳进海里,没有人会追杀逃兵,但放弃战斗资格的人与死者无异,从此连家人都会忽视他的存在。
因此排在船头第一个上阵的,通常是最精锐的战士,他们在战斗中赤裸上身,发着粗野的吼声,忘情的享受战斗的酣畅。
他们知道,脚下的跳板浸透着祖辈的鲜血,自己的后代也会落脚在同一个地方。
愤怒使维京海盗显得强大而骇人,这种战士即被称为Berserker,狂战士。
没有人知道为什么,这种原始的战斗会激发出这么惊人的人类本性,狂战士的故事被代代相传。
战斗中生存下来的男人慷慨分享胜利,维京人的第一位国王名叫哈罗德(Harold),绰号细头发,他统治的地域就是今天的挪威。
一个夏天他出发去讨伐打劫他领地的海盗,征战时间过长,以至不得不在奥克尼(Orkneys,苏格兰北部岛屿)过冬,顺带就占领了苏格兰、设得兰和赫布里底群岛。
第二年开春大队人马要回挪威,这位国王就把新的领地交给罗根伐德伯爵统治,因为这位伯爵在远征中失去了唯一的儿子。
罗根伐德又把领地谦让给齐格尔德伯爵,因为在战斗中救了他一命。
今天苏格兰还有以齐格尔德命名的港湾。
贸易维京人的农场出产几乎全部日常生活用品,从工具到衣物,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
随着时间的推移,擅长制造某种器具的人慢慢成了专门工匠。
他们随处开设店铺,但铁匠的铺子总在镇子的边上,因为炉子有失火的危险。
工匠生产的器具经过更多的装饰,他们制造工具、武器和珠宝。
维京的珠宝享誉至今,有很复杂的制作工艺,胸针通常是用白蜡为胚,白银或青铜浇铸,加以打磨制成,上面镶嵌彩色的石子或者珠宝。
琥珀和染色的小石子可以制成项链。
黑玉和绿松石则制成骰子和筹码,用来下棋。
来往的货郎冲州撞府,嗯应该是冲乡撞县的兜售这些做工精美的首饰。
维京人与很多地区保持着贸易上的往来,考古学家从北欧的墓葬群中也找到了不少别的地区的产品与钱币。
不过他们更加喜欢白银,商人随身带着天平,用银块充当砝码。
石刻与传说记载了他们的旅行:公元860年,沿着伏尔加河下溯的维京人来到了俄罗斯(其时还不叫这个名字)。
他们同当地的斯拉夫人作交易,从诺夫格罗德南下,沿河来到波尔加,用奴隶换取蜂蜜和毛皮;再顺着伏尔加河进入里海,换乘骆驼,一直来到巴格达,交易丝绸和香料。
另一条贸易路线是沿着第聂伯河到达基辅,进黑海,到达盛产葡萄酒、丝绸和伊斯坦布尔,出售精美的珠宝首饰。
维京人是很好的水手和船匠,相比较,别国的船去不了远海,设计也很笨重。
维京人的船分量轻,船身狭窄,吃水浅,可以在欧洲所有河流中航行。
维京人在冬天建造或者修补他们的船只,通常在露天建造,偶尔会搭个工棚。
船身和船桨用橡木制造,桅杆用松木,可以在大风中适度的弯曲,先用整条原木加工成龙骨,以保证强度。
弯曲的头尾单独加工,然后用铁钉固定到龙骨的两端。
接着在龙骨上架好横梁,就完成了整条船的轮廓。
沿着轮廓在船的两侧铺上蒙板。
这种整条的木板层层相楔,上面一层刚好覆盖住下面一层的边缘。
最上层的蒙板开凿了若干小孔,五米长的木桨从孔中伸出。
最后铺上地板,架上桅杆,在桅杆顶上装上金属制的风向标。
橹则安装在船体后部的右侧。
船帆的两侧挂上麻绳编制的网,防止船帆在强风中被撕裂。
这样的船最常见,全长二十米左右。
水手们随身带着一个小箱子,装着衣物和武器。
划桨的时候就坐在上面,但他们很少划桨,他们是操帆的好手。
每艘船的首尾都有一个舱室存放食物,储藏着黄油,奶酪,啤酒,淡水,肉食,苹果和干栗。
此外还有各种炊具,帆具和上岸用的帐篷。
他们穿着毛皮大衣,就在船上和衣而睡。
船上还能生火做饭,用一个装满沙子的盒子做炉灶。
在海上,他们用日月星辰做方向标。
天气差的时候也用指北针,一块简单磁化过的铁片。
在维京人漫长的旅途中,船是他们移动的家。
桅杆可以放倒,蒙上船帆就是很好的帐篷,海盗们甚至像阿尔戈英雄一样扛着座舰前进,从一条河到另一条河。
因为水运更省力,可以运载更多的人和装备。
不能坐船的场合他们就骑马,沿着古罗马的驿道前进,或者他们在冬日出门,可以借助滑雪和溜冰。
用鲸鱼骨制作冰刀,绑在鹿皮鞋底上就成了冰鞋。
雪橇可以运载病人和老弱,或者大量的装备。
不管怎样说,他们讨厌步行,因为既慢又要背负沉重的行李。
为什么维京人一直在旅行,有很多种说法,有人认为是天性使然,更得到公认的看法就是,他们在寻找着可耕作的土壤。
北欧有这么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一家之主死后,长子继承家业,别的儿子成年后必须离开兄长,自己组建家庭。
这样随着人口的增长,北欧原本不多的耕地更加不敷使用,于是维京人四海为家,寻找着好的地方开辟农场。
【海盗的足迹】维京人(亦即「北欧人」)又被罗马人称为日耳曼人,是最后一支威胁欧洲的蛮族部落。
从他们在斯堪的那维亚的老家散布开来,他们会以龙船(因为在这种小船的船头和船尾雕上龙头而得到这个称号)横渡海洋并突然作出攻击。
他们会先作出突袭然后洗掠,在任何庞大的抗抵部队能作出攻击之前就会自行撤退,不过他们的行径却逐渐变得更为大胆。
到了后来,他们甚至占领并定居在欧洲重要的地区。
身为异教徒的他们会毫不犹豫地杀害教士和掠夺教会的财产。
一般人都会惧怕于他们的无情和残暴,他们就像来自地狱的魔鬼。
在当时,他们是卓越的工匠、水手、探险家和商人。
维京的老家是挪威、瑞典和丹麦。
他们和后代曾一度控制了大部份的波罗的海沿岸、俄罗斯的内陆、法国的诺曼底、英国、西西里、意大利南部和巴勒斯坦的部份地区。
