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之前,是没有想过这么好看的。
其实让我觉得好看的电影大体有三类,一类如LotR,那是看书时早奠定的基础,第二类如1900,那些美丽的台词,第三类就像Collateral和 Interview with the Vampire,都有一点小腐,老实说夜访已经不是小腐了……想想莱斯特,癫狂美丽,动作优雅却是生活白痴,还自大得以为全世界都是他的,可是他有那么黯然神伤的一缕时光,就这样把我吸引了。
那是在路易负起而走的时候,莱站在窗前,看外面细雨如丝。
从某些角度来说,Vincent还真的跟莱很像,就比如坐在Taxi里看见窗外走过的郊狼,那眼神简直太相似。
睁得大大的,仿佛纯净,无辜。
可他们都是杀人如麻的人。
最近正好在看迈克尔康奈利的《最后的郊狼》,那个场景自然就分外触动。
其实还是觉得汤姆克鲁斯比较适合这样的角色,虽然这有可能是看那些诸如碟中谍等片子产生的审美疲劳。
他演反派确实很好啊,因为他的发嗲(笑),还有一些我们都不知道的原因,使得他所塑造的反派比起他的正派人物更加丰满,或者也是因此莱和Vincent都获了最佳银幕坏蛋奖吧(虽然不记得是什么奖了,MS是MTV?
)。
洛城最敬业出租车司机Max真的是很好很好很善良的人,一出场就成功感动了我。
这样一个小人物,每天对着马尔代夫的照片看个十几次就当度假,想着也许某一天就能成立自己的豪华出租车公司了。
让人觉得悲哀,因为不论从哪个角度来说,Max都像是我们自己。
只是我们没有他善良。
为什么他会这么善良呢?
还是怯懦?
“你总想着有一天,我的梦想会实现。
然后等到某一天一觉醒来,你发现自己老了。
”互相刺痛的两个人,到底谁更痛一些?
其实他们应该都明白,只是Max更加自欺欺人而已。
Vincent很清楚,因为当Max问道“Then what are you?”的时候,他只是回答,“Indifferent.”。
Vincent和Max的每一次谈话都是对Max的洗脑,直到他自我觉醒。
“我以前,从来不会这样看问题。
”从教他骂上司那里开始,一步一步,唤醒Max所以他才能从Felix那里活着走出来(虽然Vegas的赔率都不看好他XD),所以他才能打电话给那女孩,所以他在说了Let her go之后才能够毫不犹豫地开枪,所以最后,他才能站出来,那么勇敢。
“每个人所相信的一切,都是些完美的谎话。
”如果不是的话,他们为什么会共同生活在这世界上?
也许是Vincent让Max知道,这个世界并不美好,但值得我为之奋斗。
我们可以想象,也许就因为这次邂逅,因为这样一个支离破碎的夜晚,Max才能够凭着自己的双手真的撑起他那个他潜意识都认为是遥不可及的梦。
“Limos, huh?”最后,还是说说电影里的小腐吧。
有那么一些台词,一看就觉得很有趣。
就比如上面那句,其实在他俩一起去医院看Ida的时候的台词都蛮可爱的。
“你要拿枪指着他才能让他办事。
”时Vincent看向Max明显调侃而嘲讽的眼神。
最可爱的是Max学Vincent讲话,“什么时候轮到你和我谈判了?
”“Darwin. I Ching.”看得我简直想拍案,Max同学你咋就这么可爱呐。
至于腐情节简直数不胜数嘛。
其实也不能叫腐,因为都是顺理成章的。
Vincent一出场就说地铁里有个男人死了,六个小时都没有人发现他是具尸体。
他说LA是多么人情淡薄的城市,一来他就巴不得离开。
可是他怎么会知道他居然就这样遇到了一个这么有人情味的司机呢?
…all the cabbies in LA, I get Max, Sigmund Freud meets Dr. Ruth…看看那两个可怜的小痞子,不就是因为抢了个公文包,至于捱三粒子弹么。
而Max把那包包扔出去被卡车碾得粉碎,Vincent虽然生气却也没拿他怎么样(虽然这人是还要利用他没错,而且后来也成功地整到了他XD),只是说“看看你还能干啥。
”结果Max同学就不停地问“你为什么不杀我?
”嗷,还说呢,你不就是仗着这一点吗?
仗着Vincent不会杀我,才敢飙车,才敢说Let her go还开枪。
飙车的那一段,也真是大有腐头。
其实我觉得Vincent大可一枪毙了Max然后跳过去踩刹车,反正那又没铁网拦着他动作又那么矫健。
可是他居然没有,只是徒劳地声音一如既往镇静地喊了三次Slow down。
而另一方面呢,撞完以后Max的第一句话居然是,你没系安全带吗?
><看这人,虚伪的。
不过当时Vincent失魂落魄,确实没系安全带。
在豆瓣上看到一篇评论里面有句话,“身受重伤依然像马蜂一样盯住目标”。
还有最后一幕,夜色中开枪那段Vincent败给Max,无外乎两种猜测,一是Vincent开枪要走套路,打中间打头,还在一线,结果自然都打到了门上;另一种当然就是他并不是真想向Max开枪,之前那么久,他都可以开枪,为什么没有呢?
职业杀手被击中,从没用过枪的菜鸟却得手。
我觉得第一种说法成立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小,他们并不是一直看不到对方,总不至于之前Vincent都没有注意到那有一扇门吧,而且当时那种情况也容不得他耍帅,囧。
算了,这个场景不需要纠结,因为重要的还是后面。
看第一遍的时候我居然没注意,原来Max说的是,我们马上……就要到下一站了。
说完这句话,如果V没有说话,他又会继续说什么呢?