他们在825年时发现冰岛(爱尔兰的僧侣早已经在那里)并在875年定居下来。
985年,他们又在格林兰殖民。
有强力的证据显示,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前的五百年,他们就曾到达纽芬兰并探索了部份北美地区。
在公元第六和第七世纪,维京人开始在波罗的海东部沿岸作出突击,然后再安置下来。
到了公元第八世纪的末期,他们就从今天的俄罗斯遁河而下,展开长期的入侵,并沿途设置要塞来作防卫。
在公元第九世纪时他们统治了基辅,并于907年以二千艘战船和八万人的部队攻击君士坦丁堡。
不过他们被拜占庭的皇帝以最优惠的贸易条件成功收买。
维京人首次对西方作出攻击,是在公元第八世纪的后期。
丹麦人攻击和掠夺英国东北海岸的在林狄斯芬上有名的海岛修道院,这种攻击和掠夺开始成为趋势。
由于突袭英国、法国和日耳曼的规模和次数增加,因此逐渐变成为入侵。
他们并且建立殖民作为继续突击的基地。
在法国西北方的维京人的殖民地即一般所知道的诺曼底 (由北欧人的名称而来),在那里居住的人就被称为诺曼人。
在865年,大批的丹麦军队入侵英国,并一直控制大部份的英国地区达两个世纪。
在1066年之前,喀奴特是整个英国里面最后的国王之一,他同时统治了丹麦和挪威。
在871年,另外一支庞大的舰队从塞纳河溯流而上去攻击巴黎。
他们围攻这个城市达两年之久,最后才被巨额的现金报偿所买通,并被允许可以在没有抵抗的情况之下,掠夺法国的西部地区。
在911年,法国的国王让诺曼底的维京首领成为公爵,以换取他们皈依基督教和停止入侵。
自从诺曼底的公国成立后,就不断出现卓越的战士,包括在1066 年征服英国的威廉一世、在1060年和1091年之间从阿拉伯人手中夺取西西里的罗伯吉士卡特和他的家族、和由十字军战士所建立的耶路撒冷王国的国王鲍特温一世。
从公元780年开始,维京人越来越多的外出活动。
他们需要更多的贸易市场,需要更多的掠夺场地。
他们主要偷盗牲口和谷物,也不放过任何有价值的财宝。
他们迅速出击,得手后同样迅速的离去。
附近的居民深受其害,将维京人视作蛮人,冷血的战士。
公元789年,一伙维京海盗洗劫了多赛特郡,从此英格兰就受着不断的骚扰。
当地人与强盗英勇的战斗过,但更多的时候,他们缴纳赎金,称为 Danegeld(今天丹麦的赋税不叫tax,就叫Danegeld),让灾星快快离去。
但钱不是总可以解决问题的,海盗有好几股,这个大王离去,另一个头领翩翩登场。
在防守薄弱的地区,维京海盗很是猖獗。
当伟大的阿尔弗雷德(那时的国王不是皇帝,没资格称几世几世,只好在名字后面冠个Great)执政威赛克斯期间,他跟主要的维京部族达成协议,允许他们定居在英格兰东南部的地区,称为Danelaw(今天丹麦的法律称为Danelaw)。
即便如此,脆弱的和平还是时时被打破,因为每一方都想得到更多的土地。
海盗的族群众多,意味着劫掠永远不会停止,哪怕是加涅特,挪威和丹麦的国王,征服了英格兰之后,他的领地还是常常被瑞典的海盗骚扰。
不胜其害之下,这位强大的君主也不得不缴纳赎金。
唯一的例外是在1066年,征服者威廉一世带着诺曼底士兵踏上英格兰,他的暴戾连海盗都望而生畏,于是当地的老百姓在外国人的皮鞭下反而度过了相对平静的一年。
苏格兰离北欧更近,公元795年奥克尼群岛被维京人占领,然后是苏格兰和爱尔兰的海岸线为海盗所控制。
他们在这里建立了与挪威的贸易路线,并且以此为落脚点,向更西部发展。
苏格兰是挪威人的天下,相安无事。
爱尔兰复杂很多,挪威人、丹麦人还有爱尔兰海盗都不是好相与的角色,于是常常爆发大规模械斗。
直到公元902年,挪威人才暂时离开爱尔兰,之所以说暂时,是因为他们于公元917年就卷土重来,占领了都柏林作为贸易港湾。
1100年,都柏林才被诺曼人接管。
但是众所周知,诺曼人正是丹麦海盗在法兰西留下的后裔。
北海固然是满目疮痍,维京人越过直布罗陀,在地中海沿岸继续肆虐。
与强大的对手做生意,面对弱者就成了盗贼。
这些不法之徒甚至打劫修道院,因为修道院中总有大量储藏的食物与财宝,僧侣又不动手反抗。
沿着欧洲海岸线前进的维京海盗成了整个欧洲的噩梦,只有西班牙和法国幸免遇难。
公元844年,西班牙的阿拉伯军队在康多巴组织了一次成功的反登陆,伊比利亚半岛从此风平浪静,只有和气的维京商人来交易葡萄酒和奴隶。
法国国王"头脑简单的"查理先是老实交付了赎金,后来又学着英国人的做法,把最大的海盗头子罗勒(Rollo)封作诺曼底的大公。
须知,这位老兄是征服者威廉一世的曾曾曾祖父,他的后裔在1066年终于成为英格兰的国王。
挪威人离开家一直往西远航,寻找新的家园。
公元860年他们来到冰岛,原先住在这里的僧侣在一片恐慌下纷纷出逃。
公元920年他们来到格林兰开始定居,但那里的气候一年比一年寒冷,不能种植庄稼,终于1500年全部的维京人离开了这块冰冻的岛屿。
后人一直在寻找北欧人到过美洲大陆的证据,据称1898年在美国出土的一块北欧石刻,后来被证实为1958年的赝品。
1965年找到的维京航海图,有详尽的美洲海岸的轮廓,后来也被证明伪造。
直到1969年丹麦的一个海盗墓中,终于找到了一枚石制的箭头,后经测试证实确为美洲的产物,海盗们确实到过北美洲。
随着基督教在欧洲大陆的推广,维京人在金钱或者刀剑下逐渐改变了信仰,宗教终于让他们放弃了拳头上讨生活的做法,漂泊不定的海盗在各地定居下来。
他们的遗族今天在哪里呢?