他总不会真的说,我送你去医院吧。
既然不可能是这句,那么会是什么?
Guy. Gets on the subway. Dies. Think anybody’ll notice?原来自始至终,是这个。
正像主题曲里唱的People die alone,正像V之前说的,我就是“无关紧要”。
那么你说Max,我死在地铁上,会有人知道吗?
不知道当时Max在想什么,Annie肯定很莫名其妙,想为什么这个司机会和要杀他的杀手这么熟。
杀手还不停地说,Max, I do this for a living. 所以,无关道德。
你为什么要生气,为什么要恼火,为什么要在乎?
看着影片最后Max和Annie走出地铁,天似乎已经快亮了。
当时我想,也许过了许多许多年,Max终究会后悔。
但是后来又觉得,他决计是不会后悔的,只是过了那么些年,他会觉得难过,不后悔,但难过。
他怎么可能后悔呢?
他为民除害了,还救了女孩的性命。
可是那样一个人,就像郊狼般孤独。
曾经在他母亲面前绅士的微笑,善意地调侃;曾经那样看着他,好看的绿色眼睛澄澈深邃,仿佛无辜,仿佛求助。
一开始很喜欢黑人的完美主义,还有他的梦想,一个刻苦的有未来的出租车司机,以为是他和黑美人的故事。
接着汤哥出现,从天降尸体开始,情节变得越来越混乱。
汤哥的絮絮叨叨,黑人的正常逃避心理,他好像有那么一点,一点,的认可这位银发的杀手,他没有强烈的反抗,或许是懦弱?
还是完美主义,不想弄坏任何场景,只希望事情顺利,然后自己报案去?
到被逼着去见老妈,越来越多内心的交割,汤哥和老黑谈起了人生,父母,精神伤害。
两人的心,越来越近。
直到老黑去黑帮伪装汤哥,他俨然变成了他!
(曾有那么一刻,脑洞大开的我,在想可能老黑才是幕后真正的杀手?
汤哥只是被他利用?!
)而到了舞厅那场,汤哥帮黑人杀了身边的人,包括唯一认可他的警察,他彻底失望了,他快被借成刀了,未来不知所措,他不知道到底结局会如何,面对这样一个心很近,又冷酷,又谈人生,有感情,但又没感情的杀手。
而短短的紧张的过程,他们还谈到了梦想!
一边杀人,一边谈梦想。
狼,两只狼,时间突然停止了!。。。。。
他们俩也同时呆了,我也呆住,在那一刻,寂静,无声,内心却翻腾着在世界的沧海一粟,无尽的荒凉,孤独,冷酷的生存法则。
他们不都是那银色的狼吗?
汤哥冷漠,又会为了生存,结群,寻找合作,但也为自己杀人的谴责不断辩解,自我说服。
老黑多情,美好的梦想,但现实呢?
现实不是那纸片的宝马,而是他要在几把枪顶着的情况下拿到资料,现实是他要自己要面对没人支持的贷款,自负盈亏,自己寻找客户,自己承担生活的一切压力,天天过着兼职其实是正职的出租车司机的生活,谁的心,又能有汤哥和他那么近呢?
而偏偏这个最近的人,他是一个杀手,最不现实的一个人。
看到的狼,还有汤哥对他梦想的现实化,他毅然把车撞翻,这对完美主义的人来说,实在是艰难的决定,把现实狠狠的撞个稀巴烂,撞得支离破碎,乱七八糟,未来怎么收拾这个残局?
很头疼呢~当然,自己也就孤注一掷了,逼着自己面对自己的梦想,把现实的出租车生涯来个了断,当然,也摆脱了这个汤哥这个杀手兼心灵朋友的控制。
但当他看到自己的意中人是汤哥的目标的时候,他奋起反击!
野兽对配偶的争夺,确实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当然要是不涉及这个,我们说不定可以闲时一起到野外吹吹风。
地铁上,冰冷的地铁上,没想到的是,老黑把汤哥给结果了!
那一刻,我真是无限的惋惜,我爱上了这个银发杀手,这个活生生的杀手,他安静的,帅帅的,死去。
后来看其他评论,我才想到,是啊,职业杀手怎么会被业余菜鸟杀死而菜鸟没死呢?
或许,他根本没想杀老黑,而老黑被逼急把他杀了。
曾经那么一刻,他犹豫了,这个善良的,关心他父母的,痛心他为何走上杀人道路的人,他犹豫了,所以他被杀了。
看完才知道,这部戏,没有女主角。
曾经下过判断,没女主角的戏,会很闷吧,几个男人,能做什么,除了gay片,男人和男人,不是战争就是打架,可是这部实在好精彩,男人的温情,人生,心灵,梦想的思考,一切精彩,源于汤哥的迷人的演技,和他个人的难以名状的魅力。
开篇就让我感觉导演的功力不低,在嘈杂的环境里从司机关上车门的那一刻变的寂静,仿佛切换到了另一个世界一样,一瞬间就把视觉重心聚焦到司机身上,更容易调动观众的情绪。
而简单的拍摄司机和乘客之间的交流,也能大概知道司机的基本情况,大致性格,这样接下来的行动才会更加符合人物特性,从一开始知道杀手身份的惊慌失措,到紧张无助,最后无可奈何,一步步被杀手牵着鼻子走。
看着好像老实人性格的司机一直被欺负,但其实随着杀手跟司机的对话,以及通过后续的一些经历,司机的性格也不再像之前那般随意任人宰割,好像被打通了任督二脉一样,敢于走出舒适圈,迈向更大的舒适圈,从伪装杀手的身份去套取名单的时候,态度的转变仿佛气场都变了,这也跟前面铺垫的观察细致的习惯相互联系,行为举止都像一个杀手,老油条。
后面的爆发更是一次比一次猛,先是直接飙车撞向护栏同归于尽,然后又干翻警察只为去救无辜的生命,即便是赌上自己的性命,最后还能毫不犹豫的直接射伤杀手,这一次次勇敢都并非空穴来风,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杀手给司机灌输的思想,什么都不会给自己争取,明明生命这么短暂,人本就像沙漠里的沙粒那样渺小,为何不把自己的人生活的精彩,由自己去定义自己的人生。
勇敢的人先享受生活,司机的成长是有目共睹的,而以后有更美好的生活也是能预料到的,放在现实里,也是个熬制的还不错的鸡汤,共勉。
本片除了有不错的紧张气氛,文戏也是一大亮点,也是为数不多的优点。
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除了结尾结束的有点仓促以外,整片都充斥着矛盾的想法,杀手行动的第一要素就是隐蔽,为什么还会跟司机聊这么多话,而且好像还有一点点的羁绊?
就算是想把司机当替罪羊,但当替罪羊得知这一切的时候,事情就已经变得非常不可控了,但杀手依旧选择了留活口,而且杀手不一定就是铁石心肠冷酷无情的,所以避免无关人员的接触也是为了怕唤醒自己内心的情感,影响自己的任务,但这个杀手好像就一直缠着司机不放一样,接触的过于频繁了,有点像是在炒cp但是又不知道怎么炒的矛盾感。
最后我想说,绿巨人就这么杀青了?
啊?
绿巨人不要面子的吗?
我还想着警察能跟主角团多摩擦点火花呢,下线的属实有些仓促。
·在很多编剧书上见过这部电影,分析其剧情构造人物塑造如何精妙绝伦。
于是心心念很久,终于在过年抽空把这部电影看了。
果然,没有尿点的剧情和精湛的台词设计很是耐人寻味。
阿汤哥的西装暴徒杀手没有让我失望。
颜值在线的同时,演技也是可圈可点。
动作戏暂且不谈,文系上面让我很是惊讶。
虽然《借刀杀人》这部电影的台词写的确实很到位,但阿汤哥的很多表达处理方面,也成就了这个人物本身。
作为一个标准的杀手,干净利落地完成杀人任务拿到酬劳是他的目标,其他的种种因素不是他所考虑的范围之内。
阿汤哥这个角色文森特,就是一个冰冷的杀人机器。
然而相反,出租车司机麦克斯,他是一个有感情的普通人,是一个一直没去实现的梦想的咸鱼,他十年如一日的活着,自欺欺人的度过生活。
我们不能去说,文森特就是一个坏人,而麦克斯就是一个好人。
这样的绝对定义是不存在的。
我认为他们是互相影响的,在被对方一眼看穿的认识下,文森特似乎有了感情,麦克斯肯定有了勇气。
,这是非常奇妙的化学反应。
当一个独来独往,经常利用别人并最后会杀害别人的冷血杀手,在紧急关头竟然救下了麦克斯,在心理上已经将麦克斯作为仿佛“朋友”“盟友”的地位上,这应该是文森特和麦克斯都没想到的。
在他们心里应该都产生了这样的疑问。
当麦克斯去试图剖析文森特时,却被文森特击溃了内心,开始像他说的那样去检讨自己。
在对自我认识开始颠覆时,只有麦克斯勇敢的走出去了。
文森特并没有。
但到最后关头时,文森特放弃了他的杀人目的,接受了死亡这个现实。
他的计划受到了反抗,他不再能控制,而且开始审视自己,杀人已经不重要了,他是在靠完成使命来证明自己的存在性。
跟麦克斯之前一样,麦克斯靠着自己假想的欲望苟活,在周围人面前装着清高,在母亲面前说着谎话,他的存在性只有他知道,他知道自己就是一个空有梦想的人,没有去实现动力的人,他迷惑着自己直到文森特的出现。
两个人都对自己的人生深信不疑的时候,出现了没有预料的转变。
这部电影很玩味的地方就在这两个角色的塑造上。
他必须出现一个“杀手”一样的角色才能保持这样深刻的话题的继续讨论。
然而好像我们生活中都需要文森特这样的”杀手“出现,我们才能发现我们的生活多么的岌岌可危。
所以文森特可以是伟大的。
我很同情文森特这样的人,他就是我们生活中那些,被剥夺了自我后被强加了目标的人,他们麻木,无情,有条不紊的生活着,从不对自己的人生产生什么疑问与反省。
可以说,文森特是被设定的”有目标的“无自我的人,麦克斯是自我设定”有目标的“却不给予实施的人 。
所以两个互相看不起。
我们是应该反思的,因为文森特和麦克斯就是生活中的你和我。
我们小时候可能是文森特,长大后可能就是麦克斯。
我们的结局,可能也会像文森特一样,为了非自愿的目标奋起直追,也可能会像麦克斯一样,有一天幡然醒悟,终做了一件大事的人。
另外不得不提的就是电影中的配乐用的是太过于精彩,每一次的场景都很契合每一次的转变都很恰当 。
还有夜景的选取与拍摄,也是值得称赞的,洛杉矶的夜晚,很华美夺目,夜幕之下的惊心动魄是非常迷人的。
最后,如果你也被另一个人一眼看穿,你会是文森特,还是麦克斯?