除了北欧国家以外,我们来看看伊本•费德拉(Ibn Fadla),一位阿拉伯的旅行家的记载:“罗斯人居住在湖中的岛屿上,他们劫掠附近的斯拉夫人村落,将俘虏卖到伏尔加河的下游城镇。
”伏尔加河流域的原住民是斯拉夫人,部落之间多年不断的争斗之下,有人去北欧请来强有力的佣兵和领导人。
于是来自斯堪的纳维亚的瓦兰吉亚人结束了纷争,大量涌进的维京移民被当地人称为Rus,罗斯人。
直到公元882年奥列格大公建立起罗斯国家,将他们居住的国家称为Rusland,即今天的Russia,俄罗斯.斯堪的那维亚的居民在许多世纪以来,以放牧、农耕和捕鱼为生。
在公元第六和第七世纪,他们开始沿着波罗的海和大河深入俄罗斯等地贸易。
在某些不为人知的原因驱使之下,他们在公元第八世纪后期突然开始攻击性地入侵欧洲沿岸。
有可能是因为他们在从商时,惊叹于所遇见的财富、或是他们察觉到南方种族的弱点,也可能是因为新的航海和造船技术让他们可以作远航或迅速的移动。
793年,异教的维京人攻击在林狄斯芬的大修道院,这座修道院由爱尔兰的僧侣建立在英国东北海岸对面的海岛上。
快速、吃水浅的维京大战船让维京人可以从海上和河道上迅速作出攻击。
由于第九世纪的道路非常缺乏,所以维京人能够集中对付富裕的城镇或修道院;他们可以迅速地登陆且制服任何的反抗,并在任何有组织的武力赶到之前,便运走俘虏和劫掠品。
居住在日耳曼、法国及英国海岸和河边的人都十分惧怕这些入侵者。
这些地区的中央政府因为无力防御这种闪电式的入侵而陷入民怨。
人民开始转向地方上建有城堡的贵族寻求庇护,这种转变加强了贵族在地方上的势力亦削弱了国王的权威。
随着公元第九世纪的发展,维京人变得更加大胆。
规模更大的维京族群结合起来作实际的侵略,程度远超过以往的袭击行动。
他们洗掠包括汉堡、乌特勒克和卢昂等重要城市。
他们在不列颠以外的岛屿、爱尔兰的部份地区(设立都柏林)、冰岛和格林兰岛等地区定居下来。
丹麦人占领并统治英格兰的东半部约一个世纪。
其它的武力沿塞纳河溯流而上并包围巴黎达两年之久,一直到收取献金与劫掠品之后才撤走。
另一个族群统治了从基辅往西的俄罗斯地区,并从黑海攻击君士坦丁堡。
他们入侵回教的西班牙并深入至地中海。
在公元第十世纪,法国国王以割让部份领土(诺曼底,由古代挪威人或诺曼人来统治。
)向维京人买回和平,并封他们的领袖为法国公爵。
诺曼人并依协议皈依基督教。
诺曼人成为中古时代的一个非凡族群,曾经征服英格兰并建立第一个最大的欧洲王国。
其它的诺曼人亦征服了西西里、大半的意大利并在巴勒斯坦建立十字军的王国。
维京的入侵在第十世纪末期便已停止,部份原因是他们在成为基督徒后,不再听从过去异教信仰的战士价值观。
另外,斯堪的那维亚分为几个王国,新的统治者将注意力集中在管理业已拥有的土地上。
除此,维京的殖民者在俄罗斯、法国和不列颠等地亦被他们周围的文化所同化。
不过,为因应维京人的威胁而发展出来的欧洲战士文化,却随后在地中海东部的圣地找到发挥的新出口。
看电影以及看生活,我们的反应未免相差甚大。
也许电影过于浓缩,就算事态的眉目表现出离经叛道,这种给观众带来的不适感仍旧会在片末的团圆中得到稀释,于是人们会欢欣鼓舞,继而复归到生活的偏狭当中。
这部动画片仍然是这样一个俗套但是暖心的故事模式——维京人世代杀龙,如果有人不杀龙,那么他是个异类,如果他竟然敢与人人仇恨的龙为敌,那么他更是个叛徒了,于是这个人必定受到孤立,乃至群体的仇视。
然而他终于能够扭转人们的陈旧观念,证明龙其实不像书中所写的那般凶残,它们亦是我们的朋友。
他成功了,于是化解了宿怨,人与龙走向了融洽的生活状态,乐也融融。
归纳一下这类电影,则多是——浸泡在旧式观念中的群体某一天惊见新观念的出现,产生惶恐以及厌恶。
但后来这个观念被证明有合理的成分,甚至是正确的,继而人们往往能够摒弃过往的偏见。
这无疑是这类电影最振奋人心的因由,仿佛我们现实的一切委屈与压抑,最终总能迎刃而解。
然而电影总是电影,现实世界比起光影世界,总会促狭而残忍得多,于是才有那么多人孜孜不倦地在银屏上寻找自己的乌托邦,告诫自己会有光明的一日。
但人们只会随着情节起伏一下感情,不能看出这当中重复来重复去的范式,到底希望冲击些什么。
也许电影人本身仅仅想表达一种励志的意愿,但这种励志的方式带有复制性,在这些重叠的表象当中我们或许能读出世人面对现实的乏力。
我们一次次地洗刷人们的观念,却终究不能靠这片刻的光阴昭示大众什么。
看电影更多的是种消遣罢了,谁乐意从这声光中苦苦捕捉某种真谛,并一贯坚守?