写的真好啊 那种无奈与孤独一个人 不管如何努力 就那样死了 没人知道和有人知道 又有什么区别呢也许,最后的最后,当自己成为那样孤独的死者,就会发现怎样死其实也无所谓吧 死难道不是一个人的事情吗死后的事情,他人的记忆对于已死的人又有什么关系呢自己知道自己的一生做了什么 难道还不足够吗
为了演好杀手,听说好莱坞著名的帅哥汤姆.克鲁斯最近在电影中牺牲了一把,染了头灰白的头发,试想那银白的造型与俊美的容貌相辉映,在夜风中举枪而立,恐怕还未扣动扳机,就已经杀死不少人了吧?
可奇怪的是这部电影在国内竟然一点动静都没有,而我在马来西亚的表妹告诉我,它在人家马国早就上映了。
10.1的时候去一个朋友家玩牌,算是见着了此电影之D版,取了一个奇怪的名字叫《借刀杀人》,封面瞅上去好像还不错,但因为忙着玩牌,也就没看。
所以,等我看完《借刀杀人》,已经是几天以后的事情了。
其实,它应该算是比较闷的那种关于杀手的电影。
繁华的不夜城,一个杀手逼迫一个出租车司机载着他到处杀人,尽管这情节有点匪夷所思,却也让人想起一部情节大体相似的港产新片《枪林恋曲》,男护士陈奕迅被无端劫持,载着匪徒们奔波在杀人越货的路上,开始一段身不由己的奇异旅程。
所不同的是,《借刀杀人》想表现的似乎是那份大城市的疏离感,整个主题仿佛就是那个“局外人”一样的寓言,“有个人上了捷运去洛杉矶,死在车上,没人注意到。
”由此也注定了杀手最后要孤独地死去,牵强点说,也许正是因为孤独,让他对那个频频碍事的司机有了网开一面的情感,直到最后被地铁载向黑夜的尽头。
而《枪林恋曲》的主题与之不同,它鲜明地表现的是为爱而战,勇于牺牲的精神。
于是周丽淇循环往复企图打捞溺水的陈奕迅而未果,劫匪的妻子虽已死去却终于孕育出小生命。
电影表现得张弛有度,性格小生王志文老师的角色更是比靓汤丝毫的不逊色,黑衣黑墨镜,有情有义,同样也有冷酷的杀人心,虽然为了情节的需要而唯独对陈奕迅稍有手软,但可以理解的原因是,这样又会护理又能开车的人杀掉了也的确不太好找新的代替。
当然,如果把《借刀杀人》与《枪林恋曲》两部电影做比较,我想我还是比较喜欢《枪林恋曲》。
虽然,光从造型上看,《借刀杀人》中的帅哥克鲁斯那“银装素裹”的美男子衣着比之王老师的酷哥黑衣到底还是抢眼了些,可这正是除了剧情外,让我对《借刀杀人》这部电影有点看不下去的另一个原因。
看不得美男子杀人,这个古怪的念头首先来自于北野武和让.雷诺的熏陶,丑男的优势是凶狠起来没负担,北野武在这一点发挥得最好,对于美男子来说,他们大多显得太柔弱,也太文艺,毕竟杀人不是请客吃饭,这道理我不说谁都明白。
所以美男子们一动手就显得决心不足,杀伤力直线下滑,这样做的结果是,非得多补两颗子弹才能把人干掉,毫无工作效率可言。
而且美男子杀人的时候表情也大多不够狠,深仇大恨之于他们,程度最深也不过像是一场专为小白脸设计的磨难,顶多把吹胡子瞪眼睛小学生打架的纸老虎神情摆一摆,观赏性也许还是有的,可显然不能和《冰雪暴》中那个,“古怪得形容不出来,总之是很古怪”的杀手杀起人来的疯狂相提并论。
所以,看“韩版木村”元斌的《杀手公司》与刘德华的《杀手的童话》,这等以美男子杀人为题材的电影总是让人感觉不畅快淋漓。
也只有布鲁斯.威利斯这样的糙男才算给《狙击职业杀手》这等的烂片增添了点亮色。
周润发在最玉树临风的时候拍了《喋血双雄》,悲情杀手倒是让他演绎得淋漓尽致,但眼神流露的应该还是那份文艺青年的情怀。
最致命的是他早期的枪战片都范有一个毛病,那就是大多每开一次枪都要条件反射地眨一下眼睛,这点和我们过年放鞭炮时候同样有的下意识动作差不多,但我们总不能拿自己的标准来迁就职业杀手吧?