因此五花八门的电影依旧未能启迪人们的包容心,因此我们在电影闭幕之后还会针锋相对,还会生活在固有的陈规中针砭异类。
而其实我们每个人在某一个层面而言,都不外乎是边缘人,何苦一边大惊小怪地排斥他人,一边尔虞我诈地粉饰自身。
这部片子从一开头我就觉得哪里不对我的胃口,今天早晨反思了一下,是故事主旨的问题。
很多童话的故事都是这样开头的:某天某个小孩意外发现了一件宝物/一个超能力朋友/得到了一个超能力....从此考试一百分了,德智体全面发展了,赢得同伴喜欢了.......郑渊洁写过大量这类作品,好莱坞其实也拍过大量这类东西,作为小孩子其实也爱幻想这些东西。
但是能把这个故事讲得不俗套的,没几个。
关键是要在这种白日梦故事里加入意义。
可以比较一下这部电影和吉卜力的《龙猫》《借东西的小人》。
在那两部电影里,故事也是和传说中的某个东西结交,但结局都是淡淡的忧伤。
没法真正参加阿里艾蒂的生活,也没法阻止大人们破坏环境。
同样是美国电影,《铁巨人》的立意就比这个高多了(相比之下郑渊洁的【舒克贝塔系列】都是好的了。
这部片子最后所有龙都成了人类的宠物??
(相比之下郑渊洁的【舒克贝塔系列】都是好的了。
说是大家做朋友你信吗?
)像《驯龙记》这种故事,只能算是三流作品。
像《铁巨人》和《借东西的小人》可以算二流。
而一流的文学作品,根本不需要主角发现宝物得到超能力朋友有超能力这种白日梦设定《爱丽丝仙境历险记》彼得潘》《绿野仙踪》《小王子》金银岛》丛林之书》等,莫不是如此。
影片改编自克蕾熙达·柯维尔的同名儿童图书。
影片的导演克里斯·桑德斯在2006年末因为在《闪电狗》创作上与《闪电狗》的监制约翰·拉塞特产生分歧而离开迪士尼动画部,后来改投梦工厂,本片是他在梦工厂的第一部导演作品。
影片里中无齿龙的角色设定,部分灵感来源于2002年的《星际宝贝》,而这部动画片的导演正是《驯龙记》的导演克里斯·桑德斯。
本片还在冬奥会期间特别制作了七段和奥运会有关的短片,展现了11世纪的“维京冬奥会”。
这次首度为动画献声,为希卡普配音的杰伊·巴鲁切尔说:“我比这部动画里配音的角色要大十岁,但是我却不觉得和他有代沟,这个角色其实是所有人年轻时候的一个投影。
”
【全篇剧透,阅读注意】【全篇剧透,阅读注意】【全篇剧透,阅读注意】【写作影评读作剧情复述加花痴】在写这篇写作影评读作剧情复述的东西之前我就想问一句,驯龙高手第一部里小嗝嗝到底多少岁……为什么到2里感觉发育成另一个人了啊!
通过这部作品,删除【我感觉我走向了对青涩可口的少年肉体流口水的变态老阿姨的不归路】, 我重新发现原来我对“迷茫中寻找自我的少年”这个主题居然有如此大的热情,当天看完之后如痴如醉地反复loop他在tooteless拖着树枝画出来的图案上小心翼翼地走进它的镜头,那一段音乐如此悠扬,轻而易举地就让人相信跨越物种的友情就此建立。
但是打动我的并不是友谊,起码这一部里对这个命题的表达我还抱有疑虑,打动我的部分是hiccup,是小嗝嗝,是希卡普,是思嗝仔,(随便啦!
他的名字为什么这么多!