听说中国女排姑娘的基本功就是当球大力向自己砸来的时候不能闭眼睛,拳击运动员同样也被如此要求。
由此可以推断,开枪时候眨眼睛,应该不是职业杀手所为。
吴宇森在电影里喜欢浪费子弹并不是毫无根据,不信的话数一数周润发在《英雄本色》中眨了多少次眼睛就知道了。
其实,美男子要杀人也可以,起码不要把自己打扮得光鲜靓丽,吴彦祖在《旺角黑夜》里的反朴归臻的乌鼠就要比《新警察故事里》把自己打扮得圣诞树一样的高干子弟有说服力,我记得我上学那会儿我们老师有一次讲色彩构成的问题,说起了一部电影,说里面的杀手是他所见过的所有电影里最真实的,因为杀手的衣服永远是贴近地表的颜色,而且总是戴着一顶帽子,杀手就应该是这样,不能被人注意,融入人群,就要像水滴融入大海。
他说的,当然就是那部《这个杀手不太冷》。
反例自然是刘德华戴着克林顿的面具穿着笔挺的皮装在《全职杀手》中和反仃隆史的对决,不像全职杀手,倒像全职模特了。
港片看过不少,最精彩的杀手是谁,我想黑炭头刘青云在《暗花》中的表现应该被提名,《买凶拍人》中葛民辉也同样抢眼。
两个人长得都不美,反而能让人更注意剧情的走向,这是看不得美男子杀人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我也常常因此怀疑王家卫在《重庆森林》里过早安排黎明死亡的真正用意。
说到底,“靓汤”在《借刀杀人》中尽管衣冠楚楚文雅大方,但显然那并不是杀手职业的优越性所决定的,那是为了关照广大女性观众的心而特别设计的,尽管为了配合杀手的角色,他还是竭力把自己弄丑了一点。
不过,还是不能和中国历史上那个兰陵王相比,话说在南北朝的北齐时期,有一位被封为兰陵王的勇将,名叫高长恭,因为太过英俊因而在战场缺乏说服力,最后兰陵王临阵不得不想出了戴面具的办法,就是在木制的面具上雕出可怕的神态,涂抹上阴狠吓人的色彩,让敌人看上去就产生可怕的心理。
张国荣拍《枪王》时,描淡了眉毛,涂了两个红色的眼圈,瞪着呆滞的眼睛在街上拍戏,路人见了纷纷议论他怎么老成这样了。
为了演好那个杀手,也可见他作出了多么大的牺牲。
因此,美男子也并不是就此被剥夺了杀人执照,其实,美男子杀人的电影大多不算好看,我想还是和美男子不肯彻底放弃他们的美有关系吧。
《借刀杀人》是二十年前的片子,现在看起来利索的动作场面、人物设计还有镜头调度还是不过时,不少朋友对这个片子的解读就是纯粹的犯罪枪战片。
前段时间在家里有线电视上翻看这个片子,灵光一闪,有了别的想法,也许可以从两位男士的基情来重新捋一下剧情。
在这里我把故事中的两位主人公简单称呼为小白(汤姆·克鲁斯)还有小黑(杰米·福克斯),按照片中的人设小白是位身手敏捷的黑道杀手,而小黑呢不过是一位夜班司机而已,两者本来不可能在一个圈子里的不搭界之人,然而因为任务的要求,小白不得不去洛杉矶市接单干活,由于坐班机过来,本地的黑帮又没有给提供车辆,自己只能自掏腰包找个滴滴司机,来帮自己杀杀人,赖上命运的安排啊,两人相遇了。
其实小白是个深柜,虽然形象好、业务能力强,但是多年来一直没有找到自己的另一半,羞于自己的性向,又长年到处出差,自己的圈子太小,不方便找对象,一年二去就耽误了自己,头发都白了还是待字闺中,只能偶尔看看和自己对接的同公司肌肉猛男同事(杰森·斯坦森)去解解饥渴,那个苦啊,那个愁啊。
这次去洛杉矶出差,搭上了小黑的车,电光火石之间,就被小黑俊朗的外表、健壮的身材、接地气的谈吐还有温柔洒脱的气质给折服了,碰到如意郎君、命中之人的小白,已经全然忘掉自己冷艳杀手的人设开始变成话痨模式,肿么办呢,遇到了自己黑哥哥,自己也控几不住自己啊。
一个在前面握着方向盘,一个坐在后面,一个帅气地开着车,另一个迷妹一般盯着前面的小黑,并被他的雄性魅力所折服,这么一个私密的空间,他们两人谈着天说着地,聊着情透着爱,小白好久没找到这么合适的谈话对象呢,爱意一股又一股地射出来,幸亏车里就他两在,否则真会被这种甜味齁死,太sweet了。
他们聊自己的原生家庭,聊自己的兴趣爱好,聊自己未来的打算,真是太投机,太合拍。
然而幸福的时刻总是短暂的,这是好莱坞大片,不是国产电视剧,可不能光谈恋爱,不去工作啊,职场有职场的规矩,作为精英杀手的小白在干净利落地做完两单后,小黑就像许仙看到变成大蛇的白娘子一样,整个人吓尿裤子了。
看到自己的情郎变成这个怂样儿,小白心里很不是滋味,小白想到一个计划,想通过这次接单也手把手把小黑变成一个像他一样的冷血杀手,这样他们就可以双宿双飞,一起打豆豆,过上没羞没臊的快乐生活,想到这里小白的脸红扑扑的(当然,也有可能是血溅在脸上了),在听说小黑的妈妈也在这座城里的,小白就急不可耐地要去见家长了,还自费买了果篮礼物,见到小黑的妈妈后就开始吹自己的男朋友有多优秀,三总五项,十年总经理,马上要当董事长啦,把小黑整得略微尴尬。
虽然但是小黑其实是个纯爷们,直的。
他已经隐约看来了这个小白对自己不怀好意,于是向小白大方承认自己是个舔狗,现在正在追求某女神 ,自己女神长得特别好,是本地户口,还在部委上班,是个gw猿,然后还把自己女神的照片给小白看了。
真是无巧不成书,这个女人,不是别人就是小白这单要完成的target之一,是自己的KPI,霎时间小白眼神就变了,一半是因为职业素养,另一半是因为是情郎被人夺取的醋意,小白失去了理智,开始推开小黑要去干掉小黑的女神,小黑在明白怎么回事以后,马上开始向女神的办公大楼赶去,要阻止小白杀掉她。
女神在收到小黑打给自己电话后,还以为小黑又要给自己送早餐中餐还有晚餐,于是说自己已经在食堂吃了,要他不要破费了,什么知道小黑是个好人,然后他们不合适之类的,小黑突然硬气一回,打断女神说有人要杀她,现在已经在他们单位大楼里了。
这个舔狗是不是妄想啦?