)是这个一度坚持想要通过屠龙这个举动融入到“维京人”这个集体中,却最后在那凝视他的目光下仓皇地割断了锁网的少年。
他在那一刻展现的光辉宛如神明。
这种说法显得太苏了,但是我苏他觉得苏得很值得。
他拥有极为高贵的灵魂,和非常纤细的心灵,每一次我看到他困惑着向嘉伯提问,为什么龙是这样的生物时,我就被他更深地打动一次。
从开头那段深夜里猝然展开的战斗开始,hiccup就是一个被弃置的形象,虽然是首领的儿子却弱不禁风,还不如astrid这个妹子来得能干,满脑子稀奇古怪的想法,其他维京人把他当碍眼的拖累,连听到他的名字就恨不得立刻参与另外的安排以避免和他相处。
他挥不动锤子,举不起斧头,扔不了链球,身体的瘦弱直接限制他做不了任何能让他在维京小伙伴眼里闪闪发亮的举动,他只能满怀憧憬地看着那些大人们,以及自己的同龄人,甚至比自己还要骁勇的心仪女孩冲在和龙对抗的最前线。
一直到这里,他都还没有跟龙产生任何牵绊,他只是单纯地想要杀掉一条龙。
他想要杀龙的欲望并不是取决于对龙的憎恨或者对荣誉的向往,虽然他在面对父亲的诘问时使用了一个扼杀的手势以表示“劳资天性想杀龙”,但他单纯只是想回归到集体之中。
在长久地被无形排挤的成长过程中,被当做一个异类显然使他对自己的定位产生了困惑。
自己应该是一个维京人→维京人应该是热衷屠龙的→只要杀了龙,自己就能重新归于集体之中→自己可以得到希望的一切。
自我,友情,尊敬,还有爱。
不难看出他在努力追求杀龙的过程中最大的追求是得到父亲的认可,虽然得到一个姑娘的诱惑或者更大。
他一遍遍地恳求父亲给自己一个机会去证实自己,终于他逮到机会推着自制弩车(说实话如此无敌的动手锻造能力太迷人了)瞄准了大部分人不会瞄准的目标——夜煞Night Fury.跑题讲一句,虽然开头我就说这部片子最吸引我的是小嗝嗝,但是Night Fury的形象设计得太赞了,参考了日系的流畅造型(友人说这条龙看起来跟龙珠某期封面很像),与其他的龙稍微对比就能看出画风差别显著,其他的龙出于开头恶役形象的需求,设计得牙齿尖锐,面貌凶恶,皮肤坑坑洼洼,总之是看着就觉得很难第一眼爱上的造型。
Night Fury则不同,肤色搞的非常高冷,傲人的冷艳感和极高的杀伤力配搭让人动心,连火焰都是别树一帜的半固态喷射,可是造型完全是可爱系,融合了猫咪的特质让他显得,很居家。
到后面看到Night Fury全貌的时候我第一反应就是在想,这难道不是摊开版的史迪仔?
后来翻资料就看到这个:制作过程进行到大约一半时,迪士尼电影《星际宝贝》的编剧兼导演克里斯·桑德斯以及迪恩·戴布洛伊两人一起来参与了这部电影的导演。
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Hiccup一弩下去,网住了一只Night Fury。
然后在夜色苍苍里眼看着被网住的那只不知道掉到哪里去了。
所以如此惊天动地的成就没能被维京人发觉,小孩子仍然不是英雄,仍然只是被人嫌弃的拖后腿小混蛋,仍然没人爱,仍然被父亲用笨拙的方式拒绝,尽管他拒绝他有那么一些理由是出于爱。
Hiccup只能在努力维持冷静地应对伙伴的嘲笑之后,对唯一认真听他说话(却也不认可他)的嘉伯说,“I just want to be one of you guys.”所以不难想他在野外真的看到有那么一条龙被绳索绑缚着摔在地上时的欣喜若狂和心跳如鼓。
这一段伴随着低沉的音乐节奏逐渐收紧,Hiccup的呼吸变得急促,他反手握住匕首,让刀尖向下,像是在对着龙说,却是在说服自己,”I’m gonna kill you, dragon.” ”I’m a Viking!”他最后应该闭上眼睛义无反顾地将刀子插下去,千不该万不该,他还是忍不住睁眼看了它。
他看到了它的眼神。
正如最终决战前他对Astrid说的那样,这个瞬间决定了他没有办法下手,他毕竟不是真的从骨子里想要屠龙,他感受到对面传来的恐惧,他就无法再无视这条龙,他想要活下去,它也一样。
我早说过了,这孩子有高贵的灵魂。
或许会有考究人士在此论证放开一条之前被无数次证明凶恶无比的巨兽是多么的愚蠢,如果不是主角光环作祟他早就丧命当场(确实很有可能),但重点在于,他展现出的胸怀比任何此刻对龙举起匕首的人都要强大太多,他解开这条龙,因为他做不到下手去杀掉它。
你能说他没考虑过放开之后自己会死么?
我不知道,但是也许他真的没考虑过,他只是单纯地意识到自己实在没有办法通过杀龙来找回在集体中的存在位置了。
之后他被Night Fury 按倒在石头上(说实话后来我在想这里龙那么重Hiccup应该暴死当场了……),两个生物完成了更深的彼此审视,(Hiccup在这一段的呻吟声真是太诱人了)Night Fury像是抱着有仇报仇有恩报恩的心态,也放了他一马,有些伤痛的鸣叫着离去了。
从第十二分钟Hiccup被树枝打到眼睛到第十五分钟他软着腿离开这段我来回看了不下二十遍,他每一秒的心路变化和表情细节都做得非常精妙,这段情节论感人比不上后面伸手触碰Night Fury那里,论流畅比不上屠龙训练场后期行云流水的开挂,论燃也比不上最终决战的义无反顾,但是细节丰富真的是百看不厌,音乐也衔接得严丝合缝,第一遍看被这音乐气氛哄得我和Hiccup一起紧张了一脸。
之后他大彻大悟自己真的如同父亲所说没有杀龙的野心,父亲却在这时决定给他融入集体的机会,父子尝试着交流,却莫名接到了不同的接口,在父亲强势地逼问下,只好沮丧地答应“Deal.”小嗝嗝这种感觉上就是送人头的弱鸡角色在训练场上自然没什么好表现,盾都举不起来最后险些被肉球龙(当然不叫这名字!