女神刚在暗暗耻笑,小白已经拿着枪杀了进来,同时小黑也赶到了,拉着女神开始向外跑,在激烈的枪战中,两个男人你来我往,最终由于小白的疏忽大意,自己被小黑乱枪射死,果然黑的就是比白的射得猛。
通过打败杀手,小黑成为见义勇为的英雄,受到市里的表彰,来收获了女神一枚。
只可怜小白,一腔爱献给了狗,正可谓自古真情留不住啊,唯有套路得人心。
劝告各位大龄未婚或者已婚姊妹们,在寻找真爱和幸福的路上一定要擦亮双眼,做好女拳传人。
在我读过的各种有关迈克·曼(Michael Mann)的评价中,最高级别的赞誉来自阿萨亚斯(Olivier Assayas)。
阿萨亚斯认为迈克·曼不仅仅是当代美国电影界的风格大师,并且是一位可与布列松、塔可夫斯基、帕索里尼、威斯康蒂、侯孝贤齐肩的艺术大师。
这个评价可算语不惊人死不休,不过手册派出身的影评人、导演一直有这传统,就像希区柯克、霍华德·霍克斯当年被戈达尔、里维特追捧一般,作者导演在手册派评论家眼里,不一定是必须拍摄艺术片的。
拍摄类型片的导演,在手册派评论家眼中同样可以进入万神殿。
我对迈克·曼的评价没有到阿萨亚斯的级别,不过我比较同意阿萨亚斯的观点,迈克·曼不仅仅是一位徒具强烈个人风格的作者,在完成一流场面调度的同时,他会关注到一些风格化导演所忽略的细节,会展现一些带有强烈社会观察意味的重要母题。
《借刀杀人》便是这样一部电影,这不仅仅是一部充满紧张激烈情绪的警匪电影,除了浓烈的视觉风格之外,影片对于角色的刻画、整体性情节的安排达到了非常严密的整合度。
虽然乔纳森·罗森鲍姆(Jonathan Rosenbaum)早以新世纪新黑色电影的名义点名表扬《借刀杀人》,但我还是倾向于认为《借刀杀人》是一部被低估的佳作。
《借刀杀人》获得了两项奥斯卡提名,一个是剪辑奖,另一个是杰米·福克斯的最佳男配角。
前者没问题,后者就显得无比莫名其妙。
这当然是制片公司的想法(奥斯卡奖采取报名制),但福克斯扮演的出租车司机麦克斯一角,非但是主角,而且是凌驾于巨星汤姆·克鲁斯扮演的职业杀手文森特之上的头号主角。
这其实是理解这部电影叙事与角色关系的关键点。
迈克·曼钟情于双雄对决,本片表面上来看,也是比较明显的双雄模式,联系上影片的母题,二元对立的结构在影片更为凸显:白人与黑人、日与夜、白色与黑色、英雄与恶魔、胶片与数字。
影片为了强化文森特与麦克斯视觉方面的对立冲突,还特意让克鲁斯染了银灰色头发,穿了纯白色衬衫,使得角色充满了一种肃杀、孤寂、哀愁的死亡气息。
说起来,这也是克鲁斯迄今为止出演的第二个反派角色,之前一个是《夜访吸血鬼》中的吸血鬼莱斯塔特。
即便是标新立异的反派角色,有迈克·曼压阵,这绝对不会变成所谓明星专属(star-vehicle)电影。
《借刀杀人》不像现在很多电影是专门为了明星拿奥斯卡奖拍的。
可以再强调一遍,文森特虽然是第一个出场的角色,但实际上影片真正的主角是麦克斯。
因为整部电影的叙事走向的裂变都是建立在麦克斯对外部事件的反应之上。
影片的结构脉弱非常清晰,职业杀手文森特在天亮之前要杀满五个人,对洛杉矶地理状况了如指掌的麦克斯被胁迫帮助他完成这个邪恶任务。
按照这个过关游戏似的叙事脉络,每杀一个人,麦克斯受压迫的层级便会递增。
而实际上影片为麦克斯设计的弧度转变,正是由低到高的曲线。
不过有意思的是,麦克斯的转变并非与杀人的数量完全挂钩。
这里便涉及到角色的刻画问题。
麦克斯是拉美裔移民(开场部分电视里出现了足球场景,这在美国电影中是极端罕见的场景,可见迈克·曼明显对少数族裔非常关注),他的所谓美国梦,是开一个豪华租车行,为此要奋斗十二年,攒够购买奔驰的钱。
影片开场不久便有表现麦克斯悉心准备开车的动作细节,他极端职业化的动作细节给人感觉他即将要驾驶的不是汽车,而是一辆准备执行任务的轰炸机。
可是仅仅的第一次杀人事件发生后,麦克斯就直接举手向文森特表示可以放弃这辆车。
心中的美国梦顷刻之间就灰飞烟灭了。
再看影片的第一个“激励事件”(麦基发明的术语),并非发生在文森特杀人之后,而是文森特去医院“探望”麦克斯的母亲伊达。
通过伊达,文森特了解到麦克斯一直用谎言在安慰他的母亲,这个谎言便是他已经开了租车行。
当众被戳穿谎言后,麦克斯居然激动不已,恼羞成怒,狂奔后将麦克斯的行李包扔飞。
由这两个事件就可以清晰的显示出麦克斯懦弱、不敢直面真相的性格。
影片要完成的叙事结构正是让麦克斯突破内外困境,直面自我,成长为对抗外敌的英雄。
由这个角度看,我们甚至可以认为,文森特的存在对于麦克斯的来说,不过是一个心魔,另一个自我的投射。
尤其是在二人的对话中,文森特频频嘲讽麦克斯连给新结识、存在好感的女检察官打个电话的勇气都没有,在深夜,在高清摄影机构筑的带有浓烈超现实主义的气氛中,这样的对话显得非常梦幻不可思议。
实际上,整部电影的结构,麦克斯始终面对的问题就是如何战胜文森特,从头至尾他始终想的是逃避,直至最终的高潮,在呼啸而过的地铁列车上,逃无可逃,他才终于拿出全部的勇气,从懦夫化身为西部片中的牛仔,与文森特举枪对射,完成致命一击。
如是所述,麦克斯这个角色的塑造当然暗含了迈克·曼对于美国梦神话的看法。