)火焰击杀,被嘉伯强调了“龙都爱杀人”之后,他再一次迷惑于那天被Night Fury放了一马,出于“主角随便走走都能找到宝”定律,他发现了Night Fury并没有离开,而是窝在森林里一个狭小的洼谷里。
Night Fury变成了无法顺利飞行的龙。
再跑个题,Night Fury以前都不亲自打猎吃东西的么,感觉捕猎技能很差啊【。
对着水面乱咬怎么吃的到鱼啦,重新修炼一下基本生存技能好么。
出于“不被发现还怎么进展剧情”,小嗝嗝和这只巨兽第二次相遇了。
这样情深缱绻的对视的结果就是他在第二次训练场上照样心不在焉满脑子想着“它为啥不杀我”“它为啥飞不动”“它到底爱不爱吃人”,结果又是差点挂掉,被暴走的Astrid怒教做人:“父辈的战争迟早由我们接手,想清楚你到底站在哪边。
”研读了屠龙小册子也一无所获,基本上所有的龙的记载都是极度危险,无论如何搞不懂为啥那条龙如此特别,小嗝嗝用看起来不断作死的行为(所以说实话论勇气他是一等一)一步步去接近了Night Fury,他用了最简单的示好方式,送吃的。
追女孩子也有这么用心就好了。
当然还有丢刀以示自己无恶意啦,咬一口Night Fury吐出来的鱼肉以示彼此友好啦,并且这一次遭遇决定了Night Fury 的名字——Toothless. 这里Night Fury的表现也是可圈可点,有吃的之后立刻松弛下来,但只要发现hiccup想要碰碰它就立刻一脸“你谁啊滚边去好么”的表情,一来一去的互动太可爱了。
当然你要较真说这里搞的太轻易了……毕竟作为少年的自我发现之旅,结交友谊的过程明快轻松点挺好。
然后就是那段让人感动一百二十分的碰手。
小嗝嗝在草地上随手画了一只夜煞,而Toothless好奇地凑过来看了看之后,不甘示弱地咬着树枝自己也画了一团……我不知道是啥的作品。
然后悠扬的音乐起来,小嗝嗝小心地绕过toothless的画作,走到了它的跟前。
怀着疑虑和胆怯,以至于他要低下头不去看,他朝night fury伸出了手。
请容许我由衷地感慨一句,这里这一段是全片最美的情节。
谁没有妄想过自己可以跟动物成为朋友?
可以如此自然地契合心灵?
Hiccup当感受到tooteless的头靠过来的瞬间,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然后慢慢偏过头看着它,这个镜头做得太到位太到位了。
语言无法形容出它细腻的万分之一。
当夜屠龙青少年训练营坐在篝火旁边听嘉伯吹水讲自己年轻时杀龙的壮烈经历,小嗝嗝终于晓得为啥toothless飞不起来,尾翼受损的龙就无法飞行了。
于是开头就暗示过的天赋全点到锻造上的小嗝嗝连夜开始给toothless打造尾翼。
总之连夜完成了初样,第二天他带着一大桶食物去找好基友了。
小嗝仔给小无牙绑好了尾翼,小无牙立刻开始进行了首次试飞。
这次可以算成功了吧,但是同时也证实不可控的尾翼仍然没用。
这里有个小细节,当发现可以成功飞起来之后,无牙第一件事是把hiccup甩了下去,之后因为无人操纵而掉下来,它其实是很沮丧的。
反过来发现这招确有成效的小嗝嗝在水里欢呼雀跃,因为这证实了他的猜想,接下来要做的就是不断完善这个尾翼了。
在不断地对toothless开发潜能的过程中,hiccup慢慢发现了很多龙的小知识,这些帮助他度过了接下来在训练场的课程,他神奇地驯服龙的手法让周遭人很摸不清头脑,曾经那个无用的废柴居然大显神威了,甚至吃饭的时候曾经看不起他的小伙伴们都会围过来问这问那,与此同时,hiccup自己则陷入了迷思,他越发意识到,人类对龙的认识如此浅薄。
【不过这段的音乐超欢快明亮!
最后一次试飞,彻底完成的尾翼成功了,而经历了高考坠落这种吓人事情之后,小嗝嗝对如何操纵尾翼这件事也彻底的得心应手,在最后一次确认了和tooteless的心意之后,小嗝嗝确认了人类和龙存在友好共存的可能。
只是这个时候,父亲回来了。
父亲给予他一个父亲认为的荣耀机会,让小嗝嗝在众人注视下杀掉一条龙,从此这个曾经被众人嘲笑的孱弱少年可以加入真正的维京人行列。
他很困扰,但是还有另一个人也很困扰,astrid这个曾经的骄子对夺去她光辉的hiccup非常不满,她跟踪了他,继而直接发现了惊人的事实。
神助攻的toothless送给astrid一段惊险无比的空中旅程,在收到了少女的道歉之后,它心满意足地再送给她一片绝美的天空。
Astrid毕竟还是女孩子,谁能在这种美景下不被倾倒?
她就这样认可了hiccup和tooteless这种在她眼里绝对不应该的友情。
然而问题没有解决,却铺开了更大的问题。
他们发现龙不断地袭击人类的居住地的真实原因,他们是为了供养另一头巨龙以求得活命,才不得不这样拼命搜集食物。
回到Berk的Hiccup还是要面对屠龙的窘境,Hiccup赌了一把自己的信任,但是他低估了环境的压力。
他在面对屠龙的最后时刻摘下了自己的头盔想要证明人与龙直接存在共存的可能,却没想到最终造成了一场混乱。
混乱里Night Fury拼命地爬上了崖壁去救他的这一段让我很感慨,从最初的憎恨到如今这样,在不断地朝夕相处之间才完成了最终认可他的友谊这样的转变。
Tooteless被捕,Hiccup被关禁闭,和父亲的争执中父亲终于说出了最伤害他的话,也是彻底打碎了他努力的话:“你不是维京人,也不是我儿子。
”父亲知晓了龙之岛的存在,他在完全不了解红死龙的情况下押着Tooteless召集了岛上的精英前去击毁龙的巢穴,Hiccup此时面临的是前所未有的自我危机,他寻求的一切都被毁灭了,人与龙共存的希望,自己追求的在维京人里的存在,以及最后的,父亲和众人的生命也许都在危险之中,这一切迫使他重新思考回一切的缘起:为什么当初在树林里,他没有杀了Night Fury.他思考的回答是:因为他在对方充满恐惧的眼里,看到了同样恐惧的自己。
答案就这样出现了。
(以及astrid范儿很足啊。
)随后便是异常精彩的Hiccup Show,他一旦找回自信,这个少年就会自然而然地流露出异常迷人的领袖气质,他可以不再退缩地承认自己要做一些疯狂的事情。
他带领着伙伴们驾起训练场里的龙,希望赶在红死龙大开杀戒之前赶到。
与此同时,父亲终于意识到自己要面对的敌人到底是何物。
他绝望于这种不可逾越的实力差距,希望能通过片刻的拖延为族人争取撤退的时间,然后他惊愕地看到红死龙头上炸开的火焰。
最终战的节奏真是……非常之好非常之燃。
在彻底飞到天空对飙之前还有那么一小段水里救龙和父子和解的部分,这里就不截图了。
父亲冲到水下努力掰开了拷着tooteless的枷锁时,双方的对视昭示了龙与人的和解,而父亲被tooteless带出了水面,要目送儿子前去做最后的决战时由衷的道歉,为hiccup一路行来寻求自我的呼应做出了最好的回答。
“我为有你这样的儿子感到骄傲。
”而hiccup最终也真正认可了自己,认可了作为维京人的自己,同样有着无畏的勇气和果敢。
音乐这里配的又王道又燃又应景。
但是看起来就是要悲剧的赶脚。
在云里飞来飞去那段简直有众神之战的霸气。
但是看起来就是要悲剧的赶脚。
沉闷的吼声响彻天际,时不时有闪电一般的光映出巨大身影。
但是看起来就是要悲剧的赶脚。
最后一击发出之后,红死龙的下坠太猛以至于无法自控,翅膀撕裂轰然坠地,在冲天的火焰里完成了反派气势浩大的死亡。
与此同时,tooteless的尾翼彻底烧毁,无法继续控制方向,被倒下的红死龙尾巴重重一击后,hiccup坠落下来。
看起来就是要悲剧。
庆幸这不是以悲剧来夺人眼球的作品。
跪倒在奄奄一息的tooteless身边的父亲忏悔了自己的自大,对tooteless说了第一声“对不起”,如果对之前astrid的场景还有印象,不难发现tooteless作为龙的尊严是他任性行为的起点,他想听到这些伤害过他的人对他说对不起。
他听到了,于是他摊开翅膀向这个男人昭白:我把你的儿子带了回来。
这一刻我哭了。
结局hiccup断腿这事开头有几个人能想到?
反正我没猜到,但是心里一惊之后就觉得,这真是一个过于巧妙的设计,失去了尾翼的龙与失去了脚的男人,从此就有了更应该珍惜彼此的理由。
不过容我吐槽一下,hiccup你动手能力天下无双就不能给自己打个好点的假肢么【。
顺便这里往红死龙嘴巴里吐火的杀招想法应该是缘起在中间遇到小龙的时候发现龙内部并不耐火这件事,也是个很妙的细节。
写着写着就变成了剧情重新复述……我也不懂我这种不剧透就没法写评论的毛病什么时候能有所好转。
Hiccup这个少年给我的印象太深刻了,他的勇气,他的智慧,他的果断,以及他最后的失去,他失去了“完整”的自己,又得到了完整的自己。
我深深地爱上了他。
所以说如果他这一部还不到14岁的话我不是只能做恋童癖了么!
【驯龙高手第一部是一部非常完善的作品,是一部非常完善的少年英雄的作品,我喜爱少年的故事,因为唯有少年才拥有和神同等高度的资格,一旦成为成人,纵然这份光辉不减,他也丧失了很多可能(我承认这是我个人偏见),所以当发现第二部里hiccup成长了那么多(长了那么大!
),而且第二部的主题开始转向人心争斗时,我对第二部的期待是有所降低的。
虽然我一定会去看第二部,也衷心认为第二部不出意外的话,会是非常成功的作品。
但我会无数次地重放第一部的影像。
因为我爱的是这个强大却又不够强大的少年。
(我发誓虽然我很苏hiccup倒是没有代入astrid,astrid也好可爱啊我好喜欢她。
)最后说一点这个作品我觉得不够好的地方。
除了这部本体,我把它的短片也看了,TV动画我个人把它当做另外的作品,所以不在这里讨论,仅说短片的部分,龙的礼物就我个人来说,很失望。
我理解梦工厂是想表达hiccup和tooteless的友情深厚,但是尾翼的存在对一条龙来说近似于生命,不会飞的龙是不合格的龙,我相信tooteless无时无刻不在期待可以自由自在地飞,这是对于龙来说的自由。
梦工厂很奇怪之处在于,他在龙的礼物里让hiccup给予了它这样的自由,却又让tooteless亲手毁掉了这份自由,我很难接受这样的表达。
不管我怎么给梦工厂这段剧情找理由,这段剧情都让我产生了强烈的不适。
我相信应该也有不少人曾经就这里“驯服”这个概念对此发表过很多意见,这里就不说了。
但是勇敢地给tooteless自由机会的hiccup还是很可爱!