既然一切都发生在暗夜时分,这自然就是一个黑色反讽版的美国梦故事。
罗森鲍姆诟病本片的情节牵强,表现在文森特在高潮处变成了超级反派。
这个观点值得一辩。
如果说麦克斯的性格曲线,是弧度化的由低到高,文森特便是反向的由高到低。
二人由此形成强烈的冲突互动。
比较关键的文森特去医院探望麦克斯那场戏,并非是显示善意,而是要抓住麦克斯的把柄。
文森特之于麦克斯,始终是由高到底的变化,即便是他能完成杀人任务,麦克斯也难逃其魔爪。
这里并没有友谊的成分。
高潮处的深度坠落,是预定的降落法则。
罗森鲍姆的判断可能一定程度上得问责于克鲁斯的形象,毕竟克鲁斯长期以来的银幕形象很难与杀人恶魔挂钩,先入为主的印象很难迅速被遗忘。
克鲁斯最后的杀人恶魔形象既像人狼又像吸血鬼 谈及《借刀杀人》的视觉特色,影迷第一反应肯定是迈克•曼特立独行的高清摄影术。
整部电影,只有在Fever俱乐部文森特射杀彼得林那场戏(我有点倾向于认为这场戏迈克·曼借鉴了阿贝尔·费拉拉《纽约王》中夜总会的射杀大戏),是使用了胶片拍摄(因为俱乐部里的灯光足够于胶片的感光度),其他全部是用Thomson Grass Valley公司设计的Viper FilmStream数字摄影机拍摄。
原因是35毫米胶片没有办法清晰捕捉到洛杉矶的夜景。
正是这台摄影机的使用,使得影片中的黑夜近乎于人的肉眼观看的效果,白色场景显得更加的闪亮,并且产生一种挥之不去的流动化梦幻诗意效果。
影片中还有大量类似上图的击穿玻璃的场面,这种击穿后的爆碎如瀑布倾泻的感觉仿佛是一种生命瞬间华丽逝去的隐喻。
这正像文森特偶尔唠叨的念白,“人生短暂”(似乎可以补充一句,“死则死矣”)。
马克·鲁法洛扮演的警察方宁亦是突然暴毙。
他的暴毙是文森特加速成为杀人狂魔的开始。
影片中还有大量的俯拍镜头,伴随着出租车的横向漫游旅程,洛杉矶的黑夜呈现出一种立体化的雕塑感。
有一场戏,麦克斯载着文森特向远方驶去,伴随着缓慢的乐曲,前方出现了土狼,镜头速度渐渐放慢。
人与动物此刻仿佛有了一种关于生存的隐喻关系。
同时又意外地浮现出一种野性荒芜的诗意。
“一千七八万人口,这可是个国家,世界第五大经济体,可是人情淡漠……报纸上说,有人在地铁上死了,车载着尸体逛了六个小时,一堆人上上下下,谁都没注意到他。
”这是文森特在麦克斯的出租车上对洛杉矶发表的看法。
日升日落,孤寂如此,迈克•曼将茫茫夜色作为杀人越货的背景时空,不啻为终极死亡诗意的最佳注脚。
这里指的是2004年由汤姆·克鲁斯和杰米·福克斯主演,迈克尔·曼导演的电影
看剧情简介噱头十足:出租车司机杰米·福克斯胸怀大志却裹足不前,他在一个夜晚接到一名风度翩翩的顾客汤姆·克鲁斯,不料他是一个牛x闪闪的职业杀手,今晚包了他车要四处杀五个人。
被挟持的司机战战兢兢,而杀手一路上跟他谈国际局势谈爱情谈人生,每到一站下去杀完人回头继续聊。
影片的节奏和气氛渲染的也不错,各场动作戏和高潮都基本做到了扣人心弦,整部电影看下来挺流畅的。
但是看完不禁回过头一想,这个故事实在是太扯了,前头很不错,越往后越不靠谱。
且不论一个受惊吓的普通出租车司机和坐在后座的杀手唇枪舌剑的可信度,汤姆·克鲁斯做派有余,各种计划竟然有如此多的漏洞,屡屡出差错,各种身手竟然如此不熟练,让对手屡屡有可趁之机。
最后决斗时居然死在了出租车司机的乱枪之下而出租车司机毫发未伤,你就能感到这编剧是多么的不靠谱。
对不起我剧透了。
影片难免要塞入一个女主角,但是基本就是起到了一个动机和圆场的作用。
最后杰米·福克斯自然是经过此番经历大大成长了一番,向人生更广阔的天空迈进了一步云云。
我不知道还能说些啥,不过其实这片看的时候觉得还蛮好看的。
印象比较深的是汤姆·克鲁斯的几句话:Someday? Someday my dream will come? One night you will wake up and discover it never happened. It's all turned around on you. It never will. Suddenly you are old. Didn't happen, and it never will, because you were never going to do it anyway. You'll push it into memory and then zone out in your barco lounger, being hypnotized by daytime TV for the rest of your life. Don't you talk to me about murder. All it ever took was a down payment on a Lincoln town car. That girl,you can't even call that girl. What the fuck are you still doing driving a cab? 微信公众号:肥嘟嘟看电影(feidudumovie)