感谢看到这里的人,你们对hiccup一定是真爱【。
去影院看了3D版的《驯龙高手》,灯光亮起的那一刹,就像是刚刚从华美的梦中骤然惊醒那般失落。
每个孩子在长大的过程中,总有那么一瞬间会渴望拥有这样一只宠物:它神通广大,法力无边,可以打败任何你讨厌的家伙,却只听你一个人的;它会在你需要它的时候及时出现;会在你郁闷的时候为你排忧解难,会在你高兴的时候锦上添花,会在你危险的时候救你于水火之中;你甚至还可以把它介绍给心仪已久的女孩,并邀请她和你一同欣赏这世上最美的风景。
在这部动画片里,它出现了,就像触手可及的宠物一样,它赢得了大多数观众的笑声。
它得意的眨巴眨巴又圆又大的眼睛,咧着偶尔没有牙的嘴巴露出一抹娇羞的笑容。
这时,所有人就会想到,骑在它身上,和它一同在天际飞翔,是多么美妙的一件事啊。
在没牙小同学带着男女主角在海天之间遨游的时候,我几乎要醉过去了。
那种感觉就像是一个刚刚考完驾照的人,突然间得到了一辆跑车,在飘着雪的山路上不断的漂移与加速一样。
这种伴随着强烈紧张而来的强烈快感,简直要把人的神经彻底淹没掉了。
男人的控制欲要远比女人强烈,这种性格在大家还是男孩子的时候就已经形成了。
而没牙小同学不仅满足了男主角小嗝嗝的最基本需求,还为他赢得了荣誉,这在中国话里应该叫“面子”吧?
几年前玩网络游戏,经常组队去PK,其中最能让我满足的战局一般都是这样的:对手十分强大,几乎杀掉了我所有的队友,而我却坚持到底,经过柳暗花明的奋力拼搏,终于在即将倒下的那一刻把对方搞定了,你的队友为你欢呼,围观群众朝你竖起大拇指,被干掉的对手同时愤怒的骂出一个字,“操!
”——这种感觉简直太爽了,光回忆一遍就让人美的想笑。
我喜欢并肩作战的感觉,喜欢“伙伴”这个温暖的词语,喜欢心地善良的辣妹,喜欢湛蓝的天空和深蓝的海水,喜欢可以用爱交流的生物,喜欢彼此熟络的小小种族,喜欢竞赛,喜欢不完美的完美,喜欢大难之后必有后福,喜欢年轻的心,喜欢飞翔……写到这里,不禁想到我家的龙猫李大头,我不指望他能从嘴巴里吐出火球或是闪电,更不指望它可以用小小的身躯驮着我飞,只希望在我给他挠痒痒的时候,他别再突然抽风蹦到一边儿去了。
如果像动画里的龙那样,在脖子底下稍微挠几下,突然就吧嗒摔倒了,那该有多好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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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应该叫卡嗝和他的龙骑团!
卡嗝一开始还是想像他父亲一样当猎龙高手。
但是遇到夜煞无牙仔后,他只想当个训龙高手!
以暴制暴不是最简单的方式,但并不是最好的!
可以看出来龙和这个海盗家族仇恨很深!
从后面应该是龙把他们的粮食偷到了那个岛上,更是不惜代价来攻击!
卡嗝和无牙仔的相处,从敌对到慢慢接受。
卡嗝为它带来食物,给它制造尾巴,虽然每次都好惨烈,卡嗝在这个过程中也找到了龙的一些死穴和爱好,但是他只是用来完成任务,也减少了对它们的伤害!
无牙仔算是闷骚卖萌型!
在一次次试飞中对卡嗝的信任。
带他找到巢穴!
最后和boss战斗将卡嗝保护在怀里!
特别的温馨!
喜欢片尾的画面,这是卡嗝用腿换来的美好结果,龙和人的和谐相处!
视觉系3D动画,制作精良,剧情有点老套但故事愉悦不弱智,无牙可爱,配乐太赞。
无牙 可爱
和谐的生活离不开摸头与被摸头。
动画效果还不错
「Why couldn't I have killed that dragon when I found him in the woods?」68min前我以為這電影構建的是善良二次元,成功令我卸下心房......卻給我一記重創。
这个片子的制作认真他妈的恶心,和很多类似的美国人一样恶心……
不敢相信这个评分,虽然夜煞确实很可爱。人和龙的和解竟然是靠塑造一个更强大和更邪恶的大龙来达成,如果小龙是为了生存才不得已伤害人类,那谁又知道大龙有没有苦衷呢?最后杀大龙不是啪啪打自己脸吗?一方面展现人类的极度自恋,通过工具和一点点小小恩惠驯服龙,把龙骑在身下,仿佛很骄傲于人类文明的进步;但另一方面人类锱铢必较,一定要龙先付出才愿意做退让的自私和丑恶,真的不是对人性的讽刺吗?人类的高贵到底体现在哪??
丑萌丑萌的龙
故事整體俗套,但細節上還算有點驚喜
the preview looked good, the movie itself was a bit old
一星半,且不说情节之过时,立意之保守,画风之丑陋(《怪兽公司》时期的几部佳作能让现在这类美国动画片吃几十年)。就龙的行为特征全都由猫身上迁移而来一点,足以见其媚俗算计,他们眼中的和谐就是驯服一切,让所有其他物种都变得“无害”,成为宠物和可供支配的资源,这种电影真是人类愚蠢自大的结晶,恶心到家了。
每当「听|看」到小朋友们表示很喜欢我推荐/播放的电影作品时,心里真的很开心!—— IMDb上评价最好的梦工厂动画长片,豆瓣上则与《疯狂原始人》并列最佳,可惜同年出了票房口碑更胜一筹的《玩具总动员3》,让其与奥斯卡最佳动画长片奖失之交臂。—— 在天上飞的时候看的电影也要一起“飞”:《在云端》→《飞屋环游记》→《红猪》→《驯龙高手》,第四此在飞机上重温电影。 -2018.01.03 泉州晋江国际机场-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去天津站的地铁2号线
阿凡达前传。
非常烂的故事
因为没看3D的吗?真难看。
典型的美佬思想,俗套的剧情,乏味的人物构造。 自以为宣扬了告上主旨,偏偏结尾绝对是败笔。
不解释
感动些许
80分钟的片子看了三个多小时 抱歉,还是没看懂 开头和结尾都是怪龙把现场搞得乱七八糟,看上去没有任何区别 这电影有情节吗???
这种剧情和设定真是审美疲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