凌晨时分,本想看一半再睡觉的。
没想到看了之后就欲罢不能了。
5:30把片看完,这是阿汤哥近年来少有的好片,虽然说少数派报告更好看些,故事性更强些,但Tom在此片中的演绎的人物更为丰满。
全片节奏变化时快时慢,时冷时热,在高速射击和快动作杀人之余,还有很多让人回味的片段和台词。
甚至有不少发噱的场景,让观众在紧张之余冷笑几声。
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在完成最后一个杀人任务前,当Jimmy Fox驾车遇到一个红灯时,车慢慢停下,原来是给过马路的一只猫和紧跟着的一只狐狸让道。
又好笑,又让人深思。
这一刻,Vincent也忽然意识到什么,冷面杀手动容了。
Vincent最后说的一句话也很难忘:A guy gets on the MTA here in L.A. and dies. Think anybody will notice? 不过还是有两点疑惑: 1. Vincent是veteran bounty killer,不用多说。
可一个出租车司机在地铁上竟然表现得如此聪明,到是少有。
但最让人想不通的是,L.A.的警察和FBI也太菜了吧,越到后面越菜。
2. 最后三个关键人物怎么可以不买票就坐霸王地铁呢……?
大烂片,一颗星给最后一句台词。
汤姆克鲁斯那镇定劲儿加上睿智的台词,太范儿了
这故事编得可差了。
节奏轻快,动作精彩,看话痨的杀手耍帅,不错!
7.0/10 分。2022.07.21,重看,蓝光。一直对于这部片子想重看下。阿汤哥首次演反派。。。可惜,流于表面。。。女主是贾达·萍克·史密斯,威尔·史密斯的老婆,重看一遍都没认出来。反而是看了她的头像才发现是美剧《哥谭》里那个女黑老大,她还演过《黑客帝国》,真心没有啥存在感,演技挺不错的。有胡子的警察是“绿巨人”演的。杰森·斯坦森在开头打了个酱油。哈维尔·巴登演的是谁?夜总会和黑人接头的那个老大?一脸胡子也没认出来。。。
和《守法公民》一样,后面强行喂观众屎,是真的受不了,前面还可以的,后面剧情直转急下,这两部影片还都是吉米·福克斯主演……最大的亮点还是在于阿汤贡献了他银幕史上最靓造型。杰森·斯坦森只打了个酱油,我还以为会是两人对戏
Hein ?? wow c&#39;est depuis longtemps que je n&#39;aie pas vu un film aussi en manque d&#39;imagination. Peut-être le sens profond de ce film m&#39;ait complètement échappé, ou je ne suis pas à la hauteur des spectateurs à qui ce film avait tant plu (à l&#39;époque...?)... Scénario vraiment pas top, personnages bâclés, je n&#39;y ai pas cru une seconde...
如果你我都不过是迷失在万千星河之中的一粒尘埃,生命有何意义?噢,麦克斯真的是哲人杀手。。= =
故事紧凑,算得上跌宕起伏,心理战部分也到位。对话营造了一种冷清的氛围,但除此也没什么更深的东西了。
理解了什么叫做“单薄”,剧情单薄、人物单薄,前三分之一节奏把控和悬疑设计还是蛮扣人心弦的,但是就同样的悬念一直延续到后面没有任何递进与提升,对人物也没有更深入的挖掘,观众也只能看到同一层面的内容,后面就落入了杀手杀人,的士司机救人的俗套戏码,太单薄了。
夜色中,冷面杀手的恻隐时刻
这电影看了三天= =、 不喜欢小汤 比皮皮差十万八千里
最后二十分钟出彩了,第一次想让坏人赢。汤哥真帅···
名字太不贴切了,应该叫出租车司机夜惊魂吧。。。开头结尾好看,中间无聊。不深究剧情来说其实还是挺有意思的。
Jamie Foxx演得太神了,面对危机时情绪的过渡和肢体表现都超级自然。阿汤哥贡献了自己的最佳打戏,不过最后跪得有点憋屈,一句点睛的I do this for a living让原本cheap到不行的本子都升华了,不得不服啊。感觉这两年都没再见到迈克尔曼的电影了是怎么回事- -
乍看了半小时还觉得很精彩,再想想不对啊一个杀手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随便在大街上拉个出租车司机就让他载着自己到处跑做杀人任务,如果这样的杀手为你办事你放心吗?不过一直自以为自己很帅的汤哥倒是很适合演这种自信过头的角色。好在杰森森在这电影里演路人森没接这傻x角色。
贵溪~
太喜欢阿汤哥这个反派造型了,LA的忙碌与冷漠,在的哥身上找到一股暖意,杀手是闯入者,一个外来身份的黑夜杀手,结局是宿命般的悲凉:有人上了洛市地铁,死在这里,你觉得有人会注意到吗?
能够猜到的模板。司机的自然反应演得太棒。
究竟单靠一个idea能不能撑起一部长篇?迈克尔曼做到了,答案就在这部电影里。